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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书

 

哥林多前书

 

作书者:

使徒保罗。当时还有同工所提尼一同具名(1:1)。本书信也显然是由保罗口授,由同工代笔(16:21)。因保罗视力不佳,书写不便(加6:11)。本书信代笔者显然是所提尼。

 

受书者:

哥林多教会及各处求告主名的人(1:2)。哥林多『乃是希腊的商业都市,罗马帝国最大、最富、最重要城市之一,拥有人口四十万,仅次于罗马、亚历山大与安提阿。该城座落在希腊的地峡之上,并在帝国主要商业路线上占了相当的地位,全世界的贸易都在此海口流动着。「它实在是一座著名并奢侈淫佚的城市,在那里有东方和西方的罪恶集会着。」保罗在此曾住了一年半,并在这里建立了最大教会之一(见行传18章)。』(圣经手册754页)。时间是在主后52-53 年(同上729页)。

 

作书时地:

约为主后57年春,五旬节之前,也即保罗在以弗所工作(主后54-57年)的末期所写。(林前16:8,3-9.19-20章)。

 

本书背景与大意:

自从保罗建立了哥林多教会,直到离开哥林多教会以来,已有三年多时间了,这期间教会发生了不少混乱问题。当时便有哥林多教会中一部分信徒来到以弗所,向保罗反映了哥林多教会中的一些严重问题与混乱情况,请求保罗予以指点并帮助解决。于是保罗写了此信。信中既对教会中的某些罪恶进行了严厉的指责,恳切的劝告,也对教会中混乱的情况与所发生的争议,进行了及时的指导与确切的答复。(林前1:11. 16:15-18

    怀爱伦提到:在这之前『哥林多教会曾寄一封信给保罗,在各种不同的问题上向他请教,但对于他们中间所存在的严重罪恶则只字不提。虽然如此,但使徒却曾受圣灵有力的感动,得悉那已被隐瞒的教会真实情形,也得知这封信是企图从他得到话柄,作为写信之人解析他们自己意图的借口。

    约在此时,恰巧有哥林多一家有好声望的教友,就是革来氏家里的人,来到以弗所。保罗曾询问他们各样的事情,他们就告诉他教会中有分门结党的事。亚波罗访问该处时所普遍存在的分争已经变本加厉了。假教师引诱教友轻视保罗的教训。福音的道理和礼仪都被歪曲了。骄傲、拜偶像、和荒淫之风在那些曾经一度热心于基督徒生活的人中猖狂起来了。

    当这种情形展开在保罗面前时,他看出他所最担忧的事竟然发生了。但他并没有因此就认为自己的工作是失败的。他「心里难过痛苦」并且「多多的流泪」祈求上帝的指示。如果他自己立刻往哥林多去是最聪明的办法,他必乐于这样行。但他知道根据目前的情况,信徒们决不能从他的努力得到益处,因此他打发提多去,为他以后的亲自访问预备道路。于是使徒放弃他对于那些行为如此希奇乖僻之人所怀的一切意见,专心仰赖上帝,写给哥林多教会一封在他一切书信中最为丰富、最具教益、最有力量的书信。』(使徒行述29246-247页)。

 

本书主题:

教牧和管理:保罗对哥林多教会中一些严重问题与混乱情况所作的劝责和指导!(藉此也可让我们得知教会中的某些严重问题与混乱情况的解决办法)

 

本书钥节:

林前1:8. 1:11. 5:1. 6:1. 7:1. 8:1. 11:16,18. 12:1. 15:12.

 

本书分段:

(一)书信的开端(自荐、称呼、祝福和感恩):林前1:1-9.

(二)保罗劝责哥林多教会的几件事:林前1:10-6:11.

    一.分争结党  林前1:10-4:21

        1. 劝他们不可分争结党 1:10

        2. 指出他们分争结党的情况 1:11-12

        3. 责问那些崇拜保罗的人 1:13-17

        4. 开导那些抵毁保罗的人 1:17--2:16

          (1) 保罗不用属世的智慧传扬福音的要道:不可以人的智慧夸口  林前1:17-2:5

         (2) 保罗乃用属灵的智慧解释属灵的事情:当寻求属灵的智慧 林前2:6-16

        5. 对双方嫉妒分争的斥责和教导  林前3:1-4,5-9.

        6. 对各派为首者(各会所负责人)的警告  林前3:10-15

        7. 对那些毁坏上帝的殿(指信徒的灵性宫殿)者的严厉可怕警告!  林前3:16-17

          8. 再次的警劝:不可以人的智慧夸口,也不可以人夸口3:18-23

        9. 不可妄论评断主的仆人! 林前1-5

        10. 不可自高自大,重此轻彼 林前6-13

        11. 父亲般爱心的警戒与恳劝 林前14-16

        12. 按排提摩太前往帮助并对那些自高自大者的严肃警告 

林前17-21

    二.容让罪恶(淫乱之罪) 林前5

    三.彼此告状  林前6:1-11

(三)保罗答复哥林多教会的几个问题 林前6:1215:58

    一.有关婚姻问题 林前6:127:40

        1.要逃避淫行 6:12-20

        2.夫妇关系 7

        3.寡妇再嫁 7

        4.守童身   7

    二.论吃祭偶像之物(祭肉)的问题 林前8:111:1

        1.更高原则性的劝勉 8

        2.保罗提述自己行事为人的原则为榜样 9

        3.提述古代以色列人的遭遇为警戒 10:1-13

        4.再次恳切的劝勉和具体的指示 10:14-11:1

(详参前面罗马书末附释关于吃祭过偶像的肉食问题)

三.论女人蒙头问题(当时普遍风俗,参附释一) 林前11:2-16

四.论吃圣餐问题  林前11:17-34

五.论各种属灵恩赐,肢体间相互关系和本分,以及聚会秩序等问题:林前12-14

        1. 论圣灵所赐各种不同的恩赐,以及肢体间相互关系与本分:林前12

        2. 论最大的恩赐──爱:林前13章(本章可视为爱心的诗篇,正如来11章可视为信心的诗篇一样)

        3. 论先知讲道和说方言的恩赐以及聚会的秩序: 林前14

     (关于说方言的问题,详参附释二)

    六.论死人复活的问题  林前15

(四)书末各事的交代、劝勉、问安和祝福  林前16

    一.为圣徒劝捐事 林前16:1-4

    二.为自己行程事 林前16:5-9

    三.为打发提摩太前去帮助他们及亚波罗暂不愿去哥林多事 林前16:10-12

    四.合宜的劝勉 林前16:13-14

    五.提到几个好弟兄的善行 林前16:15-18

    六.问安与祝福 林前16:19-24

        『保罗最后(21-22节)在信尾亲笔签字,并加上了他自己的一句话「玛拉拿他」Maranatha ,意即「主阿,快来」。』(海莱博士着『圣经手册』764页)

 

 

附释一:对林前5:4-5论到一个乱伦之人所说的话,和林前三章两等工程的比喻,应怎样正确解释?

 

    『一次相信永远得救』论者,有一种可怕的说法,认为一个已经因信蒙恩得救的信徒,即使以后犯罪远离主,甚至直到死时,未再悔改归向主,也仍然是能够得救、得永生的。只是他们将来得不着赏赐,而且死后要受到一段时间的责罚。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从罗马天主教炼狱的谬道演变而来。

  他们提到的一处经文根据是:使徒保罗论到哥林多教会那个犯乱伦罪的信徒说:『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4-5)。

    其实保罗对哥林多教会这一段嘱咐的话,意思是要他们把这个公然娶自己继母为妻的信徒,从教会中开除出去,使他的罪行当众受到谴责,免得基督和教会的名声因他的行为在外邦人中蒙羞辱,并使别人的灵性被绊跌(参:林前5:1-13)。而在保罗看来,将他从永生上帝的家,也就是教会中开除出去,使他公然受责罚,也等于是将他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因撒但是『世界的王』,『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14:30.约壹5:19)。但是这样作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挽救他,希望他在遭受责罚,开除出教之后,能真正认清自己罪行的严重,而痛悔改过,以致他的心灵(原文是『普纽玛』,不应译为灵魂,而应译为心灵,或灵性),在主耶稣光照、感动他的日子可以得着拯救。

    后来,这个被开除出教的信徒果然在主的灵光照、感动之下,痛悔改过了;以致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中又劝勉教会赦免他的罪,并重新接纳他为主内弟兄。保罗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来。为此我先前也写信给你们,要试验你们,看你们凡事顺从不顺从。你们赦免谁,我也赦免谁。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为你们赦免的。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因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林后2:6-11)。  

    此外,一次相信永远得救论者还引用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三章所讲的两等工程的比喻,来支持他们上述的错误看法。他们说信徒得永生完全因信靠恩,和他们信主后行为好坏没有关系,行为不会影响永生,只会影响冠冕和赏赐。认为行为不好的信徒也能得救,只是像从火里抽出的一根柴。其实保罗讲这两等工程的比喻,都是指主的仆人在基督的根基上进行传道工作的工程说的。将来在烈火考验来到时要显出各人工作的成果,人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他自己虽然可以悔改而得救,但却遭到很大亏损,因此『虽然得救了,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这两等工程比喻绝不是指信徒品格的好坏、善恶,不会影响得救的问题。如果一个信徒起先信而悔改,得蒙主恩的拯救,后来又犯罪远离主,至死未再悔改归向主的话,他肯定是不能得救的。保罗在各封书信中不断告戒已经得蒙主恩拯救的信徒,不可再在罪中生活,以至于灭亡。例如他在加拉太书中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异端、纷争、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就当靠圣灵行事。』接着又说:『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5:16-21,25.6:7-8)。

    保罗在罗马书中又说:『因为随从肉体的人体贴肉体的事,随从圣灵的人体贴圣灵的事。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欢。如果上帝的灵住在你们心里,你们就不属肉体,乃属圣灵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罗8:5-9,13)。又说:『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么?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么?或作罪的奴仆,以致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致成义。……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6:15-22.参来3:12-14.彼后2:20-22)。

    更详细的内容,可参看希伯来书末了的附释:『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究竟有无圣经的根据?

 

附释二:关于女人祷告和讲道要蒙头的问题

 

有些人根据林前11:2-16的经文,提倡女人祷告时要蒙头。事实上他们也只是象征性地在头顶上放一块布,幷没有按本段经文原来的要求真正蒙住头脸。

其实这段经文所讲的情况,是有它当时的背景和风俗习惯,幷不是每一个时代和国家都适用的。因此我们今天引用本段经文时,只应吸取其中属灵的精意,而不应照搬其中表面的字句。正如使徒保罗所指出:『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

原来当时犹太国和周围外邦信徒有一个风俗习惯,妇女都是在家中相夫教子,主持家务,而不在外面工作的,也不可在众人面前抛头露面,女人在会堂祷告和讲道(原文是说预言,不是指一般的讲道)时,都要蒙着头(包括脸部)。否则,就会被人指责为抛头露面,放荡不贞洁。这情况有些像现代保守的阿拉伯国家,一般妇女上街时仍用头巾遮脸,这被认为是虔诚正派妇女的一种美德。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犹太人和外邦信徒祷告的方式,和现代信徒是不同的。他们不是低着头,闭着眼睛祷告,而是仰着脸,睁着眼睛,『举目望天』祷告的(参约17:1)。因此就产生了妇女在会堂中祷告时必须蒙头的情况,正如妇女在讲道时必须蒙头一样。

但当时哥林多是一个现代化的商业都市,有点像现代法国的巴黎,或美国的纽约,或中国的香港,其中有不少追求时髦,爱作性感打扮的世俗女子,最喜欢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至于那些妓女们更是尽量暴露头脸,坦胸露背,妖艶惑众。可惜哥林多教会中也有一些姐妹受到了当时世俗化女子性感打扮的影响,想要在教会中带头改革妇女祷告和讲道时蒙头的风俗习惯,还美其名说要争取男女平等,不愿在聚会祷告或讲道时蒙头。

因此保罗劝诫她们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原文是说预言,下同),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林前11:4-6

由此可见,当时普遍的习俗观念,都以女人不蒙头为羞耻。因此生活在当时的姐妹就应当蒙头。但今日在我们的国家中,已没有这种习俗观念,若再提倡女人蒙头,反而会被人看为笑话,而羞辱主的名。因此就不应再蒙头。

保罗接着又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上帝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林前11:7-10)。

保罗的意思是劝勉这些姐妹,不要和弟兄比较而不服气,认为弟兄为甚么可以不蒙头,而却要姐妹蒙头?想想天使罢,就连地位崇高的撒拉弗在上帝宝座前,也用两个翅膀遮脸,两个翅膀遮脚,两个翅膀飞翔,不断敬拜颂赞上帝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1-3)。天使在上帝面前尚且这样谦卑蒙脸,姐妹们岂不也当效法天使,『为天使的缘故,……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而在上帝和会众面前蒙头祷告么。

保罗随后又说:『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上帝,不蒙着头是合宜的么。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么。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上帝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林前11:13-16)。

从这段话更明显可见,女人留长头发和蒙头,在当时人们心里已成了天经地义的事,幷也成了当时上帝众教会的规矩。但现在时代早已改变了,人们的心理和看法也已不同了。若再像古时哥林多教会和其它众教会那样,提倡女人在教会中祷告和讲道时要蒙头,不但不能荣耀主,反而要被人看为古怪,使主名蒙羞。

其实,保罗这段教训所阐明的真理原则和属灵精意,正如他在前一章的末了所指出的:『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

 

附释三:顺带在此讲一下不许女人讲道的问题

保罗说:『我不许女人讲道』(提前2:12),这也是遵照当时的风俗习惯,因当时在一般人的观念中,高尚贞洁的妇女不应当在众人面前抛头露脸,也不应在外面工作,而只是在家中相夫教子,处理好家务。正因此,我们看到当时的教会中没有女传道,主所拣选的十二使徒和七十个传道人,也都是弟兄,没有一个姐妹。所以保罗说:『我不许女人讲道。』但有时姐妹受圣灵感动,说预言(也即上述作先知讲道)时怎么办呢?那么就要用布巾蒙着头。因教外一般人对妇女都持有这样的贞洁的观念,信主的姐妹在教会中也当同样如此。不然,如有不信主的慕道友来到教会中,看到信主的妇女这样随便上台讲道,也不蒙头,就会认为信主的女人不贞洁,而被绊跌。正如保罗曾说:我向甚么人,就作甚么人,『为要多得人。』『向甚么样的人,我就作甚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19-23)。又说:『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甚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林前10:31)。违背真理信仰原则的风俗,我们当然不可遵着行;若不违背真理信仰原则的风俗,我们也当遵着行,为了能引人归主。因此保罗也曾说:『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12:17

看来当时有些受到世俗急进思想影响,认为男女应当平等的妇女,对保罗所说的教训有些不服,甚至认为这是重男轻女,因此保说了这样一些理由来说服她们:『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提前2:12-14)。当然,这不是主要的理由,主要的理由己如上述。

 

 

附释四:关于说方言的问题

 

有些人强调说:圣灵充满,就必须说方言;不说方言就没有被圣灵充满。这种说法是完全违背圣经教训的。事实上有不少专门强调、高举『方言』的人,他们的『方言』也是很有问题的,对此我们必须加以分辨。

方言固然是圣经中曾经提到过的许多属灵恩赐中的一种,在使徒时代某些教会中曾特别出现过;但并不等于说在任何时代,任何教会,任何信徒中都要说方言。我们看到主降生前的众先祖众先知从没有说方言。主耶稣一生虽然是被圣灵无限量充满的,但按照圣经的记载,祂三十岁以前并未施行过神迹奇事。三十岁出来传道后,由于工作的需要,主遵照天父旨意,施行了许多医病赶鬼的神迹,但祂却从未说过一句方言。施洗约翰虽然也是从母腹里就被圣灵充满了,但他一生除了论到主耶稣所说的一切话都获得应验之外,『一件神迹没有行过。』(约10:40-42)。更没有说过甚么方言。在使徒中除保罗书信中特别论到方言外,其他新约书信中都未提到方言。在二千年以来的教会历史中,主所重用的许多大有能力的传道人,无论是十四到十六世纪欧洲各国的宗教改革家,或是十九世纪上半期,带来『伟大的宗教兴奋』的复临运动传道人和信徒,他们都没有说过方言。因此,对于方言,我们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加以辨别:是出于人为的方言,还是出于灵感的方言?假如是出于灵感的方言,还要分辨是出于圣灵的?还是出于邪灵的?正如经上所说:『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上帝的不是。』(约一4:1-6.帖后2:1-3)。

    圣经中提到的方言有两种:一种是五旬节圣灵沛降时所赐下的方言的恩赐。这种方言实际上是讲的外国、外族的语言,是向外国、外族的人讲的,目的是向他们传扬真道。讲的人自己懂得其中的意思。听的人也明白,不需要翻译(徒2:1-13,14-47)。因此这种方言实际上是一种明显的神迹,除邪灵有能力假冒外,一般人是不易假冒的。

听说我们教会过去有一位传道人,曾有这种方言的恩赐。某次该传道人得到圣灵启示,要他去一岛屿,向当地的土人传道。他向教会领导机构提出后,领导上考虑到一时还找不到会说当地土人语言的翻译,因此没有安排他去。不久该传道人又第二次受圣灵呼召,要他立即去该岛传道。他就凭信心立即乘船前往该岛。当船靠了岸,他的脚踏上该岛的土地,见土人来迎接他时,他便立即获得方言的恩赐,开口说出土人的话来。从此他便将主的真道传遍该岛。

  当然,类似这种方言的神迹,现代毕竟还是个别的。因现今圣经已被翻译成二千多种文字方言,世界各国各族中也都有会说当地方言的传道人在传道,因此不一定再需要更多的这种神奇性方言的恩赐。

  至于我们目前所听到看到的一些所谓『方言』的恩赐,却是很有问题的。他们说,他们已得到五旬节的方言恩赐,在说外国的话语。实际上他们说的话语连自己也不懂,别人也听不懂,而且根本就不是什么外国话语。再说,他们在聚会中各说各的所谓外国方言,又是说给谁听呢?聚会中都是本国的人,又为什么要说大家听不懂的外国话呢?其实他们的所谓外国话,不过是一些杂乱的没有意义的语调,是一种迷信无知的追求所造成的结果,和上面所述五旬节的方言恩赐,是完全不相同的。

    圣经中提到的另一种方言,也就是保罗书信中所提到的方言恩赐(林前14章)。这种方言和上述五旬节的方言恩赐是不相同的。五旬节方言是对人说的,而且是人听得懂的,不需要翻译。此处的方言『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上帝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林前14:2)。而且此处的方言是需要有人翻译的。如保罗说:『若有说方言的,只好两个人,至多三个人,且要轮流着说,也要一个人翻出来。若没有人翻,就当在会中闭口,只对自己和上帝说就是了。』(林前14:27-28)。还有,五旬节方言是为了布道,救助人的灵性;此处的方言『是造就自己。』如保罗说:『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讲道的,乃是造就教会。』『但在教会中宁可用悟性说五句教导人的话,强如说万句方言。』(林前14:4,19)。

    假如现在有人自以为得了保罗所说的这种方言恩赐,那么他首先就应当自己省察是否真的是出于圣灵的恩赐,还是出于自己的迷信行为?如果确有灵的启示,还要辨别究竟是出于圣灵的,还是出于邪灵的?如果是出于圣灵的方言恩赐,至少应有以下四方面的特征:(一)这种方言应当是一种圣灵的启示,是圣灵将要说的话放在他的心里和口中,而不是他自己想要学习、模仿,或自己想要说甚么方言。(二)他说的方言应当是『在心灵里……讲说各样的奥秘』,使他得到了光照、启示,明白了各样的奥秘。(三)应当使他的灵性和品德得到了『造就』。应当使他们结出圣灵的果子。(四)他们所说的方言应当完全符合圣经的教训。若有一点不符合圣经,或与事实相违,就绝不可能是出于圣灵的启示。

  因此,若无上述四方面特征,就绝不是真的方言恩赐。事实上现在有许多方言,不过是出于人为的迷信的『方言』,虽然说『方言』的信徒也是很诚恳的,有的也是很爱主的,但实质上却是出于一种无知迷信的追求所造成的结果。他们将一种狂热、兴奋的感觉,或一时的冲动意念,借着所谓说『方言』的形式表现了出来,正好像另有一些人借着所谓『唱灵歌』『跳灵舞』的更狂热的形式表现出来一样。

  我过去曾遇到一些说方言的信徒,他们很虚心接受了我所传讲的圣经真道。他们要我去看看他们家庭聚会中说方言的情况,他们说的是不是五旬节的方言。我去察看后对他们说:新约圣经中有二种方言,一种是五旬节的方言,是用其国家和地区的方言,对来自那里的人传福音,是他们都能听懂的(徒2:1-13,14-47)。但你们所说方言,都是一些相似的重复的音调,并不是外国的语言,没有人能听懂,肯定不是五旬节的方言。另一种方言,是保罗书信中所提到的方言:『那说方言的,原不是对人说,乃是对上帝说,因为没有人听出来,然而他在心灵里,却是讲说各样的奥秘。……说方言的是造就自己。』(林前14:2,4)。我就问他们说;你们在说方言时,有没有『在心灵里……讲说各样的奥秘』?若没有,就不是圣灵启示的方言。他们都说没有。

此外,也要谨防有的别有用心之人的假冒,为了谋求私利,笼络人心,扰乱真道。更要防备末后邪灵迷惑人的工作。例如有人自称有说方言的恩赐,能将上帝的指示告诉一切求问的人。不是骗人的,就是有邪灵附身。

 

附释五:为死人受洗是甚么意思?

哥林多前书15:29说:『不然,那些为死人受洗的,将来怎样呢?若死人总不复活,因何为他们受洗呢?』注意,经文不是说为死人施洗,而是为死人受洗!是活着的人受洗!他们受洗的原因可能是因亲人的死亡,希望将来能和他们一同复活欢聚;或可能是亲人生前劝他们信主,他们没有听从,现在亲人死了,他们愿意听从亲人的遗愿而悔改信主,接受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