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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

 

作書者:

本書的著者和路加福音的著者,顯然為同一人(徒1:1-5.路1:1-4.24:44-53),因此本書的著者也為路加。『從起頭,本書與那第三本福音,就都被人毫無疑問的承認為路加的著作。』(聖經手冊710頁)。

路加雖是一位大有學問的醫生,卻甘心獻身於主的救靈聖工(西4:14.門24)。當保羅第一次出門遊行佈道於特羅亞途中,即將前往馬其頓時,路加即開始成為他隨行的伴侶和同工(注意徒16:6-8中『他們』和16:9-10,11-16中『我們』);以後被保羅和西拉留在腓立比(徒16:39,40);直到保羅六、七年後返回腓立比,以後路加便與保羅一直同行、同工到最終(徒20:6,13-15. 21:1....28:14-15);甚至當保羅最後第二次被囚於羅馬監獄,即將殉道之前,當許多人都離棄保羅之時,路加卻始終伴隨著他,成為他極親密的伴侶和滿有信愛而忠心到底的同工!(提後4:11)

路加的一生終於在上帝的帶領和祝福下,對人類的救靈聖工,作出了無可估量的貢獻,他不但伴隨保羅遊行佈道於當時的歐亞各處,而且還在聖靈的默示下著成了全部新約聖經的四分之一的內容──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造福著歷世歷代人類,直到主復臨!

 

受書者:

提阿非羅(徒1:1),參路加福音受書者之介紹。

 

作書時地:

大約是在保羅於羅馬被囚二年的末期,即主後63年所寫成,參看使徒行傳28:30-31。由於那時保羅的案件還未判決,所以使徒行傳中也沒有提起。『另有一些近代批評學家認為行傳的著作時間比較上述的時間還要遲些。他們最主要的根據是本書是著作在路加福音之後,他們說,路加福音一定是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遭毀滅之後而寫的,其原因是路加21:20-24那一段話語絕不能寫在耶路撒冷遭陷落之前的。這一種推論對於基督信徒是毫無價值力量的,至少有兩個理由:一,我們不樂意相信路加在四十年後,將耶穌所未曾講過的話歸在祂身上而信以為有;二,我們對於相信耶穌能預言未來之事是毫無困難疑問的。』(海萊博士著聖經手冊710頁)。『很多人推想路加寫這部福音是在主後大約六十年,適為保羅被囚於該撒利亞之時;而且接著在往後二年保羅被囚於羅馬的時候寫使徒行傳;因為這兩部書都是寫給同一個人,實際上是一部著作中的兩卷。』(聖經手冊607頁)。

 

本書大題:

使徒行傳。或教會的創立與發展經過。本書特別向我們展示了初期教會在『早雨復興』中的極其激動人心的經歷,對末後即將進入『晚雨復興』的上帝餘民教會有著特別親切而重大的意義。

 

本書鑰節:徒1:8

 

本書分段:

分段一:

一.彼得的傳道之工:徒1-12章

二.保羅的傳道之工:徒13-28章

分段二:

一.   在耶路撒冷:徒1:1-8:3.

二.到撒瑪利亞:徒8:4-25.

三.到阿非利加:徒8:26-40.

四.到該撒利亞:徒9:1-11:18.

五.到小亞細亞:徒11:19-15:35.

六.到歐羅巴:徒15:36-26:32.

七.到羅馬:路27-28章 

(註:以上二種分段皆引自楊紹唐牧師著『聖經綱要』,以供參考)

分段三:

(一)基督的升天和門徒的聚會:徒1章

        一.本書序 1:1-3.

二.基督升天前的囑咐  1:4-8.(關於以色列國復興的問題,詳參下面附題二)

三.基督升天時的情景 1:9-11.

        四.基督升天後,門徒的情況──同心合意祈禱聚會,揀選猶大的接替代人  1:12-16節

  (二)聖靈的沛降和福音的傳開:徒2章 

        一.聖靈的沛降與眾人的驚奇(主後31年五旬節,在主被釘後五十天,在主升天後10天) 2:1-13.

        二.使徒彼得等傳揚福音及其成果(當天三千人悔改,主也將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他們) 2:14-47.

(三)彼得醫愈瘸腿者,並抓緊時機傳福音:徒3章

        一.彼得、約翰進殿時,醫愈瘸腿者  3:1-10.

二.彼得抓緊時機傳揚福音  3:11-26.

(四)彼得、約翰因傳福音被囚,在猶太官府和公會面前為主勇敢作見證,及被釋後的情況:徒4章

        一.五千男丁信主,彼得、約翰則被囚 4:1-4

        二.彼得約翰在猶太官府和公會前為主作見證 4:5-22

        三.被釋後在教友面前作見證,並一同禱告 4:23-31

        四.信徒同心合意,凡物公用,及巴拿巴變賣田地,奉獻一切 4:36-37

(五)亞拿尼亞與撒非拉夫妻兩人欺騙聖靈受罰和眾使徒二次被囚:徒5章

        一.亞拿尼亞、撒非拉欺騙聖靈與受罰 5:1-11.

        二.使徒們第一次被囚,蒙天使神奇拯救後,又在殿中教訓人  5:12-25

        三.彼得等眾使徒又第二次被囚,在公會前為主勇敢作見證,及被打後釋放 5:26-42

(六)揀選七執事,及司提反為主作見證與被囚:徒6章

  (七)司提反在公會前作見證和殉道(主後34年秋)徒7章

  (八)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門徒分散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各

處傳道:徒8章 

        一.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門徒分散各處傳道 8:1-4

        二.腓利在撒瑪利亞城所作之工  8:5-13

        三.使徒彼得、約翰也被打發到撒瑪利亞城看望教會,並為信徒按手,使之接受聖靈 8:14-25

        四.腓利蒙主使者引導,帶領埃提阿伯太監歸主 26-40

(九)掃羅(後改為保羅)蒙召(約主後35年),與彼得所行的兩個神蹟:徒9章 

        一.掃羅在到大馬色的路上見異象 9:1-9

        二.掃羅在大馬色經亞拿尼亞按手與受浸歸主 9:10-19

        三.掃羅在大馬色各會堂為主作見證,遭到抗拒與逃走

9:19-25

        四.掃羅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遭抗拒與回大數去9:26-30

        五.彼得周流四方傳道,在呂大醫愈以尼雅的癱瘓病  9:31-35

        六.彼得在約帕使多加從死�奡_活 9:36-43

(十)彼得被請到該撒利亞的羅馬百夫長哥尼流家傳道:

徒10章

(十一)彼得回耶路撒冷為此事作解釋,以及巴拿巴奉派看望各處教會並帶掃羅到安提阿工作等:徒11章

一.彼得回耶路撒冷後為上述之事作解釋與作見證1-18

二.福音一直推進到腓尼基、居比路和安提阿,及巴拿巴奉差去看望各教會  11:19-24

        三.巴拿巴又去大數找掃羅,並帶他到安提阿教會工作達一年之久  11:25-26

        四.從耶路撒冷下到安提阿的幾位先知中的一位亞迦布預言天下將有大饑荒,和安提阿門徒捐款供給住在猶太的弟兄,託巴拿巴與掃羅送去 11:27-30

(十二)雅各的殉道,彼得的蒙救(約在主後44年)和希律的遭報,以及巴拿巴、掃羅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從耶路撒冷回來:徒12章

(十三)保羅、巴拿巴第一次遊行傳道──在加拉太的工作(約在主後45至48年):徒13-14章

        一.在安提阿教會按聖靈指示被差派出去 13:1-3

        二.在居比路島(從撒拉米到帕弗)所作之工。掃羅(希伯來文名,意為求問的,願望的)也在此次出外傳道時,改名為保羅(羅馬文,意為微小的)13:4-12

        三.在旁非利亞的別加,稱呼馬可的約翰離開他們獨自回到耶路撒冷  13:13

        四.在彼西底的安提阿所作之工 13:14-52

        五.在以念哥所作之工 14:1-6

        六.在呂高尼的路司得所作之工 14:6-20

        七.在呂高尼的特庇所作之工 14:200-21

        八.再回程探望路司得、以哥念、彼西底的安提阿、別加等信徒,設立長老,然後回到原出發地──敘利亞的安提阿 14:21-28

(十四)耶路撒冷的會議──討論外邦信徒是否要受割禮,守摩西律法的問題。(約主後50年) 徒15章

        一.安提阿教會中,保羅、巴拿巴同幾個從猶太下來的割禮派信徒的爭論,及保羅、巴拿巴被派去耶路撒冷教會見使徒和長老 15:1-5

        二.耶路撒冷的會議 15:6-29

        三.猶大和西拉奉派帶著信件隨同保羅和巴拿巴回安提阿等外邦教會 15:30-35

        四.保羅和巴拿巴分別去探望教會 15:36-41

(十五)保羅(帶西拉同工)第二次遊行傳道──在希臘的工作(約在主後50-53 年):徒16-18章

        一.再次訪問特庇,路司得等加拉太各城之教會並在路司得揀選提摩太  16:1-5

        二.保羅的計劃被聖靈所改變,及在特羅亞所見的異象──一個馬其頓人的呼聲 16:6-10

            (路加在此開始和保羅同行同工到馬其頓,注意:從16:6-9節中的『他們』轉變到16:10 節中的『我們』)

        三.在馬其頓的頭一個城腓立比所作之工(這是保羅在歐洲所建立的第一個教會) 16:11-40

        四.在馬其頓的最大的城帖撒羅尼迦所作之工 17:1-9

        五.在庇利亞(位於帖撒羅尼迦的西部,約50英里之處)所作之工  17:10-14

        六.在雅典所作之工 17:15-34

        七.在哥林多所作之工(住在亞居拉、百基拉家)一年零六個月  18:1-18

        八.保羅經過以弗所,耶路撒冷而回到安提阿(亞居拉、百基拉則跟保羅到以弗所住下) 18:19-22

        九.保羅第三次出門訪問加拉太、弗呂家地方教會18:23

        十.在上述之事期間,亞波羅在以弗所得到百基拉、亞居拉幫助後更明白真道,然後到亞該亞(哥林多等一帶)為主工作。 18:24-28

(十六)保羅第三次遊行傳道----在以弗所的工作(約在主後54-57 年):徒19-20章

       一.亞波羅在哥林多的時候,保羅經過了上述一帶地方(加拉太、弗呂家),來到以弗所(亞西亞省的首都)所作的工。 19:1-20

        二.保羅的行程與工作計劃──經過馬其頓、亞該亞,就往耶路撒冷,再往羅馬,及先打發提摩太,以拉多往馬其頓去,自己暫住以弗所。 19:21-22

       三.以弗所的擾亂(約發生於主後57年6 月以前,參林前16:8) 19:23-41

        四.亂定之後,保羅再次訪問馬其頓和希臘 20:1-6節

            (註:『20:2「希臘」 是指著亞該亞說的,但普通所稱為希臘的,其北部乃是馬其頓,其南部乃是亞該亞。』聖經手冊)

        五.在特羅亞(約在主後58年4 月離開腓立比)20:6-12

        六.保羅在米利都對以弗所教會的眾長老的臨別贈言:20:13-38

(十七)保羅在耶路撒冷的被捕(約在主後58年6月):

徒21-23 章

        一.在耶路撒冷的行程中 徒21:1-16

        二.在耶路撒冷會見雅各和長老們 21:17-25

        三.在聖殿中被捕與被千夫長帶往營樓 21:26-40

        四.保羅用希伯來話向猶太眾人分訴並為主作見證:徒22:1-21

        五.猶太人的喧嚷與保羅被帶進營樓 徒22:22-29

        六.第二天在千夫長的主持下,保羅在猶太全公會的人面前分訴  徒22:30-23:10

        七.當夜主對保羅的安慰與啟示 徒23:11

        八.次晨猶太人40多人同謀起誓殺害保羅,與千夫長得知此情後,將保羅解送到該撒利亞巡撫腓力斯的衙門�堙@徒23:12-35

(十八)保羅在該撒利亞的被囚(時間約為兩年:自主後58年夏到60年秋):  徒24-26章

        一.五天後猶太人祭司、長老等來到該撒利亞巡撫前控告保羅,和保羅的分訴。 徒24:1-21

        二.腓力斯寬待保羅並叫保羅來講道給他和他妻子聽,但為貪愛錢財,並討好猶太人,仍留保羅在監�媢F二年之久,直到波求非斯都接了他的任。徒24:22-27

        三.猶太人祭司長等首領又在非斯都面前控告保羅,及保羅的分訴,並要求上告於該撒。 徒25:1-12

        四.保羅又得到機會,在亞基帕王和腓斯都巡撫等面前為自己分訴,並為主作見證。 徒25:13-26:32

(十九)保羅被解往羅馬的航程(主後60年秋開始,61年春到達):徒27:1-28:15.

(二十)保羅在羅馬城單獨被囚,並可自由傳講主的道達二年之久(主後61年春到63年春):徒28:16-31.

        註:本書介紹分段中的年代與地理資料主要均參照海萊

博士著『聖經手冊』。

 

 

附詮一:關於聖靈沛降的應許

主耶穌在世時早就親口應許,在祂榮耀復臨以前,天國的福音必要傳遍天下。(太24:14.徒1:6-8)。使徒約翰在拔摩島的異象中也早就得到啟示,在基督復臨,施行兩種收割(聖徒被提和罪人被滅)以前,三天使的警告必將傳遍『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啟14:6-20)。為了幫助上帝子民在末後短促的時間內,將天國的福音和三天使的信息迅速傳遍天下,並在末後空前的信仰考驗中站立得住,上帝也特別在聖經中多次應許,要在末後時代使祂的聖靈如雨水一樣空前大量沛降。在這方面最明顯的一處應許,要算是約珥書中的一段預言,說:『以後(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約珥2:28-32.徒2:17-21)。

這一段預言和應許已經在使徒時代五旬節早雨聖靈沛降時,獲得初步應驗。(徒2:1-4,14-21)。它的結果是極其輝煌的。如五旬節聖靈沛降的那一天,彼得一天講道,就有三千人受浸歸主(徒2:41-47),另一天有五千人信而悔改,連婦女孩童的數目都還未計算在內(徒4:4)。『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2:47)。『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徒19:20. 12:24)。『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徒6:7)。主的道迅速傳到了當時交通所及的『普天之下』(西1:6)。

約珥的預言和應許,還將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或者可稱之為『末後的日子』的末了,獲得完全的應驗,其結果更是榮耀輝煌。那時,晚雨聖靈將要沛降,要藉著主的僕人和子民,將天國的福音和三天使的信息,迅速徹底地『傳遍天下』,和一切『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

    懷愛倫在基督徒的服務一書中提到:『使徒時代聖靈的傾降是「早雨」,其結果是輝煌的。但「晚雨」將更豐盛。』(215頁,另參善惡之爭633-634頁)。關於晚雨復興更詳細的資料,可參看下面附詮三以後的附題一:晚雨復興的必需、應許和預備。

 

附詮二:使徒保羅遵守安息日的榜樣

我們看到主耶穌和門徒在世時都是遵守安息日的。(路4:16.

23:54-56.太24:20)。我們也看到使徒保羅在外邦各地傳道時,也到處為我們留下了遵守安息日的美好腳蹤。

    凡是外邦各地有猶太人會堂的地方,保羅總是『照著素常的規矩』,在安息日進會堂敬拜上帝,傳揚真道。如經上記載:『保羅和他的同人..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

『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上帝的道。』(徒

13:13-14,42,44)。另一次,『保羅和西拉..來到帖撤羅尼迦,那�埵陬S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徒17:1-2)。

另一方面,在沒有猶太人會堂的地方,保羅在安息日也總是要找一個聚會的地方過安息日。如經上記載:『從那�堥茖黖怚艉鞢A就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我們在城�埵矰F幾天。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埵酗@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徒16:12-13)

    此外,保羅曾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另六個月,平日天天製造帳棚,自養傳道。但每逢安息日總是進會堂敬拜上帝,傳揚真道。如經上所記:『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與他們同住作工。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媗G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18:1-4)。(關於安息日更詳細的資料,可參看歌羅西書末附題一:安息日的神聖)

 

附詮三:沒有一次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聚會

聖經中共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從沒有一次要我們遵守此日,也沒有一次在此日白天聚會。也許有人要提到,徒20:7-12不是提到保羅和信徒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擘餅麼。這一段記載如下:『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抬上,困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應譯為生命)還在身上。保羅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才走了。有人把那童子活活的領來,得的安慰不少。』

    以上這段記載是新約聖經中唯一的一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有聚會的經文。有人便想以這段經文作為遵守星期日的根據。但事實上並不可能作為這方面根據。因有三點情況需加以注意:

   一,這是一次臨時性的告別聚會:『保羅因為次日要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

   二,這是一次夜晚的聚會,正如以上所說:『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事實上是當時一邊擘餅吃晚餐,一邊聚會談論,『直到半夜』。後又延續到天亮。

三,這次夜晚聚會的時間,實際上是指當時安息日日落以後,進入七日的第一日的一次夜間的聚會。因按聖經中一貫計算日子的方法,每一日的開始,都是從天晚日落後開始計算的。而且這也是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記載日子的一貫標準記法。例如他在路加福音23:54-56節中就是這樣記載安息日的開始的:『那日是預備日(星期五),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可見預備日日落之後,安息日便開始了。照樣這次夜�堛獄E會,也是在安息日日落之後,已進入七日的第一日的時間。

    因保羅平時安息日總是和當地教會一同聚會的。星期日也常是他出門旅行的時間。正因為這次星期日一早要離開特羅亞,因此在安息日過去之夜晚臨時增加了一次告別聚會。

  關於這次特羅亞夜間聚會的時間,遵守星期日的康尼貝與何森也都持有同樣的看法。在他們所著的『使徒保羅的生活與書信』一書中,他們指出:『這一週的前部分幾天中,他們留在特羅亞的工作如何,聖經並未說明,但對於末了一天,我們卻從聖經上得到了一個概述,..在緊接著猶太人的安息日過去之夜,他們有一個聚會。』(轉引自『星期日之沿革』27頁)。又說:『那一天的晚上,就是猶太人的安息日過了之後,因為星期日早上他們的船要起行。』(轉引自要道講義17頁)。

    另外,『青年協會出版的海爾博士著使徒時代卷下343 面說:「我們對於特羅亞教友聚會的記載,都頗感興趣濃厚。聚會的時日是一星期的第一天。照猶太人的日曆計算就是星期六的晚上。」(徒20:7-12)。』(聖道闡微318頁)。

  在這�堨i順便提一下另一個提到七日第一日的經文,由於中文聖經翻譯得不確切,容易造成人的誤解。該節經文是這樣說的:『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1-2)。

  首先須加注意的,上面經文的譯意不夠確切。按原文的意思是:『各人要按照所得進項(抽出)積蓄起來,自己存放著(或存放在自己處)。』所以和聚會的問題毫無關係。『在聖經百科全書中對於本節聖經這樣注解說:「無論如何,我們不應忽略了這些捐款是由各人「自己」抽出來留著的,換一句話,就是說在自己的家中抽取的。」』(星期日的沿革 25-26頁)。

    至於保羅為甚麼要他們各人每逢七日的第一日結算一下上週的賬目,並抽出一部份捐款,自己積蓄起來呢?這既說明保羅對當時捐款賙濟耶路撤冷受災信徒善工的重視,也說明他對安息日的重視。因保羅怕他們每週一次的結賬工作,在預備日下午來不及完成,為了不致影響為安息日的必要準備工作,並不致侵犯安息日的神聖時間,保羅特要他們將結賬的工作放到安息日過後,也即七日的第一日去進行。

總之,全部新約聖經中共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卻沒有一次要我們遵守此日,或在此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

但有些人又毫無聖經根據地提到,啟示錄1:10中所說的『主日』是指七日的第一日說的。

其實,這�堛滿y主日』按原文和英文都是『主的日子』,是指的安息日。因主上帝在聖經中一貫稱安息日為『我(的)聖日』『耶和華的聖日』或『耶和華的安息日』等等(賽58:13,14.利23:38)。主耶穌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可2:27-28)。因安息日本是主親自設立的(創2:1-3.西1:16)。主既自稱是『安息日的主』,可見安息日也就是『主的日子』。

  至於有些人稱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為『主日』,是毫無聖經根據的。他們自己提出的唯一理由是:星期日是主復活的日子,所以也就是『主的日子』。其實,主復活的日子並不等於是主的日子,這是兩個完全不同含意的詞句。如果他們硬要稱主復活的日子為『主的日子』,那麼別人也可以稱主降生的日子,或主被釘十字架的日子(星期五),或主升天的日子(星期四)為『主的日子』,那麼『主的日子』就變成有許多日子了。但是在原文中,它卻是單數,只能指一個日子。可見『主的日子』不可能是指星期日,而實是指安息日。(關於七日的第一日更詳細的資料,可參看歌羅西書末附題二:七日的第一日的歷史沿革)

 

 

附題一:晚雨復興的必需、應許和預備

 

   主耶穌曾講過一句激動人心的預言和應許:『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使徒約翰在拔摩海島的異象中也曾得到啟示,在基督復臨,施行賞善罰惡的兩種收割之前,三天使的信息必將傳遍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啟14:6-20)。

    以上預言和應許,都已基本上獲得應驗了。現在聖經已被譯成二千多種方言文字,全世界各種文字方言聖經銷售總數早已超過四十億本,現在每年銷售數量仍平均高達幾千萬本,成為全世界最暢銷的書,全世界基督教信徒的人數也已達到十億,羅馬天主教的信徒人數也已達到十億,天國的福音早已廣傳到普天下。但以理、啟示錄的預言,及其中三天使的警告,也早已隨著我們末後餘民教會的建立和發展而傳到了各國、各族、各方、各民。據全球總會2000年7月初的統計,在過去的一年中(從1999年7月初到2000年六月底),已有一百多萬新教友受浸加入本會。全球教友的總數已達到一千一百三十萬。以致本會在教友人數增長速度方面,在基督教各教會中已處於領先的地位。凡此一切說明:天國福音和三天使警告確已日益廣傳到普天下,基督復臨的日子已迫近了!

 

晚雨復興的必需

   但以上所述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而另一方面,我們若深入仔細看一下,如今世界上還有許多地方仍然是天國福音和三天使信息的空白區,或薄弱區。再想本會的教友人數,如今雖已猛增到一千二百多萬,但若和全世界六十億人口總數相比,又顯得多麼稀少呢。在大約十億基督徒和十億天主教徒中也只是很少數。據估計,我國教友的人數雖也已快速增長到三十萬,但和全國十二億人口相比,又相差得多遠呢。在全國約五千萬基督教和天主教信徒中也只是很少數。想到主來的迫近,想到許多教會仍處在不冷不熱中,想到無數將亡的生靈急待搶救,想到天國福音和三天使信息傳遍天下的艱巨責任,我們該當如何辦呢?我們除了本身要更加熱切獻身,加速追求,熱切作工,並迫切地呼求莊稼的主,打發更多忠心而有見識的工人,並興起所有愛主的信徒,熱切地為祂工作,收割祂的莊稼外(太9:35-38.路10:1-2.賽6:8),更要懇求聖靈晚雨早日沛降,晚雨復興早日來臨,我們才能領受空前的能力,速速完成救靈的大工,預備好迎見主的榮耀復臨。

 

晚雨復興的應許

上帝也已在聖經中多次特別應許,要在末後時代使祂的聖靈空前大量沛降,為要幫助上帝餘民在極其短促的時間內,將天國的福音和三天使的信息迅速傳遍天下,並在末後空前的信仰考驗中站立得住。在這方面最明顯的一處應許,要算是約珥書中的一段預言:『以後(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的老年人要作異夢,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煙柱,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約珥2:28-32.徒2:17-21)。

    這一段預言和應許已經在使徒時代五旬節聖靈早雨沛降時,獲得初步應驗。使徒彼得曾引用這一段預言,說明它已開始應驗於當時。(使2:1-4,14-21)。因按照聖經中對時代的觀念,當時已經算是開始進入『末後的日子』了。(約一2:18.來1:2.9:26.彼前1:20.林前10:11.雅5:3.徒2:15-17)。這是因為那時主耶穌已經降世、被釘、復活和升天,並正準備再來;許多有關末後的預兆,也已開始出現;門徒也已開始等候基督復臨,所以可算是開始進入『末後的日子』了。因此約珥的預言和應許在那時就開始獲得了初步應驗。

  但上面的預言和應許,在使徒時代只不過是開始獲得初步的應驗,而它最終完全的應驗,將是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或者可稱之為『末後的日子』的末了。到那時,聖靈將要藉著主的僕人和子民,將天國的福音和三天使的信息,迅速徹底地『傳遍天下』,和一切『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

    關於以上所講的約珥預言,必定要再次顯著的應驗,我們還可以從先知當時所採用的『靈雨』的比喻中作進一步體會。先知在預言中乃是採用了當時一年兩次雨季中時雨的沛降,來預表和象徵聖靈在一定時期的大量沛降,正如約珥書中所提到的:『錫安的民哪,你們要快樂,為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歡喜,因祂賜給你們合宜的秋雨,為你們降下甘霖(指春雨),就是秋雨、春雨,和先前一樣。..以後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珥2:23-28)

    帕勒斯廳一帶,每年有兩次雨季,是看為最寶貴,最重要的。一次是『秋雨』(或稱『早雨』),這次雨水的效用,在於滋潤、松軟土地,以便播撒麥種,並使麥種能很快發芽、出苗、生長。另一次是『春雨』(或稱『晚雨』),這次雨水的效用在於幫助和催促莊稼成熟,並促使麥穗子粒飽滿,準備收割。

    使徒時代,福音工作開始的時候,所降下的靈雨,正是屬於聖靈的『早雨』,已幫助使徒時代初期教會,到各處去播撒了福音真理的種子,並使它發芽、出苗、生長。而如今基督復臨前夕,福音工作即將結束的時候,勢必更需要主降下聖靈的『晚雨』,以幫助我們促使福音的莊稼迅速成熟,子粒飽滿,以準備迎接不久主復臨時,所要進行的偉大收割。』(啟14:19-20. 太24:30-31.13:39-43)。

    我們看到使徒時代聖靈早雨沛降時,雖然是初步地應驗了約珥書中的預言,但它的結果已是極其輝煌。如五旬節聖靈沛降的那一天,彼得一天講道,就有三千人受浸歸主(徒2:41-47),另一天有五千人信而悔改,連婦女孩童的數目都還未計算在內。(徒4:4)。『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2:47)。『主的道大大興旺,而且得勝』(徒19:20. 12:24)。『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徒6:7)。主的福音迅速傳到了當時交通所及的『普天之下』(西1:6)。 由此可以想見,當末後聖靈晚雨空前沛降時,它的結果將更加輝煌。由於末後時間短促,聖工艱巨,晚雨沛降所帶來的能力,榮耀和復興,也必更為空前。

    懷愛倫在基督徒的服務一書中提到:『使徒時代聖靈的傾降是「早雨」,其結果是輝煌的。但「晚雨」將更豐盛。』(215頁)。在善惡之爭一書中又更詳細地提到:『在福音大工結束時,上帝能力的顯現並不遜於福音開始宣傳的時候。在福音開始,「早雨」沛降時所應驗的預言,還要在福音結束,「晚雨」沛降時再次應驗。』『上帝的僕人因獻身歸主而臉上煥發聖潔的光輝,到處奔波,傳揚那從天上來的信息。這警告要藉著成千上萬之人的聲音傳遍全球。信徒要行神蹟,醫治病人,並有異能奇事隨著他們。同時撒但也要施行虛假的奇事,甚至在人面前,叫火從天降下來。(見啟13:13)。 這樣,世上的居民就必須決定自己要站在那一邊了。 

    『這信息的傳開,要少靠辯論,多靠上帝的靈使人心深深感服。真理的論據早已有人說明了,真理的種子早已有人撒出了,這時就必生長結實。福音工作者所散的印刷品已經發揮了它們的感化力,雖然當時有許多人受了感動,但因為種種攔阻,未能完全瞭解真理,也沒有順從上帝。到了此時,真理的光輝深入各處,他們就要清清楚楚地看明真理,於是上帝一切忠誠的兒女就要掙脫那羈絆他們的繩索。家屬的牽連,教會的關係,到此都不足以挽留他們了。他們要看真理比一切更為寶貴。雖然很多的勢力要團結起來反對真理,但還是有一大群人決心要站在上帝一邊。』(633-634頁)。

 

先知書中更多的應許

    關於末後偉大靈雨復興的應許和預言,除約珥外,還有其他許多位先知也都直接間接有提到。實際上,關於末後靈雨復興的應許,常是和屬靈以色列人末後的偉大復興(最後從被擄之地歸回的應許)緊密相連,並也包含在其內的。先知的預言和應許雖然本來都是給予上帝古時的選民以色列人的,如果以色列人聽從先知的勸告,悔改歸向上帝,並於主耶穌降世時接受祂為他們的救主,那麼先知書中的一切預言和應許都要逐字應驗和實現在他們的身上了;但可惜以色列人沒有這樣行,反倒堅決不信、拒絕和殺害主耶穌,接著又迫害主的門徒,終於越過了上帝給予以色列人的七十個七選民國度的恩典寬容時期,而被上帝棄絕了。(但9:24-27)。他們從此之後,不再成為上帝特選的子民了,一切的預言和應許也無法應驗在他們身上了。但『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羅9:6,7)。從此以後,一切信而悔改的主的聖徒,就取代了以色列人的地位,而成為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屬靈的以色列人,和上帝特選的子民。(羅2:25-29. 9:1-7. 加3:27,26-29. 西3:11,12. 弗2:1-13,19-20. 3:6. 太3:9. 8:11,12. 約1:47. 8:38-46. 啟2:9. 3:9)。先知書中的一切預言和應許,也都要在靈意上轉而應驗和實現在基督徒身上。而先知在以色列人被擄遭難的情況下,所發出的被擄歸回,靈雨復興的應許,也都要轉而應驗在我們末後上帝餘民的身上。先在大搖動後,靈雨沛降,聖工復興時;後在『雅各大患難』後,基督復臨,選民被提升天,進入天上新耶路撒冷時。現在略為引証幾段有關經文:   

  『雅各阿,創造你的耶和華,以色列阿,造成你的那位,現在如此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救贖了你。我曾提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不要害怕,因我與你同在。..』(賽43:1-2,5-7)。 

  『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以色列阿,現在你當聽,..不要害怕!因為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將河澆灌乾旱之地。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他們要發生在草中,像溪水旁的柳樹。這個要說,我是屬耶和華的,那個要以雅各的名自稱,又一個要親手寫歸耶和華的,並自稱為以色列。』(賽44:1-5)。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耶29:11-14)

  『我必將他們從北方領來,從地極招聚,同著他們來的,有瞎子、瘸子、孕婦、產婦,他們必成為大幫回到這�堥荂C他們要哭泣而來,我要照他們懇求的引導他們,使他們在河水旁走正直的路,在其上不致絆跌。..他們要來到錫安的高處歌唱,..他們的心必像澆灌的園子,他們也不再有一點愁煩。..耶和華說,你末後必有指望,你的兒女必回到自己的境界。』(耶31:8-9,

12,17)。        

  『那些屬你,為無大會愁煩,因你擔當羞辱的,我必聚集他們。..我必領你們進來,聚集你們。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得稱讚。這是耶和華說的。』(番3:18-20)。

    『你們被囚而有指望的人,都要轉回保障。我今日說明,我必加倍賜福給你們。..當春雨的時候,你們要向發閃電的耶和華求雨。祂必為眾人降下甘霖,使田園生長菜蔬。』(亞9:12-10:1)

  『我要..熬煉他們,如熬煉銀子,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也要說,耶和華是我的上帝。』』(亞13:9)。

  『那日,耶和華必保獲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中間軟弱的,

必如大衛,大衛的家必如上帝,如行在他們前面之耶和華的使者。..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為我悲哀..』(亞12:8-10)。

  『..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珥2:31,32)。

 

啟示錄中的預言和應許

    除了上述這些先知的預言和應許之外,啟示錄中也特別有四處預言,明顯論到末後空前的晚雨沛降和聖工復興。預言之靈早就啟示我們,所謂晚雨復興也就是第三位天使的大聲呼喊(啟14:9-12.教會證言精選『大搖動』的一章);也就是另有一位天使警告的大力傳揚(啟18:1-4  善惡之爭38章,『最後的警告』);也就是蓋印天使工作的最後高潮(啟7:1-4)。此外,主在七封書信中的最後一封達於老底嘉時代教會的書信中,也特別指出了晚雨復興來臨的時間。

  主在書信中指出末後老底嘉時代教會將經過三個靈性階段:首先是漫長的不冷不熱而又自以為富足,實際是『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階段;接著是『責備』『管教』『火煉』和『吐出去』的大搖動的轉折階段;最後是短暫的晚雨復興的階段。因此,晚雨復興正是要隨著『大搖動』之後出現。(啟3:14-22.證言精選第一輯『大搖動』一章)。而現在普世各國老底嘉教會正已並正將先後經歷大搖動的階段,可見晚雨復興即將來臨了。

    還有第三位天使的警告,雖早在1844年以後即已開始傳揚,但那時單單是根據啟示錄12到13章的預言而發出這一警告的。現在這些預言都已在迅速應驗之中,並快要完全應驗了。因此,今天傳揚這一警告,不再是單單根據預言,而也是根據預言應驗的事實,這樣必將使第三位天使警告更加折服人心,而終必變為大聲呼喊。

  同樣,最後一位天使警告中的預言,目前也正在變為事實,這樣也必將促使這一警告達到大力傳揚的高潮。又由於天國的福音和安息日真理亮光的傳開,啟示錄七章蓋印天使的工作也必要很快達到高潮。而這一切信息的大聲呼喊和救靈工作的高潮,都將在晚雨聖靈沛降中實現,因此可見晚雨復興已是十分臨近了。

    正是根據聖經中,上面所講的一系列預言和應許,我們確知深信,不久將有一次普世空前的偉大的晚雨復興的來臨。

 

晚雨復興的預備

    但我們現在怎樣來等候,預備並求得聖靈晚雨的澆灌呢?

    在這方面,我們的同工和弟兄姐妹都必須加強我們個人的禱告的生活,殷切地研究聖經,多多默想主的話語,熱切地重視、渴慕和祈求聖靈的充滿,靠主恩助徹底地對付自己的罪,力求品格成聖,完全獻上自己,忠心作主聖工,都是絕不可缺少的。

    但是,我們若要求得聖靈晚雨的普遍、大量、空前的沛降,和求得聖靈對我們個人的充滿是有所不同的。聖靈充滿是關係到我們個人的事,只要我們願意存著信靠、謙卑、悔改的心,去懇求聖靈的充滿,聖靈隨時就可充滿我們。但晚雨沛降是關係到整個教會和聖工復興的大事,單是在我們個人方面作好一切準備,還是不夠的,我們還必須盡可能彼此幫助,和其他主內弟兄姐妹一同作好準備,並且只有當我們主內弟兄姐妹已同心合意地一同懇求『晚雨』沛降時,『晚雨』才能降下。

    使徒時代,五旬節『早雨』沛降的經驗,指出了這一點。當時聖靈早雨,所以能沛然傾降,是因為在這之前,門徒們就『常在殿�媞椐|上帝』(路24:53)。 並『都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徒1:14)。他們經常人數或多或少地,或在殿�堙A或在家�婸E會。而五旬節那一天,當他們又都聚集在一起時,主所應許的聖靈早雨,就沛然降下。(徒1:14,15.2:1-4)。

  尤其要強調指出的,我們主內同工、弟兄姐妹之間,務要彼此切實相愛,完全合而為一,各人存心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懷存主的愛心,彼此饒恕,互相勉勵,彼此幫助,同心協力推進主的聖工,並同心合意懇求聖靈晚雨的澆灌,聖靈晚雨才能沛然降下。(弗4:2-3.腓1-8)。一切的紛爭不睦,批評論斷,一切的派性分裂和鬥爭活動,都要徹底停止,否則聖靈晚雨決不能降下。(林前1:10-13.3:1-9.4:3-4.多3:10-11.雅4:11-12.太7:1-5)。

    現在摘錄懷著中的幾段寶貴訓勉:

    (一)『應當從心中除盡一切污穢,以便聖靈居住在其內,藉著認罪及丟棄罪,又藉著懇切祈禱和獻身給上帝,早期的使徒們才使自己預備好,迎接五旬節聖靈的降臨。現今必須作成這同樣的工作,只是範圍要更擴大,然後人就可祈求上帝的賜福,並靜候上主完成祂的工作。』(對傳道人之證言原文507頁)。

    (二)『我見到人若非戰勝每一誘惑、驕傲、私心、愛世界的心,及每一錯謬的言行,就不可能得到「安舒」。因此,我們應當越發與主親近,並切心實行那必要的準備,以便自己能在上主大日站立得住。但願大家記著,上帝是聖潔的,人若非聖潔,就不能住在祂面前。』(早期著作,原文71頁)。

    (三)『愛基督及愛弟兄的心,將向世人證明我們是跟過耶穌,並領受過祂教訓的。然後第三天使的信息,就要變成一種廣大的呼聲,使全球被上帝之榮耀所光照。』(證言卷六原文401頁)。

    (四)『在他們無瑕疵的品格上,完全反映著耶穌的形像..以後晚雨要下降,復興他們,加強他們,以便應付大艱難的時期。』(集句)。

    (五)『我們除非天天在積極的基督徒德性的榜樣上前進,我們就不會認出聖靈在晚雨中的顯現。也許聖靈可以下降在我們周圍的人身上(或心中),但我們卻認不出祂,也接受不到。』(給牧師的証言 507頁)。 

    (六)『有一些人不但沒有聰明地利用當前的機會,反而閒懶地等待著一個特別屬靈奮興的時期,妄想屆時他們傳道的能力必要大大增加,同時他們卻忽略了當前的義務和權利,而讓自己的燈光黯淡下去。他們期望著將來有一個時期來到,他們可以毫不費力地得到特別的恩惠,使他們一變而成為有資格為主服務的人。..然而,如果今日上帝教會中的教友同屬靈生長的源頭沒有活潑的聯絡,到了收割的時候,他們便要發覺自己沒有作好準

備。他們若不剔淨自己的燈火,使之明亮,他們在特別需要的時候,便不能接受更多的恩惠。』(使徒言行錄 37-39頁)。

    (七)『上帝的靈藉著祂榮耀光照全地的偉大傾降是不會來臨的,除非我們已經有了一群蒙光照的百姓,他們藉著經驗,知道了與上帝同工的意義。當我們已完全地、全心地獻身於基督聖工之時,上帝將要藉著祂的靈的無限量的傾降,來承認這個事實。但這事必不能實現在教會中的大部分尚未成為上帝同工之時。』(基督徒的服務原文253 頁)。

    (八)『我蒙指示見到在上帝的子民中,有了一場大搖動。我見到有些信心堅強而慘痛喊叫懇求上帝的人,他們的臉色青白,顯出有深切的憂慮,並表示著他們內心的奮斗。』『我詢問這所見的大搖動究竟是甚麼意思,當蒙指示知道,原來這就是那「真實見證者」為勸告老底嘉教會而作之直接見證所造成的大搖動。這道見證必在領受之人的心上生了效驗,使他提高標準,並傳揚正直的真理。但也有些人受不住這道直截的見證,便起來反對它。這樣,就在上帝的子民中,起了一場大搖動。』

  『我蒙指示,見到我先前所見過的心靈憂傷而哀哭祈求的人們。那些保衛他們的天使,都已加了一倍,全頭到腳全副武裝。他們的行動堅定而有定則,像一隊兵丁一樣。他們的臉上顯出了所經歷的戰鬥之嚴重,及奮爭之慘烈。..而現在卻有了天庭榮美之光照亮著。他們已獲得勝利,這勝利激發了他們最深切的感激與聖潔的喜樂。』

  『這一隊人的數目已經減少了。有些人曾被搖動掉,淪落在路旁(參讀啟示錄三章15-17 節)。那些粗心冷淡的人們,不與那班重看勝利及救恩而甚至於恆切痛苦以求之的人們相聯合,所以就得不著,並要被撇在後面黑暗�堙A其遺缺立即被別的持守真理之人來補充列隊。』

  『我聽到那些全副武裝的人們傳說真理,大有能力,並獲功效。..那些被攔阻不能聽見真理的忠厚的人,現在卻切心持守了。..他們曾如饑如渴地羨慕真理,視為比生命更尊重更寶貴。我問到究竟是甚麼引起了這埸大改變呢?有一位天使回答說:「這乃是晚雨,是從主面前來的復興,是第三位天使大聲的喊叫。」』(證言精選第一輯60-62頁)。   * 路光 *


附題二:關於以色列國復興問題的研討

 

關於以色列國復興的問題,基督教界存在二種根本不同的看法:

 

兩種不同的看法

一種看法認為屬世的以色列國最後一定要復興,全世界的猶太人都要歸回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國,他們都要悔改接受救主耶穌基督,歸向天父上帝,『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11:26)。他們的理由是:上帝已在古時曾特別揀選和應許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要使他們的後裔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樣多,要使他們成為大國,作上帝特選的百姓,為要將上帝福音和律法的真理傳遍全世界,使天下萬國萬族都因他們的後裔──救主耶穌基督得福(創12:1-3. 26:2-5. 28:13-14)。雖然以色列人後來在迦南立國後,並未能實現上帝對他們的神聖美好的旨意,不但犯罪作惡,嚴重背道,而且還要效學周圍敬拜偶像,事奉假神的外邦人的惡行。上帝雖不斷差派祂的僕人眾先知去警告、勸戒、勉勵、應許、呼召他們離開罪惡,歸向上帝,他們仍拒不聽從,甚至還要凌辱、逼迫、殺害眾先知。以致最後上帝為了挽救他們的靈性,不得不容讓外邦列國來攻打、擄掠、傾覆他們。但是,當以色列人被擄到外邦各國遭受痛苦磨煉時,上帝仍不斷差派先知教導、勸勉、鼓勵他們重新悔改,歸向上帝,並應許他們上帝必再施憐憫,並且上帝最終也必要帶領他們被擄分散外邦各國中餘剩的以色列人,全部回歸本國,並毀滅擄掠攻擊他們的列國。以色列國必要重得復興,耶路撒冷必要重得榮耀,上帝必在鍚安作王,地極的人都將得見主的救恩。他們相信一切有關以色列人的預言和應許,是不會落空的,最後必要完全應驗。有關的預言和應許除上面創世記中的幾處外,可參看:有關這方面的預言和應許,可參看:賽43:1-7. 44:1-5. 52:1-2,7-10. 耶30:1-3,10-11. 31:7-9,12,17. 番3:14-20. 亞2:8-10. 13:1. 14:4-21等等。

基督教中另有一種看法,也是我們教會所持有的看法是:關於上述舊約聖經中眾先知所傳講的,有關以色列人悔改歸主,被擄歸回,以色列國終必復興的偉大應許,本來都是賜給上帝古時的選民以色列人的。如果以色列人真肯聽從先知的勸告,悔改歸向上帝,並於主耶穌降世時接受祂為他們的救主,那麼先知書中的一切預言和應許都要逐字逐句應驗和實現在他們的身上了;但可惜以色列人沒有這樣行,反倒堅決不信、拒絕和殺害主耶穌,接著又迫害主的門徒,終於越過了上帝給予以色列人的『七十個七』年選民國度的恩典寬容時期,而被上帝棄絕了。(但9:24-27)。他們從此之後,不再成為上帝特選的子民了,一切的預言和應許也無法應驗在他們身上了。但『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羅9:6,7)。從此以後,一切信而悔改的基督徒,就取代了以色列人的地位,而成為真正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屬靈的以色列人,和上帝特選的子民了。先知書中的一切預言和應許,包括以色列國最後復興的預言和應許,也都要轉而在屬靈的意義上,應驗和實現在歷代上帝子民和基督徒身上了(參看最明顯的一處經文和例証:珥2:28-32.徒2:16-21,1-42)。『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堶惕@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堛滿C』『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羅2:28-29.西2:11)。『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帶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堻ㄕ足陘@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6-29. 另參:羅2:25-29. 9:1-7. 西3:11,12. 弗2:1-13,19-20. 3:6.太3:9. 8:11,12. 約1:47. 8:38-46. 啟2:9. 3:9)。

其實,先知的預言中也早就指出了這一點:『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祂的僕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因我的殿必成為萬民禱告的殿。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賽56:6-8)。主耶穌在世時,也已向猶太人中信徒明確宣告:『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堛滿C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10:16)。使徒保羅在寫給外邦教會信徒的書信中也已明確指出:『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他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裡的人了。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各(註:或作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11-21)。在另一書信中又說:『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祕,..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原文是有部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指得救的基督徒,屬靈的以色列人)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11:25-26)。這�堜珨〞滿y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顯然包括重生的基督徒,也就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在內。(參羅9:24-27)。

 

對以色列國復興應有的認識

因此,關於以色列國最後會不會復興呢?我們相信一定會復興的,因上帝的預言和應許是不會落空的。但上帝所要復興的是屬靈的以色列國,而不是屬地的以色列國。在主耶穌對門徒多次的教訓和指示中,已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主耶穌在撖欖山上臨升天前,門徒『問耶穌說,主阿,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証。』(徒1:6-8)。

主耶穌在此實已回答門徒,以色列國是一定會復興的,只是復興的時間不是他們所能知道的。主接著要他們先接受聖靈的澆灌,獲得聖靈的能力,把主的福音傳到天邊地極。正如主不久前也曾在同一座橄欖山上指示他們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証,然後末期才來到。』(太24:14)。這樣,就等於告訴他們,以色列國復興的時間是在基督復臨之時,復興的範圍將擴展到普天下所有屬靈的以色列人,即一切得救的基督徒在內。也正如不久前主在橄欖山上接著所指示他們的:『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包括古代敬畏上帝的的眾先祖,得救的以色列人和歷代蒙贖的基督徒)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太24:30-31)。接著將他們帶到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上帝寶座的所在。(來12:22-24.啟21:10.22:1-5.約14:1-3)。

 

所要復興的是屬靈的以色列國

    由以上所述可見,以色列國是必要復興的。但主所要復興的以色列國不是屬地的,而是屬天的;不是屬世的,而是屬靈的。所謂屬靈的以色列國,實際上也就是指將來的天國,正如主耶穌在稱讚羅馬百夫長巨大的信心時所指出的:『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婸P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堨h,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太8:11-12)。所謂『天國』也就是『上帝的國』(太4:17. 13:11 比較: 可1:14,15.可4:11)。又稱為『基督的國』(啟11:15.彼後1:10,11.西1:13)。而基督的國也就是屬靈的以色列國,因基督本是屬靈以色列國的國王,被視為繼承大衛寶座的(路1:32,33)。屬靈以色列國的百姓也就是所有屬靈的以色列人,包括舊約時代得救的以色列人(羅9:27),新約時代重生的基督徒(羅9:4-7.加3:7-9,26,29.弗2:11-20. 3:6.羅2:28-29. 9:24-27.太8:11-12.羅11:25-26.參:弗2:19.3:6.徒15:14-18.約10:6.賽56:8.啟21:9,10-12.20:6.22:3-5),以及古時一切得救的眾先祖(來11章太25:34),和蒙恩的外邦人(賽56:1-8.羅9:24-27)。屬靈以色列的京都是在『天上的耶路撒冷,那�埵酗d萬的天使,..有審判眾人的上帝。』(來12:22.啟21:2)。屬靈以色列國的復興是在基督復臨的時候(徒1:6-8.太24:14,36,30-31)。那時,『祂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祂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召聚了來。』(太24:31),並要將他們接到天上的耶路撒冷城中去(約14:1-3.來12:22-24.啟21:10.22:1-5)。

 

關於屬地以色列國的情況

  至於屬地的以色列國是不可能獲得聖經中所說的復興的。有人生搬硬套地強解說,以色列人在1948年5月14日,根據聯合國通過的決議,正式宣佈成為獨立國家,正是應驗了主耶穌所說的無花果樹枝發嫩長葉的預言,預示著以色列國將來必要完全復興。其實主耶穌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預言。主耶穌只是論到自己再來前的預兆時說了一個比喻:『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指馬太福音24章前面部分提到的許多耶穌再來前的預兆),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太24:32-33)。

  至於以色列人的情況一方面仍將按照眾先知所預言的,被擄分散到列國中,甚至在萬民中拋來拋去(參利26:33,44.結12:15-16.耶15:4)。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又遭到希等特勒納粹德國的大屠殺,而逃亡到世界列國,直到現在全世界還有三分之二猶太人,寄居在美國、歐洲列國和世界其他國家中。至於以色列本國的處境,也仍將繼續應驗著但以理九章中的有關預言。讓我們先來簡略看一下但9:24-27整段預言的解釋:

  加百列對但以理說:『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按原文和英文應翻譯為『七十個星期』,也就是七十個七日,總共490日,代表490年。因預言中時期的算法,一貫以一日預表一年。參:結4:6.民14:34.但7:25.啟12:6,14.13:5.但8:14。這 490年是上帝賜給以色列國的最後寬容時期,如他們繼續拒不悔改,殺害基督,頑抗到底,就將失去作為上帝選民國度的資格。因此加百列勸告他們必須作成以下幾件事),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或作彰顯)永義,封住(原文是蓋印,含有印証和封住的意思)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顯然是指聖子上帝基督受洗,被聖靈恩膏之事說的。這固然是聖靈的工作,但也需要藉著施洗約翰的洗禮,並以色列人信而悔改,接受基督的具體行動,來參加祂的受膏典禮,還要不斷為此作見証,將受膏者基督彰顯出來)。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指公元前457年波斯王亞達薛西在位第七年,出令重建聖城,春天出令,猶太曆五月秋天開始執行,參拉七章),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指基督於公元27年秋天受洗,被聖靈恩膏,正式成為受膏君基督),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總共六十九個七年,也即四百八十三年。從公元前457年秋天到公元27年秋天,正好是四百八十三年)。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用七個七年時間完成)。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希百來原文即彌賽亞,也即希臘文基督)必被剪除(指基督為我們世人的罪惡被釘十架),一無所有(英文聖經譯為:不是為祂自己)。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指羅馬帝國的軍隊在公元70年攻打耶路撒冷城,焚毀聖殿,猶太人死亡人數超過百萬,公元135年羅馬軍隊又對耶路撒冷城進行第二次毀滅)。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本段預言還有更深含意。例如這個地方,歷代以來成為戰場,直到主復臨,甚至直到新天新地實現前都是如此。例如啟示錄第五、六號筒中回教軍隊在第七世紀後對耶路撒冷和猶太國的佔領,中古時期羅馬教皇發動的十字軍東征,對聖地的爭奪,現代以色列國和阿拉伯人國家之間的劇烈的矛盾和爭戰,直到末後主來前的『南方王』和『北方王』的空前爭戰。(但11:44-45)。甚至最後,在千禧年結束,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從天降落在橄欖山所裂成的平原上時,還要被撒但和復活後的惡人所圍攻(亞14:4-5.啟21:9-10.22:15.啟20:7-9)。最後在撒但、惡人被火湖毀滅,並重新創造新天新地後,才成為新天新地的聖城)。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最後一個七年福音是特別傳給猶太人的,前三年半是基督自己傳,後三年半是藉著門徒傳,基督在這七年中與許多信主悔改的猶太人立救恩的新約。最後一個七年於公元34年秋天結束時,司提反殉道,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除使徒外門徒分散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往各處去傳道。接著保羅也蒙召成為外邦使徒,將福音廣傳歐亞,猶太人失去上帝選民資格)。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基督傳道三年半後,在公元31年春天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身流血,完成贖罪大功,使聖殿中預表性的獻祭制度作廢。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時,聖殿中的幔子忽然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參太27:50-51)。那行毀壞可憎的(或作使地荒涼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或作傾在那荒涼之地),直到所定的結局(指千禧年後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降下來,成為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的首都)。』(關於本段預言的詳細解釋可參看路光『聖道專題研究』第五部分預言的信息中第五題關於二千三百的第一段──七十個七日的異象,或『但以理研究與默想』第十五題但以理九章的異象中更詳細的講解)。    * 路光 *


羅馬書

 

作書者:

使徒保羅(羅1:1)。代筆者:德丟(羅16:22)。

 

受書者:

羅馬教會(羅1:7)。『直到此時,保羅尚未去過羅馬。(引者按:參羅15:22,23. 徒19:21)。他在寫了這書信三年後才到了羅馬。(引者按:參徒27-28章)。』(聖經手冊744頁)。

因此,羅馬教會並非保羅所設立,但該處教會領袖和知名信徒中卻有許多是保羅過去的同工、教友和親友,彼此間感情很深,這從保羅書末對他們的問候中可以看出來(羅16章),並且通過他們的『橋樑』作用,保羅和羅馬教會全體同工與信徒之間,關係也很密切,並經常彼此紀念,關心與代禱。(參羅1:8-11)

    『這羅馬教會的主要份子大概是由於那些曾在五旬節到過耶路撒冷的羅馬人所組成的(徒2:10)。在廿八年之中有眾多的基督徒,因著種種緣故由東方各處都移民來到這羅馬京都,其中有些人乃是保羅所帶領而歸主的並他的親友(參羅16章)。當時彼得也不在羅馬。彼得是在保羅以後去的。假設他當保羅寫此書信時是正在羅馬的話,而保羅在問安寄語中並未提及他的名,這就實在太離奇了。至於傳說彼得曾建立了羅馬教會,並作了羅馬的主教廿五年之久,那不過是教皇為著支持他那種攬權主義而捏造的神話而已。』(聖經手冊744頁)。

 

作書時間和地點:

本書約著於主後57年12月至58年 2月期間,當時保羅正住在哥林多,共有三個月之久(徒20:1-3,6)。如『聖經註釋』中提到:『看來有証據表明,羅馬書是保羅在第三次旅行佈道時,在哥林多的三個月期間所寫的(徒20:1-3)。許多學者指出它的日期是在公元57到58年的冬天,但也有一些學者贊同更早一些的日期。』(SDA聖經註釋第六卷467頁)。『聖經手冊』也指出本書是保羅在57到58年於哥林多的三個月期間所寫的。

這正是在保羅第三次出門傳道的末期,即他帶著接濟猶太貧窮聖徒的捐項而準備離開哥林多前往耶路撒冷,並打算以後再到羅馬去訪問的前夕。(羅15:22-29.徒19:21-22.20:1-3,16,22)。而且這封書信也是託哥林多鄰郊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非比姐妹帶往羅馬教會的。(參羅16:1,2)。正如海萊博士所指出的:『一位哥林多鄰郊堅革哩的女執事名叫非比的,正當那時要乘船往羅馬(羅16:1-2)。保羅就趁著那個好機會託她帶了這封信去羅馬。當時在羅馬帝國除了政府的公事外,是沒有民用的郵政的。按照我們所知道的,郵政乃是起源於近代的。當時所有民間信函,都必須由朋友或偶遇的旅行者所攜帶。非比曾將此書信帶去羅馬。提多曾攜帶了林後書。推基古曾攜帶了以弗所書與歌羅西書。阿尼西母曾攜帶了腓利門書。』(聖經手冊743-744頁)。

 

本書寫作的目的和大意:

    保羅被上帝揀選為外邦的使徒,也已前後進行了三次遊行佈道,把福音傳遍小亞細亞和希臘各地。只是還沒能有機會去羅馬,幫助那�堛滷郱|,並進一步推展主的救靈大工。因此保羅經常為此事祈求,也不斷在禱告中紀念羅馬教會的同工和弟兄姐妹們,並且也曾多次急切想望去羅馬看望他們,為要把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堅固,並要在他們中間得些果子,只是至今仍有阻隔,未能如願(羅1:8-15.15:22)。如今保羅雖已決定,在前往耶路撒冷辦完接濟貧窮聖徒的善工後,即去看望羅馬教會,然卻又要耽擱許多時日(羅15:23-29)。況且這次返回猶太也是一次危險的旅程,是否能平安脫離那些猶太不願順從之人的手,按原定計劃前往羅馬也還是一個問題,故此保羅也要他們一同竭力為此祈求上帝(徒20:3,22-24, 羅15:30-32)。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保羅決定不論以後是否還能安抵羅馬,他要趕緊先寫一封書信給羅馬教會,一方面可以為他以後到羅馬的工作事先幫助他們作好心靈的準備,另一方面也可以將那當時外邦教會最切須明白的,而也是歷世歷代,普世罪人必須信從而賴以得救的上帝的福音,詳盡清楚地闡明出來,並使之存留於當時外邦世界的中心羅馬帝國的首都羅馬城的教會中。

    再者,當時許多外邦教會頗受猶太人割禮派之誘惑,如加拉太教會就是受危害最嚴重的一個例子。保羅深恐羅馬教會也受其毒,因此在這封書信內,在詳盡闡明福音要道的同時,也有力駁斥了猶太割禮派的異端,並也對那些不信從福音真理的猶太人發出警勸,因他們當時也散佈在羅馬帝國各地和首都。

    本書的內容在闡明福音要道上也和加拉太書相類,但該書偏重予駁斥割禮派異端,本書偏重於正面闡明福音要道;該書偏重於警戒,本書偏重於教導;該書只簡要提述了福音綱要,本書則詳盡闡明了福音要道的各方面。(本書與加拉太書寫於同時期,但稍後。)

 

本書大題:上帝的福音 1:1, 15-17.

 

本書鑰節:羅1:16,17.

 

本書分段:

(一)序言(書信的開端格式)羅1:1-17

    因本書是書信的體裁,因此本書的序言,採用了書信的開端格式;或說將序言巧妙地結合於書信開端的格式中:

    一.自薦(寫書者):特派傳上帝福音的使徒 1:1-5

二.稱呼(受書者):信從福音真道的基督的聖徒 1:6-7上

    三.祝願:蒙受從父上帝和主耶穌而來的恩惠平安 1:7下 

    四.提述為對方的感恩祈禱,表達自己的切願,顯明寫此闡述福音要道之書信的原因:1:8-17

        1.保羅為他們的感恩:因他們的信德傳遍了天下 1:8

        2.保羅在禱告中的切願:切切想去羅馬探望他們,以堅固他們的信心,並在羅馬作些傳福音的工作 1:9-15

        3.保羅對福音的介紹:『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1:16-17

(二)福音(救恩)的要道 羅1:18-8:39.

    一.福音的必須:羅1:18-3:20.

        1.外邦人是有罪的(外邦人的罪惡)1:18-32.

        2.猶太人也是有罪的(猶太人的罪惡,割禮是無用的) 2:1-3:8.

        3.世人都犯了罪  3:9-19.

        4.無一人能因行律法稱義,因律法只能使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況且人自己也沒有力量守律法:1:20

二.福音的內容:羅3:21-8:39.

        1. 因信稱義(即蒙主赦罪4:5-8) 羅3:21--5:21. 

          a.因信稱義的定義: 3:21-27.

          b.因信稱義的必須: 3:28-31.

           (註:『不在乎遵行律法』譯意不正確,按原文原意應譯為『不是因為遵行律法』。顯然,人稱義是因為信靠主寶血的贖罪功勞,不是因為自己遵行律法。因律法的功用只能使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況且人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律法。但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更是堅固律法』。因人若不肯遵守律法,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詳見附詮一:關於因信稱義的問題)

          c.因信稱義的例證(亞伯拉罕和大衛) 4:1-25.

          d.因信稱義的結果: 5:1-11.

          e.因信稱義的根由:(亞當與基督) 5:12-21.

            〔13節『沒有律法之先,..罪也不算爲罪』是指世人沒有明白上帝律法之前,某些罪人不認爲自己有罪;但事實上律法早就存在,印在人的心中,他們早就被定爲有罪了(參羅5:12)。20節『律法(包括摩西儀文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道德律法是放在約櫃中的,是上帝寶座根基,統治宇宙基礎(出25:21.啓11:19.15:5.結28:14,16)。天地可廢,律法永不能廢(太5:17-18)。在創造時早就刻在人類始祖的心�堙]羅2:14-16)。如果人類一直遵守律法,以色列人也沒有背道犯罪,忘記上帝的十誡律法,那麽上帝也就不需要在西乃山當衆頒佈律法,又啓示摩西許多律法細節條文了;如果人類沒有犯罪,也就不需要獻祭贖罪,上帝也不需要啓示摩西許多獻祭禮儀等儀文律法了。懷愛倫說:『亞當和夏娃在受造的時候,就已明白上帝的律法,他們也熟悉律法對他們的條款,律法的訓辭已寫在他們心上。』『如果人遵守了上帝的律法,就是亞當墮落之後上帝所賜給他的,也是挪亞所保持,亞伯拉罕所遵守的律法,他們就不需要割禮的儀式了。如果亞伯拉罕的子孫一直遵守了以割禮爲記號的約,他們就不至於被引誘陷入拜偶像的罪中,也沒有在埃及過奴役生活的必要了。他們就必從心�媬磽u上帝的律法,上帝也就不必在西乃山頒佈律法,或把它刻在石版了。如果百姓實行了十條誡命的原則,也就不需要把附加的指示賜給摩西了。..』(詳細解釋可參看先祖與先知32章346-348頁)。有人誤解了保羅的話,認爲律法是人犯罪墮落之後才有的,或認爲是上帝在西乃山當衆頒佈律法之後才有的,又認爲人將來得救後,在天上就不需要有律法了。這種種看法都是不符合聖經教訓的。除上述理由外,可詳參加拉太書末附題三:上帝的誡命。〕

        2. 因信成義(即賴主成聖) 羅6:1-8:17.

          a.必須追求成義成聖: 6 章

       (關於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的問題,參附詮二)

        b.要追求成義成聖必須依靠主恩助:7 章

          c.當在基督�媥a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守全上帝的律法,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 8:1-17.  

    3. 因信得榮: 8:18-39.

          a.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身體的得贖,未來的榮耀! 8:18-25.

          b.今世我們的軟弱,有聖靈的幫助。  8:26-27.

          c.萬事都互相效力,叫受上帝的人得益處。 8:28-31

          d.我們無限的安慰、依靠和保障: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無限的洪恩!  8:32-39.

(三)從屬肉體以色列人的被棄再論福音的重要:對以色列人的激發與勸導! 羅9-11章

    一.保羅為以色列人的憂傷和對他們的教導,指明們因不信而被棄: 9 章

        1.為屬肉體以色列人被棄而深表憂傷 9:1-5.

        2.指明上帝已揀選了屬靈以色列人即基督徒(來自猶太人與外邦人中) 9:6-29.

       3.指明他們被棄的原因:因他們拒絕了福音,不憑信心求,只憑行為求 9:30-33.

    二.保羅對以色列人的願望與勸導:懇勸他們因信求告主名而得救! 10章

        1.切望懇求以色列人得救! 10:1.

        2.勸導他們信靠福音,求告主名 10:2-15.

        3.感嘆以色列人沒有聽從福音 10:16-21.

    三.保羅對以色列人的激勵和對外邦信徒的勸勉:上帝的應許終必實現,屬靈以色列全家終必得救!  11章

        1.上帝並未完全棄絕祂的百姓 11:1.

        2.上帝已為自己留下『七千人』的餘數,就是因信蒙恩選的一部分以色列人: 11:2-6.

        3.指明其他大多數屬肉體以色列人被棄絕的原因及重新蒙恩的可能;同時也指明外邦信徒蒙恩的原因及其仍有離棄主恩的可能,借以發出勉勵與警勸的信息!                                                                11:7-24.

        4.上帝的應許終必完全實現:『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指得救的基督徒的數目)添滿了,於是以色列全家(指屬靈以色列人,由古代上帝子民與現代基督徒所組成。參弗2:11-19.加3:26-29)都要得救。』(羅11:25-36)詳參上述使徒行傳末了附題二:關於以色列國復興問題的研討。

(四)福音的行為(與福音相稱的行為,或福音所產生的行為)羅12:1-15:13.

一.建立屬靈的德性  12章

        1.對上帝的本分 12:1-2.

          a.獻身事奉主 12:1.

          b.追求成聖,遵從主旨 12:2.

        2.對教會的本分(或肢體之間彼此的本分) 12:3-8.

          a.不要看自己過於當看的(不要把自己看得過高或過低,要按信心的大小,恩賜的多少,看得合乎中道) 12:3-5.

          b.當各盡肢體的責任(按不同的恩賜,信心的程度) 12:6-8.

        3.靈德的多方面表現 12:9-21.

          對弟兄(9-10)對主(11)對己(12)對各等人(13-21) 

    二.處世為人的一般本分 13章

        1.順從掌權者,納糧上稅,恭敬領導 13:1-7.

        2.不可虧負人,而要愛人如己 13:8-10.

        3.不可放縱私慾,而要披戴基督 13:11-14.

    三.弟兄之間彼此之責任 14:1-15:13.

        1.要彼此接納,而不可彼此論斷 14:1-12(參附詮三和四:關於吃祭過偶像的肉食問題和所謂日子的問題)

        2.要彼此建立,而不可彼此絆跌 14:13-23.

        3.要效法基督,擔代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益處

15:1-13. 

(五)末了的交通  羅15:14-16:27.

    一.保羅敘述自己傳道的責任,最後的工作計劃和訪問羅馬的打算 15:14-29.

    二.要弟兄和他一同竭力為此祈求 15:30-33.

    三.舉薦、問安、勸勉與祝福  16章

 

使徒保羅共寫了幾封書信?

在新約聖經21封書信中,我們相信保羅共寫了14封(包括一封希伯來書)。按照內容性質來說,羅馬書、哥林多前書、後書、加拉太書被稱為宣道書信(其中羅馬、加拉太是論述福音的要道,林前是勸責糾正教會中的混亂情況和罪惡,林後是講到身為使徒保羅和傳道工人當有的美好表現)。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利門書、腓立比書被稱為監獄書信。提摩太前書、後書、提多書被稱為教牧書信。至於帖撒羅尼迦前書、後書是特別論到主再來的書信。希伯來書是特別論到新約大祭司在天上真聖所中的贖罪崇祀,比舊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的預表性崇祀更為美好。

按時間次序來說,在保羅第二次出門佈道期間(公元50至53年),約於公元52年,先後寫了帖撤羅尼迦前書和後書。在第三次出門佈道期間(公元54至58年2月),約於公元57年春天和秋天先後寫了哥林多前書和後書,約於57年末寫了加拉太書,於57年12月至58年2月期間寫了羅馬書。在羅馬被囚期間(公元61年春至63年春),約於62年寫了以弗所書、哥羅西書、腓利門書,又於63年春天寫了腓立比書,以上共四封監獄書信。大約在寫腓立比書之前,約於62年主的兄弟雅各殉道時,又寫了希伯來書,為要安慰幫助那些猶太人的信徒和慕道友。在被釋放後第四次出門看望教會和佈道期間(公元63至66年),約於公元65年先後寫了教牧書信中的提摩太前書和提多書。又於最後在羅馬監獄中(公元66,67年),約於67年秋天,將要殉道前寫了最後一封教牧書信提摩太後書。

 

附詮一:關於因信稱義的問題

 

    使徒保羅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為:不是因著遵行律法)。..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28,31.參加2:16)

 

    因信稱義是聖經中極重要的道理,是每一個要得永生進天國的人必須擁有的經驗。因信稱義也是聖經中的專門名詞,不但慕道友不明白它的含意,就連好些基督徒也不很明瞭其中的意義。因此關於因信稱義的道理,需要分四點來講解一下:

 

甚麼叫因信稱義?

    第一點,甚麼叫作因信稱義?首先要明白甚麼叫稱義?其實,所謂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為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為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所謂稱義的意思,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也就是指上帝不算我們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因此,稱義實際上也就是赦罪的意思。稱義是從積極方面來說的,赦罪是從消極方面來說的。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

赦罪稱義的恩典是極其浩大的恩典,本是我們不配領受的,是完全由於上帝無限的大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才白白賜給我們的贖罪的洪恩,而且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藉著悔改罪人的信心領受的,因此聖經上就稱之為因信稱義。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3-26)。也正如使徒約翰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塈畯怞酗@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怎樣才能因信稱義?

    現在講第二點,我們怎樣才能因信稱義呢?所謂因信稱義,也就是要『因信基督稱義』(加2:16),也就是要信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功勞,而獲得赦罪稱義(羅3:23-26)。那麼我們怎麼樣才能因信得到主寶血的赦罪稱義呢?也就是要存著真實的信心,來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把我們一生中從小到大所犯的一切罪,都在主耶穌面前徹底承認清楚,不但懇求主耶穌的寶血立刻洗淨我們這一切的罪,而更懇求主的聖靈潔淨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從心�堳賵c並離棄這一切的罪,那麼主的寶血就必立刻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能獲得赦罪稱義的恩典,主的靈也必要立刻潔淨、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的新生命,成為上帝的兒女。

  由此可見真實的信心就必定要使我們來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正如主耶穌在世時,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16)。主耶穌在此指出,悔改和信福音必須結合起來。如果只講信福音,不講悔改,那麼這種信就是沒有行為表現的死的信心,是不能使我們稱義得救的(參雅2:17-26)。又如彼得勸勉五旬節的聽眾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上帝所招來的。』(徒2:38-39)。

又說:『所以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3:19)。『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所賜給我們的,並且是必須一同領受的(徒5:31)。人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人若沒有悔改的心,也必得不著赦罪的恩。主耶穌復活後也親口指示門徒說:『人要奉祂的名傅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24:47)。聖經上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公義的,信實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事實上當一個罪人信靠主耶穌的恩助在天父上帝面前悔改認罪,不但求主赦免,而也求主潔除自己罪惡時,主耶穌就要立刻在上帝面前為他祈求說:『天父上帝阿,他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而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因此,父阿,你怎樣喜悅我,也求你怎樣喜悅他;你怎樣愛我,求你也怎樣愛他。』這就是主耶穌所要賜給我們的因信稱義的恩典。懷愛倫也解釋說:『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彰顯基督82頁)

 

因信稱義是需要終身不斷保持並加深的經驗

    現在再講第三點,因信稱義,是我們信徒需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保持和加深的經驗。我們並不是一次稱義就永遠稱義的。因為我們信徒在悔改後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中,有時由於我們還沒有學會完全依靠主,有時也由於我們靈性上的疏忽,沒有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難免還會被我們的軟弱過犯所勝。因此我們就需要隨時隨地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能不斷因信稱義,並也要不斷靠主成聖。正如使徒約翰對信徒的勸告:『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塈畯怞酗@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再說我們基督徒在信而悔改,追求成聖的道路上也是沒有止境的。當我們靈性越長進,和主的關係越親密,得到真理亮光越多的時候,我們也會對自己的心靈、品格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這樣我們先前看不到的軟弱和虧欠也都要顯出來了;這樣也就能使我們在主�堣�斷更深切的悔改,更完全地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不斷地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愆,將自己越洗越乾淨,正如十四萬四千人一樣,不斷『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7:14)。

還有,我們不但在自己感到有罪的時候,需要悔改認罪,倚靠主寶血的功勞而稱義,而即使在我們不感到自己明顯有罪的時候,我們也絲毫不敢倚靠自己的義,而仍是要時時不斷的靠賴主寶血的功勞而因信稱義。正如保羅所留給我們的榜樣:『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堶惇△菕F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2:20)。『並且得以在祂�堶情A不是有自己由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上帝而來的義。』(腓3:9)。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又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4:3-4)。另一處又說:『誰能控告上帝所揀選的人呢?有上帝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奡_活,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堛滿C』(羅8:3339)。

以上是從積極方面來講,而從消極方面來講,一個已經因信稱義的人,也可能因被罪迷惑,心�堶韏w,不再悔改,而失去永生的救恩。就如使徒保羅曾發出勸告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奡N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埵酗壑F。』隨後又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3:12-14. 10:26-27)。如果一個傳道人或信徒,有了罪不肯悔改,或是大罪不敢犯,小罪無所謂,還自以為仍能因信稱義,靠恩得救,那簡直是自欺欺人。主決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對不肯悔改的人,是沒有贖罪祭為他預備的。

保羅在書信中也不斷對此發出警告,例如他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羅6:15-16)。又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3)。在另一封書信中又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

使徒保羅在書信中甚至也謙卑地以身作則地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9:27. 10:12)。

 

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有甚麼關係?

    最後再講第四點,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有甚麼關係?首先應當清楚明白:人稱義是因為信靠基督的救恩,而不是因為自己遵行律法。正如使徒保羅所明確指出的:『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為: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8,20)。另一封書信中也同樣指出:『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這�媮膨o很清楚,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為甚麼呢?因為律法的功用,只能叫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不能使人稱義。只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寶血,才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稱義(羅3:23-26)。再說,我們靠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上帝神聖仁愛的律法。因此經上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但是,以上因信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的說法,並不是說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沒有關係,更不是說因信稱義可以不守律法。其實,一個人如果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的寶血也就不會赦免他的罪,他也就不可能因信稱義了。主耶穌赦免信而悔改之人的罪,稱他為義,是赦免他過去違背律法的罪,而此後他必須靠主恩助,遵守律法,離罪成聖,愛神愛人。由此可見,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認罪,立志遵守律法,也是得蒙赦罪稱義的條件。因此,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正如保羅接下去所指出的:『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其實,主的救恩的功用原是為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

    正因為當時有人曲解了保羅書信中因信稱義的教訓,使救恩和律法對立,使信心和行為脫節,因此雅各書信中就特別強調了信心和行為結合的必須。他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2:20-24)。

    雅各在這�堛獄〞k和上面保羅的說法並不矛盾。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上帝律法的信心),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是指依靠自己的不是出於信心的遵行律法)。』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口頭上,理論上的,沒有行為表現的死的信心)。』可見兩人的說法不同,含意完全相同。

    應當引起我們警惕的,現在也有傳道人在片面強調因信稱義,靠恩得救,而否定行為的必須和遵守律法的必須,甚至連悔改認罪的要求也不講,只講一信就得救;還說甚麼得救容易滅亡難,或是一次相信永遠得救。其實,如果一個傳道人或信徒,早上起來後和晚上睡覺前,都沒有個人的禱告,或雖有禱告,卻沒有在禱告中不斷省察自己,悔改認罪,求主寶血洗淨,求主恩助離罪成聖,聖而又聖,卻還自以為已經因信稱義,靠恩得救,顯然是自欺欺人。

讓我們再重溫使徒保羅的告誡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羅6:15-16)。又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這樣上帝就要『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7-13,4)。另一封書信中又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

但願主的靈光照我們,使我們都能真正明白因信稱義的真道,都能真正信而悔改,因信稱義,並能真正明白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從而能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靠救恩守律法,愛神愛人,成為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過榮神益人的生活,並也要將主的福音傳得純正而全備,使更多人真正信而悔改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 路光 *

 

附詮二:關於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問題

 

保羅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羅6:15)。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犯罪,不守律法。相反,正是指著我們必需靠主恩典,離棄罪惡,全守律法。

  因甚麼樣的人是在律法之下呢?在律法之下包括兩方面情況,一方面凡是一切犯罪不肯遵守律法的人,實際上他們都是落在律法的刑罰之下(約一3:4)。因此他們也都是在律法之下的人。而另一方面,凡是一切想要靠自己遵守律法得救的人,他們實際上也都是處在律法的權勢之下,因為律法並不能赦免他們的罪,而相反卻要定他們的罪;況且他們靠自己也沒有力量守全律法。所以凡是想靠自己守律法得救的人,也都是屬於在律法之下的人。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呢?也就是要我們靠主救恩,離棄罪惡,全守律法,作一個靠恩得救的人。

  其實我們如果把有關經文的上下文整段讀一下,就可清楚地看出保羅原來的意思。保羅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奡_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卻怎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但現今你們既從罪�堭o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主基督�堣D是永生。』(羅6:12-23)

    此外使徒保羅在加5:16-18 也明確告訴我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由此可見,不在律法之下的意思,也就是要被聖靈引導,也就是要順服和依靠聖靈而行,不放縱肉體的情慾。換句話說,不在律法以下的意思,也就是指靠著聖靈幫助,戰勝罪惡,全守律法。如果犯罪違背上帝的律法,那麼就落在律法之下。

    使徒保羅在林前9:20-21 中,又提出了另外一種說法:『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然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保羅在前面的經文中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而現在又說:『其實我..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這兩種說法表面上看來似乎矛盾,實際上意思是完全相同的。所謂『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的意思,也就是指信靠基督的救恩遵守上帝律法的意思,所以和前面的說法含意是完全相同的。

    但願我們都能不斷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律法;也就是要不斷祈求信靠主寶血的功勞赦免我們每一點違背律法的罪,而不斷因信稱義,並不斷祈求信靠主聖靈的大能幫助我們守全律法,而不斷靠主成聖。這樣我們就能一直在恩典之下,而不在律法之下,從而能不斷成為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從今世直到永生!  * 路光 *

 

附詮三:關於吃祭過偶像的肉食問題

   羅馬書14:1-4,6,14-23節所提到的食物問題,顯然是指當時市場上出售的普遍祭過偶像的肉食問題(參林前8:4-13. 10:25-33),而不是指潔淨與不潔淨動物的肉食問題(羅14:2,14.創7:1-2.利11章)。因當時市場上出售的牛羊肉等大多在宰殺時是祭過偶像的,並且買的人難以從中分辨出沒有祭過偶像的肉食。有些信心軟弱的信徒過去『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也就等於拜了偶像,因此害怕得不敢再吃肉食(林前8:7)。蔬菜是不會用來祭偶像的,他們就只吃蔬菜。保羅在書信中所說:『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羅14:2),就是指著他們說的。而當時另有一些信徒卻認為偶像是虛假的,祭偶像也是自欺欺人,再說食物又都是主所造的,本身是潔淨的,因此他們根本不去管它有否祭過偶像,而照樣吃喝。(林前8:4-7)。他們的看法雖然是對的,但保羅告誡他們:不可自以為有這等知識,就可不顧場合,任意吃喝,以致『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比如『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塈亢u,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麼,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9-13)。因此,『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羅14:21)。

  當然,保羅的意見也不是走極端,而是照顧雙方。首先保羅要他們持有不同看法的雙方,要彼此尊重,不可彼此論斷:『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上帝已經收納他了。..吃的人是為主吃,因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也感謝上帝。..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唯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你有信心就當在上帝面前守著..,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羅14:1-23)。

  至於具體的做法方面,保羅在書信中也考慮到雙方的實情,作了合理的指示:『凡市上所買的,你們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因為地和其中所充滿的都屬乎主。倘有一個不信的人請你們赴席,你們若願去,凡擺在你們面前的,只管吃,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若有人對你們說,這是獻過祭的物,就要為那告訴你們的人,並為良心的緣故不吃。我說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10:25-33)。

    至於潔淨動物的肉食和不潔淨動物的肉食問題,早在洪水時代就已指出了,後來又成了摩西儀文律法的一部分(創7:1-2.利11章)。其中屬靈的預表性儀文部分,到新約時代已廢除了,但其中有關身體健康的衛生原理是不可能被廢除的。現代醫學已經証明,不潔淨的動物肉食,對人體健康有很大危害,有些有毒的魚類,也都在不潔淨的無鱗無翅的魚類中。因此我們現在雖然不需要在預表性儀文上遵守它了(如不可摸、碰,否則要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才得潔淨等等),但對其中有益健康的衛生原理(不可吃),我們仍需遵守。因此我們今日不吃不潔動物的肉食不是為了遵守摩西律法,而是為了有益於健康,其意義正如我們不抽煙,不喝酒,和不吃其他一切有害之物一樣。

 

附詮四:關於羅14:5-6節所提到的守日問題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心�堶n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羅14:5-6)。按原文『守日』的『守』字為『弗朗農』,含有『注意』、『尊重』之意,而且根據某古卷原文,末句可作如下繙譯:『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羅14:6原文和英文)。

    以上經文中提到的日子問題,肯定不是指第四條誡命守安息日的問題,因為主耶穌、門徒和使徒保羅等,以及早期教會,都一直十分重視和謹守安息日誡命,況且安息日是上帝親自定為聖日的,不是人看為重要就重要,人看為不重要就不重要。再說,使徒行傳和新約書信中也從未提到對安息日問題有過任何爭論,證明當時並沒有人提出要改變安息日的問題。

    那麼保羅是在此討論甚麼有關日子的問題呢?看來很可能是由於當時猶太信徒中有一些人對舊約時代的節期,如逾越節、五旬節等等還相當重視。他們認為這些宗教節期到新約時代雖已廢除,但這些節日的本身,還含有一定的神聖意義。因此他們雖然不像猶太人那樣去遵守,但也盡可能利用這些日子聚會、擘餅、祈禱等。(參徒2:1-4.路22:7-20)。而另有一些人則可能認為舊約節期已作廢,不必再注重這些日子了。(參徒2:46)。於是在兩種看法之間產生了分歧爭論。但在使徒保羅看來,以上兩種看法之間並無根本性的矛盾,暫不必強求統一,以免產生紛爭,影響合一。還是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好。雖然演變至今,前一種看法早已完全消失了,但在當時條件未成熟之時,如強求統一,勢必引起分裂,有害無益。不如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宜。這正是保羅當時的意見:『有人看這日(宗教節期中的節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堶n意見堅定。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關於安息日的問題,詳見歌羅西書末附錄一:安息日的神聖)

 

 

附題:論全備的福音

 

  請容我先向大家發一個問題:甚麼是福音?也許有人要回答說:『福音就是好消息。』這回答雖然不錯,但卻僅是對福音字面上的解釋,而並沒有提到福音的實質含義。也許有人要進一步回答說:『福音就是因信稱義。』這回答雖然提到了福音的實質內容,但卻不夠全面。因福音的內容不但是指主寶血赦罪的功勞,能使人因信稱義,而且『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1:16)。為了對福音能有更全面、更深入的認識,我願提出三個問題和大家一同思考:

 

甚麼是福音?

    第一個問題:甚麼是福音?

    『福音』在聖經中是一個專門名詞,是專指基督的救恩說的。如使徒彼得論到主耶穌的救恩,就曾稱之為福音,說:『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眾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堸繴�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甚麼時候,並怎樣的時候。..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1:10-12)。又如使徒保羅也同樣指出:『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因從死�奡_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從祂受了恩惠..。』(羅1:1-5)。在另一封書信中也說得更明白:『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15:1-8)。由以上經文可見,聖經中的所謂『福音』,實際上也就是指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是藉著基督的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升天、復臨,以至於第三次降臨的一系列救贖大工而完成的。

福音在聖經中雖然有許多不同的稱呼,但卻都是論到這同一個福音。這許多不同的稱呼,或是顯明了福音的來源,或是顯明了福音的功效,或是顯明了福音的時間性。例如聖經中多處稱福音為『上帝的福音』(可1:14.羅1:1.帖前2:2,8,9)和『基督的福音』(羅15:19.林前9:12.加1:7)及其他相似的稱呼(彼前4:17.帖前3:2.帖後1:8.多1:9),都是為要顯明福音的來源,使我們想到正是由於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主耶穌基督的無限犧牲,才為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救恩的大喜福音。又如福音被稱為『得救的福音』(弗1:13),『恩惠的福音』(徒20:24),『平安的福音』(弗6:15),『和平的福音』(弗2:7.徒10:36.),『天國的福音』(太4:23),『上帝國的福音』(路4:43),『榮耀的福音』(提前1:11)等等,又都向我們顯明了福音多方面的功效,能使我們的靈性得救,能使我們蒙恩惠、得平安、享和平,能使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得享無比的榮耀。又如福音被稱為『永遠的福音』,向我們顯明了福音在救贖人類的大功上,從古自今是永不改變,永遠有效的。因基督本是創世以來人類所仰望的『被殺之羔羊』(啟13:8),直到世界的末了,仍是這樣。我們今天仍舊像古時一樣,必須信靠、接受和跟從這同一位福音的中心,『上帝的羔羊』,才能得蒙拯救。『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福音有甚麼功效?

    第二个问题:福音有甚么功效?可分为五点来介绍:

    第一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稱義』。

如經上所說:『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也就是指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得福。(加3:8.參看:創22:18.加3:16)。

    所謂『稱義』,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或者說不算我們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經上所指出:『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赦罪是從消極方面說的,稱義是從積極方面說的。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

赦罪稱義的浩大恩典,本是我們將亡的罪人不配領受的,是完全由於上帝無限的大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才為我們帶來的贖罪的洪恩,而且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因著我們的信心,而立即賜給我們悔改認罪,懇求赦免的罪人和信徒的,因此稱為因信稱義。(羅3:23-26.約一2:1-2. 1:9)。

    因信稱義實在是一個極其浩大的恩典,遠超過世人所能想象的。因任何一個墮落、敗壞、有罪的人,只要他肯存著信心來到主的面前,在主恩助之下悔改認罪,祈求主赦免和潔除他一切的罪,他就可以立即得蒙完全的赦罪和稱義。主耶穌要立即在天父上帝面前這樣為他祈求說:他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聖父阿,你怎樣悅納我,也求你怎樣悅納他;你怎樣愛我,也求你怎樣愛他。這樣看來,因信稱義真是一個極大的大喜的信息。

因信稱義的經驗,也是我們信徒需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保持和加深的經驗。因為我們信徒在悔改後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中,有時由於我們還沒有學會完全依靠主,有時也由於我們靈性上的疏忽,沒有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難免還會被我們的軟弱過犯所勝。因此我們就需要隨時隨地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並也要不斷靠主成聖。正如使徒約翰對信徒的勸告:『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塈畯怞酗@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再說我們基督徒在信而悔改,追求成聖的道路上也是沒有止盡的。當我們靈性越長進,和主的關係越親密,得到真理亮光越多的時候,我們也會對自己的心靈、品格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這樣我們先前看不到的軟弱和虧欠也都要顯出來了;這樣也就能使我們在主�堣�斷更深切的悔改,更完全地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不斷地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愆,將自己越洗越乾淨,正如十四萬四千人一樣,不斷『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啟7:14)。

還有,我們對因信稱義還需要有更深入而全面的認識。首先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為:不是因著遵行律法)。』(羅3:28)。『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為甚麼呢?因為律法的功用,只能叫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不能使人稱義。只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流的寶血,才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稱義(羅3:23-26)。再說,我們靠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上帝神聖仁愛的律法。因此正如保羅所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但是,這絕不是說,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沒有關係,可以不遵守律法。人若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了。因此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就如保羅接下去所指出:『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其實,主救恩的功用原是為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

    正因為當時有人曲解了保羅書信中的教訓,偏面強調因信稱義而否定遵守律法的必須,使信心和行為脫節,因此雅各書信中就特別強調了信心和行為結合的必須。他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2:20-24)。

    雅各在這�堛獄〞k和上面保羅的說法並不矛盾。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上帝律法的信心),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是指依靠自己的不是出於信心的遵行律法)。』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口頭上,理論上的,沒有行為表現的死的信心)。』可見兩人的說法不同,含意完全相同。

 

    第二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成義,或說因信行義,或說靠主成聖。

    主的福音不但帶來了主的寶血赦罪稱義的恩典,而且還帶來了潔淨人心,使人成義成聖的『上帝的大能』。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6,17)。按照原文,17節應翻譯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是藉著從信心到信心。』這�奡ㄗ鴩潃茷H心,看來前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成義。由此可見,福音不但能使人因信稱義,而且還能使人因信成義。而上帝的義也正是藉著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而在福音上顯明出來。保羅在羅馬書三四五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稱義的問題,又在羅馬書六七八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成義的問題。

如使徒保羅提到:『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義思,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說:『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媔隍A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但現今你們既從罪�堭o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17-22)。

  聖經上論到古時的眾先知等也說:『他們因著信..行了公義。』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行了義』(來11:13)。另一處又說:『你們若知道祂(指基督)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此處的『公義』在原文和英文中都是『義』(約一2:29)。

凡真正因信稱義的,也必然是不斷追求因信成義的。人若不肯追求完全成義成聖(羅6:15-23),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為義了。在一個人真正信而悔改的經驗中,就已經包含了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基督賜給我們的,也都是必須同時領受的(徒5:31)。人不能只要赦罪的恩,而不要悔改的心。人若不要悔改的心,也就得不到赦罪的恩。我們必須立即靠主恩助,為過去所犯的罪痛悔,而求主幫助我們離棄罪惡,追求成義成聖,這樣我們才能立即因信得到主的赦罪稱義。因此,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也是緊密相連而不可分割的。人若不肯追求因信成義,也就不可能因信稱義。因此經上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一3:7)。

    因信成義又是另一個極大的恩典。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像耶穌那樣完全行義,絲毫不犯罪的意思,因主耶穌是惟一的義人的典範;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在主�堶情y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意思。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羅6:16-22),也就是要我們靠主恩助,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上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因三位一體的上帝是惟一的聖者。(太5:48.賽6:3)。再說所謂『成義』『成聖』也就是要我們依靠聖靈的幫助,守全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律法的意思,因上帝的律法原是上帝本性和旨意的顯示。律法的總綱就是要我們作一個有愛心的人,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正如上帝的本性就是愛一樣。經上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從而『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7-9,4)。

    總之,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變成主的形狀』,也就是要我們完全像天父,也就是要我們守全愛上帝愛人的上帝全備的律法。我們靠自己雖然不可能作到這一切,但『上帝的大能』卻要為信從福音的人成就這一切。正如使徒保羅勉勵我們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主耶穌也親口應許我們說:『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又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在信的人凡是都能。』(可11:24.9:23)。感謝主,我們看到啟示錄中論到最後的十四萬四千人,他們不但是因信稱義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而且他們也是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啟7:14.14:5)。由此看來,因信成義真是另一個極大的大喜的信息。

 

    第三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得生』,承受永生。

    如經上所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如經上所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又如另一處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第四點,福音能使我們『同為後嗣』,『作上帝的兒女』。

    如經上所說:『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堙A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3:6)。又如另一處經文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

 

    第五點,福音能使我們將來進入上帝的國�堙A得享無比的榮耀。

    正如主耶穌親口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另一次主又親口應許我們說:『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堙A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43)。

所謂『上帝的國』,也就是指『基督的國』(啟11:15. 17:14.但7:13-14);也就是指『天國』(太4:17. 19:23-24.可10:23-25);也就是指『那創世以來為你們(綿羊)所預備的國』(太25:34);也就是指基督所要復興和建立的屬天屬靈的以色列國,正如基督在稱讚羅馬百夫長的巨大信心時,親口所應許的:『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婸P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堨h,在那�堨痍n哀哭切齒了。』(太8:10-12)。

    是的,不久主耶穌基督大有能力、大有榮耀,帶著眾天使駕雲降臨時,一切已死的聖徒都要神奇復活,一切活著的聖徒也都要奇妙變化,變成像基督一樣的榮耀靈體,然後一同被提升天,在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中和主永遠同在(腓3:20,21.帖前4:16,17)。而且將來在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上,我們還要永遠和基督一同作王,坐寶座,掌王權,並也要作祭司,侍立在上帝寶座前,晝夜事奉祂,又要像聖天使一樣隨時奉差遣,到宇宙諸天地去執行上帝永恆、聖善的旨意,直到永永遠遠(啟20:6. 22:3-5)。

 

怎樣才能得蒙福音的拯救?

    第三個問題:我們怎樣才能得蒙福音的拯救?

    正如上面引證的主的話中也已作了回答:『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見,如要得到福音的拯救,必須將『信福音』和悔改結合起來。必須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並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蒙拯救。(約一3:4)。如果只講『信福音』,不講悔改,那麼這種『信』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事實上,如果我們不肯悔改認罪,不肯求主赦免和潔除我們的罪,我們就絕不可能得蒙赦罪和稱義。反過來說,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福音』,那麼這種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只有主的靈能使我們產生深切悔改的心。正如經上所說,上帝將基督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才能得蒙拯救。

    講得具體一點,當一個罪人存著信心來到主前,靠主恩助,悔改、承認自己一切的罪,懇求主用祂的寶血赦免、洗淨自己一切的罪,並藉著聖靈潔淨、更新、重生自己的心靈,使自己能恨惡並離棄一切的罪。那麼他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而因信稱義,他的心靈也必要立即被聖靈重生,而獲得一個屬靈新生命,使他能開始不斷靠主恩助,過一種離罪成聖的新生活。

    此後,在追求成聖成義的人生道路上,我們還要不斷依靠主的聖靈幫助,悔改認罪,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我們還要時時不斷靠主寶血功勞而因信稱義,並時時不斷靠主聖靈幫助而因信成義。這樣,當基督帶著千千萬萬天使駕雲榮臨的時候,我們就能歡喜快樂地安然迎見主的聖面。正如經上對我們的勸勉:『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4)。 * 路光 *

 

 

附錄:懷愛倫怎樣論述稱義和成聖

 

    (一)『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 聖經註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

(二)『獲得因信稱義的唯一條件是信心,但信心不但是相信,而也是信靠信從。』(信息選粹卷一389頁)   

    (三)『有一種不會使人得救的信心。經上說,「魔鬼也信,卻是戰驚。」所稱為信心,而不生發仁愛以至潔淨心靈的,不會使任何人稱義。「這樣看來」,使徒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亞伯拉罕信上帝,我們怎樣曉得他相信呢,他的行為証明他信心的性質,而他的信心就被算為他的義。..我們的信心應滿有好行為,因為信心若沒有行為是死的。』(彰顯主基督65頁)。『單想領受上天的恩惠而不肯覆行蒙恩條件的心理決不是信心,而是僭越自持的心,因為真正的信心是以聖經的應許和條件為基礎的。』(同上35頁)。

(四)『上帝在使人稱義之前,要求人心的完全降服,為了使人保持稱義,就必須使人藉著那能使人生發仁愛並潔淨心靈的有活力的活的信心,繼續的順服。(參加5:6.徒5:31)』(信息選粹卷一366頁)。

    (五)『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為義,並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基督82頁)

    (六)『現在有許多人在發這個問題,正如五旬節眾人受了感動,自知有罪,就大聲喊著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的回答第一句就說,當『悔改』。此後不久,又有一次,他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2:38. 3:19)。悔改包含著為罪痛心並離開罪的意思。但我們若沒有看出罪之為罪,就不會厭棄罪;除非我們真心遠離罪,我們一生的行為自然不能有真正的改變。』(喜樂的泉源第13頁)

    『這樣的悔改,不是靠著我們自己的力量能夠成就的;只有靠著那位升天又賜人大恩的基督,才能獲得。』(同上15頁)

    『須知使人真心悔改的能力,是出於基督的德行。彼得曾向以色列人說得很明白,他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耶穌)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除非基督的靈感動人的良心,人就不能悔改,正如我們離了基督,就不能得赦罪一樣。』(同上16頁)

    (七)『「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世人要得上帝的憐恤,條件是很簡單,很公道,很合理的。上帝沒有叫我們作甚麼難事,才肯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不必撇家離國,行走遠路,或克苦身體,才可親近天上的上帝,將功補過。只要認罪悔改,棄絕罪過,就可得蒙憐恤。』(同上25頁)

    『人未曾在上帝面前自卑認罪,就是沒有實行蒙上帝悅納的第一步。我們若沒有經驗過那種「沒有後悔」的懊悔,沒有以真正誠實自卑的態度和憂傷的心承認罪孽,憎惡自己的過犯,這就是表明我們還沒有真正的求饒赦,既沒有求,當然就得不到上帝的真平安。』(同上25頁)

    『謙卑傷心的人,為真正悔改的精神所降服,對於上帝的愛與十字架上所付的代價,就會有相當的認識。凡真正悔改的人,必會在上帝面前,認自己所有的罪,正如兒子向慈父認罪一樣。聖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同上28頁)

    『你既已承認自己的罪,存心要將罪革除,你已是決意獻身給上帝了,現在就可到上帝面前,求祂洗淨你的罪,賜給你一個新心。此後就要確信上帝會照你所求的賜給你,因祂已經這樣應許了。耶穌在世時,確是這樣教訓人的,祂說上帝應許給我們的恩賜,我們須相信是可以得到的,那恩賜便是我們的了。』(同上35頁)

    『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同上37頁)

    (八)『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堂,後者使我們有資格適應於天堂的生活。』(告青年書英文35頁)

    (九)『真正的成聖是每日的工作,在有生之日繼續不已。日復一日與試探作戰,克勝自己犯罪的傾向,力求在心思與生活上成為聖潔的人,絕不誇張自己的聖潔。他們如饑如渴的愛慕公義。罪惡在他們看來是極其可憎的。』(彰顯主基督66頁)

    (十)『聖而又聖的變化工作是一種持續不斷的工作。上帝日復一日地為人的成聖而操勞,而人也必須藉著堅毅不屈的努力,在培養良好的習性上和祂合作。』(一同在天上英文129頁)

    (十一)『上帝為祂兒女所定的目標,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到的最高的標準。「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條命令就是一個應許。..上帝的每一個悔改相信祂的兒女,都能得到聖潔的性情,和基督化的人生。基督徒人格的理想標準,是像基督。人子在祂的生活上怎樣完全,祂的門徒在他們的生活上也當怎樣完全。..祂的品格必須成為我們的品格。』(歷代願望31章312-313頁)

    (十二)『我們常常需要基督之新的啟示,天天有一種符合祂教訓的經歷。高尚神聖的境地是我們可以達到的。在知識和道德上日日進步,本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打算。祂的律法是祂自己聲音的回聲,邀請著每一個人說:「升高些來,要成聖,聖而又聖。」我們可以天天向著基督徒品格的完善進步。』(服務真詮475頁)

 


哥林多前書

 

作書者:

使徒保羅。當時還有同工所提尼一同具名(1:1)。本書信也顯然是由保羅口授,由同工代筆(16:21)。因保羅視力不佳,書寫不便(加6:11)。本書信代筆者顯然是所提尼。

 

受書者:

哥林多教會及各處求告主名的人(1:2)。哥林多『乃是希臘的商業都市,羅馬帝國最大、最富、最重要城市之一,擁有人口四十萬,僅次於羅馬、亞歷山大與安提阿。該城座落在希臘的地峽之上,並在帝國主要商業路線上佔了相當的地位,全世界的貿易都在此海口流動著。「它實在是一座著名並奢侈淫佚的城市,在那�埵釭F方和西方的罪惡集會著。」保羅在此曾住了一年半,並在這�堳堨艉F最大教會之一(見行傳18章)。』(聖經手冊754 頁)。時間是在主前52-53 年(同上729頁)。

 

作書時地:

約為主後57年春,五旬節之前,也即保羅在以弗所工作(主後54-57年)的末期所寫。(林前16:8,3-9.徒19-20章)。

 

本書背景與大意:

自從保羅建立了哥林多教會,直到離開哥林多教會以來,已有三年多時間了,這期間教會發生了不少混亂問題。當時便有哥林多教會中一部分信徒來到以弗所,向保羅反映了哥林多教會中的一些嚴重問題與混亂情況,請求保羅予以指點並幫助解決。於是保羅寫了此信。信中既對教會中的某些罪惡進行了嚴厲的指責,懇切的勸告,也對教會中混亂的情況與所發生的爭議,進行了及時的指導與確切的答覆。(林前1:11,16:15-18)

    懷愛倫提到:在這之前『哥林多教會曾寄一封信給保羅,在各種不同的問題上向他請教,但對於他們中間所存在的嚴重罪惡則隻字不提。雖然如此,但使徒卻曾受聖靈有力的感動,得悉那已被隱瞞的教會真實情形,也得知這封信是企圖從他得到話柄,作為寫信之人解析他們自己意圖的藉口。

    約在此時,恰巧有哥林多一家有好聲望的教友,就是革來氏家�堛漱H,來到以弗所。保羅曾詢問他們各樣的事情,他們就告訴他教會中有分門結黨的事。亞波羅訪問該處時所普遍存在的分爭已經變本加厲了。假教師引誘教友輕視保羅的教訓。福音的道理和禮儀都被歪曲了。驕傲、拜偶像、和荒淫之風在那些曾經一度熱心於基督徒生活的人中猖狂起來了。

    當這種情形展開在保羅面前時,他看出他所最擔憂的事竟然發生了。但他並沒有因此就認為自己的工作是失敗的。他「心�媄纗L痛苦」並且「多多的流淚」祈求上帝的指示。如果他自己立刻往哥林多去是最聰明的辦法,他必樂於這樣行。但他知道根據目前的情況,信徒們決不能從他的努力得到益處,因此他打發提多去,為他以後的親自訪問預備道路。於是使徒放棄他對於那些行為如此希奇乖僻之人所懷的一切意見,專心仰賴上帝,寫給哥林多教會一封在他一切書信中最為豐富、最具教益、最有力量的書信。』(使徒行述29章246-247頁)。

 

本書主題:

教牧和管理:保羅對哥林多教會中一些嚴重問題與混亂情況所作的勸責和指導!(藉此也可讓我們得知教會中的某些嚴重問題與混亂情況的解決辦法)

 

本書鑰節:

林前1:8.1:11.5:1.6:1.7:1.8:1.11:16,,18.12:1.15:12.

 

本書分段:

(一)書信的開端(自薦、稱呼、祝福和感恩):林前1:1-9.

(二)保羅勸責哥林多教會的幾件事:林前1:10-6:11.

    一.分爭結黨 1:10-4:21

        1.勸他們不可分爭結黨 1:10

        2.指出他們分爭結黨的情況 1:11-12

        3.責問那些崇拜保羅的人 1:13-17 上

        4.開導那些抵毀保羅的人 1:17-下-2:16

          (1) 保羅不用屬世的智慧傳揚福音的要道:不可以人的智慧誇口  1:17下-2:5

         (2) 保羅乃用屬靈的智慧解釋屬靈的事情:當尋求屬靈的智慧 2:6-16

        5.對雙方嫉妒分爭的斥責和教導  3:1-4,5-9.

        6.對各派為首者(各會所負責人)的警告  3:10-15

        7.對那些毀壞上帝的殿(指信徒的靈性宮殿)者的嚴厲可怕警告!  3:16-17

          8.再次的警勸:不可以人的智慧誇口,也不可以人誇口3:18-23

        9.不可妄論評斷主的僕人! 4:1-5

        10. 不可自高自大,重此輕彼 4:6-13

        11. 父親般愛心的警戒與懇勸 4:14-16

        12. 按排提摩太前往幫助並對那些自高自大者的嚴肅警告 4:17-21

    二.容讓罪惡(淫亂之罪) 林前5章

    三.彼此告狀 6:1-11

(三)保羅答覆哥林多教會的幾個問題 林前6:12-15:58

    一.有關婚姻問題 6:12-7:40

        1.要逃避淫行 6:12-20

        2.夫婦關係 7 章

        3.寡婦再嫁 7 章

        4.守童身   7 章

    二.論吃祭偶像之物(祭肉)的問題 8:1-11:1

        1.更高原則性的勸勉 8 章

        2.保羅提述自己行事為人的原則為榜樣 9 章

        3.提述古代以色列人的遭遇為警戒 10:1-13

        4.再次懇切的勸勉和具體的指示 10:14-11:1

(詳參前面羅馬書末附詮三關於吃祭過偶像的肉食問題)

三.論女人蒙頭問題(當時普遍風俗,參附詮一) 11:2-16

四.論吃聖餐問題 11:17-34

五.論各種屬靈恩賜,肢體間相互關係和本分,以及聚會秩序等問題:林前12-14章

        1.論聖靈所賜各種不同的恩賜,以及肢體間相互關係與本分:林前12章

        2.論最大的恩賜──愛:林前13章(本章可視為愛心的詩篇,正如來11章可視為信心的詩篇一樣)

        3.論先知講道和說方言的恩賜以及聚會的秩序: 14章

     (關於說方言的問題,詳參附詮二)

    六.論死人復活的問題 15章

(四)書末各事的交代、勸勉、問安和祝福 林前16章

    一.為聖徒勸捐事 16:1-4

    二.為自己行程事 16:5-9

    三.為打發提摩太前去幫助他們及亞波羅暫不願去哥林多事 16:10-12

    四.合宜的勸勉 16:13-14

    五.提到幾個好弟兄的善行 16:15-18

    六.問安與祝福 16:19-24

        『保羅最後(21-22節)在信尾親筆簽字,並加上了他自己的一句話「瑪拉拿他」Maranatha ,意即「主阿,快來」。』(海萊博士著『聖經手冊』764 頁)

 

附詮一:對林前5:4-5論到一個亂倫之人所說的話,和林前三章兩等工程的比喻,應怎樣正確解釋?

    『一次相信永遠得救』論者,有一種可怕的說法,認為一個已經蒙恩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後犯罪遠離主,甚至直到死時,未再悔改歸向主,也仍然是能夠得救、得永生的。只是他們將來得不著賞賜,而且死後要受到一段時間的責罰。這種說法實際上是從羅馬天主教煉獄的謬道演變而來。

  他們提到的一處經文根據是:使徒保羅論到哥林多教會那個犯亂倫之罪的信徒說:『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4-5)。

    其實保羅對哥林多教會這一段囑咐的話,意思是要他們把這個公然娶自己繼母為妻的信徒,從教會中開除出去,使他的罪行當眾受到譴責,免得基督和教會的名聲因他的行為在外邦人中蒙羞辱,並使別人的靈性被絆跌。(參:林前5:1-13)。而在保羅看來,將他從永生上帝的家,也就是教會中開除出去,使他公然受責罰,也等於是將他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因撒但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14:30. 約壹5:19)。但是這樣作的目的,仍然是為了挽救他,希望他在遭受責罰,開除出教之後,能真正認清自己罪行的嚴重,而痛悔改過,以致他的心靈(原文是『普紐瑪』,不應譯為靈魂,而應譯為心靈,或靈性),在主耶穌光照、感動他的日子可以得著拯救。

    後來,這個被開除出教的信徒果然在主的靈光照、感動之下,痛悔改過了;以致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又勸勉教會赦免他的罪,並重新接納他為主內弟兄。保羅說:『這樣的人受了眾人的責罰也就夠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憂愁太過,甚至沉淪了。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來。為此我先前也寫信給你們,要試驗你們,看你們凡事順從不順從。你們赦免誰,我也赦免誰。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為你們赦免的。免得撒但趁著機會勝過我們,因我們並非不曉得他的詭計。』(林後2:6-11)。  

    此外,他們還引用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所講的兩等工程的比喻,來支持他們上述的錯誤看法。其實保羅講這兩等工程的比喻,都是指主的僕人在基督的根基上進行傳道工作的工程說的。將來在烈火考驗來到時要顯出各人工作的成果,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他自己雖然可以悔改而得救,但卻遭到很大虧損,因此『雖然得救了,乃像從火�婺g過的一樣。』 

    有一點可以肯定的,這兩等工程比喻絕不是指信徒品格的好壞、善惡,不會影響得救的問題。如果一個信徒起先信而悔改,得蒙主恩的拯救,後來又犯罪遠離主,至死未再悔改歸向主的話,他肯定是不能得救的。保羅在各封書信中不斷告戒已經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不可再在罪中生活,以至於滅亡。例如他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党、異端、紛爭、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接著又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5:16-21,25.6:7-8)。

    保羅在另一封書中又說:『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致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但現今你們既從罪�堭o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7:15-22.另參羅8:12-13.來3:12-14.彼後2:20-22)。

    更詳細的內容,可參看希伯來書末了的附題:『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究竟有無聖經的根據?

 

 

附詮二:關於女人禱告講道要蒙頭的問題

有些人根據林前11:2-16的經文,提倡女人禱告時要蒙頭。事實上他們也只是象徵性地在頭頂上放一塊布,並沒有按本段經文原來的要求真正蒙住頭臉。

其實這段經文所講的情況,是有它當時的背景和風俗習慣,並不是每一個時代和國家都適用的。因此我們今天引用本段經文時,只應吸取其中屬靈的精意,而不應照搬其中表面的字句。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原來當時猶太國和周圍外邦信徒有一個風俗習慣,女人在會堂禱告和講道時,都要蒙著頭(包括臉部)。否則,就會被人指責為拋頭露面,放蕩不貞潔。這情況有些像現代保守的阿拉伯國家,一般婦女上街時仍用頭巾遮臉,這被認為是虔誠正派婦女的一種美德。需要說明的是:當時猶太人和外邦信徒禱告的方式,和現代信徒是不同的。他們不是低著頭,閉著眼睛禱告,而是仰著臉,睜著眼睛,『舉目望天』禱告的。(參約17:1)。因此就產生了婦女在會堂中禱告時必須蒙頭的情況,正如婦女在講道時必須蒙頭一樣。

但當時哥林多是一個現代化的商業都市,有點像現代法國的巴黎,或美國的紐約,或中國的香港,其中有不少追求時髦,愛作性感打扮的世俗女子,最喜歡在公眾場合拋頭露面。至於那些妓女們更是盡量暴露頭臉,坦胸露背,妖艷惑眾。可惜哥林多教會中也有一些姐妹受到了當時世俗化女子性感打扮的影響,想要在教會中帶頭改革婦女禱告和講道時蒙頭的風俗習慣,還美其名說要爭取男女平等,不願在聚會禱告或講道時蒙頭。

因此保羅勸誡她們說:『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林前11:4-6)

由此可見,當時普遍的習俗觀念,都以女人不蒙頭為羞恥。因此生活在當時的姐妹就應當蒙頭。但今日在我們的國家中,已沒有這種習俗觀念,若再提倡女人蒙頭,反而會被人看為笑話,而羞辱主的名。因此就不應再蒙頭。

保羅接著又說:『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林前11:7-10)。

保羅的意思是勸勉這些姐妹,不要和弟兄比較而不服氣,認為弟兄為甚麼可以不蒙頭,而卻要姐妹蒙頭?想想天使罷,就連地位崇高的撒拉弗在上帝寶座前,也用兩個翅膀遮臉,兩個翅膀遮腳,兩個翅膀飛翔,不斷敬拜頌讚上帝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1-3)。天使在上帝面前尚且這樣謙卑蒙臉,姐妹們豈不也當效法天使,『為天使的緣故,..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而在上帝和會眾面前蒙頭禱告麼。

保羅隨後又說:『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上帝,不蒙著頭是合宜的麼。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上帝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林前11:13-16)。

從這段話更明顯可見,女人留長頭髮和蒙頭,在當時人們心�堣w成了天經地義的事,並也成了當時上帝眾教會的規矩。但現在時代早已改變了,人們的心理和看法也已不同了。若再像古時哥林多教會和其它眾教會那樣,提倡女人在教會中禱告和講道時要蒙頭,不但不能榮耀主,反而要被人看為古怪,使主名蒙羞。

其實,保羅這段教訓所闡明的真理原則和屬靈精意,正如他在前一章的末了所指出的:『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附詮三:關於說方言的問題

有些人強調說:聖靈充滿,就必須說方言;不說方言就沒有被聖靈充滿。這種說法是完全違背聖經教訓的。事實上有不少專門強調、高舉『方言』的人,他們的『方言』也是很有問題的,對此我們必須加以分辨。

方言固然是聖經中曾經提到過的許多屬靈恩賜中的一種,在使徒時代某些教會中曾特別出現過;但並不等於說在任何時代,任何教會,任何信徒中都要說方言。我們看到主降生前的眾先祖眾先知從沒有說方言。主耶穌一生雖然是被聖靈無限量充滿的,但按照聖經的記載,祂三十歲以前並未施行過神跡奇事。三十歲出來傳道後,由於工作的需要,主遵照天父旨意,施行了許多醫病趕鬼的神蹟,但祂卻從未說過一句方言。施洗約翰雖然也是從母腹�奡N被聖靈充滿了,但他一生除了論到主耶穌所說的一切話都獲得應驗之外,『一件神跡沒有行過。』(約10:40-42)。更沒有說過甚麼方言。在使徒中除保羅書信中特別論到方言外,其他新約書信中都未提到方言。在二千年以來的教會歷史中,主所重用的許多大有能力的傳道人,無論是十四到十六世紀歐洲各國的宗教改革家,或是十九世紀上半期,帶來『普世的宗教興奮』的復臨運動傳道人和信徒,他們都沒有說過方言。因此,對於方言,我們必須採取慎重的態度加以辨別:是出於人為的方言,還是出於靈感的方言?假如是出於靈感的方言,還要分辨是出於聖靈的?還是出於邪靈的?正如經上所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上帝的不是。』(約一4:1-6.帖後2:1-3)。

    聖經中提到的方言有兩種:一種是五旬節聖靈沛降時所賜下的方言的恩賜。這種方言實際上是講的外國、外族的語言,是向外國、外族的入講的,目的是向他們傳揚真道。講的人自己懂得其中的意思。聽的人也明白,不需要翻譯(徒2:1-13,14-47)。因此這種方言實際上是一種明顯的神跡,除邪靈有能力假冒外,一般人是不易假冒的。

聽說我們教會過去有一位傳道人,曾有這種方言的恩賜。某次該傳道人得到聖靈啟示,要他去一島嶼,向當地的土人傳道。他向教會領導機構提出後,領導上考慮到一時還找不到會說當地土人語言的翻譯,因此沒有安排他去。不久該傳道人又第二次受聖靈呼召,要他立即去該島傳道。他就憑信心立即乘船前往該島。當船靠了岸,他的腳踏上該島的土地,見土人來迎接他時,他便立即獲得方言的恩賜,開口說出土人的話來。從此他便將主的真道傳遍該島。

  當然,類似這種方言的神跡,現代畢竟還是個別的。因現今聖經已被翻譯成二千多種文字方言,世界各國各族中也都有會說當地方言的傳道人在傳道,因此不一定再需要更多的這種神奇性方言的恩賜。

  至於我們目前所聽到看到的一些所謂『方言』的恩賜,卻是很有問題的。他們說,他們已得到五旬節的方言恩賜,在說外國的話語。實際上他們說的話語連自己也不懂,別人也聽不懂,而且根本就不是什麼外國話語。再說,他們在聚會中各說各的所謂外國方言,又是說給誰聽呢?聚會中都是本國的人,又為什麼要說大家聽不懂的外國話呢?其實他們的所謂外國話,不過是一些雜亂的沒有意義的語調,是一種迷信無知的追求所造成的結果,和上面所述五旬節的方言恩賜,是完全不相同的。

    聖經中提到的另一種方言,也就是保羅書信中所提到的方言恩賜(林前14章)。這種方言和上述五旬節的方言恩賜是不相同的。五旬節方言是對人說的,而且是人聽得懂的,不需要翻譯。此處的方言『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上帝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堙A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林前14:2)。而且此處的方言是需要有人翻譯的。如保羅說:『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上帝說就是了。』(林前14:27-28)。還有,五旬節方言是為了佈道,救助人的靈性;此處的方言『是造就自己。』如保羅說:『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林前14:4,19)。

    假如現在有人自以為得了保羅所說的這種方言恩賜,那麼他首先就應當自己省察是否真的是出於聖靈的恩賜,還是出於自己的迷信行為?如果確有靈的啟示,還要辨別究竟是出於聖靈的,還是出於邪靈的?如果是出於聖靈的方言恩賜,至少應有以下四方面的特徵:(一)這種方言應當是一種聖靈的啟示,是聖靈將要說的話放在他的心�堜M口中,而不是他自己想要學習、模仿,或自己想要說甚麼方言。(二)他說的方言應當是『在心靈�堙D.講說各樣的奧祕』,使他得到了光照、啟示,明白了各樣的奧祕。(三)應當使他的靈性和品德得到了『造就』。應當使他們結出聖靈的果子。(四)他們所說的方言應當完全符合聖經的教訓。若有一點不符合聖經,或與事實相違,就絕不可能是出於聖靈的啟示。

  因此,若無上述四方面特征,就絕不是真的方言恩賜。事實上現在有許多方言,不過是出於人為的迷信的『方言』,雖然說『方言』的信徒也是很誠懇的,有的也是很愛主的,但實質上卻是出於一種無知迷信的追求所造成的結果。他們將一種狂熱、興奮的感覺,或一時的衝動意念,藉著所謂說『方言』的形式表現了出來,正好像另有一些人藉著所謂『唱靈歌』『跳靈舞』的更狂熱的形式表現出來一樣。此外,也要謹防有的別有用心之人的假冒,為了謀求私利,籠絡人心,擾亂真道。更要防備末後邪靈迷惑人的工作。


哥林多後書

 

作書者:使徒保羅。當時還有同工提摩太一同具名。(林後1:1)

 

受書者:哥林多教會並亞該亞遍處的眾聖徒。(林後1:1)

 

作書時地:

約為主後27年夏、秋季,在馬其頓所寫。(林前16:5-8.徒19:21-21.20:1,2.林後2:12,13.7:5-7.6:1,16,17,24.9:1-4)

 

本書背景與大意:

保羅先是在以弗所,因聽見哥林多教會的一些令人痛心不安的情況,而給他們寫了一封哥林多前書。(林前16:6,19.1:11.5:1.

6:1..)。不久,以弗所便發生一次重大的擾亂,保羅險些喪了性命(徒19:21-24),亂定之後,保羅便按照原定路線離開以弗所而來到馬其頓(徒20:1. 林前16:5-8)。到了馬其頓,他一方面殷切火熱地勸勉門徒(徒20:2),另一方面也是急切不安地等待提多從哥林多教會帶回音訊。因他當時一直為哥林多教會的靈性情況而感到憂懼不寧(林後2:12-13.7:5-7)。後來提多終於帶來了哥林多教會的音訊。他告訴保羅哥林多教會許多信徒接到保羅前信後為罪深切哀慟而悔改的情形(林後7:5-16)。同時他也告訴保羅哥林多教會中還有一些假使徒等,他們對保羅的前信進行了攻擊和阻擋,甚至對保羅的的使徒職份,傳道工作,以至於行事為人也進行否定和毀謗,並且他們在某些信徒身上,至今還有著很大影響。(林後1:17.3:1.7:2.10:2,10.11:5-15.12:16,19.13:7)。因此保羅又寫了哥林多後書,交由提多先帶往哥林多教會去(林後8:16-24)。在信中他一方面為了那些真誠為罪哀慟而悔改的信徒表示欣慰、歡喜與感恩,並勉勵他們繼續捐款,以濟助猶太受災的聖徒。而另一方面,他也向那些至今仍受假使徒等影響,拒絕他的勸導與幫助,而拒不悔改的信徒發出嚴厲的警告,並且他也為自己的使徒職分,傳道工作,以及心靈品格進行了必要的辯白。再者他自己也準備不久第三次前往哥林多教會,親自幫助他們。(林後9:3-5.12:14.13:1)

 

本書主題:

上帝僕人的見証:保羅為自己的心靈品格,為從主所受的聖職,為所傳的真道與所作的聖工,在基督�堜狶@的『辯護』與『表白』。主的靈借此便在聖經中為我們記下了這一位謙卑、隱藏自己的偉大的福音使者,在品格成聖,忍受苦難,並捨己救靈等各方面所留下的可敬可佩、可歌可泣的完美榜樣!

 

本書鑰節:林後1:1.12:19

 

本書分段:

(一)書信的開端 林後1:1-11

    一.稱呼與祝福 1:1-2

    二.為在患難中承受上帝所賜的安慰而獻上感恩頌讚 1:3-11

(二)保羅為自己的行程『辯護』 林後1:12-2:17

    註:保羅在寫哥林多前書之前,曾寫過一封信給他們(林前5:9),也許在那封書信中保羅曾表露出原先的心意:先往哥林多,再往馬其頓,以後再回哥林多,而往猶太去(林後1:15-16)。但後來當保羅聽到哥林多教會中令人痛心的紛爭結黨及其它種種嚴重問題時,便似乎因此改變了主意。他已不打算先去看望哥林多教會了,而卻先寫一封哥林多前書去幫助他們,並在此書信中告訴他們,他要暫留在以弗所工作,以後直接往馬其頓,再去哥林多(林前16:5-9)。當保羅寫哥林多後書時,也已經來到馬其頓了。哥林多教會中的某些假使徒,假教師,便趁此機會,對保羅改變行程的動機,對他的品格,以至於對他所傳的真道都進行毀謗,因此保羅特寫出此段內容作為辯白。

    一.自己行程的動機一向是聖潔誠實的:不是出於情慾,忽是忽非,或反覆不定。 1:12-17

    二.自己所傳的真道完全是真實無誤的:並非是而又非的。1:18-22

    三.這次改變行程(沒有先往哥林多而卻先往馬其頓去)的原因:1:23-2:13

        1.為要寬容他們,並更好地幫助他們 1:23-24

        2.為以後去哥林多準備更好的條件 2:1-11

          (1) 希望他們能改正錯誤,以致下次見面時大家都能轉憂為樂 2:1-4

          (2) 勸他們重新以愛心接納那個那個因犯罪受責罰而深切憂傷痛悔的人 2:5-11

        3.表明自己對哥林多教會情況的焦切掛慮的心情:由於沒能見到提多,藉以得知他們的情況,而心�堣ㄕw,甚至不能安於特羅亞的工作,而趕往馬其頓去迎候提多的消息 2:12-13

四,以感恩的話為總結:為自己的行程常有上帝的帥領並能為基督在各處發出韾香之氣而獻上感謝! 2:14-17

(三).保羅為自己的聖職『辯護』 林後3-7章

    一.保羅作為新約執事的明證 林後3章

        1.具有屬靈的薦信 3:1-6

          (注:從本段可看出保羅對工作的態度(3:2)和方法(3:3-6)等等,對信徒也有寶貴教訓。)

        2.具有屬天的榮光 3:7-11

          (注:這是指新約執事所擁有的福音真理和恩典的榮光。詳參附詮:其麼是新約執事的榮光?)

       3.具有敞開的臉 3:12-18

          (1) 向人有敞開的臉:使人能從我們的『臉』上,也即從我們所傳的基督福音上,並從我們的言行表現上得以明白舊約聖經的啟示,並進入新約的救恩的大光! 3:12-17

          (2) 向主有敞開的臉:使我們『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就變成主的形像,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3:18

    二.保羅作為新約執事的表現: 林後4-7章

        1.作基督福音的使者:表彰真理的生活 4:1-6

        2.作上帝大能的見證:發揚信心的生活 4:7-5:10

          (1) 勝過一切危難,捨己救靈 4:7-15

          (2) 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4:16-18

          (3) 視死如歸,仰望天家,立志永遠討主喜悅 5:1-10

       3.深受主愛激勵的心靈:為主而活的生活 5:11-21

        4.上帝僕人的人生:在各樣事上的神聖表現與見証

6:1-10

        5.父親的心懷:『同生同死』的深愛 6:11-7:16

          (1) 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 6:11-13

          (2) 體會天父的心腸,以上帝的慈悲勸勉他們離罪成聖,作上帝所愛的兒女! 6:14-7:1

          (3) 『同生同死』的深愛:敘述自己先前為哥林多教會靈性情況的敗落而有的憂愁,以及如今為他們多人的深切悔改而有的歡喜! 7:2-16

(四)為賙濟耶路撒冷貧困聖徒而勸捐 林後8-9章

    一.以馬其頓眾教會的榜樣激勵他們的愛心 8:1-8

    二.以主耶穌基督的無窮犧牲與大愛勉勵他們奉獻 8:9-15

    三.安排提多並介紹其他二位弟兄同往哥林多去收集捐款 8:16-9:5

    四.保羅再次的勸勉 9:6-15

(五)保羅在聖靈�堛滿y表白』 林後10-13章

    一.嚴厲的『駁斥』 10:1-11:15

        1.屬靈的勇敢(非『憑血氣行事』):忠心而有權柄的保羅! 10:1-18

       2.屬靈的憤恨(非言行『愚妄』和『粗俗』):聖潔而又忌邪的保羅! 11:1-15

    二.不得已的『自誇』(屬靈的經歷):偉大而又謙卑的保羅! 11:16-12:13

        1.為基督經受更多的苦難 11:16-33

        2.從主領受的浩大的啟示 12:1-13

    三.感人肺腑的『申訴』(屬靈的掛憂):慈母般的保羅! 12:14-21

    四.大有權威的警告(屬靈的權柄):嚴父般的保羅! 13:1-10

(六)末了的勸勉、問安與祝福! 13:11-14

 

 

附詮:甚麼是新約執事的榮光?

林後3:6-11所提到更大的榮光,是指新約的執事,也被稱為稱義的執事,屬靈的執事所擁有的福音真理和恩典的榮光:即因信靠主的寶血的功勞而得蒙赦罪稱義,並因信靠主聖靈的大能而守全上帝的道德律法,全然離罪成聖,愛神愛人。(參羅8:1-17.帖前5:23-24)。

摩西時代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和上帝所立的約是舊約,舊約的實質是靠肉體守律法,沒有因信稱義和靠恩守律的恩典。他們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懼怕,或是為了得福氣,這正是西乃山的約,生子為奴的精神。他們最多只能遵守律法的字句,而不可能遵守律法的精意。卻還想要靠自己遵守律法字句的行為而自以為義,並賴以得救。這並不是說當時代沒有救恩,事實上歷代以來眾先祖,如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以及後來大衛王,歷代眾先知等,都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並靠救恩守律法,而不斷離罪成聖,愛神愛人的人。他們個人與上帝所立的約不是屬於舊約,也即屬肉體的約,而是屬於救恩的約,後來在十字架上被主的寶血立定為新約(參來11:4-10.羅4章路22:20太26:28)。但是,由於摩西時代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只滿足於靠自己遵守律法字句的宗教,而不感到需要那能徹底潔淨人心中的罪惡,使人重生,使人稱義的救恩。因此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約是屬肉體的約,也即舊約。上帝也無法勉強他們,只好暫時容讓他們。摩西也無可奈何地只好成為舊約的執事,甚至被稱為屬死的執事,定罪的執事。因舊約是必然要失敗的,廢掉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律法的字句也只能定人的罪,叫人死,而不能使人稱義,叫人活。(參羅3:20)。

因此,上帝應許以後要和以色列人另立新約。新約的實質是靠恩典守律法,律法已被寫在他們心上,他們因愛上帝的緣故,甘心樂意遵守,而且新約滿有赦罪稱義的恩典。正如『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來8:8-12)。(還可詳參加拉太書末附詮二:關於舊約和新約的問題) * 路光 *


加拉太書

 

作書者:使徒保羅(加1:1)

 

受書者:加拉太的各教會(加1:2)

    加拉太『是在小亞細亞中部,是保羅第一次出門傳道的區域。加拉太實在的境界不詳,它或許是包括了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及彼西底的安提阿。讀行傳13與14章所記載保羅在那�堛漱u作,可以作研讀本書信的預備。』(聖經手冊744頁)

    加拉太人是屬於『高盧族的支系』。為人性情活潑,好奇易惑,又重於感情,易於衝動,以致時常極易改變,乏�琱[性。這些特性從他們先敬拜保羅而後又用石頭打他的事上也充分表現出來(徒14:13-19)。這些特性似也影響到某些加拉太信徒對信仰的態度。(參本書1:6.3:1.5:7)

 

作書時地:

『保羅在主後45年至48年之間建立了這些教會,以後在主後50年第二次出門傳道,並主後54年第三次出門傳道時,他曾一再的訪問了那些教會(參徒16:6.18:23)。按照一些普遍公認的意見,本書信的著作時期約在主後57年,即他第三次出門傳道的末期。那時他還在以弗所或馬其頓或哥林多,是在他未寫羅馬書以前不久所寫的。這乃是在他建立了那些教會之後10年至12年的事,在這期間他曾兩次訪問了他們。有些人以為更可能的是保羅第一次剛從加拉太回到安提阿,在主後49年寫的。其時在主後50年耶路撒冷會議之前,因為他們曾發出了一封信,說明割禮是不必須的,並且這封信要很快的送到加拉太省的眾教會(徒15:1-16:4)。倘若加拉太書是在那時以後寫的,保羅就似乎要提及那封耶路撒冷的信才對。但『由頭一次』(4:13英文),這種說法就暗示著以後繼續的訪問,因此一切的推測猜度都是未必準確的。』(聖經手冊775頁)。

的確,根據加4:13『你們知道我頭一次傳福音給你們』的說法看來,保羅寫此書信時至少已經二次訪問過加拉太教會。我們單單根據徒16:6和徒18:23的記載,就可証明保羅寫此書信時(可能在哥林多,參徒20:1-3),至少已有二次去過加拉太教會。如果加拉太教會是保羅第一次出門佈道時建立的(徒13-14章),那就至少有三次以上去過那�堙C因此看來本書信寫作的年代還是以前者普遍公認的意見為正確,即約寫於主後57年末。至於寫作的地點有人認為可能是以弗所或馬其頓或哥林多,但我們更有理由相信是在哥林多。(參徒20:1-3上.林後7:5-16.9:1-5.13:1)。 

    懷愛倫指出:『保羅留在哥林多的時候,他聽到一些事使他為某幾處已經成立的教會深為擔憂。耶路撒冷的信徒中興起了一些假師傅。他們的影響使加拉太一帶的信徒很快發生了分裂、異端和放縱情慾的事。這些假師傅竟將猶太人的遺傳和福音的真理混淆起來,他們不顧耶路撒冷的會議所作出的決定,而硬要外邦信徒遵守儀文的律法。

    當時的情形非常嚴重。那已經侵入信徒之中的邪惡影響險些要很快地敗壞加拉太一帶的教會。

    保羅看到他過去所忠心授以福音原則的人如此公然叛道,就不禁心如刀割,深為不安。他立時寫信給那受了迷惑的信徒,將他們所接受的假道完全揭穿,並非常嚴厲地責備那些偏離信仰的人。』(使徒言行錄36章318頁)

    這樣看來,保羅第三次出門佈道末期,共寫了四封書信.即先在以弗所寫了哥林多前書,後在馬其頓寫了哥林多後書,以後又在哥林多三個月期間先後寫了加拉太書和羅馬書,而且二封書信的主題思想也是相同的,都是論證上帝的福音!

 

本書背景與大意:

保羅過去在加拉太的佈道救靈工作,曾獲得非常成功,以致許多加拉太人都極其熱心地悔改歸主(加4:13-15)。但後來保羅離開加拉太後,卻有一班自命虔誠的猶太割禮派教師從耶路撒冷來到了當地(1:7.4:17.6:12),堅持主張外邦人若不接受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就不能作基督徒,也不能得救(參徒15:15)。他們為了推廣他們的異端,甚至對保羅的使徒的職分和所傳的福音也進行了抵毀。他們妄論保羅的地位不如耶路撒冷的使徒,污蔑保羅所傳的福音也是從別的使徒領受來的,並摻進了自己的私意(1:1,11,12),以致此時有不少加拉太信徒都受到了這班猶太假教師的誘惑,而接受了割禮派的異端,偏離了福音的原則。(1:6,7.

4:10,11,21.5:2-4)。故此保羅特寫這此書信,以為自己所傳的純正福音真理進行辯證,並對割禮派的異端進行駁斥,以期能將加拉太信徒從危險的異端誘惑中挽救過來。

 

本書大題:使徒保羅為福音所作的辯證。

 

本書鑰節:加1:6-7,11-12. 2:15-21.

 

本書分段:

(一)書信的開端(自稱、稱呼、祝福與頌讚) 加1:1-5

(二)斥責加拉太信徒受人誘惑,偏離了基督的福音(顯明保羅寫此書信的原因) 加1:6-10

(三)辯證福音的來源(保羅所傳的福音,非出於人,乃出於主的啟示) 加1:11-2:31                                                         

    一.福音出於主啟示的申明 1:11-12

    二.福音出於主啟示的證據 1:13-2:14

1.以自己的轉變為證(證明所信所傳的是出於主的啟示)  1:13-17

        2.以事實的經過為證(證明所信所傳的非出於人的教

導)  1:18-24

        3.提述自己所傳福音曾得到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承認(

未免強提多受割禮,向保羅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

禮) 2:1-10

        4.提述自己曾在安提阿,根據福音真理的原則,反對彼

得一時的軟弱與錯誤。 2:11-31

(四)辯證福音的內容: 加3:10-4:31

    一.以加拉太信徒的經驗為證 3:1-5

    二.以聖經的教訓(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為證 3:6-14

        (關於以信為本不以行律法為本的問題,參附詮一)

    三.以人所立的文約的永久性為喻(說明上帝預先和亞伯拉罕所立的恩典的約及其應許,即包含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應許,不能被那430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 3:15-22

    (註:上帝最初和亞當夏娃,以及後來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都是屬於救恩的約,也即後來主耶穌用自己的寶血所正式立定的新約。至於舊約卻是指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約。可參看懷愛倫著先祖與先知32章354到358頁中對新約和舊約的精確解釋,並參看來8:8-13。至於所謂『律法(包括摩西儀文律法)..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加3:19),也可參看先祖與先知32章346-348頁中的美好解釋。其中提到:『亞當和夏娃在受造的時候,就已明白上帝的律法,他們也熟悉律法對他們的條款,律法的訓辭已寫在他們心上。』『如果人遵守了上帝的律法,就是亞當墮落之後上帝所賜給他的,也是挪亞所保持,亞伯拉罕所遵守的律法,他們就不需要割禮的儀式了。如果亞伯拉罕的子孫一直遵守了以割禮為記號的約,他們就不至於被引誘陷入拜偶像的罪中,也沒有在埃及過奴役生活的必要了。他們就必從心�媬磽u上帝的律法,上帝也就不必在西乃山頒佈律法,或把它刻在石版了。如果百姓實行了十條誡命的原則,也就不需要把附加的指示賜給摩西了。..』有人誤以為律法是在人犯罪墮落才有的,這種看法是違背聖經教訓的。可詳參本書末附題三。)

    四.以福音與律法(此處的律法既指獻祭、割禮、守節等儀文律法,也指十誡道德律法)的關係為證 3:23-29

    (參附詮二:關於舊約和新約的問題。所謂舊約時代或新約時代都是要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

    五.以孩童奴僕的受轄制及以兒子的權利為喻(靠律法稱義者是孩童是奴僕,因信稱義靠恩守律者為上帝的兒子) 4:1-11

    (關於加拉太人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問題,參附詮三)

    六.愛心的勸勉(承上啟下的勸勉) 4:12-20

    七.夏甲(舊約)生子為奴,撒拉(新約)生子承受產業的比喻 4:21-23

    (以上可參看:先祖與先知第32章律法與諸約。346-354頁講到兩種律法,即上帝的道德律法和摩西的儀文律法,354-358頁講到兩種約,即新約和舊約。也可參看下面在附詮三以後的附題一:救恩和律法的關係。附題二:聖經中的兩種律法。附題三:上帝的誡命。)

(五)警戒與勸告: 加5:1-6:10

    一.警戒(不可受割禮,靠律法稱義) 5:1-12

    二.勸告(當靠聖靈行事,以致能守全仁愛的律法) 5:13-25

    三.進一步的重要勸告 6:1-10節

(六)結語(最後的勸勉與祝福) 加6:11-18

 

 

 

附詮一:以信為本不以行律法為本

 

    保羅說:『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3:8-11)

    使徒保羅在本段經文中向我們指出:當時教會當中有兩種信徒,一種是以信為本的人,他們要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另一種是當時少數受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他們都是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那麼這兩種信徒究竟有甚麼不同呢?至少有兩點不同:

  第一點,以信為本的人都是蒙恩重生,因信稱義的人,也就是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而得到赦罪稱義的人。而以行律法為本的人,他們實際上都是想靠自己遵守律法的條文和字句而在上帝面前稱義,這顯然是完全錯謬的假道。正如我們已經多次指出,律法的功用只能使我們知道自己有罪,卻不能赦免我們的罪。況且人靠自己也不可能守全律法。只有主的寶血才能赦免洗去我們的罪。所以我們必須信靠主耶穌寶血的功勞得到赦罪稱義,也就是因信稱義,而決不可能依靠自己遵守律法的行為稱義。

    第二點,以信為本的人,都是靠救恩守律法的人,不但靠主遵守律法的條文和字句,而也靠主遵守律法的屬靈精意和兩大總綱。而以行律法為本的人,他們都是靠自己守律法,只是遵守律法的條文和字句,還妄圖藉著自己遵守律法的外表行為而能稱義得救。這實際上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律法並不能赦免他們的罪,而且他們也不可能守全律法。只有主耶穌的救恩能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只有主耶穌的救恩能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所以我們基督徒必須是以信為本的人,也就是必須是因信稱義,靠救恩守律法的人。至於那些以行律法為本的人,想要依靠自己遵守律法表面的條文字句而在上帝面前稱義得救,這顯然是一種錯謬的異端。以上就是我們對以信為本的人和以行律法為本的人之間的區別所作的簡要解釋。

    但是可惜基督教中有有些人,對保羅這段教訓卻發生了嚴重的誤解。保羅教導人以信為本,不以行律法為本,他們就誤以為保羅是反對人行律法的,誤以為行律法的人就是以律法為本的。其實保羅在這�堿O反對『以行律法為本』,而不是反對『行律法』。以行律法為本和行律法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以行律法為本是錯誤的,但行律法是應當的。所謂以行律法為本的意思,也就是保羅在上面這段經文中所指出的,是指靠律法稱義的意思。這顯然是謬道,是保羅一貫反對的。保羅在經文中明確指出:『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再說當時加拉太教會受割禮派異端影響的某一些信徒,他們的以行律法為本還不單單是指依靠遵行上帝的道德律法,而也包括遵行摩西的儀文律法,如割禮等等在內。其實摩西的儀文律法到了新約時代已經作廢,但是這些加拉太信徒卻仍舊想靠自己受割禮,守律法來稱義。因此就受到保羅一再嚴厲指責說:『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2-4)。

    至於遵行律法,也就是指遵行上帝的道德律法,卻是信徒當盡的本分。正如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另一處又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也知道在我�媕Y,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7-25)。接著又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基督若在你們心�堙A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這樣主耶穌就能『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7-11. 8:4.另參雅2:8-12.太5:21-22,27-32.太19:17-19)。(詳參下面附題一:救恩和律法的關係)。  * 路光 *

 

附詮二:關於舊約和新約的問題

 

    保羅說:『但這因信得救的道理,還未來以先(按原文應譯為:但信心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按原文應譯為:直圈到信心即將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原文為家庭的教師或者導師),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道理既然來到(按原文應譯為:但信心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加3:23-25)。

    首先我們要注意的,保羅在這�堜珒ㄗ鴘澈萿k,第一是指摩西的儀文律法,如割禮、潔淨的條例、聖所的崇祀和獻祭的禮節等等,這一切都是預表主的救恩的,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使我們因信稱義。其次,這�堛澈萿k也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在消極方面的含義,能使我們知罪,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悔改求赦,因信稱義。所謂從此不在師傅的手下了,一方面是指不需要遵守摩西的儀文律法了。另一方面也是指我們必須要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也就是要不斷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違犯律法的罪,使我們能夠因信稱義,並且要不斷求靠主的聖靈,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也就是使我們因信成義,從而使我們能不斷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

 

所謂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都是要因信稱義

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

  我們還要注意的,保羅在這�堜珨〞滿G但信心還未來到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這是指著當人們還不明白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道理之前,人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而並不是說,所謂舊約時代中是沒有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恩典的。但是很可惜,基督教界有不少人又在這一方面發生了嚴重的誤解。他們說:『舊約時代是律法時代,是要靠守律法得救而沒有救恩的,新約時代是恩典時代,是要靠恩得救,而不需要守律法的。』其實這一種說法非但毫無聖經根據,而且是明顯的違背了使徒保羅在其它書信中的許多教訓,以及聖經中的一貫訓示。其實根據聖經的教訓明顯可見,無論是舊約時代或是新約時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

  例如亞伯、以諾、揶亞都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如聖經中說:『亞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稱義的見證,就是上帝指著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揶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來11:4,5,7)

  至於亞伯拉罕更是成為猶太人和外邦人一切因信稱義之人的父。(參看羅4:1-12)。其實我們外邦信徒所以能夠因信稱義,也是根據上帝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以及所傳給他的福音。聖經中說:『「正如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3:6-9)。主耶穌也曾說:『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亞伯拉罕不但是我們因信稱義的榜樣,而且也是我們靠恩典,守律法的典範。正如上帝在聖經中稱讚亞伯拉罕說:『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26:5)

  又如大衛王也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保羅說:『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6-8)。並且大衛也是靠救恩守律法的。正如詩篇中所說的:『耶和華阿,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我心�埵u了你的法度,這法度我甚喜愛。』又說:『耶和華阿,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愛的。』(詩119:116-167,174)

 

何謂舊約?何謂新約?

    其實,基督教中有少數人所以會對所謂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產生以上所說的錯謬看法,主要還是由於他們對舊約和新約的實質並不真正瞭解。所謂舊約,實際上單單是指摩西時代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和上帝所立的約,可以稱為屬肉體的約,以肉體割禮為標記。舊約的實質是靠肉體守律法,單單是遵守律法的字句,卻還自以為義,其中並沒有基督寶血的赦罪和聖靈更新的恩典。他們雖然實行獻祭的禮儀,但也僅僅是把它們當作律法的條例來遵守,卻沒有信靠其中所預表的基督的救恩。他們雖然受割禮,但卻沒有重生。他們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懼怕或是為了得福。這正是西乃山的約,『生子為奴』的精神。(參看加4:22-25)。 並且他們憑著自己屬肉體的本性,也根本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參看希8:8-9.羅7:7-14,18,24-25. 8:7-9)。而所謂新約,實際上也是指舊約時代上帝和眾先祖所立的恩典的約,或說救恩的約(參看創3:15. 22:18. 12:3.加3:6-9,13-14.16-17)。關於恩典的約,後來經過基督寶血的堅定,就正式成為新約了。(參看來9:11-15.路22:19-20)。因此恩典的約,實質上也就是後來的新約,是舊約時代得救的眾先祖,屬靈的以色列人,和新約時代重生的基督徒和上帝之間所立的約(參看希11:4,5,7. 羅4:1-12. 加3:6-9.)。以屬靈的割禮重生作為標記(參看歌2:11)。新約的實質是靠救恩守律法,也就是信靠基督的寶血,赦免他們違背律法的罪,並信靠基督的靈,幫助他們遵守律法而成聖。他們遵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愛,因著聖靈的更新,他們都從心�堻萲w遵守上帝的律法,因而上帝的律法已被刻在他們的心�堙C

正如來8:8-13所指出的:『所以主指著他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琱艀u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紀念他們的罪。』

    由以上所述可見,舊約時代的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並不都是舊約的關係,如上述亞伯、以諾、揶亞、亞伯拉罕以及大衛等等,都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並且是靠救恩守律法的,因此他們和上帝的關係實質上已經是屬於新約的關係。而另一方面,新約時代的人與上帝的關係也並不都是新約的關係。例如加拉太教會中受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以及教會中一切沒有重生的信徒,他們的信仰、靈性情況和古時屬肉體的以色列人相似。因此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仍然屬於舊約的關係。

    但願我們今天每一個人和上帝之間的關係,都能真正進入新約的關係,有主的寶血不斷洗淨我們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而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並有主的靈不斷幫助我們遵守上帝的律法而完全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作一個榮神益人、大蒙眷愛的上帝兒女!(詳參下面附題一:救恩和律法的關係) * 路光 *

 

附詮三:關於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的問題

 

  加4:10-11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使徒保羅在此顯然是指責加拉太教會中某些信徒謹守摩西儀文律法中的『日子(原文為多數,如節期的安息日)、月份(如月朔)、節期(如猶太人有七個宗教節期,特別是其中三個大節期,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猶太人都要上耶路撤冷去赴節)、年份(如安息年、禧年)』,而與遵守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問題無關。因當時他們已深受猶太割禮派異端的毒害影響。

    這些割禮派假教師是從猶太下來的,教訓人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否則,就『不能得救。』

(徒15:1,5)。保羅與巴拿巴曾『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徒15:2)。這時加拉太教會中的某些信徒就已受了他們迷惑,偏離了純正的福音,(加1:6-9),卻去『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並『割禮』(加5:1-12),妄圖賴以得救,以致保羅不得不嚴肅的告誡他們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4:10,11.5:2,4)。(詳參下面附題二:聖經中的兩種律法)


附題一:救恩和律法的關係

 

  救恩的道理和律法的道理都是聖經中最根本的要道,是每一個基督徒所必須明白的。首先應當明確,我們基督徒是靠恩得救,而不是靠律法得救的。靠律法得救是不可能的,因律法只能使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況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律法。因此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律法而得救。幸虧有主的寶血能洗去我們違背律法的罪,有主的恩助能使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因此我們是必需靠恩得救的。但是靠恩得救的也必須遵守律法。如果我們不肯遵守律法,也就不可能靠恩得救。因一個人若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的寶血也不會赦免他的罪,他也根本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其實在有關靈性得救的事上,救恩和律法的功用本是互相配合,缺一不可的。

 

兩者功用互相配合缺一不可

    首先從消極方面來說,律法的功用『本是叫人知罪』。如使徒約翰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又如使徒保羅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7:7.3:20)。而救恩的功用本是為了除去人違背律法的罪,包括赦免人的罪和幫助人戰勝自己的罪。(太1:21. 路1:77. 羅1:16.7:7,14-25.8:7-9,4)。

    再從積極方面來說,律法的功用本是為人提供一種成聖成義、愛上帝愛人的崇高道德標準。如上帝的十條誡命所屬的兩大總綱,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路10:25-28. 太22:37-40. 雅2:8-12)。十條誡命的屬靈精意是要我們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參:太5:21-22,27-30.約一3:15. 結3:18-20)。實質上,全部聖經的道德教訓,都可視為上帝誡命屬靈精意及其兩大總綱的發揮。主耶穌一生聖潔無瑕的榜樣,也可視為遵守上帝誡命屬靈精意及其兩大總綱的完美典範。因此,上帝十誡律法的屬靈精意及其兩大總綱,實質上也就是要求我們在自己的心靈、品格上,不斷『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7,18), 也就是要求我們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太5:48)而救恩的功用,本是為要恩助我們達到上述愛上帝愛人、成聖成義的崇高道德標準,使我們因信稱義(即寶血赦罪,羅4:6-8), 並因信成義(即靠主成聖,羅6:19-22), 也即『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3-13. 加5:22-25)。

 

鏡子和除污水的比喻

    關於上述律法和救恩之間的關係,新約聖經中曾設過一個很有意義的比喻:雅各書中曾將十誡律法比作一面鏡子,可以照出人臉上的污穢,那麼救恩就好比肥皂和水,可以洗除人臉上的污穢。(亞13:1. 約一1:7,9.弗5:25,26)。主的兄弟雅各勸勉我們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2-25)。雅各在此段經文中明顯地將律法比作一面鏡子。鏡子能照出人臉上的污穢,好促使人用肥皂和水去洗淨。可見鏡子和水的功用是互相配合,缺一不可的。沒有人說只要有了肥皂和水,就不需要鏡子了。事實上每一個人家�堻ㄕ酗j大小小的鏡子,並且每一個人都需要天天照鏡子,天天洗臉。照樣我們也要天天不斷靠賴主的救恩,洗去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

 

約櫃和施恩座的預表

  關於上述律法和救恩之間的關係,舊約地上聖所中也有一個極重要的預表。我們看到上帝施恩的寶座和約櫃是連接在一起的,因施恩座是放在約櫃上面的。(出25:16,17,21)。『施恩座』或稱『蔽罪座』(出25:17.來9:5),是象徵上帝的救恩的。『約櫃』又稱『法櫃』,�堶惘s有上帝的律法。不但地上的聖所中有施恩的寶座和約櫃,而在天上的聖所中也同樣如此。(啟4:5. 11:19. 15:5)。從施恩座和約櫃連結在一起的事上,我們也可以看出救恩和律法之間的密切關係,它們兩者是互相配合而缺一不可的。約櫃中的律法指出了我們的罪,施恩座所象徵的救恩卻可以除去我們的罪。沒有律法,救恩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沒有救恩,律法在救人的事上也毫無功用。律法是主寶座的根基,是統治宇宙的基礎;救恩是主施恩的寶座,是主無限的榮耀。

 

兩者性質和目的完全相同

(無限的大愛,神聖的旨意)

  再進一步來說,救恩和律法的性質、目的都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出於上帝無限大愛所預備,都是為了使我們能離罪成聖,聖而又聖,達成上帝對我們無限榮美的旨意。(太5:48.帖前5:23,24.彼後1:4-11)。

    我們平時一想到主的救恩,就想到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無限的犧牲,就滿心受感。我們對救恩這樣充滿了深切的感情,本是應當的。

    但我們對上帝的律法也當充滿深切的感情,因律法也是出於上帝無限大愛所賜與。經上啟示我們說:『上帝就是愛。』祂無限的愛我們,祂的一切誡命也都是從祂無限的愛心中發出的。十誡律法的總綱也是愛,它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它要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固然,上帝律法對我們的要求是極高的,但律法的要求越高,也說明上帝對我們的愛越深。這正如父母對待子女一樣,父母對子女要求越高、越嚴格,也正說明他們對子女越是疼愛、越是寶貴。他們望子成龍,期望自己的子女長大後能成為出眾的人材,他們不得不對子女從小就提出極嚴格的要求。我們也看到上帝對祂越是疼愛、越是重用的僕人,要求也越是嚴格。     

  許多年前,有一次我讀聖經,默想到主耶穌所說的一句話,受到極大的感動。主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我當時首先感到,主對我們的要求多麼高阿,要我們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但接著我忽然領悟到:這豈不是說明主無限地愛我們,寶貴我們,看重我們嗎?正因為主無限地愛我們,寶貴我們,看重我們,對我們存有無限崇高的期望,今生要重用我們,將來還要帶我們到天上去和祂同坐寶座,同掌王權,同享榮耀,因此祂對我們的心靈品格才不能不提出極高的要求。當我的心靈一感受到這一點時,我便滿心受感,大受激勵。我對上帝的律法也就開始有了一種更深的認識和感情,並從心�塈韞[喜愛默想和遵行上帝的律法了。我也好似巴不得上帝的律法對我們的要求越高越好,因祂的律法對我們的要求越高,也正說明祂對我們的愛越深,並越是看重、寶貴我們。 

 

大衛和基督留下的榜樣

    我們看到靈感的詩人大衛,就是這樣為我們留下了完美的榜樣的。他不但對上帝的救恩充滿了深切感情和渴慕之情,而對上帝的律法也同樣懷有深切的感情和喜愛之心。例如他說:『我心渴想你的救恩,仰望你的應許。』又說:『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耶和華阿,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我心�埵u了你的法度,這法度我甚喜愛。』『耶和華阿,我切慕你的救恩,你的律法也是我所喜愛的。』(詩119:81,97,164,166,167,174)。他在另一詩篇中又提到:『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詩1:2-3)。

    主耶穌基督也同樣在這方面為我們留下了完美的榜樣。祂雖是上帝聖潔無瑕的獨生愛子,但對上帝的律法也充滿了深切感情,並將它存在心�堙C如祂在降生前一千年,就已藉先知大衛的口發出了如下美妙的言詞:『耶和華我的上帝阿,..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堙C』(詩40:5-8.參太5:17-18)。

    是的,主耶穌基督喜歡將上帝的律法存在心�堙A我們每一個跟從主的信徒也當如此。

    有人說,我們現在是新約恩典時代,不需要遵守上帝律法了。這種說法是完全錯誤的。其實不論是新約時代,或舊約時代,都是要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參看羅4:1-12.來11章),也都是要遵守上帝律法的。正如上帝論到新約的內容實質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紀念他們的罪愆。』(來8:8-12)。可見,我們新約時代上帝子民對上帝的律法,只有比舊約時代更加重視,我們是要靠著主的恩助,將上帝的律法放在我們�堶情A寫在我們心上。

    但願我們每一位弟兄姐妹,都要效法主耶穌基督和先知大衛的榜樣,對主的救恩和上帝的律法都要充滿深切的感情。不但一心思念、讚美、信靠主的救恩,而也要不斷愛慕、默想、遵行上帝的律法。我們要時時不斷地求用主的寶血,來洗淨我們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也要時時不斷地求靠主的聖靈,來幫助我們遵守上帝律法而成聖。

    綜合以上所說可見,救恩和律法的性質、目的都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出於上帝無限大愛所預備,都是為了使我們能離罪成聖,聖而又聖。而它們在功用上卻是互相配合,缺一不可的。這也就是我們對救恩與律法的關係應有的認識。

 

謹防強解保羅的書信

    我們說,既然救恩和律法都是極其重要、寶貴而缺一不可的,為甚麼現在基督教中有少數弟兄姐妹,一聽見律法就反感、皺眉頭呢?他們將救恩和律法對立起來,認為靠恩得救,就不應當再守律法。..凡此種種錯誤看法,大都是由於對使徒保羅書信中某些難懂的話發生嚴重誤解而來。就如使徒彼得也曾告戒大家,保羅書信中有一些話是難明白的。他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然預先知道這事,就當防備,恐怕被惡人的錯謬誘惑,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你們郤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彼後3:14-18)。

    我們現在就來看看,使徒保羅書信中有那些話是容易被人發生誤解的:

 

關於因信稱義的問題

    (一)關於因信稱義的問題。保羅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按照原文宜譯為:不是因著)遵行律法。』(羅3:20,28)。使徒保羅在另一處又說:『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

    對保羅上述教訓,須加以正確理解。所謂『稱義』,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或者說不算我們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經上所指出:『唯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5-8)由此可見,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赦罪是從消極方面說的,稱義是從積極方面說的。由於悔改的罪人完全是靠著主寶血的功勞,因著他的信心而得蒙赦罪、稱義的,因此稱為因信稱義。(參:羅3:23-26)。 至於上帝的律法雖然能使人知罪,卻不能赦免人的罪,雖然能指出成聖成義的標準,卻不能賜人力量去達成。因此保羅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但保羅所說:『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因行律法』,絕不是像有人誤解的那樣說,人可以不遵守律法。因為人若不肯遵守律法,不肯悔改自己違背律法的罪,那麼主的寶血也就不會赦免他們的罪,不會稱他們為義。因此,因信稱義並不廢掉律法,相反,更是堅固律法。就如保羅接下去所指出:『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

    正因為當時曾有人誤解了保羅書信中因信稱義的教訓,使救恩和律法對立,使信心和行為脫節,因此雅各書信中特別強調了信心和行為結合之必須。他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雅2:20-24)。

    雅各在這�堛獄〞k和上面保羅的說法並不矛盾。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上帝律法的信心),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是指依靠自己的不是出於信心的遵行律法)。』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為(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為),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口頭上,理論上的,沒有行為表現的死的信心)。』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稱義,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因此兩人的說法不同,含意完全相同。

 

關於靠恩得救的問題

    (二)關於靠恩得救的問題。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8-10)

    對於這段經文,我們也必須加以正確的解釋。首先要明白這�堜珒ㄗ鴘滿y得救』是指甚麼說的?有人說是指將來得永生說的;但更確切地說,這�堛滿y得救』是指現在靈性上的蒙恩得救說的。正如保羅在本段經文前面所指出的:『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是指使我們重生,有了屬靈生命,開始和罪情惡慾作鬥爭,參羅7:18,22-24)。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是指開始學習靠主過得勝的生活,過復活後的新人的生活,參羅7:25.8:11-13.6:4-6),一同坐在天上(是指學習不斷靠主過持久的得勝生活,參西3:1-4),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參弗1:3-14),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弗2:5-8)。

換一種說法,這�堛滿y得救』也是指基督藉著祂的救恩把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的意思。(太1:21)。具體來說也就是指基督籍著祂的寶血,洗去、赦免我們罪惡,使我們因信稱義的意思,並籍著祂的聖靈,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生命,開始不斷依靠主過離罪成聖生活的意思。這種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的經驗,在我們一生中是需要不斷保持和加深的。

  的確,正如經文中所指出的,我們能夠獲得稱義、重生,並不斷靠主離罪成聖,是『本乎恩(指基督的救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因為我們一切美好的心靈和行為都是從主而來的。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指出的:『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上就是我們對本段經文所作簡要的解釋。

    但有人卻謬解了以上這段經文的原意,並改變了其中的字句。他們說:我們得救(指得永生)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與行為無關。認為信徒行為的好壞不會影響他的得救,只不過是影響他的賞賜。甚至認為一個信徒即使後來犯罪,遠離了主,至終未再悔改歸向主,也仍然是能夠得永生的。這實在是一種極其危險、錯誤的說法。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當然是對的,但不能說與行為無關;若說與信以前的行為好壞無關,是對的,若說與信以後的行為無關,就完全錯了。其實『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堛漫瓵蛂y得救』既是指我們從罪惡�堻Q救出來的意思(太1:21),這本身就是要解決罪和行為的問題。而這�堛漫瓵蛂y本乎恩』(救恩)也就是指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的恩典,因此不可能與行為無關。又這�堜珨〞滿y因著信』,也是指著與行為相結合的真實的信心,因『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7,14)。其實保羅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並不是說和信以後的行為無關,因接下去保羅就指出了信以後行為的必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關於本段經文更詳細的講解,請看下面以弗所書末了的附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關於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

    (三)關於『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的問題。保羅固然說過:『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犯罪,不守律法。相反,正是指著我們必需靠主恩典,戰勝罪惡,全守律法。現將有關經文全面閱讀一下即可明暸。保羅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奡_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麼?斷乎不可。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但現今你們既從罪�堭o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12-16,22)。

    保羅在另一處又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加5:16-18)此處也明顯可見,『不在律法以下』的意思,是指靠著聖靈的幫助,得勝罪惡,全守律法。如果犯罪違法,那就落在律法以下了。

    另一處又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上帝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9:20,21)。這同樣是指靠基督恩典,遵守上帝律法的意思。

 

關於『以行律法為本』的問題

    (四)關於『以行律法為本』的問題。保羅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加3:10-11)。

    注意,保羅在這�堿O反對『以行律法為本』,而不是反對行律法。但有些人卻誤解了保羅的意思,說遵行律法的人,就是『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其實,『以行律法為本』和行律法,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以行律法為本』是錯誤的,但行律法是應當的。所謂『以行律法為本』,也就是保羅上面接著所指出的,是指靠律法稱義的意思。這顯然是謬道,是保羅所反對的。(羅3:20)。再者,當時加拉太教會受割禮派異端影響的某些信徒,他們的『以行律法為本』,還不僅是指著上帝的道德律法,而也包括摩西的儀文律法,如割禮等等在內。其實摩西的儀文律法到新約時代已作廢,不需遵守了。但他們卻想靠自己受割禮、守律法來稱義,因此受到保羅一再的嚴勵指責,說:『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5:2-4)。

    但是『行律法』,也就是遵行上帝的道德律法,卻是信徒當盡的本分。如保羅自己所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另一處又說:『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接著又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這樣上帝就能『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7:7-25.8:7-9)。主耶穌也曾教導我們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

 

所謂律法時代和恩典時代

    (五)關於所謂舊約律法時代和新約恩典時代的問題。有些人說:舊約時代是律法時代,是靠守律法得救,而沒有救恩的;新約時代是恩典時代,是靠恩得救而不要守律法的。其實,這種說法亳無聖經根據,是完全錯誤的。也許有人要提出這樣一段經文作為『根據』:『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原文為:但在信心來到以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原文為:直圈到信心顯明出來)。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原文為家庭的教師或導師),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原文為:但信心既已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原文為家庭教師或導師)的手下了。』(加3:23-25)。

    我們要注意的,保羅此處所提到的律法,首先是指著摩西的儀文律法,如割禮、潔淨的條例,聖所的崇祀與獻祭的禮節等,這一切都是預表主的救恩的,『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使我們因信稱義。』其次,這�堛澈萿k也是指道德律法消極方面的含意,使我們知罪,引我們到基督那�堙A悔改求赦,因信稱義。所謂『從此就不在師傅手下了』,一方面是指著不需要遵守犘西的儀文律法了,一方面也是指著必需靠主恩典,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即不斷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違犯律法的罪(使我們因信稱義),並不斷靠主的靈,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使我們因信成義),從而使我們能不斷『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還需注意的,保羅此處所說,『但在信心來到以前,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是指當人們還不明白信靠主的救恩時,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而並不是說舊約時代是沒有沒有救恩,沒有因信稱義和靠恩得救的道理的。

 

各時代的人都要靠恩得救

    其實,根據保羅在其他書信中的教訓,以及聖經中一貫的啟示,明顯可見,無論所謂舊約時代或新約時代的人,都是要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也都是要靠救恩守律法的。如亞伯、以諾、挪亞都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的。(來11:4,5,7)。亞伯拉罕更是成為猶太人和外邦人一切因信稱義之人的父。(羅4:1-12)。我們外邦信徒所以能因信稱義,也是根據上帝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及所傳給他的福音,正如保羅所說:『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8-9)。 主耶穌也曾說過:『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亞伯拉罕不僅是我們因信稱義的榜樣,而且也是我們靠恩典、守律法的典範。正如上帝稱讚他說:『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26:5)。又如大衛王也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遵守律法的。他向上帝痛悔、祈求說:『求你..塗抹我一切的罪,..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我就把你的道指教有過犯的人。』(詩51:9-17.羅4:6-8)。

  有些人所以會對所謂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產生以上錯誤看法,主要還是由於他們對『舊約』和『新約』的實質未能瞭解。  所謂『舊約』實際上只是指摩西時代屬肉體的以色列人在西乃山和上帝所立的約,可稱為屬肉體的約,以肉體的割禮為標記。舊約的實質是靠肉體守律法,僅是遵守律法的字句,卻還自以為義。其中並沒有基督寶血的赦罪和聖靈更新人心的恩典。他們雖然實行獻祭的禮儀,但也只是把它們當作律法的條例來遵守,卻沒有信靠其中所預表的基督的救恩。他們雖然受割禮,但卻沒有重生。他們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懼怕,或是為了得福氣,這正是西乃山的約『生子為奴』的精神。(加4:22-25)。 再說他們憑自己屬肉體的本性,也根本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來8:8-9.羅7:7,14,18,24-25.8:7,8,9,4)。

    所謂『新約』,實際上也就是指上帝最初和亞當、夏娃所立的恩典的約,或說救恩的約。以後又和亞伯拉罕等重立此約。(創3:15.22:18.12:3.加3:6-9,13-14,16-17)。後來經過基督寶血的堅定而正式成為新約。(來9:11-15.路22:19,20)。所以新約實際上也是主降世前時代得救的眾先祖、屬靈的以色列人以及主降世後時代重生的基督徒和上帝所立的約,(來11:4,5,7. 羅4:1-12. 加3:6-9.詩51:9,17),以屬靈的割禮(重生)為標記。(西2:11)。新約的實質是靠恩典守律法,也即信靠基督的寶血,赦免他們違背律法的罪,並信靠基督的靈,恩助他們遵守律法而成聖。(基督徒直接信靠、仰望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寶血之功,主降世前時代的上帝子民通過贖罪祭的預表,因信仰望、靠賴基督寶血之功。參:來11:4. 約1:29. 約8:56)。他們守律法的動機是出於愛,因著聖靈的更新,他們都從心�堻萲w遵守上帝的律法,因為上帝的律法已被刻在他們心�堙C正如主論到祂和我們所立的新約,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堶情A寫在他們心上。』(來8:8-13. 耶31:31-34.結36:26-27)。懷愛倫在『先祖與先知』第32章 354-358頁中,對此曾有精闢的闡釋。

    由以上所述可見,舊約時代的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並不都是舊約的關係。如上述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和大衛等等,都是因信稱義,靠恩得救,並靠恩典守律法的,因此他們和上帝的關係,實質上已屬於新約的關係(參:來11章)。而另一方面,新約時代的人與上帝的關係,也並不都是新約的關係。如加拉太教會中受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以及教會中一切未重生的信徒,他們的信仰、靈性情況和古時屬肉體的以色列人相似,因此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仍然處於舊約的關係。

 

關於兩種律法的問題

    (六)關於兩種律法的問題:保羅書信中提到的律法,有的地方是指上帝的道德律法,具體是指十條誡命,以及其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和愛人如己的兩大總綱,是基督徒所必須永遠遵守的(參:羅7:7,14-19,22,24,25.8:3-9.3:20,31. 加5:14. 林前7:19. 參:雅2:8-12.1:25);有的地方是指摩西的儀文律法,具體是指割禮(加5:1-24.徒15:1-2,5,10-11. 約7:22,23),獻祭禮儀和潔淨條例等等(來9:22.10:1,28,29.路2:22),是新約時代基督徒所不需遵守的;也有的地方是兼指上述兩種律法(加2:16-18)。關於聖經中兩種律法的問題,因甚為重要,材料又多,將在下面專題介紹。(轉錄自路光『聖道專題研究』第三部分第三題) * 路光 *

 

 

 附題二:聖經中的兩種律法

 

  聖經中明顯有兩種律法: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另一種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舊約時代的人(不但指猶太人,而也指外邦人)所要遵守的,到基督被釘十字架時已被作廢,基督徒不需遵守了。因此,我們對這兩種律法必須加以正確的認識和分辨。

 

上帝道德律法的內容

   先來看上帝的道德律法,具體是指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太5:17-30.19:16-19.雅2:8-12.路10:25-28.太22:37-40.羅13:8-10.傳12:13-14.出20:3-17.申6:4-5.利19:18)。

    十條誡命曾被使徒保羅一連三次稱為『上帝的律法』。如保羅一開始論到上帝的十條誡命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也知道,在我�媕Y,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按著我�堶悸熒N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上帝的律(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上帝的律法」,以下相同)。』(羅7:7,14,18,22)。接下去保羅又第二次稱十條誡命為『上帝的律法』說:『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上帝的律(原文為「上帝的律法」),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7:25)。在下一章中,保羅又第三次稱十條誡命為『上帝的律法』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8:7-9)。

    此外,十誡律法及其愛上帝、愛人的總綱,也曾被保羅稱為『基督的律法』(加6:2.5:14)。又曾被主的兄弟雅各稱為『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和『至尊的律法』(雅1:25.2:8-12)。

 

摩西儀文治安律法的內容

  現在再來看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在聖經中也被稱為『摩西的律法』,具體是指以下以幾方面:

    (一)聖所的崇祀和獻祭的禮儀。(來10:1,11,12,28-29.8:4-5.利1:10,16.利23章)。

    (二)各種潔淨的條例,其中的儀文條例部分也被廢除,其中的衛生健康道理仍需遵守。(路2:22.利11-15,17章)。

    (三)割禮。(約7:22,23.徒15:1.利12:3)。

    (四)七個宗教節期。(約2:13.7:2.徒2:1.利23章)。

    (五)各種適合於舊約時代當時當地的刑事、治安條例。(太19:7-9.約8:5.林前9:9.利18-20章.出21-23章)。

    現在接下來就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的幾方面內容略舉一點例子:

  如主耶穌曾稱割禮為『摩西的律法』,說:『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麼。』(約7:22-23)。猶太人也稱割禮為摩西的規條,如經上說:『有幾個人從猶太下來教訓弟兄們說,你們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分爭辯論。』(徒15:1-2)

   再如經上也曾稱潔淨的條例為『摩西的律法』,說:『按摩西的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著孩子上耶路撤冷去,要把他獻與主。』(路2:22)。

    又如經上還曾稱獻祭的禮節等為摩西的律法,說:『祂(基督)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8:4,5)。又說:『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

   還有,經上也曾將舊約時代各種適合於當時當地的刑事治安條例,稱為摩西的律法。例如有關離婚法:『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7-9)。顯然,主在這�堣w廢除了摩西律法中的離婚條例了。

  再如關於治罪法:『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祂的把柄。』結果主耶穌卻用神奇的方法,使他們各人都深覺己罪,恐懼戰兢地急速離去,並也藉此挽救了淫婦,廢除了摩西律法中的刑法。主耶穌對她說:『婦人,這些人在那�堜O?沒有人定妳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3-11)。

  此外,又如關於牲口勞動的條例,也被稱為摩西的律法。保羅說:『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他的嘴。』(林前9:9)。

  由以上所引用的種種例證,我們已可清楚看明:甚麼是上帝的道德律法,甚麼是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也被聖經稱為『摩西的律法』。

 

馬丁路德的看法

  有人說:摩西的律法也是從主的啟示來的,有時也可稱之為『主的律法』,這是不錯的。(路2:22-24)。但有人卻因此又反過來說上帝的十條誡命也是摩西律法,這就大錯了。因聖經上從來沒有稱上帝的十條誡命為摩西的律法,相反,聖經上一貫稱十條誡命為『上帝的律法』(羅7:7,14,22-25.8:7-9),或『上帝的誡命』(太15:3-9. 林前7:19. 傳12:13,14)。因上帝的十條誡命是上帝親口頒佈,並親手刻寫在兩塊石版上,而不是通過摩西的口與手頒佈的。而摩西的律法(即十條誡命以外的一切儀文、治安律例等),則都是上帝通過摩西的口頒佈,並藉摩西的手寫在書上的。再者十條誡命本是上帝寶座的根基和統治的基礎(出25:21.啟11:19.15:5),在西乃山上帝當眾頒佈以前早已存在,早在人類被造之時,就已經印刻在人的心�堙]羅2:14-16.創26:5),而摩西的律法是後來才有的,又怎能將上帝的十條誡命稱為『摩西的律法』呢?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對此問題就有清楚的認識。論到那些稱十條誡命為摩西律法的人,馬丁路德說:『你應當這樣回答他們:假如十條誡命被稱為摩西的律法,那麼摩西出來得太晚了。..因為十條誡命不僅在摩西之前就有了,而且在亞伯拉罕與眾先祖之前也已經有了,並且它們也已傳遍了全世界。即使摩西未曾出世,亞伯拉罕未曾誕生,十條誡命從一開始之時,也已經在全人類中掌權,正如過去以來已經這樣,以後仍將這樣。』(馬丁路德文集第二十卷1952條)。

  其實,聖經中的兩種律法,即上帝的十條道德律法和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之間的區別是極為明顯的。現分十點對比如下:

 

兩種律法的對比

  (一)十條誡命是上帝親自臨格在西乃山,當眾親口頒佈的。如摩西曾對以色列人提到這事說:『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祂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命,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申4:12,13.另參出20:1-22)。

  其它的一切儀文、治安律法卻都是上帝藉著摩西曉諭以色列人的。如摩西說了上面的話後,接下去又說:『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之地上遵行。』(申4:14.另參出24:3.利1:1,2)。

  (二)十條誡命是上帝親手寫在兩塊石版上的,象徵永存性。如摩西說:『這些話(指十條誡命)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祂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申5:22.另參申9:16-17.10:1-4.出34:28)。

  儀文、治安律法是摩西寫在書上的,象徵暫時性,如經上記載說:『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指儀文治安律法)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以色列人立約。』(出34:27)。『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申31:24)。

  (三)十條誡命是存放在約櫃內,約櫃又稱為法櫃,專為存放十誡法版的。約櫃上面即安放施恩座,此象徵十誡律法是上帝寶座的根基和統治的基礎,是永存不廢的。如上帝吩咐說:『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堙C』(出25:21.40:20.申10:1-5)。預表天上上帝的殿中也有『約櫃』又稱『法櫃』,其中存有十誡律法,是永存不廢的。(啟11:19.15:5.太5:17,18)

  儀文治安律法是存放在約櫃旁,是作為舊約時代暫時之需用的。如經上記著說:『摩西將這律法的話寫在書上,及至寫完了,就吩咐抬耶和華約櫃的利未人說,將這律法書放在耶和華你們上帝的約櫃旁。』(申31:24-26)。

 (四)十誡律法的功用:一是使人知罪。如經上說:『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7:9)。二是勉勵人成聖。如經上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況且你的僕人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19:7-11)。三是作為審判的標準。如雅各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8-12.另參太5:21,22.傳12:13,14.羅2:12-16,17)。

  摩西儀文律法的功用:主要是預表未來基督救恩工作的。(來10:1.西2:11,16-17)。如經上稱有關聖所祟祀與獻祭禮儀的律法『是將來美事的影兒』,是直接預表基督的救贖工作的。(來10:1,11,12.9:22-26)。又如經上論到割禮的預表意義說:『你們在祂�堶惜]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2:11)。此外舊約時代暫時適用的刑事、治安與管理條例中也常含有預表的意義。如『逃城』就是預表基督救恩的。(申19:1-10)。 基督就是我們的逃城,我們必須趕快逃入基督�堣~能得赦免、得保護、得拯救。又如安息年也是預表千禧年的。(利25:1-22)。

  (五)十誡律法『是屬乎靈的』(羅7:7,14),被稱為『至尊的律法』(雅2:8-11)。如保羅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羅7:7,14)。

  儀文律法被稱為『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0)。治安律法也已被廢除,或以更高的要求取替。(例如太19:3-9. 太5:33-48)。

  (六)十條誡命被稱為『全備..之律法』。(雅1:25. 詩19:7,11)。

  儀文、治安律法被認為不能叫人『完全』,『一無所成』的。(來10:1,3,4. 7:18,19)。

  (七)十條誡命被稱為『使人自由的律法』(雅2:12. 1:25),在主�堶情y不是難守的』(約壹5:3)。

  儀文、治安律法被稱為新約時代信徒們『不能負的軛』,甚至是『奴僕的軛』(兼指猶太人的繁文縟節)。(徒15:10,11.加5:1)。

  (八)十誡律法使遵守它的信徒『得福』。如經上說:『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 詩119:1.19:11.詩1:2,3)。

  儀文律法等是新約時代信徒不應遵守的,成了猶太人和我們信徒之間的『冤仇』,(弗2:15,16),也即成了猶太人『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西2:14)。

  (九)十條誡命是永存的。(太5:17,18.詩119:144,152,160)。 靈感的詩人說:『我因學你的法度,久已知道是你永遠立定的。』『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119:152,160)。主耶穌也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成全的原文有實行之意。和主耶穌對施洗約翰所說「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中的「盡」字,為同一字)。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32)。

  儀文律法等是暫存的。如經上說:『這些事(指獻祭禮儀等)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0)

  (十)十條誡命是主在十字架上捨命時所高舉的。如主耶穌所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 主所以要捨命作我們贖罪的代價,不但顯明了上帝的憐愛,而也顯明了上帝的公義,並維護了上帝律法的權威性!人犯法必須要死,基督要救贖罪人,也必須替人受死,這樣就高舉了律法的尊嚴和權威。正如經上所說:『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叫律法為大為尊。』(賽42:21)。

  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是主在十字架上捨命時所廢除的。(來10:18.弗2:15,16.西2:14. 但9:27.太27:50,51...等)。如主在十字架上斷氣時,『忽然殿�堛犒髐l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27:50-51)。藉此宣告:主已使聖殿的崇祀作廢,『使祭祀與供獻止息。』(但9:27)。因上帝的羔羊既已被殺獻祭,完成贖罪大功,『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10:18,4-18)。至於其它儀文律法,如割禮、潔淨條例中的儀文部分等,也都同時被廢除。適合於舊約時代當時當地的刑事、治安律法等,也都已被廢除,或以更高的要求取代。(參林前7:19. 加5:6. 6:15.及以上有關經節)。保羅也說:『而且(基督)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指猶太人和外邦人)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了。』(弗2:15,16)。另一處又說:『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西2:14)。但須要說明的,在摩西律法潔淨的條例中,有一些是屬於衛生健康的原理,也是我們今日信徒所當關注遵行的。摩西律法中關於十條誡命所附加的一些好的道德教訓,也是我們永遠要遵守的。

 

總  結

  總之,由上述可見:摩西的儀文、治安律法到新約時代已作廢,信徒不需要遵守了。而上帝的律法,即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則是上帝審判人思念、言行的標準,(雅2:8-12.太5:21,22,27-30. 傳12:13,14),是每一個要進入永生的人所必須遵守的,(太19:16-19.路10:25-28), 而且必須藉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去遵守。因只有主的寶血能不斷洗去我們違背上帝律法的罪,(約壹3:4.1:7-2:2.啟7:14,15.22:14), 只有主的靈能不斷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羅7:14-19,24-25.8:7-9),從而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

  正如使徒保羅所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羅8:7-9)。因此我們是何等需要主的血不斷洗去我們每一點違背律法的罪,而使我們能不斷因信稱義!我們也何等需要主的靈不斷住在我們心�堙A使我們能守全律法而不斷因信成義!因只有主的靈能將『悔改的心』賜給我們(徒5:31),能為我們造清潔的心(詩51:10),能『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堙z(羅5:5),能使我們結出聖靈的九種果子(加5:22-23),能使我們『看出..律法中的奇妙』,切心『愛慕』,『晝夜思想』,不斷遵行(詩119:18,97,129.1:2),從而使我們在心靈、品格上能不斷離罪成聖,因信成義。(羅8:4)。總之,不斷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也即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也正是主向我們指出的永生之道!(轉錄自路光『聖道專題研究』第三部分第四題) * 路光 *

 

 

附題三:上帝的誡命

 

    如前所述,我們基督徒是靠恩得救的,但靠恩得救的,也必須遵守上帝的道德律法。至於聖經中另一種摩西的儀文律法,到新約時代已廢除,不要再遵守了,但上帝的道德律法則是永遠必須遵守的。上帝的道德律法,具體內容是指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雅2:8-10. 太19:16-19. 路10:25-28. 太22:37-40. 加5:4. 羅13:8-11),是每一個要得永生的基督徒所必須遵守的。主耶穌曾親口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9:17)。為了對上帝的誡命問題有更清楚的認識,特提出以下八個問題,作進一步的查考:

 

第一個問題:上帝的誡命是甚麼時候設立的?

    有人說,上帝的誡命是摩西時代,上帝在西乃山上設立的。這種說法是不全面的。其實,上帝的誡命早已存在。茲分三點敘述於下:  

    (一)我們知道十條誡命是存放在約櫃內的,而約櫃上面是安放上帝施恩的寶座(出25:21.40:20.申10:1-5)。由此可見存放十條誡命的約櫃和上帝施恩的寶座是永遠聯結在一起的。我們也知道,不但地上預表性的聖所中有上帝的寶座和約櫃,而天上的真聖所�堣]同樣有上帝的寶座和約櫃。如使徒約翰就曾在異象中看見過天上上帝的寶座(啟四章),以後又兩次看到了其中的約櫃。如約翰提到:『當時上帝天上的殿開了,在祂的殿中現出祂的約櫃。』(啟11:19)。另一處又提到:『此後,我看見在天上那存法櫃(即約櫃)的殿開了。』(啟15:5)。先知以西結書中也提到,撒但叛變之前,原也是『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結28:14,16)。而在天上的約櫃又稱法櫃中,也同樣存有上帝的律法。這律法是上帝寶座的根基和統治的基礎,而『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119:89)。這律法也是統治全宇宙及我們人類的根本大法。我們人類的十條誡命也正是根據天上約櫃中這一律法原本,結合我們人類的經驗、思想、言語而翻譯出來的。由此可見,自從有上帝的寶座,就有約櫃中的律法,是全宇宙眾生靈及我們人類所當遵守的。

    (二)聖經上也提到:上帝的律法當人類被造時就已印刻在人心�堙C如使徒保羅說:『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堙A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羅2:14-16.參創2:1-3)

    (三)上帝在聖經中也明確提到:『亞伯拉罕...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創26:5)。以色列人在上帝當眾宣佈十誡(出20章)之前,也已開始遵守誡命了。(出16:4,28)。既是這樣,上帝又為甚麼要臨格在西乃山上,當眾親口頒佈十誡呢?這是由於以色列人曾在埃及為奴四百年之久,對上帝的十誡律法早已模糊不清,更不夠重視。故上帝特意在西乃山的烈火中臨格,當著會眾的面親口頒佈十誡,為要引起他們的重視,加深他們的記憶。此後又將十誡親手刻在兩塊石版上,交給他們並一切敬畏上帝之人遵守。(申4:12,13.賽56:1-8)。

 

第二個問題:上帝的誡命是為誰設立的?

    聖經已明確告訴我們,上帝的誡命不是單為猶太人,而是為普天下所有敬拜上帝,信奉基督之人設立的,也分三點敘述:

    (一)從上帝揀選亞伯拉罕的旨意來看:上帝揀選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以色列人,正是為要將『上帝的聖言(包括救恩的真理和律法的真理)交託他們』,以藉著他們傳遍天下,使地上的萬國萬族都因此得福。(羅3:1-4)。

    (二)從主耶穌囑咐門徒的傳道使命來看:主復活後囑咐門徒(當時都是猶太人)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可見,主所傳給猶太人的真理教訓,也都是要門徒傳給萬民的。

    (三)從聖經上的教訓來看:聖經上已明確指示,無論舊約時代的外邦人,或新約時代的基督徒,都要遵守上帝誡命的。(傳12:13,14. 賽56:1-8. 林前7:19. 羅2:17-27)。如使徒保羅就曾教導外邦之地的哥林多教會信徒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

 

第三個問題:上帝的誡命將存留到甚麼時候?

    聖經上說,永遠立定,永存不廢。如靈感的詩人大衛向上帝說:『你的法度永遠是公義的。』『我因學你的法度,久已知道是你永遠立定的。』『你一切公義的典章是永遠長存。』(詩119:144,

152,160)。又如主耶穌所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成全按原文有實行之意)。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堶n成為最小的。(意即天國�堣]要把他當作最小的而加以廢掉,換言之,也即天國�堥S有他的份。參看:太5:22)。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堶n稱為大的。』(太5:17-19)。

 

第四個問題:上帝的誡命有甚麼功用?

    (一)使人知罪。聖經上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3:4)。 又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7:7.3:20)。

    (二)勉勵人成聖。聖經上說:『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甦醒人心;耶和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清潔,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詩19:7-11)。

    (三)作審判的標準。如基督曾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意即無用的人),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意即愚蠢的人),難免地獄的火。..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堣w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堙C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1-22,27-30)。

    主的兄弟雅各也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8-12.另參傳12:13,14. 羅2:12-16,27)。

 

第五個問題:上帝的誡命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嗎?

    是的,從上面所引證的一些經文中也已清楚地指明了這一點。在全部聖經中,我們非但看不到任何一句話,說上帝的誡命不要遵守了,相反,在主耶穌基督、主的兄弟雅各、使徒約翰、使徒保羅的一系列教訓中,都已明確指出,上帝的誡命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讓我們來重溫一些這方面的教訓:

    使徒保羅說:『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上帝的誡命就是了。』(林前7:19)。另一處又說:『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7,14,18,24,25)。接下去又說:『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堙A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以致上帝能『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7-9,4)。    

   使徒約翰說:『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堣F。』(約壹2:3,4)。又說:『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凡住在祂�堶悸煽N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約壹3:4-6)。 後面又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5:3)。

    主的兄弟雅各說:『唯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1:25)。後面雅各書2:8-12節指出,上帝的十誡律法是審判的標準,人犯了一條猶如犯了眾條,因此條條都必須遵守。因上面已引證,這�堣ㄕA重複。

    主耶穌曾對一少年官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19:16-19)。另有一次主指責法利賽人因著遺傳,廢掉上帝的誡命,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上帝的誡命呢?上帝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上帝的誡命。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3-9)。此外,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5:21-30節中還指出:凡向弟兄動怒,或是辱罵弟兄的,也等於是犯了殺人的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堣]已經犯了姦淫的罪。人若不悔改這些罪,也必因此滅亡。因前面已經引證過,此處不再重複。

 

第六個問題:上帝的誡命包括那些內容?

    上帝的誡命共有十條(出20:3-17), 可被歸納為愛上帝和愛人的兩大總綱。前四條誡命屬於第一大總綱:『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後六條屬於第二大總綱:『要愛人如己。』(太22:37-40. 路10:25-28. 羅13:8-10.加5:14)

    上帝的誡命字句雖簡單,靈意卻無限深廣。現將十條誡命逐條簡要介紹如下:

    例如第一條誡命,上帝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20:3)。這不但是指不可拜異邦邪教的假神,不可拜魔鬼、邪靈和死人,而也是禁止人以任何人、事、物作為自己敬拜的對象。所謂『敬拜』,含有過份的服從、依靠、懼怕的意思。本條誡命實質上要我們以上帝為唯一敬拜的對象,要我們順從、依靠、敬畏上帝,超過一切! 

    第二條誡命主要是不可拜偶像。(出20:4-6)。

    首先,是禁止人敬拜一切人手所造的有形的偶像,不論是各種外邦異教的偶像,或是羅馬教所敬拜的各種聖像和聖徒的遺物、遺骸等等,都包括在內。

    其次,也是禁止人敬拜心靈中、精神上一切無形的偶像。例如錢財、名譽、地位、煙酒、電視、電影、戲曲、小說,以及一切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都可以成為人心中的偶像。總之,一個人貪愛、迷戀、喜歡任何人、事、物,以致影響了他的靈性品德,影響了他愛上帝的心,那麼這一切也就成了他心中的偶像。經上也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西3:5)

    當然,偶像不都是指不好的事。如果愛父母、愛妻子、愛子女過於愛上帝,那麼父母、妻子、兒女也都可以成為人心中的偶像。

    因此本條誡命的屬靈精意,實際上是要求我們愛主過於愛一切。(路14:26.太10:37,38)。

    此外,凡是迷信算命、看相、占星、看風水,或是具有其它任何迷信思想、活動的,不但是對邪靈或虛幻的敬拜,而也是和拜偶像的行為相同。我們應當只信靠上帝,不信靠命運;只相信聖經,不迷信其它一切迷信事物。

  第三條誡命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上帝的名。(出20:7),不但是指言語方面,而也是指心靈意念與行為表現方面。如果人只是口頭上尊上帝的名為聖,心卻遠離上帝,並且行為上也羞辱上帝,那麼仍然妄稱了上帝的名。本條誡命實質上是要我們在心靈意念上、言語行為上,都不斷彰顯主的聖德,尊榮主的聖名。也正是主禱文第一個願望所要求我們的:一心尊上帝的名為聖。

   第四條誡命是:『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堭H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本條誡命也同樣要求我們在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上,都要分別為聖,守主聖日。(賽58:13-14)。

    第五條誡命是:『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使徒保羅也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弗6:3)。孝敬父母,不但是指在生活上奉養、照應、服事父母,而也是指在精神上孝順、尊敬父母。本條誡命也要我們尊敬、關心其他老年人。 

    第六條誡命『不可殺人』,也包括不可恨人、罵人、向弟兄動怒等等(約一3:5.太5:21)。而從積極方面來說,凡見死不救、見難不幫,見急不濟,以及不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的,也都是干犯了本條誡命。(結3:18-20.林前9:16)。

    第七條誡命是:『不可姦淫。』也包括不可有淫亂、污穢、不聖潔的思想和言行。凡喜新厭舊、離婚再娶的也都是干犯了本條誡命。(太5:27-30.19:9)。

    第八條誡命『不可偷盜』,從更高含意上來說,知善不行,見難不幫,見急不濟,也是違犯了本條誡命。 

    第九條誡命『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也包括不可輕率地給別人介紹婚姻,匆促地給別人行按手禮,也禁止人論斷、毀謗別人,並也要求人作真見證保護別人。

    第十條誡命主要內容是不可起貪心,原文是這樣說的:『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使徒保羅說:『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戀,在你們中間連題也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堙A都是無份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所以你們不要與他們同夥。』(弗5:3-7.西3:5)。

 

第七個問題:我們是否能遵守上帝的誡命?

    曾有人說,上帝的誡命要求太高了,人不能遵守。上帝的誡

命是否要求太高呢?如果我們真正明白天父上帝對我們的無限大愛,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無限犧牲,及為我們帶來的無限浩大榮耀的救恩時,我們就不會說上帝對我們的要求太高了。主為了救贖我們,甚至寧願自己永遠滅亡。主既然這樣愛我們,也當然希望我們向祂表示一些相應的愛心。而十條誡命對我們的要求,也無非就是要我們向祂表示一些這樣的愛心。因十誡的兩大總綱正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上帝,並愛人如己。這一要求似乎極高,但即使我們做到了,我們對上帝的愛心也仍然是有限的,只有上帝才是以無限的愛心愛我們。因此在愛心方面,我們是永遠虧欠上帝的。不論我們怎樣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上帝,並愛人如己,我們也永遠無法報答上帝無限的洪恩大愛於萬一。

    固然,上帝的誡命對我們心靈品格方面要求是極高的,它要我們在思想、言語、行為上都完全聖潔無瑕,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但我們要想到,上帝對我們要求越高,也說明祂對我們的愛越深。正因為祂無限地愛我們,寶貴我們,看重我們,不但今生要重用我們,而且將來還要把我們帶到上帝的國�堙A和基督同坐寶座、同掌王權、同享榮耀,因此祂對我們今生的心靈品格不能不提出極高的要求。如果我們真正明白了上帝對我們無限的愛心,救主為我們所存有的無限榮美的旨意,我們就再也不會說上帝律法對我們的要求太高了。相反,我們卻要從心�堻葽R上帝的律法,並巴不得上帝對我們的要求越高越好。正如靈感的詩人大衛在上帝面前表達的心情:『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我因你公義的典章,一天七次讚美你。..耶和華阿,我仰望了你的救恩,遵行了你的命令。我心�埵u了你的法度,這法度我甚喜愛。』(詩119:97,164-167)。

    至於上帝的誡命,我們是否能遵守呢?應當說,靠自己不可能,靠上帝凡事都能。主耶穌曾應許我們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又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主還應許我們說:『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5:6)。

    使徒保羅也曾向我們作見證說:『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接著他說:『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14,18,24,25)。

    又如年邁的使徒約翰也曾為此作見證說:『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祂了,並且祂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約壹5:3)這是因為約翰已經學會不斷住在主�堶情C正如他前面所說的:『凡住在祂�堶悸滿A就不犯罪。』這樣祂的誡命也就不難遵守了。(約壹3:6)。

 

第八個問題:我們應怎樣遵守上帝的誡命?

    總的來說,我們必須時時不斷藉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以遵守上帝的誡命,追求完全成聖。具體來說,也就是要不斷在禱告中求用主的寶血,洗淨我們每一點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並求靠主的聖靈,幫助我們守全誡命而成聖。我們尤其要學會憑著信心求,恆切求,抓住主的應許求,並要在禱告中立刻求得罪的赦免和心靈的潔淨,從而能靠主過一種離罪成聖的生活。因任何一種罪都有心靈思想中的根源,心靈根源潔淨了,全人也就成聖了。

(箴6:32.25:28.27:7)。

    我們好多時候,似乎感到禱告沒有效力,實際上是因我們還沒有學會禱告。某一次,有一位初信主的姐妹問我說,她的脾氣不好,每次發脾氣後也認罪悔改,求主赦免,並求主幫助她以後不要發脾氣,但結果還是常常發脾氣。她疑問說,我的禱告怎麼沒有用?怎麼辨?我說,不是你的禱告沒有用,而是你還沒有學會禱告。

    首先,如要使我們的禱告有成效,我們就必須學會憑著信心求。正如聖經上對我們的勸告:『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堭o甚麼。』(雅1:6,7)。 也正如主所應許的:『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我們信主的話嗎?

    第二,我們還要學會恆切的求,抓住主的應許求,並且每次都要在禱告中立刻求得主的恩助,求得心靈的潔淨和完全的得勝。例如對付發脾氣的罪,首先要在禱告中求主光照、檢查、潔除我們心靈中的一切能引起發脾氣的不正常的思想情緒根源,例如我們心中是否對人有怨忿、不滿、不肯以愛心饒恕人的精神,或是否有討厭人、輕視人、缺乏愛心、驕傲自大、不肯謙卑的精神,..我們必須靠主立刻潔除心靈中的這些罪根,否則不論我們怎樣涵養、克制,結果仍難免脾氣暴發。

    第三,我們此後還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保守自己的心靈不受任何試探與罪弱的影響,如果受到了影響,就要立刻求主潔淨,求主饒恕。更要保守自己的心靈常在主�堶情A常在主的愛和主的話中,並不斷『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以致能守全律法,全然成聖,愛神愛人。(轉錄自路光『聖道專題研究』第三部分第五題)  * 路光 *


以弗所書

 

作書者:使徒保羅(1:1)

 

受書者:

以弗所一帶教會。因本書最古抄本中無以弗所三字,又因本書信中缺乏一般書信中保羅經常有的個人問安,故有人認為本書不是專為以弗所教會,而是一封公開書信,為了給以弗所和亞西亞各教會互相傳讀的。有人甚至推測:『推基古曾帶了幾封同樣的信,信頭上有些空白可以填寫那收信者的名號。以弗所所收到的那封信或許是一些抄本的原本。老底嘉的信(西4:16)可能也是其中的一本。』(聖經手冊781頁)。但不論怎樣,本書主要是寫給以弗所及那一地區教會的。

 

作書時地:

本書和歌羅西書,腓利門書同時為保羅在羅馬監獄中所寫,並同時由推基古送往各有關教會的。至於本書的投送者為推基古是肯定的,阿尼西母卻可能沒有到以弗所。(參弗3:1.4:1.6:20,22.西4:10,18,7-9. 門9-10,12,13-17)本書寫作與投送時間為主後61-63 年,即保羅第一次被囚於羅馬監獄期間 (徒28:16-31. 弗6:20)。

    至於另一封腓立比書,雖也為保羅於羅馬囚室中所寫,但寫作時間稍晚(腓2:19,23-25.4:22.比較西1:1.4:3,18),約為主後63年,保羅即將被釋放前。以上以弗所、歌羅西、腓利門和腓立比四封書信,通稱為監獄書信。

    以弗所城『乃是羅馬亞西亞省的首都,就是包括了今日所稱為「小亞西亞」的西部,它是一個重要宏大的城。』『並商業的中心。』保羅於主後54-57 年曾在這�堣u作三年之久,『在這�埵陴釵h亞底米女神的善男信女都作了基督徒,在周圍一百哩的各城市都建立了教會』。(聖經手冊731,894,730-731 頁)

 

本書背景與大意:

當時以弗所和那一帶教會信徒是經常處於逼迫磨煉中的(徒19:23-41.20:19.林前16:8-9.弗6:12-13),而此時又加上保羅在羅馬被囚(弗3:1,13.另參腓1:13.4:22.徒28:17-31),有些人在奔走基督徒的窄路上難免有些灰心喪膽(弗3:13.6:22),因此保羅寫此書信時特意提述他們在基督�堜珨X的恩召(弗1-2章),藉以勉勵他們在奔走基督徒的窄路上不但不要灰心喪膽(3章),而且更要奮勇前進,努力追求與蒙召的恩相稱的行為(4-6章)。

 

本書大題:聖徒在基督�堜珨X的恩召和當有的行為

 

本書鑰節:弗1:3,17-19. 2:11. 3:13,16. 4:1

 

本書分段:

(一)書信的開端(自薦、稱呼與祝願) 弗1:1-2

(二)保羅提述信徒在基督�堜珨X的恩典 弗1:3-2:22

    一.保羅的頌讚(藉此提述信徒在基督�奡蕃X受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1:3-14

    二.保羅的代禱(求上帝的靈照明他們的心眼,使他們真知道祂的恩召的指望,基業的榮耀,能力的浩大,使他們能成為主的身體而和主同死、同活、並一同坐在天上! 1:15-2:10

    (弗2:8-10的教訓極重要,但基督教中有不少人都嚴重誤解了其中的教訓。詳參附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可幫助我們正確理解這段教訓。)

    三.保羅的勸勉(要他們紀念他們在基督�婸X恩前後的不同況,以作對比) 2:11-22

        1.悔改以前的地位與情況 2:11-12

        2.十字架的和睦 2:13-18

          人與人的和睦,如外邦人與猶太人的合一:2:14-15. 人與上帝的和好:2:13,16.

        3.蒙恩後的地位與情況 2:19-22

(三)保羅鼓勵他們在走基督徒的窄路上不要灰心喪膽,而更要引以為榮(要他們心�堛漱O量剛強起來!追求與蒙召的恩相稱的心靈!) 弗3章

    一.說明自己被囚的性質和原因(是為了向外邦人傳揚基督福音的奧祕,為了使外邦人在基督�婸X恩而為主被囚)3:1-11

    二.要求他們不要因保羅為他們所受的患難喪膽,這原是他們的榮耀 3:12-13

    三.保羅為他們的禱告(求上帝使他們心�堛漱O量剛強起來)3:14-21

(四)保羅勸他們在奔走基督徒的窄路上更要努力奮勇前進!(追求與蒙召的恩相稱的行為) 弗4:1-6:20

    一.教會的合一 弗4:1-16

        1.合一的勸勉與方法 4:2-3

        2.合一的理由與條件 4:4-12

        3.合一的目的與果效 4:13-16

    二.品格的更新(或品格的成聖) 弗4:17-5:21

        1.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4:17-5:7

          (1) 勸脫去舊人,穿上新人 4:17-24

          (2) 新人的形像(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及其在思想、言語、行為各方面的表現) 4:24-5:7

              (教訓由淺入深,由消極的禁止到積極的要求)

        2.脫去暗昧,進入光明(作『光明的子女』) 5:8-14

        3.作智慧人和屬靈人(追求屬靈的品格) 5:15-21

    三.家庭的倫理 弗5:22-6:9

        1.妻子與丈夫之間的教訓 5:22-23

        2.兒女與父母之間的教訓 6:1-4

        3.僕人與主人之間的教訓 6:5-9

    四.『末了的話』(要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 6:10-20

(五)結語(書末敘事21-22節,和祝福23-24節) 6:21-24

 

 

附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使徒保羅教導我們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這實是千真萬確的真理。然而基督教中卻有不少人,嚴重地誤解了這句話。他們和那些想要靠行為得救的人所犯的錯誤相反,而趨於另一極端,即偏面強調因信得救而否定行為,說甚麼行為好壞和得救沒有關係。他們實際上也是犯了斷章取義的通病,如果他們虛心研讀一下上下文,也許可以避免這種錯誤。

  現在就讓我們將整段有關經文研讀一遍:『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然而上帝既有富豐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4-10)。

  由上面經文清楚可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這�堜珨〞滿y得救』並不是指將來的得永生說的,而是指現在靈性上的蒙恩得救說的。(在原文和英文中『得救』不是用的將來式,而是用的現在式)。而且我們靈性上的蒙恩得救經驗是需要不斷保持和加深的。

 

從死在罪中和基督一同活過來

  這�堜珨〞滿y得救』,首先也就是指上面經文中所說的『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自從我們的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墮落之後,他們的屬靈生命就已立即死亡了。他們的肉身生命本來也當死亡,因上帝早就一再告誡他們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按原文應為知善知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3:3)。只是由於上帝對罪人的無限憐愛,不忍心毀滅他們,想要給他們悔改挽救的機會,又由於基督的主動代求,不惜為罪人捨命贖罪,作出任何犧牲來救贖他們,因此就讓罪人暫時存活,為要給他們一個悔改的機會,對他們進行拯救。但是他們的屬靈生命已經死亡,只有信靠基督的救恩,悔改認罪,被聖靈重生,才能重新得到屬靈的生命。

  從此亞當夏娃的每一後裔,也像他們一樣,從他們承受了犯罪墮落後的本性,只有肉體的生命,沒有屬靈的生命,而且肉體的生命也是短暫的。正如經上所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聖經上還說,我們世人都已『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這當然不是指我們肉身的死亡,而是指我們靈性生命的死亡。一個死在罪惡中的人,當然也就不會感到罪惡的不適、可怕和痛苦,除非某些嚴重的,或違犯國家律法的罪,造成了可怕的後果,才使人的良心暫時受到一點譴責。但對一般的罪性,情慾和過犯,竟已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不以為意了,甚至還要在罪中取樂。還有少數人的良心被烙鐵烙慣了,甚至以犯罪作惡為樂。

  但及至有一天,上帝的大愛,基督的救恩,聖靈的光照,感動了我們,使我們的心靈甦醒了過來,看到了自己的罪惡、敗壞和失喪的情況,而到主面前痛悔認罪,懇求赦免、潔淨和拯救,以致被聖靈重生,獲得主所賜給我們的屬靈新生命時,這樣上帝『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當我們從罪中活過來後,我們的心靈就會與我們的情慾相爭,或者說我們的屬靈生命(被使徒保羅三次稱為�堶悸漱H)就會和屬肉體的生命(外面的人)相爭。(參羅7:22-25 小字原文.弗3:16-17 心�堶鴗戭娶堶悸漱H.林後4:16-17 外體原文為外面的人,內心原文為�堶悸漱H)。當我們的心靈藉著儆醒禱告、讀經默想,學會依靠主的恩助,而得勝我們的肉體情慾、老我和罪惡時,我們的心靈就會充滿平安和喜樂。當我們的心靈因忽略儆醒禱告、讀經默想,或因還沒有學會依靠主而被肉體的情慾、老我和過犯所勝時,我們必會受到聖靈的責備,而感到痛苦不安,直到我們再到主的面前悔改認罪,求得赦免和潔淨,而重新獲得赦罪的平安。

    有時由於我們初信主時,沒有學會依靠主,也會時常被自身的弱點所勝,而感到痛苦不安。正如保羅初信主時所曾經歷過的痛苦的心靈爭戰。他說:『我也知道,在我�媕Y,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因為按著我�堶悸熒N思(原文為�堶悸漱H),我是喜歡上帝的律(法),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7:18-23)。而這種心靈和肉體、�堶悸漱H和外面的人的痛苦爭戰經驗,也証明我們原來已『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現在上帝已『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

 

和基督一同復活

  這�堜珨〞滿y得救』不但是指『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而且也是指『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這�堜珨﹛y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的經驗,也就是指學習靠主恩助,得勝肉體情慾,或說治死老我舊人,過復活後的新人生活的經驗。正如保羅在上述痛苦呼喊『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之後,接著所說的得勝經驗:『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24)。

  也正如保羅在前面另一處所勸勉的:『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奡_活一樣。』(羅6:4)。『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3-24)。

  保羅在後面另一處也教導我們說:『然而叫耶穌從死�奡_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堙A那叫基督耶穌從死�奡_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堛爾t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1-13)。

  在另一封書信中,保羅又教導我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順著按原文也可譯為藉著、靠著,不但有順服,而也有依靠的意思),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5:16.6:7-8)

 

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這�堜珨〞滿y得救』不但『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而且還能叫我們和祂『一同坐在天上』。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的經驗,是指學習靠主不斷得勝,勝而又勝的經驗。我們既已和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當然也就可以完全超脫塵世對我們的影響。正如保羅在另一封書信中對我們的勸勉:『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埵陸繴�坐在上帝的右邊。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堶情C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堙C』(西3:1-4)。

  這種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的經驗,換一種說法,也就是指在基督�塈馴�治死老我,讓基督在我們�堶惇‘X來的意思。當然,所謂治死老我並不是一次治死就永遠治死,因我們還是在肉身中。我們卻是要不斷住在基督�堣悀悛v死老我,不斷治死老我,直到主來。正如使徒保羅有一次在書信中所說:『我是天天死。』(林前15:31 原文和英文)。保羅在另一處又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又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堶惇△菕A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6:14. 2:20)。另一處又說:『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腓1:20-21)

  總之,我們若能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不斷因信稱義,不斷靠主治死老我,活出基督的生活,我們就能像上面主題經文中所說的,『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埵V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參弗1:3-14)。

 

你們得救本乎恩也因著信

  接著經文中又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可見,這�堜珨〞滿y得救』是指我們現在靈性上的蒙恩得救說的。也就是指:『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是靈性上蒙恩得救經驗的開始,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是蒙恩得救經驗的繼續保持,和不斷加深。

或者換一種說法,這�堛滿y得救』也是指基督藉著祂的救恩把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的意思。(太1:21)。具體來說也就是指基督籍著祂的寶血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也就是藉著祂的寶血洗去、赦免我們的罪惡,使我們因信稱義的意思,並籍著祂的聖靈拯救我們脫離罪的轄制,也就是藉著聖靈潔淨更新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生命,開始不斷依靠主的恩助,過離罪成聖生活的意思。這種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的經驗,在我們一生中是需要不斷保持和加深的。

  的確,正如經文中所指出的,我們能夠獲得稱義、重生,並不斷靠主離罪成聖,是『本乎恩(指基督的救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因為我們一切悔改的心靈和美好的行為都是從主而來的。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指出的:『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上就是我們對本段經文所作簡要的解釋。

 

並非與行為無關

    但有人卻謬解了以上這段經文的原意,並改變了其中的字句。他們說:我們得救(指得永生)是本乎恩,也因著信,與行為無關。認為信徒行為的好壞不會影響他的得救,只不過是影響他的賞賜。甚至認為一個信徒即使後來犯罪,遠離了主,至終未再悔改歸向主,也仍然是能夠得永生的。這實在是一種極其危險、錯誤的說法。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當然是對的,但不能說與行為無關;若說與信以前的行為好壞無關,是對的,若說與信以後的行為無關,就完全錯了。其實『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堜珨〞滿y得救』既是指救主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的意思(太1:21),既是指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上帝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祂又使我們和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又怎能說和行為無關呢?這本身就是要解決罪和行為的問題。而這�堛漫瓵蛂y本乎恩』(救恩)也就是指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的恩典,因此不可能與行為無關。又這�堜珨〞滿y因著信』,也是指著與行為相結合的真實的信心,因『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7,14)。其實保羅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自己的)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並不是說和信以後的行為無關,因接下去保羅就指出了信以後行為的必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懷愛倫在著作中提到:『上帝的兒女,尤其是初信上帝者,必須謹防兩種過失:一種上面已講過,即靠自己的作為和方法來求與上帝和好。人想靠自己遵行律法而成為聖潔,無異是椽木求魚。人離了基督,無論作甚麼,總含有自私和惡念。惟有存信心依賴耶穌的恩典,才可使我們成為聖潔。第二種錯誤雖與第一種相反,卻也是一樣的危險,就是我們往往以為既信基督,就可不必遵守上帝的律法,又以為我們既由信心得基督的恩典,行為就與得救無關了。』(『喜樂的泉源』第七章44頁)。

 

一個偉大的例証

    使徒保羅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也就是指主的救恩)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本句按原文可譯為:『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藉著從信心到信心顯明出來。就如經上所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這�奡ㄗ鴩潃茷H心,看來前一個信心是指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是指因信成義。

  使徒保羅本身就是被福音大能拯救的一個偉大的例証。他在書信中為主作見証說:『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我從前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埵釩H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1:12-17)。

  他在為福音到處奔跑,歷經試煉,年老體弱時,卻仍滿懷信心的說:『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原文是外面的人)雖然毀壞,內心(原文是�堶悸漱H)卻一天新似一天。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6-17)。

    在最後即將殉道前,他更是在基督�媞 ̄h信心愛心,唱出歡樂的得勝的凱歌:『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4:7-8)。

至於保羅所以能這樣不斷過得勝生活的祕訣,正如他在書信中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堶惇△菕A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6:14. 2:20)。

   因此,在保羅身上我們確已看到了一個福音改變人心大能的偉大的例証,並也向我們証明了聖經上的教訓:『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堻y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4-10)。

  惟願主福音使人因信稱義(寶血赦罪)和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潔淨、改變人心的大能,也能充分地實現在你、我以及每一位信從主的人身上。 * 路光 *


腓立比書

 

作書者:使徒保羅,當時還有提摩太一同具名。(1:1)

 

受書者:腓立比教會(1:1)

    『這個教會乃是保羅在歐洲所建立的第一個教會。該教會是約在主後51年,在保羅第二次出門傳道的早期中被建立的。請參讀行傳16章的故事作為研讀本書的引言開端。呂底亞與那禁卒都是其中的信徒。「所親愛的醫生路加」最初的六年曾作了該教會的教牧。..這城或許是路加的家鄉,他曾在該城行醫。..按照我們所能知道的,腓立比教會乃是所有新約的教會中最純潔並最忠信的。』(聖經手冊787頁)。『保羅最近前一次訪問並離開腓立比教會是在主後58年4 月(徒20:6)。』(同上712頁)。

關於路加和保羅及腓立比教會的關係:『他曾在特羅亞與保羅同行同工,請注意徒16:10 「我們」。他停留在腓立比直到保羅六、七年後的返回,請看徒16:40 「他們」(英文)。以後他又與保羅偕行一直到最終,請注意徒20:6節「我們」。』(同上710-711 頁)。

 

作書時地:

腓立比書也為使徒保羅於羅馬監獄中所寫(腓1:12-13. 4:22),被稱為四封『監獄書信』之一;但寫作時間較其他三封書信(以弗所書,歌羅西書,腓立門書)為晚。因其他三封書信是由推基古和阿尼西母同時帶去的(弗6:21-22.西4:7,9.門),當時提摩太也還留在羅馬(西1:1.門1)。而此時腓立比書信卻是由以巴弗提帶去的。甚至提摩太也可能同去,或至少隨即就去的。因保羅已看到他的問題將要了結(腓2:19-30)。再者在寫前三封書信時,只要求教會為他在羅馬的福音工作代禱,卻並未提到該撒家�堙]羅馬皇帝宮廷�堙^教會的建立(弗6:19-20.西4:3-4)。而在本書信中保羅已代該撒家�婸X恩歸主的人向腓立比教會問安了。(腓1:12-13.4:22)。因此明顯可見腓立比書信比其他三封監獄書信為晚。寫作時間約為主後63年,也即保羅在羅馬第一次被囚的二年(61-63 年)之末。(參徒28:16-31)。

 

本書背景與大意:

接受書信的腓立比教會,最大的優點是非常重視主的福音聖工(腓1:5),不但努力推進本地區的救靈聖工,而也盡心關注保羅在各地的救靈聖工,經常以經濟供給他和他的同工們(腓1:12.4:10,15-16)。當此時保羅為了主的福音工作被囚於羅馬時,他們又打發以巴弗提帶著禮物和款項去探望保羅,並服侍他。(腓2:25-30.4:10-20)。雖然這樣,但因著保羅的被囚,他們的心情是比較憂愁的。他們一方面為保羅的安全擔心,一方面也為聖工的進展掛憂。惟恐保羅的失去自由將使福音工作蒙受重大損失。

因此保羅特寫此書信由以巴弗提帶回腓立比教會,一面為他們愛心的餽送和對聖工的關心表示歡樂(腓4:10-20),一面藉此對他們進行安慰、鼓舞、並進一步的勉勵與提醒。(腓1:27-4:9)

在書信中保羅一開始就告訴他們,他此次的被囚和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並表示深信藉著他們的代禱,他不久將能重新獲得自由而再回到他們當中,並和他們一同推進聖工(腓1:12-26)。接著保羅就對他們作了進一步的勉勵與提醒,要他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腓1:27-30)。也要他們合一,謙卑、相顧,以基督的心為心,作成得救的工夫(2章),更一再要他們靠主常常喜樂,而同時又要防備犬類、作惡的和妄自行割禮的等(腓3章. 腓4:4-7)。

 

本書大題:

(一)一封宣道士的書信

(二)一個在基督�埵P心合意興旺福音的教會(1:5-6,12-14,

27-30. 2:25-30. 4:10-20)

    (三)使徒保羅的堅強而仁愛,偉大而崇高的心靈與榜樣:

          一.雖身處於牢獄中卻仍靠主常常喜樂,並大大喜樂 (1:3-4,18,26. 2:17-18. 3:1. 4:4-7,10)

          二.雖在被囚失去自由之時,卻仍時時關懷弟兄們的靈性情況,並處處推進傳道救靈的工作(1:3-8.

4:10.2:1-2.2:17.2:19-30.3:17-19.4:1.1:27-30.1:12-13. 4:22)

 

本書鑰節:腓1:3-6,12-14,27-30. 3:1-2. 4:4-7

 

本書分段:

(一)自薦、稱呼與問安 腓1:1-2

(二)保羅為他們的感恩與祈求 腓1:3-11

      一.感恩 1:3-7

      二.代禱 1:8-11

(註:感恩與代禱,可以貫徹到全書的內容中,使我們可以看到腓立比教會的靈性情況的全貌)。

(三)保羅對他們的安慰與鼓舞(保羅強調說明自己的被囚和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並表示深信,按照主的美意,自己不久將重新得釋放) 腓1:12-26

      一.保羅為已遭遇的事歡喜,因為已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 1:12-18

          1.被囚更是叫福音興旺 1:12-14

          2.假傳道人也攔阻不了基督福音的廣傳 1:15-18

      二.保羅為將遭遇的事歡喜,因將遭遇的事也有上帝的美意 1:18末-26

          1.保羅因信得知自己終必得釋放 1:19-20 上

          2.保羅說明自己靠主喜樂的祕訣,並分折自己所以會得以釋放的原因,藉以從中顯明上帝的美意 1:20-26

(四)保羅對他們的勉勵與勸導 腓1:27-2:18

      一.總的勸勉: 1:27-30

          『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

      二.結合實際的重要的勸導 2:1-18

          1.追求合一、謙卑、相顧,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2:1-11

          2.作成得救的工夫,彰顯生命之道:(詳見附題)

2:12-18

(五)敘事(深切的想念,指望打發提摩太前往探望,並先差派以巴弗提帶書信歸回) 腓2:19-30

(六)再次的勸勉與提醒 腓3:1-4:1

      一.靠主喜樂 3:1

      二.應當防備犬類,作惡的和妄自行割禮的 3:2

      三.保羅提述自己的經歷來駁斥割禮派的謬道,並作為他們的勉勵與榜樣 3:3-16

      四.勸勉他們效法保羅等榜樣,並提醒他們防備那一等人的影響 3:17-21

     五.小結(勸勉他們靠主站立得穩) 4:1

(七)插入一件事(勸勉兩個姐妹要在主�埵P心) 腓4:2-3

(八)最後的勸勉 腓4:4-9

      一.靠主常常喜樂,應當一無掛慮.. 4:4-7

      二.要思念與實行的一些事 4:8-9

(九)為腓立比教會差以巴弗提帶來愛心的餽送和思念表示喜樂,勉勵與祝禱 腓4:10-20

(十)書末的問安與祝福 腓4:21-23

 

附詮:關於腓1:23『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的正確含義,請參看彼得前書末了附題一:『人死後的情況和復活的盼望』一文中最後疑難經文的解釋(三)。

 

 

附題:蒙恩得救和作成得救的工夫

 

  自從我們人類始祖犯罪墮落之後,天父上帝已向我們發出了無限的大愛,主耶穌基督也已為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從而也為我們帶來了無限的救恩。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得以接受祂的義;由於基督替我們忍受了無限慘痛的死,我們得以承受永生;由於基督降生為人,成為『人子』,我們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由於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直保存到永遠,我們得以與祂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份。這並不是一種比喻的說法,而完全是真實的情形。首先,我們在今生先要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彼後1:4)。以後,在主復臨時,主還要使我們已死的聖徒神奇的復活,活著的聖徒奇妙變化,變成和主耶穌基督相似的榮耀身體,甚至能『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然後將我們接到天上去,和祂永遠同在。(帖前4:16,17.腓3:20,21.太13:43)。這樣我們就將進一步與基督神聖的榮耀有份。

    面對上述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無限的犧牲,以及在十字架上所為我們成就的無限的救恩,我們該當怎樣行呢?對每一個想要得永生、進天國的人來說,至少有兩個問題必須認真解決:一,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正如經上所說:『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二,必須不斷靠主恩助,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正如使徒保羅的勸勉:『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堙A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堙A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媢B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2-13)。現在就讓我們一同思考這兩個問題:

 

一,關於蒙恩得救的問題

    為甚麼說,我們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呢?因為有時我們自以為已經信主得救了,而實際上可能還並沒有真正蒙恩得救。正如基督在世時早已指出的:『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太7:21-23)。主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說明他們從來沒有和主發生過生命的聯系,他們的罪從未曾獲得主寶血的洗淨,他們的心靈從未曾得到聖靈的更新。總之,他們還從未進入主的救恩,得蒙主恩的拯救。由此可見,得蒙主恩拯救的問題是何等重要。現分三點詳述如下:

 

    (一)世人是可以立即得蒙主恩拯救的:

    我們知道一個未信主的人,並不是一定要等到明白許多道理後,才能得蒙主恩的拯救。事實上有不少人,過去從來沒有聽見過聖經的真理,後來一次聽到上帝的大愛,基督的救恩,便滿心受感,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而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雖然多年信主,熟悉許多真理,但事實上卻仍未能真正蒙恩得救。可見,一個人要得蒙主恩的拯救,和聽道的多少,並不一定成正比的關係。

    還有,一個罪人也並不是要等到自己把品格改好後,才可得蒙主恩的拯救。其實若無救恩的幫助,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把自己改好。事實上,任何一個罪人,不論他的本性多麼敗壞,品格多麼墮落,只要他肯相信基督為他的救主,靠著主的幫助,悔改認罪,求主赦免他的罪,並拯救他脫離他的罪,那麼主的寶血必要立即洗去他一切的罪,主的靈必要立即潔淨他的心靈,使他能重生得生命。這樣,他也就立即蒙恩得救了。

    總之,有罪的人是可以立即得蒙主恩拯救的。類似這樣的例子是多不勝舉的。例如主耶穌在雅各井旁向撤瑪利亞的一個婦人講道,她當即信而悔改,得蒙主恩的拯救。十字架上的強盜也是臨終前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而立即蒙恩得救。又如五旬節聖靈沛降後,彼得一天講道,三千人悔改受洗歸主。另一次講道,使五千人悔改歸主,連婦女、兒童的數目都還未包括在內。(徒2:37-

42. 4:4)。

 

    (二)越快得蒙主恩拯救越安全:

    當一個人被上帝的大愛所感動,基督的救恩所吸引時,最好是立即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獲得主恩的拯救。因任何猶豫不定,觀望等待,遲延著不悔改歸主,都包含著危險。不但年老、體弱、病危的人,應抓緊悔改的時機,而年青、力壯、強健的人也當同樣如此。因人的生命是短暫而又脆弱的,沒有人能保證自己生命的絕對安全。而且人的心靈情況也是變化莫測的,今天聽到主的真道,心中還能受到感動,也許過一段時間由於撒但的迷惑,世俗的纏繞,人的心靈已變得剛硬而不可能悔改了,這樣也就造成了永遠的滅亡。

    有一個青年人一度在教會中聽了許多真道,心中很受感動,甚至產生了信主悔改的意念。但隨後一想自己還年青,若現在就信了主,煙也不能抽,酒也不能喝了,也不能跟原來那些世俗的朋友在一起吃喝玩樂了,還是過一段時間再說吧,或者等年老後再來熱心信主吧。就在這時,他原來的那些世俗朋友,又來找他出去吃喝玩樂了,他也就此不來聚會了。誰知過了一個時期竟傳來了喪耗,這個青年已死於車禍。由此可見,若要得蒙主恩拯救,總是越早越好,越快越安全。

 

    (三)得蒙主恩拯救的方法:

    那麼,一個人怎樣才能真正蒙恩得救呢?也許有人要引用聖經的話回答說:『你若口�婸{耶穌為主,心�堳H上帝叫祂從死�奡_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堿菻H,就可以稱義,口�堜蚖{,就可以得救。』(羅10,9,10)。經上又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3:18,15)。這是不錯的。但是,這�堛滿y信』,必須是真實的信,必須是有行為表現的信,因『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雅2:20-26)。 說得具體一點,這�堛澈H,必須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得蒙主恩的拯救。正如使徒彼得所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又如主耶穌所說:『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5)。又如保羅所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所謂求告主名,也就是要求告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將我們『從罪惡�堭洏X來』的意思(太1:21);也就是要求告主,籍著祂的寶血,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即赦免我們罪的意思),並藉著祂的靈,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即使我們離罪成聖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也就是要求告主藉著祂的靈,幫助我們悔改認罪,把我們從小到大,一生所有的罪愆過犯,都徹底承認清楚,不但懇求主用祂的寶血,赦免、洗淨我們所有的罪,而更懇求主籍著祂的靈,潔淨、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從此以後能靠主恩助開始過一種離罪成聖的新生活。凡如此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主的拯救。主的寶血必要立即洗淨他一切的罪,主的靈也必要立即更新、重生他的心靈,使他能獲得一個屬靈的新生命。

    可惜,歷代以來都有不少自以為是已經信主蒙恩得救的人,但實際上根本還沒有得蒙主恩的拯救,其原因就在於他們始終沒有真正信而悔改,沒有真正求告主名。他們雖然真誠信主,並嚮往天國,他們也可能認真遵守教規,並經常參加教堂中的禮拜,和信徒一同唱詩、禱告和聽道,甚至於也可以參加聖工活動;但他們個人卻沒有經常不斷的禱告生活,他們早上起來沒有禱告,晚上臨睡前也沒有禱告。或者他們雖有禱告,但他們禱告的內容都是為物質生活上的事,如求平安,求健康,求保佑,求賜福,求疾病得醫治,求困難得解決,求危險得消除,..卻沒有天天不斷在禱告中悔改認罪,求主寶血洗淨自己的罪,求主聖靈幫助自己離罪成聖。那麼他們的靈性仍未能得蒙主恩的拯救。因這種禱告,實質上和外邦異教的求神拜彿差不多,並不能算是求告主名,自然也就不可能得蒙主恩的拯救。因此我們說,凡要真正得蒙主恩拯救的,必須真正的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二,關於作成得救工夫的問題

    以上我們已經說明,每一個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信徒,也即每一個被主寶血洗淨,被聖靈重生,而獲得屬靈生命的上帝兒女,都已經是進入主的救恩,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但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並非就沒有危險,萬無一失了。他們還需要天天在主的救恩中生根建造,不斷靠主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正如使徒保羅的勸告:『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堙A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堙A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們心�媢B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2:12-13)。 

 

為甚麼要作成得救的工夫?

    為甚麼要恐懼戰兢呢?我們所以要恐懼戰兢,並不是因為怕上帝離棄我們,而卻是怕我們自己離棄上帝。因上帝是何等愛我們,主耶穌也親口應許我們說:『到我這�堥茠滿A我總不丟棄他。』(約6:37)。因此我們所要懼怕的,倒是怕我們自己離棄上帝。

  為甚麼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呢?也就是為了防止自己離棄上帝。因為已經因信得蒙主恩拯救的人,還有失去信心、失去主救恩的可能;已經重生而獲得屬靈生命的人,他的屬靈生命也仍有病衰、死亡的危險。

  正如保羅所指出:『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奡N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埵野髐F。』(來3:12-14)

  隨後又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上帝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來6:4-8.)。『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上帝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6-29)。

    主耶穌基督在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中也嚴肅地指出:已經蒙恩重生,成為祂葡萄樹上枝子的人,也仍有可能因不常在主�堶情A生命枯萎,或不結果子,而被剪去。正如主親口所說:『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堶悸滿A我也常在他�堶情A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人若不常在我�堶情A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媬N了。』(約15:1-6)。

    主在這個比喻中指出,枝子被剪去的第一個原因是『不結果子』。這�堛滿y果子』至少包含有兩方面的意思,一是品格成聖方面的果子,如悔改的果子(太3:8),『成聖的果子』(羅6:22),和『聖靈所結的果子』(加5:22,23)等等。二是傳道救靈的果子,如使徒保羅在書信中所說:『這福音傳到你們那�堙A也傳到普天下,並且結果增長。』(西1:6)。 因此一個信徒如果不肯追求品格成聖,也不肯為主作工,甚至連悔改的果子也沒有了。那麼他的屬靈生命就必日漸衰亡,而最後被上帝剪去。

    枝子被剪去的第二個原因是不常在主�堶情A按照原文應翻譯為不住在主�堶情C所謂不住在主�堶情A簡單具體地來說,也就是指一個信徒經常忽略、甚至停止了禱告、讀經的靈修生活,和主斷絕了屬靈生命的聯系,以至屬靈生命日漸枯萋,直到死亡。

    聖經中要我們努力作成得救功夫的經文還有許多。例如:彼後1:4-11.2:19-22.3:14-18.彼前5:8-9.提前6:8-12,17-19.啟2:7,11.3:5.林前9:27.雅5:19-20.加5:16-22.6:7,8.羅6:15,16,22.弗4:13,14.來5:13,14.結33:12,13. 等等。正由於以上所說的原因,所以我們必須靠主恩助,努力作成自己得救的功夫。

 

怎樣作成得救的功夫?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作成得救的功夫呢?有五件事必須經常不斷努力去實行的。

 

(一)不斷禱告:

禱告的重要

    禱告是我們屬靈生命的呼吸,若停止了禱告,靈命就要窒息。禱告也是我們和上帝不斷交往的方法,籍此可以使我們不斷從上帝那�堭o亮光、得能力、得恩典,以致能不斷遵行上帝的旨意,追求品格的成聖並推展救靈的聖工。

    基督徒的個人禱告,主要分兩種。首先是每日定時的禱告。如經上提到大衛王每日『晚上、早晨、晌午』都有定時的禱告(詩55:17)。先知但以理也是『一日三次,雙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禱告、感謝與素常一樣。』(但6:10)。至於一般上帝選民,每天也都至少有早、晚兩次定時禱告的習慣。即當祭司早、晚在祭壇上獻燔祭,並早、晚在聖所中獻香之時,眾百姓都在聖所外面跪著祈禱(路1:9,10)。這每日早(午)晚,二(三)次的定時禱告對我們基督徒來說,好似生命的呼吸一樣,是絕對不可停止的,否則屬靈生命就將窒息。

  這每日兩、三次的定時禱告,也是基督徒每日過好屬靈得勝生活的保障。有些基督徒所以會經常感到自己的靈性軟弱,或是立志為善由得自己,行出來由不得自己,就是由於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定時禱告。他們在定時禱告上或是匆匆忙忙,草草了事,或是用的時間不夠,禱告得不深不透,或是例行公事,刻板儀式,或是陳詞老調,軟弱無力,以致都沒有從定時禱告中獲得上帝所要賜給他們的恩典、亮光與力量。因此若要改變這種靈性上的不冷不熱,軟弱無力的狀態,我們就必須在禱告上多化工夫,多用信心,多加追求。 

    除了上述每日兩、三次定時禱告外,隨時、隨地、隨事的不住的禱告,也是我們必須學習與進入的屬靈經驗。我們若想要不斷過一種屬靈的、得勝的、離罪成聖、遵行主旨、榮神益人的生活,就必須學會並實行這種不住的禱告。我們要『時時儆醒,常常祈求』,要凡事禱告,不斷信靠。如經上所教導:『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6:18)。又如另一處所訓示:『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埵V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7-18)

 

禱告的內容

    那麼我們在日常不斷的禱告生活中應為那些事祈求呢?首先應當不斷為自己靈性的長進,品格的成聖而祈求,以不斷努力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我們基督徒是要天天在禱告中靠主恩助,省察自己,不斷悔改,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我們心靈、意念、言語、行為上的罪愆,禱告、讀經、靈性追求上的疏忽,服務行善、傳道救靈本份上的虧欠,都要求主赦免,並靠主得勝。我們要懇求主使我們不斷住在主�堶情A不斷與主同行,更加愛主愛人。我們也要為親友的得救,弟兄姐妹的情況,教會的復興,祖國同胞的蒙恩,普世救靈聖工的完成而懇求。我們還要為自己及別人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問題或需要,試煉或艱難而祈求,並也要多多靠主感恩讚美,主喜歡我們凡事祈求,不斷信靠,凡事感恩,靠主常樂。

 

禱告蒙應允的條件

    那麼,我們應當怎樣禱告,才能更加得蒙上帝垂聽呢?

  第一,要對付罪。靈感的詩人大衛說:『我若心�堛`重罪孽,主必不聽。』(詩66:18)。智者所羅門也說:『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28:9)。

  第二,要用信心求。主耶穌親口應許我們說:『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第三,要按上帝旨意求。經上說:『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一5:14)。否則,若不按上帝旨意,一味妄求也是得不著的。如經上說:『你們求也是得不著,因為你們妄求。』(雅4:3)。

  第四,要恆切地求。如經上說:『禱告要恆切』(羅12:13)。首先,每一次禱告都要恆切,要『情詞迫切的直求』,直到求得上帝的恩助,或因信確知自己的禱告已經得蒙上帝的垂聽為止。(路11:8)。其次,為每一件事禱告都要有恆切的心。『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18:1)。有的事情,也許一次、兩次禱告就可得著,也有的事情也許要禱告很長時間才能得著。因此禱告一定要恆切,不可半途而廢。

  第五,要奉主的名求,也即要遵照主的意思,依靠主的寶血功勞求。如主耶穌親口應許:『你們奉我的名無論求甚麼,我必成就,叫父因兒子得榮耀。你們若奉我的名求甚麼,我必成就。』(約14:13,14)。

 

    (二)勤讀聖經:

讀經的重要

    『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經上所有的預言..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上帝的話來。』(彼後1:20,21)。 聖經中不但充滿了上帝的話,而且就廣義來說,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具有無限創造和救贖的大能,能使人重生,使人成聖,使人獲得更豐盛的生命。(詩33:6,9. 彼前1:23-25.約17:17.6:63)。

  上帝的話也是我們屬靈生命的飲食與營養。主耶穌曾親口教導我們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堜狴X的一切話。』(太4:4)。義人約伯也說:『我看重祂口中的言語,過於我需用的飲食。』(伯23:12)。 先知耶利米也曾說:『耶和華萬軍之上帝阿,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5:16)。我們若要使自己屬靈的生命得以維持並不斷健康成長,長大成人,以至於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也必須天天如饑如渴地將上帝的話當作食物一樣吃下去。

    上帝的話也是我們信仰的根據與標準。先知以賽亞說:『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8:20)。主耶穌說:『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8)。使徒彼得也提到:保羅『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6)。而且聖經中也一直警告人們:上帝的話一句也不可加添,一句也不可減少,免得我們滅亡。(箴30:5,6. 啟22:18,19)。因此我們若要使自己的信仰毫無差錯,永不動搖,若要使我們的靈性不受迷惑,就必須多多查考聖經,將自己的信仰完全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上,並不斷照著聖經的教訓去做。

    上帝的話也是我們『腳前的燈』和『路上的光』,祂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119:105,130)。『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一直引領我們走過今生崎嶇的窄路,直達永恆榮美的天國。(彼後1:19)。因此我們在奔走天路時,若要逾越險阻,避開陷阱,免入歧途,安抵天家,就必須時常多多默想主的聖言,尋求真理的亮光。

 

讀經的方法

    那麼應當怎樣研讀聖經呢?有兩種讀法必須介紹一下。

  第一是靈修默想:我們每天事務不論怎樣忙碌,總要抽出一些時間來默想主的話,為要從主的話中吸取靈糧,以不斷培養自己的靈命;也為要從主的話中尋求亮光和力量,以不斷建造自己的品格,增強自己的信心、愛心、和熱心,推進救靈的聖工,並遵行上帝的旨意。默想的時間一般是在早晨和晚上。此外,還可多利用一些零碎、空閑、休息的時間。甚至還可以邊作家務勞動邊默想。

  第二是查考研究:包括分卷研究和要道查考兩方面的內容。所謂分卷研究,是要將全部聖經六十六卷內容逐卷進行分析歸納,以找出每卷書的背景和主題,分析全書的段落和要義,並默想全書主要的信息和靈訓。所謂要道查考,是要對聖經中的基本要道和預言亮光,作系統的全面而深入的查考研究,為要將自己的信仰完全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上,毫無差錯,永不動搖,以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

 

  (三)不斷追求離罪成聖:

    基督徒的生活由靈修生活和實踐生活兩方面所組成。上面提到的禱告、讀經就是屬於靈修生活。靈修生活的目的是為了從上帝那�堙A不斷獲得亮光、能力與恩助,以過好實踐生活。基督徒的實踐生活包括:不斷追求離罪成聖,不斷遵行上帝旨意,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以及得勝考驗,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等方面內容。現在先講離罪成聖的問題。

    每一個信徒實際上都是藉著信而悔改,開始追求離罪成聖而得蒙主恩拯救的,也要藉著不斷信而悔改,離罪成聖而作成得救的工夫。

    從消極方面來說,信徒若有任何一點罪不願悔改都是極其危險的,最後必然使他滅亡。每一個有屬靈生命的信徒都有這種經驗:當他思念、言行上有任何一點罪愆過犯時,都必會立即受到聖靈的責備,而心靈難過不安。這時就當立即悔改認罪,求主寶血洗淨他的罪,並幫助他得勝他的罪。這樣他的心靈就必重新得著平安。如果他遲延著不悔改,就必使聖靈擔憂(弗4:30)。如果繼續使聖靈擔憂,硬著心不悔改,就必會進而消滅聖靈的感動。(帖前5:19)。如果時常消滅聖靈的感動,終久必使聖靈再也無法感動他,從而犯了褻瀆聖靈的罪,今世來世永不得赦免。(太12:31,32)。因此,一個信徒若放任自己任何一點自以為細小的罪而不悔改,都是極其危險的。我們所不願制服的罪,必要制服我們,而使我們滅亡。但我們若願悔改,即使再軟弱,主也不丟棄。主說:『到我這�堥茠滿A我總不丟棄他。』(約6:37)。

主必恩助我們至終得勝。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

    從積極方面來說,我們若能靠主救恩,不斷離罪成聖,聖而又聖,則說明我們的屬靈生命已日益長大,屬靈經驗已日益完備,這樣也就不致於『失迷真道』或『被罪迷惑,心�奡N剛硬』,『把永生上帝離棄了。』(雅5:19,20.來3:12-14)。這實際上也就等於在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腓12:12)。 使我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並且『永不失腳』,也必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1:10-11)。

 

    (四)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凡被上帝無限大愛所激動,基督無限救恩所拯救的人,必要完全獻身於主,為主生活,為主工作,以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林後5:13-15)。因他們的心靈既被上帝的愛所激動,基督的救恩所充盈,就必如活水的泉源,或江河一樣湧流出來,惠澤造福於眾人。

    再者,凡得蒙真理光照,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也都負有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正如主說:『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太10:7,8)。經上也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因此,凡不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的人,從更高含意上來說,也等於犯了殺人的罪。正如上帝對以西結所說:『..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生命,..他必死在罪中,我必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結3:17-21)。 為此保羅也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

    其實,服務行善、傳道救靈不僅是我們的責任,而也是我們的福份。主耶穌曾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這話不僅是指物質的施捨方面說的,而也是指救靈的聖工方面說的。在救靈的聖工上,我們幫助別人等於幫助自己,救別人等於救自己。一個熱心於聖工的人,他的信心、愛心、熱心都必不斷增加,他的靈命必日益強健,從而也有助於他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反之,一個人如果只顧自己,不顧別人,對主的聖工漠不關心,對主內肢體也缺乏交通,也不參加聚會,則他的信心、愛心和熱心都必日益減退,他的靈命必日益病衰,直至最後死亡。(來10:24,25)。因此若要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也必須不斷盡到自己愛心的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五)凡事感恩,靠主常樂:

    基督徒的人生,應當是不斷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人生,不但在平安、順利、蒙福時是這樣,而且在危險、挫折、磨煉時也是這樣。因我們深信上帝對我們懷有無限的慈愛、權能和智慧,祂能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如果我們能學會這種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信心功課,就將使我們的人生變得格外光明,並使我們的靈性永遠立於不敗之地。正如經上對我們的勸勉:『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弗5:20)。又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埵V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另一處又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堳O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4-7)。

    我們要學會凡事感恩,靠主常樂,首先要學習數算主的恩典,正如一首讚美中所唱的:『主的恩典樣樣都要數,必能叫你驚訝立時樂歡呼。』

  笫二,我們還要進一步學習凡事感恩,不但在健康、順利、蒙福時要感恩,而在疾病、挫折、磨難時也要感恩。因這一切痛苦逆境也都是出於主所應許的,為要熬煉、潔淨我們,並且至終必要成為我們最大的福氣。正如經上所說:『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例如我們都知道約瑟的磨難,他年約十七歲時,即被賣到埃及作奴隸,後來又被誣陷,坐了幾年牢。但上帝卻藉此操煉他,最後終於使他成為埃及全國的宰相,榮耀了上帝,造福了萬民。

  第三,我們尤其要為天父無限的大愛,基督無限的犧牲,以及為我們成就的無限浩大的救恩而永遠不斷感恩讚美。這樣,我們的心靈就將被主的洪恩大愛所充滿,短暫今生的任何歡樂或苦痛,都將不再能誘惑或傷害我們的心。

 

    但是我們怎樣才能做到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呢?

    首先,必須學會不斷信靠上帝。我們要因信感恩,因信讚美,因信喜樂。有時候,我們遇到困難、病痛、試煉時,所以會憂愁、煩惱或膽怯,就是因為我們失去了信心。(可4:40. 約14:1)。主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又說:『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約11:40)。 使徒彼得也說:『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1:8)。因此,我們若充滿信心的話,就必要不斷感恩讚美,常常喜樂。使徒保羅也勸勉我們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腓4:4)。怎樣靠主呢?他接下去教導我們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堳O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

    第二,我們也要學會不斷順服上帝。以上經文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靠主』按原文和英文的意思為『在主�堙z。在主�堨]含兩方面的意思,一是信靠主,二是順服主。我們之所以能『在主�堙z不但是因著信心,而也是因著順服。信而順服,才能得到主的平安喜樂。正如一首讚美詩上所唱的:『信而從主,必得平安無數。』我們不但在平安、蒙福、快樂時要順服主,而在遇到困難、疾病、試煉時也要順服主。而且我們的順服,不應當是愁眉苦臉的,而應當是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不應當是消極的,而應當是積極的,要在順服中努力學好功課,克服困難,作好見證,榮主益人,就必能提早結束考驗,進入更榮美的境地。

    總之,我們若要不斷作成得救的工夫,就必須在禱告,讀經,追求離罪成聖,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以及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等五方面事上,不斷靠主恩助,奮發努力!        (轉錄自路光『聖道專題研究』第三部分第二題) * 路光 *


歌羅西書

 

作書者:使徒保羅。當時有同工提摩太一同具名。 腓1:1

 

受書者:

歌羅西教會。歌羅西乃是屬於弗呂家的一個城邑,曾有一些人是由那�埵b五旬節去到耶路撒冷(徒2:10),當保羅第二次及第三次出門傳道的時期曾走遍了那一個省份(徒16:6.18:23)。或者是在保羅這兩次出門傳道的行程中曾去過歌羅西。..另一個可能是那個教會或許是保羅在以弗所工作所帶來的結果(徒19:10)。因為歌羅西是靠近亞西亞的邊界,位於以弗所之東部約一百哩。』(聖經手冊792頁)。『聖經雖無記載,但好像是保羅住在以弗所三年之間曾去過歌羅西(徒19章)。』(同上825頁)

 

作書時地:

與以弗所書相同,約為主後61-63 年,保羅第一次被囚於羅馬監獄期間所寫(參腓4:7-8,18.比較弗6:20-22)。

 

本書背景與大意:

當時歌羅西教會在信仰和靈性生活上,除受到一些猶太割禮派的影響,而謹守猶太人的割禮、飲食、節期、月朔和節期的安息日外(西2:11,14-17),更受到不少『智慧派』(或稱『知識派』)之影響。這一派人傳講的異端『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敬拜天使』,並使人『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西2:23,18)。再者,這一派人有的也是不承認基督的神性的(西2:19.1:15-17)。也有人認為『在歌羅西的異端..似乎是希臘、猶太及東方等宗教三而一的混合品,是一種以『哲學』名號而炫示出所謂高等思想的教派(西2:8),要求人當敬拜天使,以他們為神人中間的居間中保(西2:18)。堅持遵守嚴謹的猶太人一些禮儀上的要求,幾乎與禁慾主義相似(西2:16,21),用一種大言不慚的詞令來誇耀一種優越的感覺,這一切都被當作基督福音的一部分。』(聖經手冊792,793頁)。

而當時保羅又正被囚禁於羅馬,對歌羅西教會信仰與靈性情況無法親臨幫助,故特寫此書信。信中一開始即特別闡述了基督的神性榮耀與豐盛,以及信徒在祂�堶惟珨X受的救恩(西1:12-22)。

接著又一再高舉基督是我們心中『榮耀的盼望』(西1:27),是『上帝的奧祕』『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都在祂�堶授繭菕z(西2:2-3)『因為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堶情z(腓2:9),並指明我們信徒在祂�堶惟玼鈺o到的『豐盛』和各樣恩典,如脫離肉體情慾的捆綁和儀文律法的轄制(西2:10-17)。保羅在一面高舉基督的同時,另一面也一再勸勉信徒要堅守福音的盼望(西1:12-2:7),謹防異端的誘惑(西2:8-23),並不斷在基督�堨肸瓻堻y(3:1-4:6)。

    另外,保羅還特派推基古弟兄等將此書信帶往歌羅西教會,並要將保羅等在羅馬被囚和為主作見證等一切情況告訴他們,藉以安慰他們的心(西4:7-9)。

 

本書大題:

基督的神性榮耀與豐盛,和信徒在祂�堶惟玼鄔茖�的救恩與責任。或:堅守福音的盼望,謹防異端的誘惑,並在基督�堨肸瓻堻y。

 

本書鑰節:一.西1:14-19,27. 2:2-3,9-10. 二.西1:3-5,23. 2:4,6-7.

 

本書分段:

(一)自薦、稱呼與祝福 西1:1-2

(二)為信徒的感謝與祈禱(突出了全書的主旨) 西1:3-11

      一.感恩(為他們因福音的盼望所生的信心和愛心而感恩) 西1:3-8

          註:感恩中也含有勉勵之意,發揮於1:12-2:23中,勉勵他們堅守福音的盼望,謹防異端的誘惑!

      二.祈禱(為要他們明白、遵行上帝的旨意,凡事蒙祂喜悅,多結善果,歡喜忍耐,不斷長進! 西1:9-11

          註:祈禱中也含有勸勉之意,發揮於3-4章中,勸勉他們在基督�堨肸瓻堻y,追求品格的成聖!

(三)勉勵聖徒堅守福音的盼望 西1:12-2:7

      一.提述基督的神性、榮耀與豐盛,和聖徒在祂�堶惟珨X受的救恩 1:12-22

      二.勉勵聖徒堅守福音的盼望 1:23

      三.福音的執事保羅敘述自己的心情、責任及工作態度與方法,為要使他們明白並堅守基督榮耀的盼望:1:24-29

      四.保羅再次敘述自己的心情、願望與目的,並發出勸勉,為要使他們能謹防花言巧語的迷惑,信基督的心堅固 2:1-7

(四)勸導聖徒謹防異端的誘惑 西2:8-23

      一.勸告(要謹防異端的誘惑) 2:8

      二.指出聖徒在基督�堜珨X的恩典 2:9-15

          1.在基督�堭o了豐盛(指『上帝本性一切的豐盛』(西2:9)。如豐盛的恩典,豐盛的生命,豐盛的愛,豐盛的榮耀,豐盛的基業..等等) 2:9-10

          2.在基督�堶惆�了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與主同死同活,以致能過離罪成聖的生活) 2:11-13

          3.脫去儀文律法的轄制 1:14-15(參註一)

      三.勸導他們不可讓異端奪去他們在基督�堜珨X的恩惠: 2:16-23

          1.謹防守儀文律法的異端 2:16-17(參註二)

          2.謹防『智慧派』(即『知識』派)的異端,如『故意謙虛』『敬拜天使』,實則『隨從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2:18-23

(五)勸勉聖徒在基督�堨肸瓻堻y,追求品格成聖!(『你們既然接受了基督耶穌,就當遵祂而行,在祂�堶悼肸瓻堻y,信心堅固。』西2:6-7) 西3:1-4:6

      一.當思念追求在上面的事(與基督同坐在天上) 3:1-4

      二.當治死舊人活出新人 3:5-17

          1.治死地上的肢體或說脫去舊人和舊人行為 3:5-11

          2.穿上新人 3:12-17 節

      三.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3:18-4:1

      四.神聖的本分與重要的勸勉(禱告、傳道、愛惜光陰、智慧、謙柔、作見證) 4:2-6

(六)敘事、問安與祝福 西4:7-18

      一.打發推基古、阿尼西母帶信去,並告訴他們保羅等在羅馬被囚的情況,藉以安慰他們的心 4:7-9

      二.問安與個人情況簡介 4:10-15

      三.囑咐、勉勵與祝福 4:16-18

 

附詮一:基督在十架上廢除了摩西儀文律法

西2:14-15說:『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

這�堜珓�的是摩西的儀文律法(如獻祭制度、節期、割禮、預表性的潔淨條例..等等),這一切儀文律法在主被釘死於十字架時都廢除了(參來9:10-12.10:18.加6:14-15.西2:11)。至於上帝的十誡道德律法,卻是永存不廢的(太5:17-20.19:17)。

再者,這�堜珒ㄗ鴘獄鬗憳萿k,實際上它們本身並不會『攻擊』『有礙於』聖徒。上帝古時通過摩西設立這一切儀文律法原是為要造福於祂子民。及至主耶穌被釘後,這一切預表性的儀文律法都已作廢了,不需要再遵守了,因此它們也就更不會『攻擊』或『有礙於』聖徒了。至於保羅在此提到儀文律法上所寫的所謂『攻暫』和『有礙於』我們的字據,實是指當時猶太割禮派對儀文律法的濫用。儀文律法早就過時了,不需要再遵守了,而猶太割禮派的假教師,卻仍頑固的要別人遵守,並且還要利用其上的『字據』攻擊不遵守它的聖徒,和阻礙主的福音聖工的進展(徒15:1-5. 加5:11-12.6:12-15)。其實他們所利用的『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早就被基督『塗抹了..把它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不但是撤去了他們『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而且也『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世人看』,使他們的本質和原貌暴露在天庭和眾人的面前。從此使得撒但再也不能到天上去控告上帝的子民,撒但的爪牙工具再也不能『攻擊』和『有礙於』主的聖徒,而我們『就仗著十字架誇勝。』(西2:15)。(詳參前面加拉太書末了附詮二:聖經中的兩種律法)

 

附詮二: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

  西2:16-17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我們教會中同道對本節經文有二種解釋,一種解釋認為:這�奡ㄗ鴘滿y安息日』在原文中為複數『撒巴通』(SABBATON),在許多本希臘文.英文雙語對照新約聖經中,也都譯成複數式的安息日SABBATHS,是指節期中的安息日,而不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所謂節期的安息日是指猶太人好幾個宗教節期的第一日和末一日,都要像安息日那樣遵守,停止工作,舉行聖會,故稱之為節期的安息日。節期的安息日共有七個。利未記廿三章詳細介紹了這些節期的安息日,並說『這(些)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指第七日的安息日)以外。』(利23:38,23,32,39.原文)。有時,當節期的安息日和『耶和華的安息日』遇到同一日時,猶太人就稱這一日為大安息日。

有人疑問說,節期的安息日已經包含在節期中,為甚麼還要在此重復提述呢?這是因為當時教會中有一些受猶太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還在那�堙y謹守日子(原文為多數式,是指節期的安息日)、月份、節期、年份。..』等等(加4:10,11)。因此保羅是有針對性的特別強調指出一下。

  由於舊約時代七個節期都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如逾越節預表基督的犧牲,搖捆節預表基督的復活,五旬節預表基督升天後聖靈的沛降,靈果的豐收,..住棚節預表基督接取上帝子民在新天新地生活中的歡樂情景),因此節期的安息日也同樣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月朔也同樣如此。(賽66:22,23. 啟22:1,2)。正如以上經文所指出:『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也可譯作規定)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至於上帝誡命中第七日的安息日,卻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紀念日(創2:1-3. 出20:8-11),是上帝兒女在今世和將來新天新地中永遠要遵守的。(賽58:13,14.66:22,23.出31:13,16,17)  

  但在守星期日的教會中有人對以上解釋提出批評。他們說節期的安息日已包含在節期中,而且根據舊約聖經中對『節期、月朔、安息日(原文也都是用的多數)』或『安息日、月朔、節期』的一貫的說法(結45:17),這�堛漲w息日必定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於是他們就想以此節經文為根據,說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是基督救恩的的預表,基督徒不需要遵守安息日了。但這樣的解釋是牽強附會,解釋不通的,而且明顯和聖經中其他眾多的教訓相違背。因安息日早在上帝創造大工完成時就已設立,本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工的紀念日(創2:1-3.出20:8-11)。那時人類還未犯罪墮落,上帝也還未向人類宣佈基督救恩的計劃,因此安息日根本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再者,安息日更是上帝十條誡命中的一條,而上帝的誡命是存放在上帝寶座下約櫃中的(申10:1-5.出25:21.啟11:9.15:5),是上帝寶寶座的根基礎,統治的基礎,是永存不廢的(太5:17-22)。因此將來在新天新地中得救的聖徒還要永遠遵守安息日(賽58:13-14.太8:10-12.賽66:22-23)。

   針對他們上述的錯謬講解,本會有一位牧師多年來提出另一種解釋正可以幫助他們消除誤解。舊約聖經中共有七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或安息日、月朔、節期,並且每次這樣提出幾乎都是和獻燔祭祭牲的事聯係在一起的: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結45:17)

  『每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月朔、並節期,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耶和華。』(代上23:30-31)

  『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定的節期獻燔祭。』(代下2:4)

  『又遵著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代下8:12-13)

  『就是早晚的燔祭,和安息日、月朔、並節期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代下31: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一切費用。』(尼10:32-33)

『節期、月朔、安息日』的一切大會祭祀『都止息了。』(何2:9-11)

  那麼,新約聖經中僅有的一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是否也和獻燔祭的事相聯係呢?是的,現根據原文重譯此處經文:『所以不拘在飲食上(飲食按原文和英文New K.J.V譯為in food or in drink),或關於(原文中有這詞)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為決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該位牧師提到:『..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10)。這節“飲食”英文作“in meats and drinks"與歌羅西書2章16節“in meat, or in drink" 同出一轍,也就是與以西結書45章17節“meat offerings, and drink offerings"同一意思。這是指與祭物同獻的“素祭與奠祭”,非指人的飲食。』

  這樣的解釋是有根據的。上面的meats或meat是英文欽定本的老的翻譯,按原文和現代英文都可譯為foods或food。結45:17說:『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其中燔祭按原文和英文為burnt offering(即火祭,要用火將燔祭牲燒掉,預表基督的捨命贖罪),在獻燔祭時必須配以素祭和奠祭,才能蒙上帝悅納(參看民數記28-29章)。素祭原文和英文為a food offering(是用潔白細麵用油調和而做成的素祭,預表基督被聖靈充滿的聖潔無罪品格,才能使基督的贖罪犧牲蒙悅納),奠祭為drinking offerings(是用酒作奠祭,澆在燔祭上,發出馨香之氣,預表基督的功義蒙上帝悅納)。因此聯係到西2:16-17可作這樣的解釋:所以不拘在食物(in food,指素祭用油調和的細麵),或飲料(in drink,指奠祭用的酒)上,或是關於節期、月朔、安息日所要獻的燔祭上,都不可讓人來規定你們。因當時有些割禮派猶太信徒還倒處叫人要繼續遵守摩西律法,受割禮,甚至在節期,月朔,安息日還要去聖殿獻祭。(參徒15:1-5.21:20-30.加4:10-11)。因此保羅告訴他們:這些原是後事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基督徒不需要再遵守這些預表性的獻祭禮儀了。

 

 

附題一:安息日的神聖

 

  通過前面對『救恩』『救恩和律法的關係』『兩種律法』和『上帝的誡命』等一系列題目的查考,我們已可清楚明白:我們基督徒是靠恩得救的。但靠恩得救的,必須遵守律法。我們若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麼主耶穌就不會饒恕我們的罪,我們當然也就不可能靠恩得救了。其實救恩的功用原就是為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並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成聖。我們也已明白:聖經中有兩種律法,一種是摩西的儀文律法,具體內容是指割禮、潔淨的條例、聖所的崇事和獻祭的禮節,以及適合於舊約時代當時當地的各種刑事、治安條例等等,是舊時代的人所要遵守的,到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已廢除,基督徒不需要遵守了。另一種是上帝的道德律法,具體內容是指上帝的十條誡命,及其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是基督徒必須永遠遵守的。

  如上所說,上帝的誡命既是基督徒必須遵守的,就當每一條都遵守,(雅2:10-12),包括第四條『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誡命,也當遵守。(出20:8-11)。 現在世界上大多數基督教會也都公認十條誡命是必須遵守的,只可惜他們在第四條誡命上弄錯了日子。由於大多數教會信徒對安息日問題都不夠瞭解,因此我們要提出十個問題,逐一查考一下:

 

第一個問題:安息日是甚麼時候設立的?

  根據創世記一至二章記載可知,安息日是上帝在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時所設立的。上帝特意用六日時間創造世界萬物和人類,第七日便安息,定為聖日。如經上所說:『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上帝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上帝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 2:1-3)。

 

第二個問題:安息日是由誰設立的?

  如上所述,安息日是由創造主上帝親自設立的。由於創造工作具體是藉著基督來完成的,因此安息日實際上是由基督親自為了人類的利益而設立的。(約1:1-3.西1:16)。為此基督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 2:27,28)。 

 

第三個問題:安息日是為誰設立的?

  顯然,安息日是為亞當、夏娃和全人類設立的,而不是像有人所說的那樣,單是為猶太人設立的。因上帝設立安息日時,猶太人還未生出來呢。(創2:1-3.8:10,12.26:5)。

 

第四個問題:上帝設立安息日有甚麼目的和意義?

  第一點,作為上帝創造大功的紀念日。上帝當初所以要用六日時間創造世界萬物和人類,目的就是為了設立安息日作為上帝創造大功的紀念日,好讓人類永遠遵守此日,藉以不斷紀念上帝創造的權能、智慧和慈愛,不斷加深對上帝的信靠、順從和敬愛的心,以致能在永世無盡的歲月中,不斷蒙受上帝無限的洪恩大愛。

    直到今天,安息日和七日一週制度仍然成為上帝創造大工的有力證據。因世界上其它計算時間的單位,如年、月、日、時,都是有天文上的根據的,如地球環繞太陽一週為陽曆一年,月亮環繞地球一週為陰曆一月,地球自轉一週為一日二十四小時。但七日一週制度卻毫無天文上的根據。而且世界上各古老民族和國家一開始就都不約而同地有了七日一週制度,這只能說明七日一週制度和安息日是上帝當初親自設立的。如果我們人類能一直忠心遵守安息日到今天,那麼可以相信世界上就不會有無神論,或進化論,或各種拜偶像的迷信宗教了。

 

  第二點,作為人類安息、蒙福、聚集敬拜上帝的日子。(出20:8-11.路4:16)。如果我們能按照上帝的美意守好安息日,不但有益於我們身心的健康,而對我們的靈性也是一種保障,使我們能在安息日更多禱告、讀經、默想,參加聚會,敬拜上帝,多和肢體交往,多為主作工,從而使我們的品格更加成聖,使我們的靈命,更加豐盛和長大,直至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第三點,作為上帝和祂子民之間永遠的證據。上帝對古時以色列人,也是對我們現在屬靈的以色列人基督徒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你我之間世世代代的證據,使你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故此以色列人要世世代代守安息日為永遠的約。這是我和以色列人永遠的證據。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出31:13,16,17.另參結20:12,20)。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奡ㄗ鴘漸H色列人也是包括我們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在內。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的:『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上帝的兒子,..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堻ㄕ足陘@了。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3:26-29.參加3:7-9.弗2:11-22.羅2:28,29.9:2-8)。

 

    第四點,安息日到了新約時代,又成為基督救贖大功的紀念日。正如基督當初完成六日創造大工後,便在第七日安息了,照樣此時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完成救贖大功後,也在安息日即將來到時,進入墳墓中安息了。(路23:54-56)。為此,我們新約時代基督徒遵守安息日又多了一層意義,不但為了紀念上帝的創造大功,而也是為了紀念基督的救贖洪恩!

 

第五個問題:安息日是那一天?

開始和結束時間怎樣算法?

    安息日就是一週中的第七日,是星期六,而不是星期日。因星期日實際上是『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六才是真正的第七日。有以下幾方面證據:第一,在普世通用的年曆表中,星期日都排列在第一行,表明它是『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六都排列在末了一行,表明它是七日的第七日,即安息日。第二,許多英文字典中都已清楚指出:星期日是七日的第一日,星期六才是第七日。中文新出的辭海中也明確指出:安息日即星期六,是從星期五晚上日落後開始,到星期六日落為止。第三,希臘文、希伯來文、阿拉伯文、古埃及文、馬來文、俄文、德文、法文、意大利文、保加利亞文、波蘭文等等,自古以來都一直稱我們的所謂星期六為安息日。第四,聖經上記載:基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復活的。(可16:9)。現在大家也都公認基督是星期日復活的,可見星期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

    至於安息日的開始和結束時間的算法:按照聖經中一貫計算日子的方法,都是先有晚上,後有早上的。如上帝進行六日創造大工時,每一日都是這樣記述的:『有晚上、有早上,這是第一日(或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日)。』(創一章)。講得更具體一點,也就是每一日都是從前一天晚上日落後開始,到當天晚上日落後為止。(利23:32.申23:11.可1:21-32)。因此安息日的時間,實際上是從星期五晚上日落後開始,到星期六晚上日落後為止。(路23:54-56)。

    如上所述,既然安息日是星期六而不是星期日,那麼為甚麼現在世界上大多數教會信徒都遵守星期日,而不遵守星期六呢?這是因為羅馬天主教早在一千四百幾十年前,就已開始強迫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並禁止人遵守安息日了。當羅馬天主教一百幾十年前開始傳入我國時,還特意將七日的第一日稱之為『禮拜日』,以致造成今日不少信徒誤以為星期日就是安息日。

 

第六個問題:安息日的遵守要存留到甚麼時候?

  聖經中告訴我們,要一直存留到『永遠』!甚至將來新天新地中還要永遠遵守安息日。如以賽亞書中提到:『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66:22,23. 參啟22:1,2)。

 

第七個問題:上帝對遵守安息日的人有何賜福應許?

  如上帝應許祂的子民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作謹慎)你的腳步,在我的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3,14)。這�奡ㄗ鴘滿y雅各的產業』和『地的高處』是指將來天國和新天新地說的。(太8:10-12)。

    又如上帝應許『外邦人』說:『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祂民中分別出來,..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祂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而不干犯,又持守祂(原文作我)約的人。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指外邦信徒)歸併他們。』(賽56:1-8.參約10:16)。

 

第八個問題:新約時代基督徒是否必須遵守安息日?

    是的,必須遵守。讓我們依次查考一下主耶穌、門徒和使徒們留給我們的遵守安息日的榜樣與教訓。

 

    先看主耶穌在遵守安息日方面留給我們的榜樣與教訓。

  主耶穌在世時每逢安息日總是要進會堂去敬拜上帝的。如經上記載:『耶穌來到拿撒勒,就是他長大的地方,在安息日照祂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路4:16)。

    由於當時猶太人對安息日的守法,有許多是出於人為的規條和遺傳,並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例如規定在安息日不能看病就醫,不能走遠路超過二里等等,所以主耶穌在世時,常特意在安息日醫治病人,並帶領門徒穿過田野,外出傳道,為要糾正猶太人對安息日的不正確守法,為門徒留下遵守安息日的完美榜樣。(路13:10-17.太12:1-13)。當猶太人想要控告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是犯了安息日時,主常常喜歡用這樣的話反駁他們:『你們中間誰有一只羊,在安息日掉在坑�堙A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太12:11,12)。主既然說『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那也就是說,有些事是安息日不可作的。因此,主明顯是在這�堸Q論安息日的守法問題,而並不是說安息日可以不守了。 

  另外,從主耶穌某次對門徒的吩咐中,也可看到主對遵守安息日問題的重視。主說:『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太24:20)。

    這�奡ㄗ鴘滌k難,不但是指公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羅馬軍隊毀滅時說的,而也包括歷代以來直到主再來前一切相似的情形說的。(參太24:20-27)。還有,這�奡ㄗ鴘滿y安息日』原文為單數,是指第七日紀念上帝創造大功的安息日說的,而不是指許多節期的安息日說的,所謂節期的安息日也就是指節期的第一日和節期的最後一日,也要當作安息日那樣來遵守。節期的安息日,到新約時代已作廢,信徒不需要遵守了,而第七日的安息日卻是信徒要永遠遵守的。主耶穌甚至要門徒用四十年的工夫為此事禱告,要他們在逃難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冬天逃難是格外受苦的,這是可以領會的。安息日逃難,也使得上帝應許賜福的安息的日子,變成遭難失去安息的日子。主本著祂的慈憐,對凡重視安息日遵守的人發出這寶貴的應許。  

 

    我們再來看門徒對遵守安息的榜樣: 

   『那日是預備日(指星期五),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和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路23:54-56)。

    我們要注意,當時愛主的婦女中有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並其他愛主的婦女們。她們同主的關係非同一般。正因為她們平時看到主是何等嚴格遵守安息日,因此她們此時也照樣嚴格遵守安息日,甚至連膏耶穌身體的事,在安息日也不願去作。藉此也為我們歷代信徒留下了遵守安息日的美好榜樣!

 

    我們再來看使徒保羅遵守安息日的榜樣。保羅在外邦各地傳道時,到處留下了遵守安息日的美好腳蹤。

    凡是外邦各地有猶太人會堂的地方,保羅總是『照著素常的規矩』,在安息日進會堂敬拜上帝,傳揚真道。如經上記載:『保羅和他的同人..來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進會堂坐下。』『他們出會堂的時候,眾人請他們下安息日再講這話給他們聽。』『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幾乎都來聚集,要聽上帝的道。』(徒13:13-14,42,44)。另一次,『保羅和西拉..來到帖撤羅尼迦,那�埵陬S太人的會堂,保羅照他素常的規矩進去,一連三個安息日,本著聖經與他們辯論。』(徒17:1,2)。

    而另一方面,在沒有猶太人的地方,保羅在安息日也總是要找一個聚會的地方過安息日。如經上記載:『從那�堥茖黖怚艉鞢A就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我們在城�埵矰F幾天。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埵酗@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徒16:12,13)。

此外,保羅曾在哥林多住了一年另六個月,平日天天製造帳棚,自養傳道。但每逢安息日總是進會堂敬拜上帝,傳揚真道。如經上所記:『保羅離了雅典,來到哥林多,遇見一個猶太人,名叫亞居拉,新近帶著妻百基拉從義大利來,保羅就投奔了他們。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與他們同住作工。每逢安息日,保羅在會堂�媗G論,勸化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徒18:1-4)。

 

第九個問題:新約聖經有否將安息日廢除或更改了?

    沒有,連一句話也沒有。在新約聖經中我們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廢除了,或更改了,或不須要遵守了。相反,我們卻到處看到有關遵守安息日的榜樣與教訓,已如上述。也許有人會提出個別幾個有關安息日的疑難經節,現在逐一提出來予以解答:

 

個別疑難經節的解釋

 

    先看第一個經節:『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為決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我們教會中同道對本節經文有二種解釋,一種解釋認為:這�奡ㄗ鴘滿y安息日』在原文中為複數『撒巴通』(SABBATON),在許多本希臘文.英文雙語對照新約聖經中,也都譯成複數式的安息日SABBATHS,是指節期中的安息日,而不是指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所謂節期的安息日是指猶太人好幾個宗教節期的第一日和末一日,都要像安息日那樣遵守,停止工作,舉行聖會,故稱之為節期的安息日。節期的安息日共有七個。利未記廿三章詳細介紹了這些節期的安息日,並說『這(些)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指第七日的安息日)以外。』(利23:38,23,32,39.原文)。有時,當節期的安息日和『耶和華的安息日』遇到同一日時,猶太人就稱這一日為大安息日。

有人疑問說,節期的安息日已經包含在節期中,為甚麼還要在此重復提述呢?這是因為當時教會中有一些受猶太割禮派異端影響的信徒,還在那�堙y謹守日子(原文為多數式,是指節期的安息日)、月份、節期、年份。..』等等(加4:10,11)。因此保羅是有針對性的特別強調指出一下。

  由於舊約時代七個節期都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如逾越節預表基督的犧牲,搖捆節預表基督的復活,五旬節預表基督升天後聖靈的沛降,靈果的豐收,..住棚節預表基督接取上帝子民在新天新地生活中的歡樂情景),因此節期的安息日也同樣是預表基督的救恩的。月朔也同樣如此。(賽66:22,23. 啟22:1,2)。正如以上經文所指出:『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也可譯作規定)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至於上帝誡命中第七日的安息日,卻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而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紀念日(創2:1-3. 出20:8-11),是上帝兒女在今世和將來新天新地中永遠要遵守的。(賽58:13,14.66:22,23.出31:13,16,17)  

  但在守星期日的教會中有人對以上解釋提出批評。他們說節期的安息日已包含在節期中,而且根據舊約聖經中對『節期、月朔、安息日(原文也都是用的多數)』或『安息日、月朔、節期』的一貫的說法(結45:17),這�堛漲w息日必定是指第七日的安息日。於是他們就想以此節經文為根據,說安息日是後事的影兒,是基督救恩的的預表,基督徒不需要遵守安息日了。但這樣的解釋是牽強附會,解釋不通的,而且明顯和聖經中其他眾多的教訓相違背。因安息日早在上帝創造大工完成時就已設立,本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工的紀念日(創2:1-3.出20:8-11)。那時人類還未犯罪墮落,上帝也還未向人類宣佈基督救恩的計劃,因此安息日根本不是後事的影兒,基督救恩的預表。再者,安息日更是上帝十條誡命中的一條,而上帝的誡命是存放在上帝寶座下約櫃中的(申10:1-5.出25:21.啟11:9.15:5),是上帝寶寶座的根基礎,統治的基礎,是永存不廢的(太5:17-22)。因此將來在新天新地中得救的聖徒還要永遠遵守安息日(賽58:13-14.太8:10-12.賽66:22-23)。

   針對他們上述的錯謬講解,本會有一位牧師多年來提出另一種解釋正可以幫助他們消除誤解。舊約聖經中共有七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或安息日、月朔、節期,並且每次這樣提出幾乎都是和獻燔祭祭牲的事聯係在一起的: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結45:17)

  『每日早晚站立稱謝讚美耶和華,又在安息日、月朔、並節期,按數照例將燔祭常常獻給耶和華。』(代上23:30-31)

  『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上帝所定的節期獻燔祭。』(代下2:4)

  『又遵著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代下8:12-13)

  『就是早晚的燔祭,和安息日、月朔、並節期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代下31:3)

『就是為陳設餅,常獻的素祭和燔祭,安息日、月朔、節期所獻的與聖物,..一切費用。』(尼10:32-33)

『節期、月朔、安息日』的一切大會祭祀『都止息了。』(何2:9-11)

  那麼,新約聖經中僅有的一次提到『節期、月朔、安息日』,是否也和獻燔祭的事相聯係呢?是的,現根據原文重譯此處經文:『所以不拘在飲食上(飲食按原文和英文New K.J.V譯為in food or in drink),或關於(原文中有這詞)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按原文論斷也可譯為決定或規定),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2:16,17)。

該位牧師提到:『..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9:1-10)。這節“飲食”英文作“in meats and drinks"與歌羅西書2章16節“in meat, or in drink" 同出一轍,也就是與以西結書45章17節“meat offerings, and drink offerings"同一意思。這是指與祭物同獻的“素祭與奠祭”,非指人的飲食。』

  這樣的解釋是有根據的。上面的meats或meat是英文欽定本的老的翻譯,按原文和現代英文都可譯為foods或food。結45:17說:『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其中燔祭按原文和英文為burnt offering(即火祭,要用火將燔祭牲燒掉,預表基督的捨命贖罪),在獻燔祭時必須配以素祭和奠祭,才能蒙上帝悅納(參看民數記28-29章)。素祭原文和英文為a food offering(是用潔白細麵用油調和而做成的素祭,預表基督被聖靈充滿的聖潔無罪品格,才能使基督的贖罪犧牲蒙悅納),奠祭為drinking offerings(是用酒作奠祭,澆在燔祭上,發出馨香之氣,預表基督的功義蒙上帝悅納)。因此聯係到西2:16-17可作這樣的解釋:所以不拘在食物(in food,指素祭用油調和的細麵),或飲料(in drink,指奠祭用的酒)上,或是關於節期、月朔、安息日所要獻的燔祭上,都不可讓人來規定你們。因當時有些割禮派猶太信徒還倒處叫人要繼續遵守摩西律法,受割禮,甚至在節期,月朔,安息日還要去聖殿獻祭。(參徒15:1-5.21:20-30.加4:10-11)。因此保羅告訴他們:這些原是後事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基督徒不需要再遵守這些預表性的獻祭禮儀了。

 

    現在看第二個經節:『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加4:10-11)。

    使徒保羅在此顯然是指責加拉太教會中某些信徒謹守摩西儀文律法中的『日子(原文為多數,如節期的安息日)、月份(如月朔)、節期(如猶太人有七個宗教節期,特別是其中三個大節期,即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猶太人都要上耶路撤冷去赴節)、年份(如安息年、禧年)』,而與遵守上帝誡命中的安息日問題無關。因當時他們已深受猶太割禮派異端的毒害影響。

    這些割禮派信徒是從猶太下來的,教訓人說:『必須給外邦人行割禮,吩咐他們遵守摩西的律法』,否則就『不能得救』。(徒15:1,5)。保羅與巴拿巴曾『與他們大大的分爭辯論』。(徒15:2)。這時加拉太教會中的某些信徒就已受了他們迷惑,偏離了純正的福音,(加1:6-9),卻去『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並『割禮』(加5:1-12),妄圖賴以得救,以致保羅不得不嚴肅的告誡他們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我為你們害怕,唯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4:10,11.5:2,4)。

 

    現在看第三個經節:『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一樣,只是各人心�堶n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羅14:5,6)。

    按原文『守日』的『守』字為『弗朗農』,含有『注意』、『尊重』之意,而且根據某古卷原文,末句可作如下繙譯:『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羅14:6原文和英文)。

    以上經文中提到的日子問題,肯定不是指第四條誡命守安息日的問題,因為主耶穌、門徒和使徒保羅等,以及早期教會,都一直十分重視和謹守安息日誡命,況且安息日是上帝親自定為聖日的,不是人看為重要就重要,人看為不重要就不重要。再說,使徒行傳和書信中也從未提及對安息日問題有任何爭論,證明當時並無人提出要改變安息日的問題。

    那麼保羅是在此討論甚麼有關日子的問題呢?看來很可能是由於當時猶太信徒中有一些人對舊約時代的節期,如逾越節、五旬節等等還相當重視。他們認為這些宗教節期到新約時代雖已廢除,但這些節日的本身,還含有一定的神聖意義。因此他們雖然不像猶太人那樣去遵守,但也盡可能利用這些日子聚會、擘餅、祈禱等。(參徒2:1-4.路22:7-20)。 而另有一些人則可能認為舊約節期已作廢,不必再注重這些日子了。(參徒2:46)。於是在兩種看法之間產生了分歧爭論。但在使徒保羅看來,以上兩種看法之間並無根本性的矛盾,暫不必強求統一,以免產生紛爭,影響合一。還是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好。雖然演變至今,前一種看法早已完全消失了,但在當時條件未成熟之時,如強求統一,勢必引起分裂,有害無益。不如同時並存,互相尊重為宜。這正是保羅當時的意見:『有人看這日(宗教節期中的節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堶n意見堅定。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注重的,不注重這日的人,是為主不注重的。』

 

    現在請看第四個經節:『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存留。』(來4:9)。

    注意,這句話的譯意,不符合原文,在原文中既沒有『另』字,也沒有『一』字,而且『安息日的安息』在原文中本為一個字:『撒巴鐵司錨斯』,本意為『安息日的遵守』(原文為單數),為『遵守安息日』的一個動名詞。也可引伸為『安息日的安息』之意。此外,『存留』一字原文為『阿拋拉伊拍他伊』,含有『遺留』之意。故以上經文按原文應譯為:『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遵守(或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來4:9.原文)。但考慮到上下文的意思,上句中『安息日的安息』較『安息日的遵守』譯意更好。

    這�堜珨﹛y安息日的安息』根據上下文顯然可見,不但是指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而也是指主的救恩所帶來的安息。以上這兩種安息也是緊密相連的。首先,在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中,實際上也包含了主救恩的安息。因為如果一個人沒有進入主救恩的安息,他是根本不可能以安息日為樂,並得到遵守安息日的安息的。(賽58:13,14)。再反過來說,在完全的主救恩的安息中,實際上也應包含遵守安息日所享有的安息。因在主救恩的安息中,原包含著兩方面的安息:一是來到主前脫去勞苦重擔,獲得赦罪平安的安息;二是靠主恩助,負主的軛,學主的樣式所得享的安息,也就是因遵守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和十條誡命,而品格成聖所得享的安息,其中自然也包括了遵守第四誡安息日而得享的安息。(太11:28-30.來12:11)。靈感的詩人也說:『愛你(上帝)律法的人大有平安。』『我喜悅你的法度,..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樂。』(詩119:165,14-16)。 

    摩西雖然曾引領以色列人出了埃及,但由於他們的背逆不信,就倒斃在曠野,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3:7-19)。約書亞雖然曾引領那些屬肉體的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但也同樣由於他們的不信從,並未能進入主的安息。(來4:8)。 因此後來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祂發怒,試探祂的時候一樣。在那�塈A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四十年之久,..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奡N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埵野髐F。..那時聽祂話惹祂發怒的是誰呢?..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祂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人麼?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有人似乎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原文為『祂又限定一日,就是大衛書上所說的「今日」。』)如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上帝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有安息日的安息為上帝的子民遺留下來。(本句按原文改譯)。因為那進入安息的,

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上帝歇了祂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原文為不順從)的樣子跌倒了。』(來3:7-4:11)。

    因此,我們務要信靠主耶穌的救恩,遵守上帝的誡命,追求完全離罪成聖。我們務要不斷求用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並不斷求主的靈來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在心思、意念、言語、行為上,守全上帝的誡命而全然成聖(包括對其中安息日誡命的遵守),如此,我們就能進入完全的『安息日的安息』了。

 

    現在請看第五個經節:關於主日的問題,使徒約翰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1:10)。

  這�堛滿y主日』按原文和英文都是『主的日子』,是指的安息日。因主上帝在聖經中一貫稱安息日為『我聖日』『耶和華的聖日』或『耶和華的安息日』等等。(賽58:13,14.利23:38)。主耶穌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可2:27,28)。 因安息日本是主親自設立的。(創2:1-3.西1:16)。主既自稱是『安息日的主』,可見安息日也就是『主的日子』。

  有人稱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為『主日』,是毫無聖經根據的。他們自己提出的唯一理由是:星期日是主復活的日子,所以也就是『主的日子』。其實,主復活的日子並不第於是主的日子,這是兩個完全不同含意的詞句。如果他們硬要稱主復活的日子為『主的日子』,那麼別人也可以稱主降生的日子,或主被釘十字架的日子(星期五),或主升天的日子(星期四)為『主的日子』,那麼『主的日子』就變成有許多日子了。但在原文中,它卻是單數,只能指一個日子。可見『主的日子』不可能是指星期日,而實是指安息日。

 

最後第十個問題:我們應怎樣遵守安息日?

    現提出以下七點:

    (一)在思念言行上分別為聖,守為聖日。六日勤勞作工,第七日守為聖安息日。(賽58:13,14.出20:8-11. 34:21.尼13:15-18)

    (二)在飲食上盡可能早作準備。(出16:23-30.太12:1-8)

    (三)參赴聖會,敬拜上帝。(利23:3. 路4:16. 徒16:12,

13. 17:1,2. 來10:25.詩96:8. 出34:20.申16:17)

    (四)祈禱讀經,靈修默想。(詩 1:2.119:81,97,166,174)

    (五)觀賞自然,思念主恩。(詩8:3,4.19:1-6.92:4,5)

    (六)作主聖工,見證主名。(徒18:4.17:2,3.太12:1-8)

    (七)行善急救,為主悅納。(太12:9-13.路13:10-17)

 

    總之,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上帝設立安息聖日,並賜福給這一日,原是為了人最大的益處。如果我們能按照上帝的美意,很好遵守安息日,則不但有益於我們身心健康,而對我們的靈命也是一個保障。

  上帝設立安息聖日,特要我們在這一天多多禱告、讀經、默想,多多尋求、親近、敬拜上帝,多與肢體交通,互勵互助,多作主工,見證主名。日常的家務、勞動要放一放。不隨私意,不說私話,不作私事。在思念、言行上都要分別為聖。如家中打掃、清潔工作,洗澡、洗衣等等,都應放在星期五或其它日子去作。當然天太熱的地方,每天從外面回來後,都要用冷水淋洗一下,或稍微抹一下身體,也並無不可。在飲食預備方面,我們可以在星期五早上買好兩天的小菜,可早洗、早燒的,就盡早預備好。這樣在安息日預備飲食的事上,可少化些時間,而能抽出更多的時間從事靈性的追求和聖工。在安息日也不要去買東西,除非為病人治療,醫藥必需等。更不要去娛樂。主上帝親口勉勵我們說:『你若在安息日掉轉(或作謹慎)你的腳步,在我聖日不以操作為喜樂,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這日,不辦自己的私事,不隨自己的私意,不說自己的私話,你就以耶和華為樂,耶和華要使你乘駕地的高處,又以你祖雅各的產業養育你。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賽58:13-14)。(轉錄自路光『聖道專題研究』第三部分第六題)    * 路光 *

 

 

 

附題二:七日的第一日的沿革

 

    在上次關於安息日問題的查考中,我曾說過一句話:在全部聖經中,我們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被廢除了,或更改了。相反我們卻看到,主耶穌在世時,以及主耶穌離世後門徒和使徒保羅等,都一直是遵守安息日的,並也到處為我們留下了有關遵守安息日的榜樣與教訓。

    現在,我還要說另外一句話:在全部聖經中,我們也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要我們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即星期日)為聖日。教會正式提倡守星期日,是在第四世紀初期羅馬皇帝康士坦丁在位時。至於教會強迫人守星期日而禁止人守安息日,則是在第六世紀羅馬天主教皇掌權後。總之,教會的改守星期日,也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是找不到任何一句經文根據的。

    也許有人要說,我們遵守星期日是為了紀念主的復活。是的,許多人是有這樣的想法。但我們不得不指出:這卻不是主的教訓,也並不是主的意思。因我們看到主復活後共向門徒顯現十次,卻沒有一次是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和門徒聚會的,也從沒有一次叫門徒遵守七日的第一日以紀念祂的復活。實際上今日一般教會信徒的遵守星期日而不遵守安息日,都已經在或知或不知的情況下,受到了教會遺傳的影響,並遵從了人的吩咐。(太15:3)

 

新約聖經中只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

    首先我們要指出:在全部新約聖經中共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從未有一點意思要人遵守這一日。現在將這八次經文逐一介紹一下:

    (一)安息日將近(在英文聖經 RSV版本譯為:安息日以後),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太28:1)。

    (二)『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他們來到墳墓那�堙C』(可16:2)。

    (三)『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在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可16:9)。

    (四)『七日的第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預備的香膏來到墳墓前。』(路24:1)。

    (五)『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堙A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約20:1)。

    我們看到以上五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不過是記述愛主的婦女來到墳墓前,以及主在此日復活,向馬利亞顯現等事實,並未提到要人遵守這一日或在這一日聚會,紀念祂的復活,因此我們無需多加解釋。需要解釋一下的,只是以下(六)、(七)、(八)三次。現在來看:

 

第六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

    (六)第六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節:『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約20:19-23)。

    這是主復活復後第一次向眾門徒顯現的記載,有人便想以這段記載作為他們遵守星期日,在星期日聚會紀念主復活的根據。但事實上這段記載並不能作為他們遵守星期日的根據,因為主這次向門徒顯現的時間,不是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而是在『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換一句話說,按照聖經中一貫計算日子的方法,那時『七日的第一日』已經過去了,實際上已開始進入七日的第二日的時間了。

    因聖經中計算日子的方法,一貫都是先有晚上,後有早晨的(創1:5,8,13,19,23,31), 並且是從日落到日落作為每一天的開始和結束的。(利23:32.申23:11.可1:21-32.路23:54-56)。所以『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已經是屬於七日的第二日,也即星期一的時間了。因此,有人想以這段經文作為他們遵守星期日的根據是不可能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主這次向門徒們顯現時,由於多馬不在場,事後別的門徒告訴他,他也不相信。於是『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堙A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就對多馬說,伸出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多馬說,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6-29)。由本段記載可見,主復活後第二次向眾門徒顯現,已經是『過了八日』,時間是在星期一或星期二了。

 

主復活後從無一次在第一日和門徒一同聚會

    不但這樣,我們看到主復活後共有十次向門徒顯現,卻沒有一次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星期日,和門徒一同聚會,慶祝祂的復活的。這十次顯現的情況,我們可略為看一看:

  主復活後第一次是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明顯是為了安慰她,因她在墳墓旁哭不止。當馬利亞要俯伏在主腳前敬拜主時,主卻對她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堨h,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是你們的上帝。』(約20:17)。 我們看到主這一次並沒有和馬利亞一同聚會慶祝祂的復活,甚至也沒有通過馬利亞和其他門徒在當天約會,以共同慶祝祂的復活。

  主復活後第二次是在路上向其他愛主的婦女們顯現,時間仍在清晨。如經上所記:『忽然主耶穌遇見她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堨疏ㄖ琚C』(太28:9,10)。 我們看到,主這一次也沒有通過婦女和眾門徒在當天約會,以慶祝祂的復活,甚至連當天夜�塈Y將向門徒顯現的事也一句不提。只是說:『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堨疏ㄖ琚C』可見主並不重視七日的第一日主復活的日子,更不要門徒在當日聚會慶祝祂的復活。

  主復活後第三次是在路上化作陌生人向往以馬忤斯去的兩個門徒顯現,時間約在下午五點鍾左右。顯現的目的是為了以先知的預言光照、開導、安慰他們,而不是為了和他們一同慶祝祂的復活。因他們當時根本就沒有認出復活的主。及至走到以馬忤斯,日頭已平西,主好像還要繼續往前走。由於他們的強留,就同他們進去。直到後來一同坐席就餐時,他們才認出了主,而主也忽然不見了。(路24:13-35)。講到這�堙A有一情況實在特別值得我們注意:主向馬利亞和其他婦女的顯現都是在清晨,而這時向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顯現,卻已是下午五點鐘左右的事。試想,主耶穌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整個時間到那�堨h了呢?主為甚麼有意隱而不現,避而不見,不向門徒顯現呢?顯然這�堶悼畢陬蛢`遠重大的意義。因主早已預見到,並且但以理書也早已預言到羅馬天主教會後來要強迫人改守星期日,以所謂紀念主的復活。因此主為了避免在這方面給後人留下任何誤解或藉口,便特意不在七日的第一日白天,向聚集在房內的眾門徒顯現,並不和他們在此日約會。

  主復活後第四次是向使徒彼得顯現(林前15:3-5.路24:33-34)。因彼得三次否認主後,雖已痛哭流涕,深切悔改,但心情仍很沉重,在門徒面前感到抬不起頭來;有些人也可能對他產生看法;因此主特意向他單獨顯現,給予安慰、鼓勵。但時間已是在『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七日的第一日已經過去了。(約20:19-23)。

    主復活後第五次才是向聚集在房中的眾門徒顯現,但時間已是在『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七日的第一日已經過去了。(約20:19-23)。

  主復活後第六次也是向聚集在房內的眾門徒顯現,當時多馬也在內。但時間已是『過了八日』。(約20:26-29)。

  主復活後第七次是在加利利海邊向打魚的彼得、雅各、約翰等七個門徒顯現。(約21:1-23)。

  主復活後第八次是在加利利約定的山上,『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林前15:6. 太28:16-20)。

  主復活後第九次是『顯給雅各看。』(林前15:7)。主的兄弟雅各當主耶穌生前時卻沒有信主,當主耶穌被釘復活後才悔改歸主,但主已離世不見了。正當雅各為此心靈憂傷、痛悔之時,主耶穌便特意向他顯現,藉此安慰、勉勵他堅心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直到最後為主英勇殉道。

  主復活後第十次『再顯給眾使徒看。』(林前15:7)。這也就是主臨升天之前在橄欖山上末次向眾門徒的顯現,時間是在星期四或五。(徒1:1-14)。

    由上所述可見,按聖經所記載的,主耶穌復活後共有十次向門徒顯現,卻沒有一次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和門徒一同聚會,以慶祝或紀念祂的復活。

 

第七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

    (七)新約聖經中第七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節為:徒20:7-12.這一段記載如下:『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抬上,困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應譯為生命)還在身上。保羅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才走了。有人把那童子活活的領來,得的安慰不少。』

    以上這段記載是新約聖經中唯一的一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有聚會的經文。有人便想以這段經文作為遵守星期日的根據。但事實上並不可能作為這方面根據。因有三點情況需加以注意:

  (一)這是一次臨時性的告別聚會:『保羅因為次日要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到半夜,..』

  (二)這是一次夜晚的聚會,正如以上所說:『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事實上是當時一邊擘餅吃晚餐,一邊聚會談論,『直到半夜』。後又延續到天亮。

  (三)這次夜晚聚會的時間,實際上是指當時安息日日落以後,進入七日的第一日的一次夜間的聚會。因按聖經中一貫計算日子的方法,每一日的開始,都是從天晚日落後開始計算的。而且這也是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記載日子的一貫標準記法。例如他在路加福音23:54-56節中就是這樣記載安息日的開始的:『那日是預備日(星期五),安息日也快到了。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祂的身體怎樣安放。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可見預備日日落之後,安息日便開始了。照樣這次夜�堛獄E會,也是在安息日日落之後,已進入七日的第一日的時間。

    因保羅平時安息日總是和當地教會一同聚會的。星期日也常是他出門旅行的時間。正因為這次星期日一早要離開特羅亞,因此在安息日過去之夜晚臨時增加了一次告別聚會。

  關於這次特羅亞夜間聚會的時間,遵守星期日的康尼貝與何森也都持有同樣的看法。在他們所著的『使徒保羅的生活與書信』一書中,他們指出:『這一週的前部分幾天中,他們留在特羅亞的工作如何,聖經並未說明,但對於末了一天,我們卻從聖經上得到了一個概述,..在緊接著猶太人的安息日過去之夜,他們有一個聚會。』(轉引自『星期日之沿革』27頁)。又說:『那一天的晚上,就是猶太人的安息日過了之後,因為星期日早上他們的船要起行。』(轉引自要道講義17頁)。

    另外,『青年協會出版海爾博士著使徒時代卷下343面說:『我們對於特羅亞教友聚會的記載,都頗感興趣濃厚。聚會的時日是一星期的第一天。照猶太人的日曆計算就是星期六的晚上。』(徒20:7-12)。(聖道闡微318頁)。

 

第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

    (八)新約聖經中第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的經節是這樣說的:『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16:1-2)。

  首先須加注意的,上面經文譯意不夠確切。按原文的意思是:『各人要按照所得進項(抽出)積蓄起來,自己存放著(或存放在自己處)。』所以和聚會的問題毫無關係。『在聖經百科全書中對於本節聖經這樣注解說:「無論如何,我們不應忽略了這些捐款是由各人「自己」抽出來留著的,換一句話,就是說在自己的家中抽取的。」』(星期日的沿革 25-26頁)。

    至於保羅為甚麼要他們各人每逢七日的第一日結算一下上週的賬目,並抽出一部份捐款,自己積蓄起來呢?這既說明保羅對當時捐款賙濟耶路撤冷受災信徒善工的重視,也說明他對安息日的重視。因保羅怕他們每週一次的結賬工作,在預備日下午來不及完成,為了不致影響為安息日的必要準備工作,並不致侵犯安息日的神聖時間,保羅特要他們將結賬的工作放到安息日過後,也即七日的第一日去進行。

    由以上所述可見,全部新約聖經中,共有八次提到七日的第一日,卻沒有一次要我們遵守此日,或在此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

 

關於『主日』的問題

    也許有人要提出遵守『主日』的經文,認為『主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其實『主日』並不是指七日的第一日,而是指安息日。

    新約聖經中只有一次提到『主日』(啟1:10)。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主的日子』(原文為單數)。這�堙y主的日子』顯然是指安息聖日。因為上帝在聖經中一貫稱安息日為『我(的)聖日』『耶和華的聖日』(賽58:13,14),『耶和華安息日』(利23:38)。基督在世時也自稱為『安息日的主』(可2:28)。因安息日本是創造主基督親自設立的(創2:1-3.約1:1-3.西1:16)。主耶穌既自稱為『安息日的主』,所以安息日也當然成了『主的日子』,也就是中文聖經所繙譯的『主日』。有人稱『七日的第一日』為『主日』是毫無聖經根據的。七日的第一日雖然是主復活的日子,卻不等於是『主的日子』,正如星期五是主被釘的日子,星期四是主升天的日子,也都不等於是『主的日子』一樣。

    但願我們都要遵守聖經中真正的『主日』,也就是主的安息日,也就是上帝誡命中吩咐我們當守的聖日。而不要因著遵守星期日的遺傳而廢掉上帝的誡命。(太15:3-8)。

 

關於詩篇中的一處經文

    也許有人還想要用詩篇預言中的一處經文,作為遵守星期日的根據。此處經文是這樣說的:『匠人所棄的石頭,又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耶和華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詩118:22-24)。

他們說,這�堙y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是指星期日說的,『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其實他們是謬解了本處經文。

    (一)『匠人(指猶太人的大祭司和宗教領袖們)所棄的石頭(指基督),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並不單單是指基督的死而復活說的,而至少還包括基督的升天在內。如果基督不升到上帝寶座右邊,不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不天天為我們贖罪和代求,不在天父家中為我們預預住處,祂又怎能成為我們的房角石?其實,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都不斷使它成了『匠人所棄的石頭』,也都不斷使祂『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首先,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都不斷使祂成了『匠人所棄的石頭』:如基督降生時,雖然牧羊人,老先知西面,亞拿迎見祂,甚至東方博士不遠千里來朝拜祂,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都棄絕祂,希律王甚至還要殺害祂;基督從事傳道救靈聖工時,雖然稅吏和娼妓倒信而悔改歸向祂,但法利賽人卻棄絕不信祂,蔑稱祂為『拿撒勒人』,猶太人的祭司、長老等公會領袖,甚至還要謀害祂,最後終於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基督復活後,雖然門徒們歡呼讚美,但卻仍遭到猶太『匠人』們的棄絕,他們收買了羅馬兵丁造謠說,耶穌的身體被門徒偷走了;基督升天後,雖然被信主的猶太人和萬民景仰,卻仍遭到猶太公會的刻骨仇恨,開始將逼迫的怒氣轉到基督的身體(教會和門徒)的身上。

    再者,基督的一生,從降生、為人、被釘、復活到升天,也都不斷使祂『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如果基督沒有降生為人;如果基督沒能藉著禱告,依靠聖靈的大能,得勝各樣罪惡的試探,勝過各種磨煉、逼迫、污辱和攻擊,為我們度過聖潔無罪、完美無瑕的人生,祂就不可能為我們贖罪;如果基督最後沒有以祂聖潔無罪的生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捨命贖罪,祂就不可能成為房角的頭塊石頭。實質上,基督之成為房角石,完成救贖工作倒是在十字架上大功告成的。當祂臨終前呼喊『成了』的時候,這一切救贖大功都成就了。等到基督復活和升天,在上帝面前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天天不斷為我們贖罪和代求後,更使這一切救贖大功得到顯明和實施了。

(二)『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這肯定不是指七日的第一日說的。聖經中的『日子』,有時是指一個時期說的,例如『耶和華的日子』或說『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就是指救恩之門關閉後到基督復臨時的一段時期說的。(賽13:6-13.番1:14-18.珥2:31. 3:14-17)。照樣,『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這實際上是指主耶穌道成肉身,降生為人的一生時期說的;也是指主耶穌降生為人所為我們成就和帶來的整個救恩時期說的。正如經上所指出的:『「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日子我搭救了你。」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後6:2)。我們確實應當在其中『高興歡喜』。

    (三)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在星期五,接著於安息日在墳墓中安息,復活在星期日,升天算起來又是在星期四或星期五(徒1:1-3.原文中提到主復活之後,『四十天向他們顯現』),接著和天父上帝同享升天後的第一個安息日。以上主耶穌的被釘、復活和升天雖然都是有意義的日子,但都不是具有七日一週週期性的記念日。聖經中唯有記念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安息日才是唯一具有七日一週週期性的紀念日。因此有人想以每週第一日來記念主的復活,以取代每週的安息日,是完全違背聖經教訓的。如果真要紀念主的復活,每年復活節紀念一下也就可以了,正如每年受難節紀念主的被釘,聖誕節紀念主的降生一樣。況且這樣紀念法也不是根據聖經的教導,而只是根據教會所定的節日。其實,聖經中已經為我們定出了記念主復活的更好辨法,這就是『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 使我們的舊人和主同死同葬,而使我們的新人和主同活同行。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浸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奡_活一樣。』(羅6:4)。

 

附 錄

安息日被更改為七日的第一日的歷史沿革

 

   通過上述一切可見,全部聖經中,從舊約全書到新約全書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要我們遵守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也找不到任何一句話說安息日(星期六)被廢除了,或更改了,或不要遵守了。相反,我們卻看到主耶穌自己在世時,以及主耶穌離世後門徒們和使徒保羅、約翰等都一直是遵守安息日的,並也到處為我們留下了有關遵守安息日的榜樣和教訓。既是這樣,後來教會怎麼會漸漸提倡遵守七日的第一日,甚至發展到後來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並禁止人遵守安息日呢?這實是出於教會中的一種長期離道背教的強大勢力所造成,並也完全應驗了但以理七章論到小角的預言。(可閱讀『預言的信息』中有關但以理七章預言的解釋)。有關的歷史資料也証明了這一點。現將安息日被更改為七日的第一日的原因和歷史資料,介紹如下:

 

    〔一〕第二、三世紀時,埃及的亞歷山大城有幾個喜歡標榜自己哲學思想的神學家,如巴拿巴、傑斯丁、革利免、奧利根等,因深受知識派異端的影響,開始提倡守星期日。知識派異端原是歪曲舊約聖經中的上帝,也是反對猶太教,反對安息日的。對基督的本性也有錯誤的認識,有的否認基督的神性,有的否認基督的人性。也提倡遵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敬拜太陽,並以太陽為他們的基督。此外,也提倡拜偶像。以後知識派異端的影響又進一步從亞曆山大城擴散到羅馬城。然而在當時基督教會的中心地區亞細亞一帶地方,知識派異端卻遭受到使徒約翰的門生波利卡普以及波利卡普的門生愛仁紐等著名教父的堅決反對,當時的教會都仍普遍的遵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詳參:星期日的沿革51-52,54-55,66,91,101頁)。有關這些情況,最後第〔五}大段中還將詳細介紹。

 

    〔二〕第四世紀時,羅馬皇帝康士坦丁表面上悔改信主,接受基督教為國教後,為了能更好地利用基督教為帝國的統治服務,他向教會的領袖提出建議:最好能將宗教崇拜聚會的時間改在『太陽日』(即七日的第一日),以便能爭取全國的百姓都能在『太陽日』進教堂聚會,有助於他們接受基督教。因他本國的百姓原都是敬拜『太陽神』,在太陽日休息的,而全國絕大多數地方教會則都是遵守安息日,在安息日聚會的,對他們有所不便。當時教會領袖感到他的建議似乎很有道理,同時亞歷山大城提倡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後又謬稱之為『主日』)的傳統這時也已影響到羅馬城,於是同意在此日安排聚會,而同時安息日的聚會也照舊不變。為了在宗教的名義上能『名正言順』起見,教會當局開始正式提倡七日的第一日(謬稱為主日)聚會紀念主的復活,而安息日紀念上帝的創造。康士坦丁看到他的建議被教會當局採納後,更為大膽了,竟然於公元 321年發佈命令,要全國城鎮居民遵守『可尊敬的太陽日』,在此日停工。而從此之後,廣大教會也普遍遵守兩日,既遵守星期日紀念主的復活,又遵守安息日紀念上帝的創造,達兩三百年之久。但羅馬城和亞歷山大城的教會領袖顯然帶頭貫徹羅馬皇帝的意圖,盡量高舉星期日為聖日,以取代安息日的神聖地位。有關史料,摘錄如下:

    (1)公元 321年,康士坦丁發佈遵守『太陽日』的命令,原文如下:『在可敬的太陽日,縣長與人民都應居留城中休息,一切商戶都應停業,唯鄉間的農民,仍可自由合法繼續其業務,因往往在另一日撒種或種葡萄,將感極其不便也。』(引自『星期日的沿革』102 頁)。

    (2)隨著上述法令後,『約於公元 350年,有所謂「使徒憲典」出現,..內中有兩段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條例。第一段記在卷八第33章:「凡作奴僕的要作工五天,但在安息日和主日(誤用以指星期日,下同)停工到禮拜堂去,為要得到宗教訓育。在安息日對創造的事,在主的日子,對復活的事受教。」』(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

    (3)以後,『羅馬皇帝(於公元 365年)在老底嘉城曾召集一次宗教會議,制定許多宗教法令。今將有關安息日和星期日的法令摘譯於後:「第十六條:在星期六要誦讀福音書和聖經其他文選。」「第29條:基督徒不可效學猶太人守星期六的方法,卻要在這日作工。如果他們效學猶太人,就與基督無關。但要特別尊敬主日(按:謬指星期日)。既為基督徒,就盡可能不在這日工作。」「第50條:在封齋的預備期間,不可遵守聖徒記念日,除非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同上)。

    (4)當時特別接近並喜歡奉承羅馬皇帝的主教猶西比烏則跟著說:『凡是人應在安息日遵守的本分,我們已經移到主日(謬指星期日)上去了。』(善惡之爭35章)。

    (5)『但無論如何,在大多數地方,仍是遵守安息日與星期日兩天。..古列掃士吞說:「現今在我們之中,有許多的人在這與猶太人同一的日子中禁食,並且取他們同樣的態度去遵守安息日。我們對於這事是慨然地予以忍受,同時也可說是慳然地鄙示之。」彼時(四世紀的末葉)史家蘇格拉提斯著作說:「差不多全世界的一切教會,都在每週的安息日慶祝這神聖的秘密(聖餐);但在亞歷山大與羅馬一帶的基督徒卻認此為古代的遺傳規條,而停止舉行此禮。」與他們同時代的蘇索門曾證實此情形說:「在康士坦丁堡及其他各處,都在安息日聚集,如七日的第一日一樣。這種風俗是羅馬與亞曆山大一帶所沒有的。」』『為甚麼這兩城是例外呢?原來這兩處是充斥著知識派主義及荒謬邪道的淵藪。..』(星期日的沿革99-100,101頁)

 

    〔三〕及至羅馬天主教皇在公元 538年興起掌權,迫害信徒後,終於使教會完全墜入了離道叛教之境。她一方面強迫人遵守星期日,一方面又嚴禁人遵守安息日,甚至以死刑處罰那些不順從他的人。這樣終於使星期日取代安息日的背道勾當,得以最後完成,正應驗了聖經上指著他所說的預言。(但7:25)。現再引證幾段史料如下:

    (1)強迫人守星期日:如 538年,羅馬天主教皇召開的『奧爾良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以下法令:『在星期日騎馬、乘車、修理房屋,或裝飾人儀容等事,都是不合法的,但在田地�堛熙狺u,卻是應當禁止的,以便人民可以到教堂去敬拜。如果任何人作了其他行動,他是要受罰的。』(引自星期日的沿革 96-97頁)。

    又如公元『 589年在法國拿爾邦召開的宗教會議通過了以下的法令:「無論自主的、為奴的、戈特人、羅馬人、敘利亞人、希臘人或猶太人,一律不許在主日作任何工作。除非有特別必要,也不准使牲畜勞作。如有冒犯的,自主的罰款六所利地(每所利地約可買六十幾斤米),為奴的鞭打一百下。」(譯自德文宗教會議史卷三,286 章)。

    從第四世紀到十三世紀,在歐洲各地召開的多次宗教會議中,對星期日擬定如同以上一樣苛刻規定的,有十餘次之多。但每次的法令中並沒有提出聖經的教訓為權威的根據,而只以教會所掌有的政治勢力來壓服人。』(聖道查經課第18課)。

    (2)禁止人守安息日:如『公元 600年前後,教皇貴格利一世曾對羅馬城居民發佈反安息日的通告,今摘譯一段如下:「上帝僕人貴格利致他最愛的市民:近來發現有悖逆分子在你們中間散佈與神聖的信仰相反的異端,甚至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他們是敵基督的傳教士,因敵基督者來到時,他必吩咐人在安息日不作工,像在主日一樣。..」(尼西亞時代教父遺著,卷13冊第一信函 336頁)。可見安息日雖被許多人踐踏了,但總有人在黑暗的日子�堸祀|真理的火炬。』(同上)。

    (3)刪改上帝的十條誡命:羅馬天主教曾公然將聖經中上帝的十條誡命刪改了:首先是將上帝誡命中禁止人拜偶像的第二條誡命刪除了;其二,是將第四條遵守安息日的誡命,更改為遵守七日的第一日;其三,是將第十條誡命不可起貪心的內容,分割為兩條,以湊足十條數目。

    關於羅馬天主教的十條誡命內容,引錄如下:(根據『教理詳解』82頁)。

      1.欽崇一天主萬有之上。    6.毋行邪淫。

      2.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7.毋偷盜。

      3.守瞻禮之日。            8.毋妄證。

      4.孝敬父母。             9.毋貪他人妻。

      5.毋殺人。               10.毋貪他人物。

    (4)羅馬天主教會對改變安息日誡命的公開承認:

    『在貝爾福德神甫所著的「基督教信仰及實行的新教義問答」第 86,87面中,有下列的問答:「問:第三條(天主教把第四誡改為第三誡)誡命是甚麼?答: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問:安息日是那一天?答:第七日,即我們的星期六。問:你們守安息日嗎?答:不,我們守主日。問:這是那一天?答:第一日,即星期日。問:誰把它改變的呢?答:天主教會。」』(基督徒的安息日63頁)。

    『在「教義問答」第 174面上說:「問:你還有別的方法證明教會(天主教)有設立節期和訓令之權麼?答:教會若沒有這樣的權柄,她絕不會以遵守星期日(每週的第一日)來代替安息日(第七日),這個變換是聖經未曾准許的。」天主教出版的「基督教義節要」第58頁有以下的問答:「你怎能證明教會(天主教)有立定節期和聖日的權柄?答:就在把安息日改為星期日的事上證明,而且此事也是各改正基督教徒所公認的。所以改正基督徒,既嚴格地守星期日,而又不守天主教所設立的其餘一切節期,於是他們便妄然地自相矛盾了。問:你怎麼證明這話呢?答:因為他們藉著遵守星期日,便承認了天主教有立定節期並指揮他們的權柄。」』(同上62頁)。

    『美國堪薩斯城的天主教報於1893年 2月 9日曾刊登有下列的一段話:「天主教會憑著它自己確實的權威,創立星期日為聖日,以代舊律法之安息日的地位。」』(同上65頁)。

    在天主教出版的中文的『教理詳解』一書中,天主教也承認:『至於定的日期和恭敬天主的樣子,這是聖教會因自己權柄定了的,奉教的人都當遵守。』另一處又『問:為甚麼罷工在主日,不像古教的時候,在瞻禮七上呢?答:因為我主耶穌復活同聖神降臨都在主日上。所以聖教會定了在主日上罷工,為紀念我主耶穌復活的光榮和傳教起根的日子。』『問:聖教會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麼?答:聖教會既能定下瞻禮的日子,自然也能更改或除去瞻禮的日子。』(教理詳解103,107頁)。

 

    〔四〕如上所述,羅馬天主教皇在中古時期長達1260年的統治時期中,以嚴刑強迫人守星期日,並禁止人守安息日,且又公然刪改了上帝的十條誡命,正應驗了經上的預言:『必想改變節期(原文和英文為時間)和律法。』(但7:25)。然而上帝的誡命是不可能被刪改的,安息日的遵守也是不可能被除滅的。雖然羅馬天主教皇在中古時期曾殺害了無數持守聖經純正信仰的信徒,但仍然有不少信徒始終堅守著安息日。其中如瓦典西教派的信徒,就為我們留下了突出的榜樣。懷愛倫提到:『在羅馬教掌權的漫長時期中,全世界都黑暗了,可是真理的光芒並不能全然消滅。每一個時代都有上帝的見證人,..他們篤信基督為人生的唯一準則,他們也遵守安息日為聖日。』『在抗拒羅馬教勢力的各教會中,瓦典西宗派可算是站在最前列的了。教皇設立寶座的地方,恰好也就是他腐化影響和虛假教義受到最頑強抵抗的地方。』他們為了堅持自己純正的信仰,後來不得不逃到高山峻嶺。『在這�堙A真理的見證人保持了亙古不變的信仰,竟達一千年之久。』(善惡之爭第四章49,51-52,53頁)。

    此外,『在羅馬教勢力範圍以外的地區,有許多基督徒的團體幾乎完全沒有受到羅馬教的腐化,竟達數世紀之久。可是他們被異教所包圍,年復一年,所以總難免受到謬道的影響。雖然如此,但他們仍以聖經為信仰的唯一準繩,並保守其中的許多真理。這些基督徒篤信上帝律法的不變性,並遵守第四條誡命的安息日。保持這種信仰和習慣的教會多數是在中非洲和亞洲的阿米尼亞。』(同上51頁)。例如現在的埃塞俄比亞國(中文聖經譯為:古實),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這是一個以基督教為國教的國家,屬於科普特教會,全國從古以來一直遵守安息日的誡命,紀念上帝的創造的大功。但同時約從第五世紀以來也遵守七日的第一日,以紀念主的復活。這個國家在遵守安息日的信仰上所以沒有受到羅馬天主教的干擾,是因為從公元第六世紀起,阿拉伯人的回教軍隊佔領了巴勒斯坦一帶,把這個國家和羅馬教皇的統治地區完全隔絕開了。至於這個國家所以兼守七日的第一日,顯然是因在第六世紀以前已受了羅馬帝國和教會當局提倡兼守兩日的影響。 

    還可舉述另一個有力的例證,證明早期教會只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的。我們知道基督教最先傳到中國是在唐朝的時候,稱為景教。根據保留至今的景教碑文上記載可知,景教是遵守安息日,而不守星期日的。因景教最初是屬於多馬門徒的派系流傳下來的。早在使徒時代,保羅等將福音向西傳到歐洲和羅馬,多馬則將福音向東傳到印度,以後他的門徒又將福音從印度傳到波斯。到唐朝時,福音又從波斯傳入中國。由於提倡守『太陽日』(星期日)是屬於後來羅馬帝國發生的事,而印度、波斯、中國一帶根本就不知道有守星期日的事。因此唐朝時傳入中國的景教,也只知守安息日而不知守星期日的事。

 

    〔五〕關於偽造的錯誤的資料:最後,有一種錯誤的說法和幾段不可靠,甚至是偽造的資料,必須加以澄清一下。有一本書,在其所謂『主日』一題的有關引錄中,片面錯誤地引用了幾段不可靠的,甚至是偽造的資料,想用以『證明』:『守主日(謬指七日的第一日)是從使徒的時候起,從教會的教父起,歷代都是這樣的。』其實這種論斷是完全違背聖經記載和歷史事實的。

    (1)該書引用的第一個資料是所謂『使徒的教訓』(另譯『十二使徒遺訓』)上的一句話,他們認為這本書『大概是主後75年到90年寫的』,其實這本書著作的年代和作者是誰根本沒有人知道,一般認為:此書大約是在第二世紀時寫的。而且根據某些理由相信其著作年代很可能『是在第二世紀的末了。』甚至『有人猜想此書是第三世紀末葉所著的。』再者應當引起我們注意的,書中有些教訓是新約聖經中使徒們從未講過的,且是與之相違背的。(星期日的沿革39-40,93面)。這是於1841年發現的『一部敘利亞文的公文,內容包含著神秘奇妙的言辭,是知識派的觀念,及外邦人的風俗習慣。有人猜想此書是第三世紀末葉所著的,但著者是誰卻無人能知道。..書中也是解釋他們為甚麼隨從異教徒的儀例,朝東祈禱。茲譯錄一段如下:「使徒們決定:朝東祈禱,這是因為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使徒們又決定:應當在七日的第一日聚會,誦讀聖經。..使徒們又決定:在安息日之夜,九點鐘時,應當有聚會。」這是顯明那時有一種遵守兩天的習慣,同時還雜有一種根深蒂固的異教風俗習慣在內。』(星期日的沿革93頁)。

 

    (2)該書引用的第二個資料,是易格納細阿斯(主後67-110年,為使徒約翰的門生之一,安提阿的監督,最後為主殉道)所謂給麥尼西亞地方信徒的書信:『今天應該不再遵守安息日,就是第七日,而應該遵守主日,因為我們的生命是與祂一同復活。』

    這實際上是屬於偽造的書信,大多數的學者都不相信這封信的內容是真實的。正如學者們所指出的:『偽造的書信..在有一集書中包含著十五封書信都說是他著寫的。..還有一集書中只有七封書信,是希臘文的,各篇的內容是比在十五封書信的集書中的為短。除此之外,另有一集書是敘利亞文,其中只有三封信,(致以弗所人書,致羅馬人書,及致坡旅甲書),其各篇的內容,則比前面兩集書中各篇的內容更短少。..現在沒有人相信他寫過十五封書信。..至於所留存的七封書信,其內容又是經過多番的竄改及加添。..教父們只提過他的三封書信。現在說起來倒也奇怪,在伊個那丟(即上述伊格納細阿斯)與猶西比烏兩人之間相距兩百餘年,在此兩百餘年中的教父們,在著作上所常常引用的卻只是那敘利亞文集中的三封書信,而絕未提到過這三封書信之外的任何話語。這也許是說明了其餘的四封信,乃是在第三世紀的末葉所偽造的。阿航革博士說:「大多數的學者雖是意見分歧,但卻都切實地承認,只有這三封信是真的。..」..在「宗教知識百科全書」上伊格那丟著作條款下,有一結論可為一般學者意見的總匯:「甚至於那比較簡短的希臘文集書中的材料,也大半似乎是曾經竄改過的,至其究竟如何竄改,則無人能斷定。凡研究政治,歷史及教理的謹慎學者,必不以這些尚難證實的文件為重要結論的根據。」』(星期日的沿革 72-74頁)。

 

    (3)該書接著所引用的幾個教父著作,幾乎都是屬於知識派異端的發源地和根據地,亞歷山大城的教父手筆。這些教父本人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知識派異端影響,並且帶有明顯的知識派色彩。如書中提到的巴拿巴,傑士丁瑪特,克利門和奧利根,都是屬於亞歷山大城的教父,特土連也是帶有亞歷山大派的色彩。由於知識派異端提倡遵守『太陽日』(七日的第一日),敬拜太陽,並以太陽為他們實際上的基督,因此亞歷山大城的教父也都遵守七日的第一日,認為是陽光開始照進地球之日,也是基督從死�奡_活之日。據研究:『在第二世紀中一切讚成守星期日的人,都是具有知識派的色彩,及反對猶太教義的。』他們慣用的手法是『以寓言(法)解經』,實際上是歪曲了聖經的真意,並將異教的神哲思想混入到基督的信仰中來。(星期日的沿革51-52,54-55頁)。因此遵守星期日的謬論,首先就是在此城被引進教會的,但當時卻遭到了廣大正統教會的堅決抵制和反對。關於他們提倡遵守星期日的奇談怪論,因限於篇幅,僅能約略摘錄幾句如下:

    甲,巴拿巴:他在一封書信(公元 140-150年)中說:『「上帝在六日之間結束了手造的工作,在第七日便休息,並守為聖日。」小子們請注意此句話的意義,「祂在六日之間作完,」這是指耶和華要用六千年的工夫造完萬物。..祂自己曾證明這話的意思說:「看那,今日要長如千年。」我的小子們,因此之故,在六日內的意思,就是在六千年內,要造成萬物。「祂在第七日休息」,這意思是:當祂的兒子復臨的時候,他要殺滅惡人,審判不敬虔的人,並要改變太陽,月亮及眾星辰,然後他要在第七日實在地休息。..更進一步,祂還對他們說:「你們的月朔和安息日是我不能容忍的。」眾小子們,你們要觀察出主是這樣說明:你們現在的安息是不蒙我的悅納。..我所定此日,是給萬物休息的。但我們要在第八日開始,那就是另一個世界的開始。因此我們也應當守第八日為喜樂,這一日是耶穌從死�奡_活,祂在這一日向人顯現。』(星期日的沿革 55,56頁)。

    乙,傑士丁:知識派異端是極尊重七日的第一日的,視之為可尊敬的太陽日,傑士丁提倡守此日也顯然是與知識派的影響有關。他曾一連三次稱第一日為『太陽日』,他提到知識派的發源地亞歷山大城的情況說:『太陽日,凡住在城市或農村�堛漲P道都聚集在一起,宣讀使徒和先知的遺著,然後由會督講道。..我們都在太陽日聚集,因為那是上帝在創造世界時開始在黑暗的虛無中作工的日子,也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從死�奡_活的日子。因為祂是在星期六的前一天被釘十字架,而在星期六的次日,即太陽日向使徒和門徒顯現的。』(辯解首篇,約公元 150年,引自聖道查經課第十八課)。他也是反對守安息日的,卻提不出任何根據,反倒隨意謬解聖經。如他在信中說:『特來甫阿,..你可曾見到地上的各元素仍是不怠隋,並不守安息日麼?它們還是像你出世的時候一樣,如果在阿伯拉罕以前的人,不需要受割禮,或守安息日及節期,並且在摩西之前的人不需要獻犧牲祭,那麼我們現今也是不需要那些事物了。(其實,獻祭之事早自始祖亞當、亞伯時就開始了,安息日也早在創世時就設立了)。另一次他又稱七日的第一日為『第八日』。(星期日的沿革58,59頁)

    丙,革利免(即克利門):是亞歷山大城神學院的教授,更是嚴重地受到知識派異端的毒害影響。他竟然說:『上帝賜人太陽、月亮及星辰,供人敬拜;法律上說,這位上帝創立各國,使人類不至於混聚在一起而不信神明,結果招至完全的毀滅。』(星期日的沿革61頁)。他在提倡守星期日、反對守安息日時,也發表了一套簡直令人吃驚的奇談怪論。他說:『第四誡中指明世界是上帝創造的,他又賜人第七日為休息日,這原是為人生命上的困難、疾病而設的。..因此第七日被稱為休息日,休養疾病,預備進入那根本的日子,也就是我們的真正休息日。按著真理說來,這一日才是創造光明,而萬物亦由之而出現及產生了。..這第八日也可以被推算為第七日,我們把第七日當做第六日,..因為創造之工是在六日內造完的。據我看來,皮他哥拉派人認六字為完整之數。..結婚是由一男一女的配合,照樣,六字也是由兩個單數的三字相合而成。我們稱這單數的三字為男性數,並把二字稱為女性數,因為兩個三字,合起來就是六。』(同上 61-62頁)。此外,他也是第一個稱星期日為『主日』的人。他在第二世紀末說:『在共和之書第十卷上,柏拉圖預言到主日說:「當他們每一人在牧場上度過了七天之後,在第八天他們便出發,並且在四日內到達了。」』(同上62頁)。 

    丁,奧利根:是革利免(即克利門)的學生,也嚴重受到知識派異端的影響。施愛福說:『大約說來,他(指傑士丁)也許可以被稱為一個基督化的柏拉圖主義者。..自游斯丁(即傑士丁)烈士之日起,柏拉圖的哲學在基督教的神學上已經有了直接及簡接的影響勢力。..我們可以追溯上去,尤以亞歷山大城的革利免及俄利根為然。』(同上85頁)。奧利根雖也是反對安息日並遵守星期日等節日的,但卻又為此辯解說:『若有人在這個問題上反對我們,說我們是慣於遵守一些日子,例如主日,預備日,逾越節或五旬節等,那麼,我就要回答說:一個完全的基督徒,他常是在思想,言語及行為上事奉天然主宰,即道,亦即上帝。他的一切日子,都是主的日子,並且他也是時常遵守主日了。』(同上88頁)。奧利根這種自以為極高超的理論,實質上不過是想以天天為主活為『理由』,來貶低或廢除使徒約翰所遵守的主日(實為安息日)。其實天天為主活的人,就當天天遵守上帝誡命(太19:17), 而誡命中的第四條就是:『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戊,特土連:他雖不屬於亞歷山大城,但卻已受到亞歷山大派的影響。根據他自己的言論看來,他是兼守安息日及星期日兩天的。他在寫給馬吉安的信上說:『基督並未刪除掉安息日,祂曾遵守律法。..祂很清楚地表明出各種不同的工作,..那就是在早期被教父們所祝禱奉獻的。』他在給猶太人的書信中也說:『我們還是要在勞碌的工作中,遵守一個安息日,這不但是每逢第七日要守,乃是要時時都守。』另一方面在其它的著述中又說:『我們認為在主日禁食及聚會時跪下,都是不合法的。』『我們卻以星期日為喜慶之日。』(同上90頁)。

 

    (4)總之,以上所說的二至三世紀初,知識派的異端對教會的影響,主要還只限於亞歷山大城。至於其它各處極少受到影響,後來才漸漸影響到羅馬城。此因『在耶路撒冷城淪陷之後好多年,安提阿城乃是作為正統基督教的活動中心點。殷治說:「安提阿的學校發動一種惡感,反對亞歷山大派的聖經訓沽,並根據一種更嚴格的方法來解說聖經。」「第二世紀的教會搖動警鐘,結果便使那一時期中的一切基督教著作家,(除了亞歷山大城的游斯丁烈士及革利免之外),都惶恐走避而不敢提及哲學這個名字了。」』(同上66頁)。

    使徒約翰的門生坡利卡普教父在小亞細亞一帶教會,是堅決抵制知識派影響的。他的門生愛仁紐教父也是堅決反對知識派異端的,他著有『反對異端』一書。這兩位著名的教父都是遵守上帝誡命和其中的安息日的,他們最後也都先後為主英勇殉道。根據可靠的史料,第四世紀末的史家指出:當時普世教會,除亞歷山大與羅馬城外,都仍普遍遵守安息日。前面已有詳細介紹,這�堣ㄕA重復。(轉錄自路光『聖道專題研究』第三部分第七題)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