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兩次我們已查考了關於基督降生和工作方面的預言細節,本章繼續查考關於基督受難的預言細節。
預言中早就指出:基督將被本國的人所『藐視』和『厭棄』(賽53:1-3),幷被本國的首領所『憎惡』和『虐待』(賽49:7. 詩118:22-23), 甚至還要遭到外邦的君王、臣宰、世人和以色列人的聯合一致的『敵擋』:『外邦爲甚麽爭鬧?萬民爲甚麽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幷祂的受膏者。』(詩2:1)。關於本段預言的解釋和應驗,使徒們和早期教會某次在禱告中提到:『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你曾藉著聖靈,托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爲甚麽爭鬧?萬民爲甚麽謀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幷主的受膏者(或作基督)。」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僕或作子),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徒4:24-28)。現在依次查考預言中關於基督受難的細節和意義:
關於基督被出賣
一,關於基督被門徒猶大出賣之事,預言中早有幾處或明、或暗的啓示。如基督在公元前一千年藉先知大衛王的口預言說:『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依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脚踢我。』(詩41:9)。這句預言含意雙關,既指大衛,也指基督,况且大衛本人也是基督的預表。(結34:23-24. 37:24-25)。
本句預言已獲精確應驗。猶大本是主的十二門徒之一,日夜和主相處,經常和主同席吃飯,確可視爲主的『知己朋友』;然而他竟然在暗中用脚踢主,幹出賣主的勾當。例如當馬利亞用香膏抹主後,在主和門徒吃逾越節晚餐以前,猶大就已暗中『去見祭司長說,我把祂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起,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太26:14-16)。
經上又記載,在主受難之夜和門徒同吃晚餐時,『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猶大心��。』主爲了挽救他,也爲了堅固門徒的信心,便指出上述經上預言的應驗。主說:『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衆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脚踢我。」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約13:
18-19.注:當時主耶穌和門徒所引證的舊約經文多來自於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完成於主前二至三世紀)。
猶大聽了這番話,起先大吃一驚,主耶穌的神性又一次顯示出來。主引用上述預言的話等於已經揭露了猶大暗中出賣主的勾當,然而主的大愛仍然爲他留有情面,沒有指出他的名字,希望他能自動悔改,放棄出賣主的惡念。可嘆猶大又一次硬著心腸銷滅聖靈的感動,幷仍幻想保守自己心中的秘密,以爲主幷不一定真已知道他暗中所幹的事。於是主接下去不得不進一步揭露他的陰謀,藉以警告和挽救他,幷幫助和堅固衆門徒的信心。『耶穌……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約13:21)。 衆門徒不理解這話的意思,以爲主說的是比喻的話,是指他們中有一個人不知不覺做了甚麽虧負主的事,或心中有甚麽虧負主的意念,於是他們人人自我反省,苦苦搜查己心,幷一一謙卑懇切地問主說:『主,是我麽?』(太26:22)。 至於猶大當時完全清楚知道,主這話實已揭露了他暗中的秘密,然而主仍爲他留有悔改的餘地,沒有指出他的名字。可嘆猶大的心已屢次銷滅聖靈的感動,心地愈變愈硬,最後竟然敢於在全知的主面前,弄虛作假,僞善地問主說:『拉比,是我麽?耶穌說,你說的是。』(太26:25)。
猶大在主神性威榮和憐愛的顯示之前,不但不自卑悔改,反而惱羞成怒,在匆忙吃完了主在這之前遞給他的一點餅後(太26:22-25. 約13:21-26),『立刻就出去』,在黑暗中幹那出賣主的勾當了。(約13:27-30)。當夜,主和門徒在客西馬尼園禱告後,『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幷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堙C』(約18:3)。『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太26:48-50)。當猶大與主親嘴後,主又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麽?』(路22:48)。 這個和主朝夕相處,和主一同吃喝的門徒猶大,就這樣在暗中用脚踢他的夫子,出賣了主。
先知預表性的隱喻中也預示:基督將被賣『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窑戶了。』(亞11:12-13)。亞11:4-17 爲象徵性的隱喻,因太長,不便全文引錄,只在此略爲解釋幾句。撒迦利亞預表基督,他所要牧養的『將宰的羊群』預表猶太人,他牧養羊群的『工價』是『三十塊錢』,預表基督向猶太人傳道三年半所得的『報酬』却是以『三十塊錢』被出賣,最後『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窑戶了。』
本預言也已奇妙地應驗。正如上面已提到,在主耶穌受難前,猶大已暗中去見了祭司長,願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太26:14-16)。再者,猶大出賣主耶穌,原來幷不是有意要將主置於死地,而只是想要發泄一下心中對主的不滿情,幷以爲主總會藉著神能拯救自己脫離猶太人之手的。誰知出乎猶大的意料,主耶穌絲毫不想救護自己,反倒甘願『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於是猶大爲犯罪的可怕後果而驚恐害怕後悔起來了。但可惜他却不是爲自己犯罪本身而痛悔。他如果真正爲罪惡的本身而『哀慟』,就必得到聖靈的『安慰』,也絕不至於上吊自盡了。(參太5:4)。『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麽相干,你自己承當罷。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出去吊死了。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窑戶的一塊田,爲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這就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窑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太27:3-10)。
關於使徒馬太上面所引證的先知預言,此處略加解釋幾句。首先,馬太幷未字字照原句引證,乃是在聖靈感動下加以解釋性的引證,其他新約作者甚至基督本人在引證舊約預言時,也常常采用這種方法。因此對他們引證舊約預言的話,幷不必須加上引號。我們知道聖經中一切標點符號,都是後人加上去的。再者,他們所引用的希臘文經文,也常是從七十士希臘文聖經譯本中引用過來的,因此就有可能和舊約希伯來原文的語氣稍有不同。至於『太27:9,10 說是「先知耶利米」若不是由於抄寫的錯誤,就是因爲全部預言,有時是用耶利米的名字稱呼它。』(聖經手册600 頁)。
此外,關於猶大賣主後的可耻下場,以及由別人取得他的職份,詩篇的預言中也有暗示。如主升天後,彼得在聚會中對一百二十位名弟兄們說:『弟兄們,聖靈藉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注:如上述詩41:9. 約13:18)。 他本來列在我們數中,幷且在使徒的職任上得了一份。這人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撲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衆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著他們那�堛爾隉A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因爲詩篇上寫著說,「願他的住處,變爲荒場,無人在內居住。」(注:原句見詩69:25 爲多數:「願他們……」既指猶大,也指當時一切謀害殘殺基督的人,應驗於公元70年耶路撒冷和聖殿被羅馬軍隊所毀時)。又說『願別人得他的職份』(注:原句見詩109:8. 詩109:6-20整段預言應驗於猶大或一切殘害基督的人身上,與上述預言相似)。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爲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於是揀選兩個人,就是那叫巴撒巴,又稱呼猶士都的約瑟,和馬提亞。衆人就禱告說,主阿,你知道萬人的心,求你從這兩個人中指明你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份。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於是衆人爲他們搖簽,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1:15-26)。
關於基督被捉拿
二,關於基督被捉拿,門徒四散的情形,也早在預言之中。如先知撒迦利亞說:『萬軍之耶和華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亞13:7)。
本段預言已奇妙應驗了。上帝的『牧人』是指主耶穌基督,上帝的羊群則指世上衆信徒。因主自己曾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爲羊捨命。』『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幷且得的更豐盛。』『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幷且我爲羊捨命。我另外有羊(指外邦信徒),不是這圈��的(指當時跟從主的猶太信徒),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幷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10:11,10,14-16)。
上帝的『同伴』,更明顯是指基督,因基督被稱爲上帝的獨生子,是『三位一體上帝中』的一位,是和上帝『同等』的(腓2:6)。 基督自己也曾說:『我與父原爲一』。(約10:30)。 是的,在聖父、聖子與聖靈『三位一體』上帝之間,永遠是彼此相愛合而爲一的,在永�痤L限的過去,祂們之間從未有過片刻的離開,即使上帝的兒子降生爲人後,情况也仍如此。正如基督所說:『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因爲我常作祂喜悅的事。』(約8:29)。但如今,當基督開始擔當我們世人的罪,爲我們的罪受刑時,情况却突然改變了,以致於無限公義、恨惡罪惡的上帝竟然離棄了基督,幷吩咐說:『刀劍哪,應當興起,攻擊我的牧人和我的同伴。』幷且當上帝『擊打牧人』時,『羊就分散』。
主耶穌爲擔當我們的罪遭受上帝『擊打』,是在客西馬尼園痛苦的心靈掙扎之夜開始的,接著就是被捉拿,受審判,被釘十字架。(太26:36-46)。當這一切事情發生之前,主耶穌在最後晚餐上對門徒說:『今夜你們爲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爲經上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彼得說,衆人雖然爲你的緣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鶏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衆門徒都這樣說。』(太26:31-35.可14:27)。
但結果怎樣呢?當夜主在客西馬尼園爲擔當我們的罪惡受盡心靈的折磨而慘痛掙扎時,門徒却都打盹睡著了。當猶大帶領一隊人前來客西馬尼園捉拿耶穌時,彼得開始時雖憑一時血氣之勇,用刀砍掉了大祭司的僕人馬勒古的右耳,但主耶穌却神奇地醫治了他,幷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爲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麽?若是這樣,經上所說,必須如此的話,怎麽應驗呢?當時耶穌對衆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强盜麽?我天天坐在殿��教訓人,你們幷沒有拿我。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爲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祂逃走了。』(太26:52-56. 可14:47-50. 路22:49-53.18:10-11)。後來彼得也果真在大祭司庭園��,主受審的地方,在天亮鶏叫之前三次否認主。『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鶏叫以前,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太26:75.可14:72.路22:61-62. 約18:15-27)。
關於基督受審判
三,關於基督受審時的情况,預言中也有著較多的啓示。
(一)被人誣告、辱駡,却不開口:如主藉先知大衛的口在預言中論到自己說:『那尋索我命的,設下網羅。那想要害我的,口出惡言,終日思想詭計。但我如聾子不聽,像啞吧不開口。我如不聽見的人,口中沒有回話。』(詩38:13,14)。
本段預言已奇妙應驗。例如主在猶太公會前受審時:『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上帝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他們就是這麽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麽都不回答麽?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麽呢?耶穌却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太26:59-63. 可14:59-61)。因爲主耶穌當時處在惡人瘋狂包圍、亂嚷和誣告之中,最好、最有力的答復就是『不開口』『一句話也不回答。』
再如在彼拉多巡撫前受審時:『祂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麽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對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麽多的事,你沒有聽見麽?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嫉妒才把祂解了來。』(太27:12,14,18.可15:3-5,10)。主耶穌在惡人瘋狂的圍攻,惡毒的誣告之前所表現的鎮靜、忍耐、不答一言的態度,反倒更引起了彼拉多的同情,以致他更加深信耶穌是善良無罪的。
又如在希律王前受審時:『希律看見耶穌,就很喜歡,因爲聽見過祂的事,久已想要見祂,幷且指望看祂行一件神迹。於是問祂許多話,耶穌却一言不答。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的告祂。』(路23:8-10)。 主耶穌所以不答復希律的詢問,是因希律不按公義審判祂。希律過去『聽見過祂的事』,對主耶穌的無罪,猶太人的嫉妒,比彼拉多還要清楚。(可6:14-16)。 希律過去也曾聽見過施洗約翰的講論而深受感動,然而却不肯完全悔改,甚至後來因自己的私生活受到約翰的責備,又爲他的情婦希羅底的緣故,將約翰下在監�堙A幷最後殺害了他。(路3:19-20.可6:17-29)。如今當主耶穌被送到他面前時,他原知道自己的本分是無條件釋放耶穌,然而他却討好猶太人,故意詢問耶穌許多『罪名』,幷指望耶穌爲他施行一件神迹,以滿足他的眼欲,所以耶穌『一言不答』。這是對犯罪作惡心地剛硬的希律王最有力的責備,也是在審判台前爲自己所作最好的辯護。
(二)被人鞭打、淩辱和吐面,却臉如堅石,毫無畏懼,幷如羔羊般的柔順,默然忍受:
如主藉先知以賽亞的口預言說:『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幷不掩面。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蒙羞。』(賽50:6-7)。
另一處預言又論到基督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却以爲祂受責備,被上帝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爲我們的過犯受害,爲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衆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却不開口,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4-7)。
以上預言已完全應驗,主耶穌除在被捉拿時受到暴徒種種侮辱虐待外,以後又七次受審,多次被暴徒淩辱、折磨、毒打和鞭打。現將這幾次情况簡略介紹如下:
第一次受審,在大祭司亞那面前:『那隊兵和千夫長幷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祂捆綁了,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爲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祂的教訓盤問祂。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幷沒有說甚麽。你爲甚麽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麽,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麽?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爲甚麽打我呢?』(約18:12-13,19-23)。這次亞那對主是采用『盤問』的方式,所以主也以機智而有力的話語回答了他,挫敗了他的一切陰謀詭計。主這次對打祂的差役所說的話,也是爲要開導他,使他看出自己的錯誤。否則,他打了耶穌,還自以爲有理,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麽?』但後來受審時,由於大祭司收買惡人作假見證控告耶穌,幷鼓動暴徒淩辱毒打祂,因此耶穌就不再理睬他們,而以神聖的靜默對付這一切。
第二次受審,在本年作大祭司的該亞法面前(和亞那住在一個院子中):『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仍是捆著解去的。』(約18:24)。 關於受審的情况,聖經中未予記載,這也是一次非正式的私下審問,當時大祭司正在差人招聚猶太公會會員前來會審。
第三次受審,在深夜猶太公會之前,地點是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庭院內。那時『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祂。……』但主『甚麽都不回答』『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最後『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上帝,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祂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祂是該死的。他們就吐唾沫在祂臉上,用拳頭打祂,也有用手掌打祂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又蒙著祂的面,用拳頭打祂,對祂說,你說預言罷。差役接過祂來,用手掌打祂。』『看守耶穌的人戲弄祂,打祂,又蒙著祂的眼,問祂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駡祂。』(太26:57,68. 可14:53-65.路22:63-65)。
第四次受審:在天亮時公會之前。由於夜間公會出席會議人數不足法定人數,又因根據猶太公會的法律,夜間開庭審判犯人是不合法的。所以他們天亮時又正式招集了一次公會會議,對耶穌又一次進行審問:『天一亮,民間的衆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堙A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上帝權能者的右邊。他們都說,這樣,你是上帝的兒子麽?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祂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路22:66-71)。他們已經在夜間的公會中,要主耶穌當衆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兒子,而指責祂說了僭妄的話,幷定了祂死罪。然而,這樣的『罪名』,在羅馬政府看來是不能成立的。於是他們在早晨公會中,企圖使主耶穌自己承認爲『基督』(意即受膏的君王),他們陰謀在羅馬官府前捏造政治的『罪名』,强加在耶穌的頭上,達到殺害耶穌的目的。在這次公會前的審判,顯然又帶給主耶穌一連串的淩辱和毒打,雖然經上未予重複記述。
第五次受審:在羅馬巡撫彼拉多前的初審,暫未侮辱打駡(約18:28-32.
路23:2-3.太27:11-14. 可15:1-5. 約18:33-38. 路23:4-7)。
第六次受審:在希律王前,『希律……問祂許多的話,耶穌却一言不答。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竭力的告祂。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祂,給祂穿上華麗的衣服,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路23:8-12)。
第七次受審:在彼拉多前的復審,被戲弄、淩辱與鞭打。『彼拉多傳了祭司長和官府,幷百姓,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堥荂A說祂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祂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祂,幷沒有查出祂甚麽罪來,可見祂沒有作甚麽該死的事。故此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路23:13-16)。『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給祂穿上紫袍。又挨近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他們就用手掌打祂。』(約19:1-3)。又『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葦子打祂的頭。』(太27:29-30. 可15:19)。『彼拉多又出來對衆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麽罪來。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祭司長和差役看見祂,就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約19:4-6)。以後彼拉多屈服於他們無理的要求,將基督交給他們釘十字架。在這之前,又一次按常例『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參:太27:26.可15:15.路23:25)。
(三)關於上述審判的結果預言中也早指出:他們雖然查不出主耶穌的罪來,却仍然使祂與惡人同受死刑!如先知以賽亞論到基督說:『祂雖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賽53:9)。又如主藉先知大衛的口也發出預言說:『無故恨我的,比我的頭髮還多(注:不但指當時,而也指歷代以來,下同),無理與我爲仇,要把我剪除的甚爲强盛。』(詩69:4)。
本段預言已明顯應驗,如主耶穌在猶太公會前的受審:他們雖然查不出祂有任何的罪來,祂既沒有行强暴,也沒有說詭詐的話,只因祂當衆承認自己爲上帝的兒子基督,便因此定了祂死罪。(另參:約19:7)。又如主耶穌在彼拉多前的兩次受審,彼拉多至少一連五、六次當衆申稱:『我查不出祂有甚麽罪來。』但結果還是將祂和强盜同釘十字架。如第一次初審後:『彼拉多對祭司長和衆人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麽罪來。』(路23:4. 約18:38)。 第二次,開始復審時,又說:『我……幷沒有查出祂甚麽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路23:13-16)。由於猶太人堅决要求釘耶穌十字架,於是『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爲甚麽呢?這人作了甚麽惡事呢?我幷沒有查出祂甚麽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路23:22)。 第四次,當主被鞭打後,『彼拉多又出來對衆人說,我帶祂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祂有甚麽罪來。』(約19:4)。第五次,由於祭司長和暴徒仍喊著說,要釘祂十字架,於是彼拉多又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麽罪來。』(約19:6)。最後,當彼拉多屈從他們無理的要挾,『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衆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於是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太27:24-26)。
使徒彼得也對此作見證說:『祂幷沒有犯罪,口�堣]沒有詭詐。祂被駡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然而人還是將祂『挂在木頭上。』(彼前2:22-23)。
以上基督在彼拉多手中被處死刑的事,當時反對基督教的羅馬大歷史家塔西都(公元55?-117?年),也曾有記述:『當提庇留在位的時候,本丟彼拉多曾殺害了基督。』
關於基督被釘十字架
四,關於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情况,預言中有著更詳細的啓示,可分十四點介紹:
(一)關於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年代,已精確地應驗了但以理書的預言,應在『一七之半』,即公元三十一年春季。在該段預言中加百列是這樣對但以理說的:『爲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按原文和英文爲七十個星期,也就是 490日,也就是 490年,因預言中一貫以一日頂一年,參結4:6.民14:34.但7:25. 啓12:6,14.13:5. 但8:14)。……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也就是從波斯王亞達薛西在位第七年出冷重建聖城,即從公元前457 年秋天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也就是指基督在公元27年秋天受洗時被聖靈所膏,成爲受膏君),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加起來總共是六十九個七年,也就是483 年。從公元前457 年秋天經過 483年,正好來到了公元27年秋天。這也就是耶穌受洗的時候)。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指耶穌隨後被釘十字架),一無所有(英文聖經譯爲:却不是爲祂自己)。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指羅馬軍隊於公元70元毀滅耶路撒冷城和聖殿,有上百萬猶太人死於此次戰爭和饑荒),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戰爭,一直到底,荒凉的事已經定了。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指七十個七年最後一個七年,福音是特別傳給猶太人的,前三年半是基督自己傳,後三年半是基督藉著門徒傳,藉此基督與許多信主的猶太人立恩典的新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指基督受洗後三年半,也即於公元31年春天被釘十字架,爲我們完成贖罪的大功,使舊約聖殿的祭祀與供獻禮節作廢)。那行毀壞可憎的(或作使地荒凉的,指羅馬軍隊)如飛而來,幷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或作傾在荒凉之地,指耶路撒冷和聖殿),直到所定的結局。』(但9:24-27)關於這段預言更詳細的解釋和考證,需參看但以理書九章預言中的講解。
(二)關於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點,是在耶路撒冷城外髑髏地,也奇妙地應合了聖經的預表。如希伯來書所指出的:『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來13:11,12)
(三)關於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刑罰也完全應驗了經上的預言。如摩西在曠野舉銅蛇的事件,就是預表基督爲擔當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正如基督自己所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3:15)。又如基督在預言中論到自己的手脚被釘說:『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詩22:16)
至於上面的預言中所以要用蛇來預表基督,是因基督擔當了我們的罪,而『成爲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 也遭受了律法的咒詛。『基督既爲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3:13)。從而『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8:4)。
(四)關於基督和兩個强盜同釘十字架,幷且被釘在兩個强盜中間,也奇妙地應驗了經上的預言:『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53:12)。『祂雖然未行强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53:9)
(五)基督被釘十字架時,爲釘祂十字架的人及一切罪人代求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爲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23:34) 這事也奇妙地應驗了經上的預言說:『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又爲罪犯代求。』(賽53:12)。
(六)基督被釘十字架是爲了擔當我們的罪。正如主自己所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幷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也如使徒彼得所指出:『祂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彼前2:24提)。預言中對此也早有詳盡的啓示。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却以爲祂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爲我們的過犯受害,爲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衆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祂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至於祂同時代的人,誰想祂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耶和華却定意將祂他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爲贖罪祭。……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爲義,幷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因爲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却擔當多人的罪,又爲罪犯代求。』(賽53:4-12)
(七)關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爲我們的罪所遭受的慘痛,詩篇二十二篇預言中早爲我們描繪了一幅完整的圖景。主在十字架上所受的痛苦可分三方面來體會:
一是身體方面所遭受的劇烈痛苦: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深夜被猶太暴徒捉拿捆綁後,在猶太公會、巡撫衙門和希律王府之間被拖來拖去,七次受審判,兩次被鞭打,多次受淩辱、折磨和毒打,以致遍體傷痕,鮮血淋漓。及至中午前,被送去刑場釘十字架時,羅馬兵丁又將沉重的十字架放在耶穌的背上(約19:17),但祂沒走幾步路就倒在地上。兵丁看到耶穌實在背不動十字架,就臨時抓住一個過路的鄉下人『古利奈人西門』,叫他代背主的十字架。(太27:32.可15:21.路23:26)。到了髑髏地刑場,羅馬兵丁剝去耶穌的衣服,又用粗長的鐵釘將祂的手脚釘在十字架上,隨後又將十字架竪起來,猛力插入預先挖好的深坑中時,都曾使耶穌感受到陣陣劇烈的慘痛,甚至混身骨頭都好像脫了節。正如基督早在預言中所叙述的:『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此外,由於全身受傷發燒,血汗直流,體液耗盡,口渴難熬,也正如預言中所陳說:『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的牙床上。……』(詩22:14-17上)。
二是精神方面所遭受的巨大侮辱。當時祭司長、長老、文士、暴徒們,羅馬兵丁,以至於不瞭解真情的過路人,……都在慘無人道地譏誚那爲我們的罪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如經上所記:『從那��經過的人譏誚祂,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你如果是上帝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祭司長和文士幷長老也是這樣戲弄祂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祂依靠上帝,上帝若喜悅祂,現在可以救祂,因爲祂曾說,我是上帝的兒子。那和祂同釘的强盜也是這樣譏誚祂。』(太27:39-40.可5:29-32)。『官府也嗤笑祂說,祂救了別人,祂若是基督,上帝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兵丁也戲弄祂,……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罷。』(路23:35-37)。
他們對主耶穌的這一切譏誚、侮辱,實際上也成了撒但凶惡的工具,給耶穌帶來了危險的試探,因祂幷非不能從十字架上下來。如果真是這樣,那麽我們全人類都將永遠滅亡了。但他們的這一切可耻的表演,也都完全應驗了詩篇上的預言。正如主在預言中早就指著他們說:『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祂把自己交托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祂罷。耶和華既喜悅祂,可以搭救祂罷。』(詩22:6-7)。 此外,無情的羅馬兵丁,在十字架旁瓜分主的衣服的表現,也完全應驗了聖經上的預言:『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祂的衣服分爲四份,每兵一份。又拿祂的��衣。這件��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爲我的�埵蝛僓纂C」兵丁果然作了這事。』(約19:23-24. 詩22:18)。
三是心靈方面爲擔當我們的罪惡而遭受的無限慘痛。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感受的最大的慘痛,既不是肉身方面的苦痛,也不是精神方面的侮辱,而却是心靈方面爲擔當我們的罪惡所經受的無限慘痛。當主擔當我們的罪惡而在十字架上捨命時,祂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和心靈狀態都發生了改變,祂感到自己已經是一個罪人,全世界的人所犯的罪惡重擔都壓在祂的身上。祂已不再像過去一樣一直感到上帝的喜悅和同在,祂現在所感到的却是上帝的忿怒和離棄。無限公義、恨惡罪惡的上帝,也已從祂身上撤回一切恩典和亮光,罪惡也已破壞了祂心中的平安和信心,以致祂這時除了感到必須爲擔當人類的罪惡而滅亡之外,已不再有任何復活和上帝重新同在的光明保證和希望。未來對主已變成一片看不透的黑暗。雖然主在爲我們的罪惡受刑罰之前看得很清楚,知道祂被釘之後,第三天要復活,回到天父上帝寶座那�堨h,但這時祂的心靈已完全陷入神秘的黑暗中,正如當時籠罩十字架和遍地的大黑暗所象徵的。(太27:45.可15:33)。 這也正是每一個滅亡的罪人將來在火湖中所要感受到的心靈狀態。總之,基督感到天父上帝已完全離棄了祂,而且惟恐這種離棄是永遠的,於是上帝的獨生子在十字架上悲痛絕望地從心靈中慘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爲甚麽離棄我?』(太27:46.可15:34)。
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忍受的這種心靈慘痛,和歷代來殉道者在受難時所受的痛苦是完全不能相比的。雖然有一些殉道者也曾遭受極其殘酷的苦刑折磨而死,如主的門徒彼得就曾被倒釘十字架而死,然而在他們的內心中却充滿了屬天的平安、喜樂和榮耀的盼望,幷滿有上帝喜悅和同在的印證。但主心靈中的感受却完全不是這樣。當祂爲我們的罪而受刑慘死時,祂心中所感到的却是上帝對罪惡的無比忿怒和對罪人替身的可怕離棄。(太26:36-46.可:32-42. 路22:42,43)。以致基督慘痛的呼喊:『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爲甚麽離棄我?』
基督被天父離棄的慘痛也是人世間任何一種悲慘的生離死別所完全不能比擬的,因基督原是『三位一體』上帝中的一位,是上帝的獨生子,祂與父『原爲一』;祂與天父之間的感情遠超過人世間最親蜜的感情,本是無限深切的。而且祂與天父之間在永��無限的過去從未有過片刻的分離。即使在祂降生爲人後,也仍然如此。正如祂自己所說:『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祂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因爲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約8:29)。但如今,在客西馬尼園心靈掙扎痛苦之夜,以及十字架上爲我們的罪受刑時,竟然被天父上帝完全離棄了!而且在主耶穌當時感覺上來說,這種離棄甚至有可能是永遠的,以致祂腸斷心碎地慘呼:『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爲甚麽離棄我?』這種因擔當我們的罪,而被天父離棄的慘痛是那麽强烈,甚至使主耶穌肉身上的劇痛,一時都感受不到了,幷使主在十字架上從午正到申初的短短三個小時的神秘黑暗中,便因心靈極度傷痛、心藏破裂而死!(太27:
45-46,50.約19:33-34)。正如主在預言中所訴說:『我心在我�堶惘p臘熔化。』(詩22:14)。
至於基督在十字架上心靈中所受的無限慘痛,精神上所受的巨大侮辱,以及肉身上所受的劇烈苦刑,早在詩篇22篇的預言中已詳爲描繪。現讓我們按段引證、閱讀、默想於下:
基督在預言中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爲甚麽離棄我?爲甚麽遠離不救我,不聽我唉哼的言語?……
我們的祖宗依靠你,他們依靠你,你便解救他們。他們哀求你,便蒙解救。他們依靠你,就不羞愧。但我是蟲,不是人,被衆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祂把自己交托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祂罷,耶和華既喜悅祂,可以搭救祂罷。但你是叫我出母腹的,我在母懷��,你就使我有信靠的心。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上帝。求你不要遠離我,因爲急難臨近了。沒有人幫助我。
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他們向我張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堶惘p臘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脚。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他們分我的外衣,爲我的�埵蝛鳭I。耶和華阿,求你不要遠離我,我的救主阿,求你快來幫助我。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刀劍,救我的生命脫離犬類(生命原文作獨一者),救我脫離獅子的口。』(詩22:1-21)。
(八)當主在十字架上爲擔當我們的罪惡,心靈陷入黑暗,忍受傷痛最劇烈之時,甚至連肉身上的痛苦一時都感受不到了。當時上帝也以濃密的黑暗包圍十字架,幷籠罩大地,似乎不忍觀看。正如經上所記:「從午正(中午十二點)到申初(下午三點),遍地都黑暗了。」(太27:45)。 但主耶穌此時也正如在客西馬尼園的心靈痛苦掙扎之夜一樣,因著對罪人的無限憐愛,對天父上帝的絕對信服,决心不計任何犧牲代價爲我們的罪惡經受可怕的死刑!從午正到申初遍地大黑暗的三小時之中,爲我們受盡了心靈的慘痛,喝盡了神秘的苦杯。當祂最後心靈慘痛最劇烈之時,惟一的呼喊是:『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爲甚麽離棄我?』
當主爲我們的罪受盡了心靈的折磨之時,主心靈的創痛反而稍微减輕了,籠罩遍地的黑暗也開始减退了。主又開始感到肉身上的痛苦,特別是口渴難忍了。主從星期四晚餐後到此時預備日(星期五)下午,未進過一口飲食,未喝過一口水,其間又經過客西馬尼園長時間的心靈痛苦掙扎,當時汗水如大血點滴在地上,被捉拿後,又七次受審,多次被折磨、毒打和鞭打,偏體鱗傷,汗血直流,加之被釘時,又流出大量鮮血。因此主在初釘十字架時,就已口渴難忍了。那時,『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祂嘗了就不肯喝。』(太27:34)。 及至經過三個小時的心靈慘痛之後,此時更是口渴難忍了。主『爲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口。』(約19:28-29. 另參太27:48.可15:36)。以上這一切經歷正應驗了詩篇上的預言:『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我渴了,他們拿醋給我喝。』(詩69:21)。
(九)當『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又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按原文應譯靈或氣息)交在你的手��!說了這話,氣就斷了。(原文中氣和靈是同一字)』(約19:30.路23:46)。
主臨終前大聲呼喊說:『成了!』是指主在十字架上爲人類捨身流血,贖罪的大功告成了。正如先知的預言中早就指出:主『要在一日之間,除掉這地的罪孽。』又說:『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亞3:9.13:1)。從此,撒但終必敗亡,信靠基督贖罪大功的聖徒,終必得救。至於主自己未來的命運怎樣呢?祂現在除了擔當人類的罪惡而滅亡之外,得不到任何必將復活,重新和天父同在的保證。因此,耶穌這時只能憑著祂過去對父上帝一貫的信靠、順服之心,低下頭,『將靈魂(應譯靈或氣息)交付上帝了。』(約19:30)。主臨終時的這種心情正應驗了經上的預言,主早就藉著先知大衛的口發出這樣的預言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原文爲『靈』與『氣』是同一個字,實指生命的氣息。參:詩104:29.1464.傳12:7. 9:5,6,10)交在你手��。』(詩31:5)
(十)主在十字架只有短短幾個小時就斷氣而死,至於其他被釘犯人一般都要拖延幾天才能死去。主在十字架上所以死得這樣快,實因祂擔當了我們世人的罪,被天父掩面、離棄,以致心靈極度傷痛,心臟破裂而死。
預言之靈曾對此作了明確啓示:『在祂臨死的一剎那所發出的『大聲喊叫』(太27:50.路23:46.),以及從祂肋旁流出來的血和水,說明祂是由於心臟破裂而死的。祂的心乃是因精神的劇痛而破裂的。由此可見祂是被世人的罪惡所殺害了』。(歷代願望80章787頁)。
聖經手册的作者也頗有此想法:『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六個鐘頭之後,當槍刺入祂肋旁的時候祂已經死了。有些醫學界權威說到心臟破裂的情形:只有在這種情形之下,血聚集在心包膜中,就是心臟外面的一層膜中,幷分成血塊和水一樣的血清。如果這是事實的話,那麽使耶穌立刻致命的真正生理原因乃是心臟破裂。在劇烈的痛苦和祂的狂熱激動的血液衝擊之下,祂的心臟裂開了。正確的說,耶穌是爲了全世界人的罪可能死於心臟破裂。可能是由於人類犯罪而受的痛苦是人身體所不能擔當得起的。』(聖經手册699頁)。
其實基督因心臟破裂,血液流入幷漲滿心包膜的情况,實也應驗了基督的靈早在詩篇中留下的預言『我心在我�堶情A如臘熔化。』(詩22:14)。
(十一)主在十字架上斷氣之時,『忽然殿�堛犒髐l,從上到下裂爲兩半』(太27:51),藉此宣告舊約聖所獻制的制度結束了,因上帝的羔羊已經爲我們被殺獻祭,完成了贖罪大功,從此不需要再獻牛羊爲祭了。這樣就應驗了主藉先知的口所發的預言:『耶和華我的上帝阿,……祭物和禮物,你不喜悅,……燔祭和贖罪祭,非你所要。那時我說,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阿,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詩40:5-8)。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爲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祂是除去在先的,爲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爲罪獻祭了。』(來10:8-18 )。 其他先知的預言中也早就指出:『耶和華以祂爲贖罪祭。』(賽53:10)。幷且當祂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獻爲真正的贖罪祭時,『祂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但9:27)。正如我們看到主在十字架上斷氣之時,『忽然殿�堛犒髐l從上到下裂爲兩半』,借此宣告舊約聖殿中一切預表性的『祭祀與供獻』,都已失去了效用,不需要再舉行了!
(十二)隨著『殿�堛犒髐l從上到下裂爲兩半』後,『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太27:51-53)。以後當耶穌升天時,他們又被作爲救主從撒但死亡的權下,所搶救出來的第一批『勝利品』,幷被作爲蒙贖人類所獻給主的第一批『初熟的果子』,而被主一同帶回天家。這一事件也應驗了詩篇上論到基督所發的預言:『你已經升上高天,(你已經)擄掠仇敵,你在人間,就是在悖逆的人間,受了貢獻,叫耶和華上帝可以與他們同住。』(詩68:18 參英文)
(十三)還有一年事也特別應驗了經上的預言:『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尸首(按原文爲身體)留在十字架上。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幷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只是來到耶穌那�堙A見祂已經死了,就不打斷祂的腿。……這些事成了,爲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折斷。」』(約19:31-33,36)。
這一句預言原是出於一個最有意義的預表!猶太人逾越節的羊羔乃是特別預表『上帝的羔羊』主耶穌基督的!根據上帝指示摩西的條例:猶太人每年過逾越節吃逾越節的羔羊時,『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12:46.民9:12)。此外,大衛在詩篇中論到義人的結局時也說:上帝『又保全他一身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詩34:20 )。這句話,既含有普遍的應許意義,又含有上述的預表意義。而果然,羅馬兵丁也就沒有打斷主耶穌的腿。
(十四)『唯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幷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這些事成了,爲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約19:34-37)
預言的全句是這樣說的:『我必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澆灌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必爲我悲哀。……』(亞12:10)。這段預言已在五旬節聖靈早雨沛降時,開始明顯應驗了(徒二章)。以後又不斷在外邦教會和信徒,也就是屬靈的以色列人身上獲得更大範圍的應驗,幷且不久還將在基督復臨前晚雨復興時獲得完全的應驗。(珥2:28-32)。歷代以來所有信而悔改的基督徒,也就是屬靈的以色列人,(包括一切信而悔改的猶太人和外邦信徒),都曾爲自己殺害主耶穌的罪而哀慟,幷都曾『仰望(被)自己(的罪)所扎的人』。 也許有人要問:用槍扎主肋旁的是羅馬兵丁,或最多是當時那些謀害基督的猶太人,或屈從他們的羅馬官府,怎麽可能也是我們歷代的基督徒呢?事實上確是這樣的!那殺害基督,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幷用槍扎他肋旁的真正的元凶,乃是我們世上每一個人所犯的罪惡。基督正是爲了擔當我們世人的罪惡才降生爲人,爲我們被釘捨命,被扎流血;因基督若不是爲我們贖罪就根本不會『道成肉身』,來到世上,即使在世爲人,也無任何人能加害於祂。正如主耶穌被捉拿時,對用刀砍掉大祭司僕人一個耳朵的彼得說:『收刀入鞘罷!……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爲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麽?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麽應驗呢?』(太26:52-54),基督又怎能爲我們完成贖罪大功呢?我們罪人又怎能得救呢?……由此可見,耶穌實是『爲我們的過犯受害,爲我們的罪孽壓傷。』(賽53:5)
先知在預言中還曾進一步提到:『必有人問祂說,你兩臂中間是甚麽傷呢?祂必回答說,這是我在親友家中所受的傷。』(亞13:6, 注:13:2-4 的解釋可參太11:13)。是的,主耶穌降世爲人後已成爲人類的長兄,『祂稱他們爲弟兄也不以爲耻。』(來:11.1:6)。而祂兩臂中間所受的扎傷,正是在人類的『親友家中』所受的。
羅馬兵丁用槍扎主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也應驗了另一節預言:『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亞13:1)。這��『大衛的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預表一切屬靈的以色列人,也就是我們所有基督的信徒。(加3:27-29)。 也許有人要發出疑問,基督贖罪的寶血豈不是爲全世界的罪人流出來的麽?是的,但實際上只有那些真正信而悔改的信徒才能得到主寶血的洗淨。正如基督自己也曾宣告:『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幷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也就是作一切信而悔改之人的贖價。但願我們今天每一位信徒都能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寶血的赦罪,得蒙主聖靈的潔淨,使主的犧牲在我們身上不致徒然!但願我們都要隨時,每天,終身不斷,在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爲上,求靠主寶血的功勞而因信稱義,和求靠聖靈的大能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愛上帝愛人,幷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直到歡然迎見主的聖面!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