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冊 第一題 救贖人類的計劃
全部聖經的中心內容,都是論到上帝藉著基督救贖人類的計劃。在這一計劃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無限的犧牲,和為我們帶來的無限浩大的救恩,以及我們蒙恩得救的方法。
一,上帝無限的大愛
註:著重說明人類犯罪墮落之後,上帝忍痛犧牲自己獨生愛子來救贖人類的無限大愛。(約:16. 羅:32. 約:30. 來:14)
二,基督無限的犧牲
(一)在十字架上為擔當我們的罪,而忍受的無限慘痛,作出的無限犧牲!(太27:46. 參太26:36-44)。
(二)在上帝國裏,還將在祂的神性之外,永遠保留祂的人性,永遠和得救的聖徒在一起!(約3:16. 14:1-3.
17:24. 啟5:6-7. 22:3)
三,所成就的無限浩大的救恩
(一)赦罪的恩典,或說因信稱義的恩典(羅4:6-8.3:23-25)見附註。
(二)成聖的恩典,或說因信成義的恩典(羅6:16,19. 7:24-25. 8:4)。
(三)永生的恩典(約3:15,16)
(四)成為上帝的兒女(約1:12. 約一3:1-3)
(五)和基督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分:
今生在心靈品格上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彼後1:4.太5:48)。
將來在主復臨時變成和主相似的榮耀靈體,和主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分(腓3:20,21.約一3:2.太13:43)。
四,蒙恩得救的方法(約3:16)
(一)必須是真正的信: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得救(徒2:38,39.3:19. 可1:15. 約一1:19. 羅10:13)。 因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26)。
(二)必須是永遠不斷的信,信到底(來3:12-14. 提前6:12,19),也就是要在主的救恩中不斷生根建造,『作成..得救的工夫。』(腓2:12. 猶20-21)
附 註
所謂稱義,也就是稱我們為義,算我們為義,或說不算我們為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參羅4:6-8)。赦罪稱義是極大的恩典,遠超過世人所能想象的。主耶穌在父上帝面前實是這樣為我們代求說:他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父上帝阿,你怎樣愛我悅納我,也求你怎樣愛他悅納他。 * 路光 *
第二題 得蒙主恩拯救和作成得救工夫
自從人類犯罪墮落之後,上帝已向我們發出了無限的大愛,主耶穌也已為我們作出了無限的犧牲,從而也為我們成就了無限浩大的救恩。由於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得以接受祂的義;由於基督替我們死,我們得以承受永生;由於基督降生為人成為人子,我們得以成為上帝的兒女;由於基督取了我們的人性,直保存到永遠,我們得以和祂的神聖性情與榮耀有份。面對上述主的無限洪恩大愛,我們該當如怎樣呢?對每一個想要得永生、進天國的人來說,至少有兩件事必須認真解決:一,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的拯救。(羅10:13)。二,必須不斷靠主恩助,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腓2:12)
一,關於得蒙主恩拯救的問題
(一)罪人是可以立即得蒙主恩拯救的(徒2:37-42. 4:4. 16:25-34. 約4:6-29,39-42)。
(二)越快得蒙主恩拯救越安全(賽55:6,7)
(三)得蒙主恩拯救的方法:
(1) 信:信靠耶穌基督為我們的救主(約3:15,16,18.1:12)但這裏的『信』,必須是真實的信(雅2:20-26.),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得救,正如接下去所要詳述的。
(2) 求:只信不求仍然得不著拯救。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所謂『求告主名』也就是要求主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也就是要求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換言之,也就是要求主幫助我們在禱告中立即信而悔改,歸向救主。
(3) 信而悔改:我們若真信基督耶穌為我們的救主,就必悔改自己的罪。反而言之,我們若要悔改自己的罪,也必須信靠主的恩助。總之,信心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可1:15)。所謂悔改,也即悔罪改過之意。我們若在聖靈的恩助下,真有悔改的心,就必須悔罪,認罪和離罪:
甲,悔罪:即為罪的本身而憂傷,這是真正的悔罪,能結出悔改的果子,是上帝所悅納的。(詩51:17.賽57:15)。不是為罪的後果或將受的刑罰而憂愁後悔,這是假的悔罪,是『世俗的憂愁..叫人死』是不蒙悅納的。保羅書信中提到這兩種悔罪(林後7:9-11),如大衛就曾表現了這種真悔罪的精神(詩51:1-17),而猶大則是假悔罪的例子(太27:3-5)。
乙,認罪:也有兩種不同的認罪:一種出於憂傷痛悔,悔罪改過的心認罪,這種認罪是具體、明確、誠切、不加虛飾的,是上帝悅納的(如保羅的認罪:徒26:10,11. 提前1:15)。另一種認罪是為了逃避或減輕刑罰,是籠統的,輕描淡寫的,推諉責任的,是不蒙上帝悅納的(如掃羅的認罪,撒上15:24-31)。
私自的認罪,只應當在上帝面前承認。(詩32:5.太6:6)
得罪於人的,還當在受損人面前陪禮道歉,或認罪賠償。得罪於大眾的,也當在大眾面前認罪。(雅5:16. 路19:5-9)。但有時在做法上也當有智慧,以免傷害別人,羞辱主名。
丙,離罪:我們悔罪、認罪的目的,不僅是要求主赦免我們的罪,更是要求主藉著聖靈更新、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離棄罪,得勝罪,成為聖。如此當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時,就必能立時因信稱義,蒙恩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
二,關於作成得救工夫的問題
(一)使徒保羅為甚麼勸我們要戰競恐懼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呢?(腓2:12)
我們所以要戰競恐懼,不是怕上帝丟棄我們,而是怕我們自己犯罪離棄上帝。我們所以要靠主恩助,作成得救的工夫,也就是要防止我們離棄上帝。因為已經得蒙主恩拯救的人,還有被罪迷惑,離棄真道,喪失信心和救恩的可能;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生命的人,還有病弱衰亡的危險。(來3:12-14. 6:4-8.
10:26-29.約15:1-6. 另參:彼後2:20-22. 1:4-11. 3:14-18. 彼前5:8,9. 提前6:8-12,17-19. 啟2:7,11.3:5.林前9:27.雅5:19,20.
弗4:13,14. 加5:16-22.6:7-8. 羅6:15,16,22.
來5:13,14.結33:12,13)。
(二)怎樣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
有幾件事必須天天不斷去作:
(1) 禱告----屬靈生命的呼吸,和上帝交往的方法。
(2) 讀經----屬靈生命的飲食,堅純信仰的根基。
(3) 追求成聖----屬靈生命的實質。
(4) 為主作工----屬靈生命的定律。
(5) 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屬靈生命的力量。 * 路光 *
第三題 重生
上題中我們已較詳細地查考了怎樣得蒙主恩拯救的問題。本題擬結合主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講的重生要道,再論如何得蒙主恩拯救的問題。主耶穌曾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可見每一個想要得永生,進上帝國的人,必須解決重生的問題。關於重生的問題,分五段查考如下:
一,重生的定義-甚麼叫重生?
(一)『重生』就是『從水和聖靈生』(約3:5)。從水生指悔改的洗禮(太3:11)。也指真道的潔淨(弗5:25-27.約15:3.雅1:18. 彼前1:23-25)。 從聖靈生指聖靈在人心中的潔淨、更新和再造的大能,從而才能使人獲得屬靈的新生命!(羅8:7-1. 加5:25)。 若無聖靈改變人心的大能,水的洗禮祗是徒具形式,單單真理的知識也無力改變人心。福音的真道所以具有改變人心的大能(羅1:16)和使人重生的能力(彼前1:23-25.雅1:18),實是由於聖靈的工作。(加5:25. 弗1:13,14. 徒2:38,39)
(二)由以上所述可見,重生的實質在於從聖靈生,因此簡而言之,重生就是從聖靈生(約3:6),也就是『從上帝生』(約1:12,13),從而獲得上帝所賜的屬靈生命,而得以名符其實地成為上帝的兒女。
二,重生的重要
(一)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更不能進上帝的國。(約3:3,5)。
(二)人若不重生,就不能改變屬肉體的本性。(約3:6. 羅8:7)。
三,重生的真實
重生後的屬靈生命是否看得見,摸得著?屬肉體生命的誕生是明明可見的,屬靈生命的誕生又怎樣呢?究竟誕生在何處?
屬靈的生命存在我們心靈中,使徒保羅曾三次稱之為『裏面的人』(羅7:22『裏面的意思』原文為『裏面的人』,弗3:16『心裏的力量』原文為『裏面的人』,林後4:16『外體』原文為『外面的人』『內心』原文為『裏面的人』)。因此重生的人已有兩個生命:即屬靈的生命和屬肉體的生命;已有兩個人即裏面的人和外面的人,並不斷開展著斗爭。重生的人從總的來說,已經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本性已有了根本的改變,但由於『老我』還存在,並未完全被治死,因此心靈和情慾有時還會有激烈的斗爭。當『裏面的人』靠著聖靈的幫助戰勝『外面的人』(肉體)時,我們的心靈中便滿有平安喜樂,反之,若被外面的人所勝而軟弱有罪時,就感到痛苦不安,直到我們再到主面前求得赦免和得勝,這就證明我們裏面已有了屬靈的新生命。
四,重生的表現
我們怎能確知自己有否重生? 約3:7-8.(以風為喻)
(一)對上帝有了感情,從心靈中『呼叫阿爸,父。』(羅8:14-16)。
(二)心靈中有了屬靈的爭戰:開始不斷和罪爭戰,不斷靠主追求離罪成聖,一有了罪即感到心中不平安,即有聖靈的責備,直到靠主悔改認罪,求得赦免和潔除,心中才得赦罪的平安和救恩的喜樂。(約16:8. 羅7:22-25)。
(三)有了生命的呼吸:禱告(每日早、中、晚二、三次的定時禱告,及隨時不斷的禱告)。
(四)不斷渴慕靈糧:讀經、聽道、默想主的話。
(五)滿心愛慕聖工。
總之,一個人若有上述五方面的靈命表現,就證明他已經重生;一個人若無上述靈命表現,就表明他還沒有重生;一個人若過去有上述明顯表現,現在變得不明顯了,或只有其中部分的表現,就說明他的屬靈生命正在患病、衰弱,甚至病危中;一個人若過去沒有上述表現,而現在漸漸有了其中的部分表現,則說明他可能正在向完全的重生轉變。上述五方面的表現中,尤以每天不斷的禱告和不斷的對付罪,追求離罪成聖為最根本的表現。
五,重生的方法
怎樣才能獲得重生?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就能立即獲得重生。(約3:9-15. 可1:15. 徒2:38,39. 弗1:13,14. 加5:25. 羅6:7-10.10:13)。
* 路光 *
第四題
禱告
一個人得蒙主恩拯救後,還須不斷靠主恩助努力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或換而言之,一個人重生,獲得屬靈生命後,還須不斷使屬靈生命健康成長,長大成人,直到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但我們怎樣才能不斷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不斷使屬靈生命健康成長呢?有以下幾件事是必須天天不斷努力去作的:一,禱告。二,讀經。三,離罪成聖。四,為主作工。五,靠主常樂,凡事感恩。現在我們要將這幾件事逐一分題,深入查考,本題先查考禱告。
一,禱告的重要
(一)是得救的必須。要得蒙主恩的拯救,要作成得救的工夫,都須藉著禱告:『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二)是靈命的呼吸。(參:猶21節. 弗6:18. 約15:5-7)
(三)是和上帝交通的方法,並不斷從上帝得恩典、能力、亮光的通道(參太7:7-11),以致使我們能不斷離罪成聖,得勝考驗,作成主工。
二,禱告的內容
我們應為那些事禱告?
(一)為離罪成聖,靈性長進,作成得救的工夫;相當於追求主的義。(太6:9,33中)。
(二)為遵行主旨,作成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工作;相當於追求主的國。(太6:10:33 上)。
(三)為身、心、靈及日常生活、學習、工作中各樣需要和困難,以及為得勝試煉、考驗而禱告,並且要凡事禱告。(太6:11-13.腓4:6)。
(四)也要為親友、為別人、為萬民等等代禱。(提前2:1-6.弗6:18-20)。
(五)也要凡事感恩,不斷讚美。(腓4:4-7.帖前5:16-18.弗5:19-20)。
三,禱告的功效
禱告蒙應允有那些條件?
(一)要對付罪(詩66:18.箴28:9,13)
(二)要真實地求(雅4:2 末. 太7:7)
(三)要憑信心求(可11:24.雅1:6,7.來11:6)
(四)要按上帝旨意求(約一5:14. 太26:39)
(五)要恒切地求(羅12:13.路18:1)。
有時,特別是對初信的人,可加上一點:要奉主的名求(約14:13,14)
四,禱告的種類
應怎樣具體實行禱告?
(一)個人的禱告:
(1) 一日二、三次的定時禱告(但6:10. 詩55:17.徒10:9-11.路1:9,10)。
(2) 隨時隨地不住的禱告(弗6:18. 帖前5:17-18)。
(二)公禱:(太18:19.徒2:1-4)。 * 路光 *
第五題 讀經
一,讀經的重要
(一)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提後3:16. 彼後1:21)。聖經中不但充滿了上帝的話,而且就廣意來說,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的話具有無限創造和救贖的大能:能創造天地(詩33:6,9.創1章),能使人重生(彼前1:23-25.雅1:18),使人成聖(約17:17)使人獲得生命與更豐盛的生命(約6:63)。
(二)上帝的話是我們屬靈生命的糧食和營養(太4:4.耶15:16.詩119:103.伯23:12)。
(三)上帝的話是我們信仰的根據與標準
(1) 賽8:20.約12:47-50.彼後3:14-18.箴30:5-6.啟22:18-19)
(2) 帖後2:1-8. (但7:7-8,23-27).
約一4:16.
(四)上帝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119:105,130.彼後1:19)
二,讀經的方法
(一)靈修默想主的話:
三個原則:
一求:懇切禱告,求聖靈光照。(約16:13.詩119:18,27)
二想:仔細思考,深入默想。(詩1:2. 119:15,97-100)
三行:要立志實行所得的教訓。(約7:17. 8:31,32)
兩個思考方法:
一是分折法、歸納法:每次取材要少一些,逐字逐句分折思想,然後將所得救靈和培靈的教訓歸納起來,分類分條,便於記憶、實行和傳講。
二是三個問題思考法:一,甚麼意思?即定義。二,為甚麼?即重要性。三,怎麼作?即方法。
(二)查考研究聖經真道:
一是周年讀經,加以粗略默想。
二是分卷研究:(1) 找出每卷背景和主題。(2) 分折全書段落要意。(3) 默想全書主要信息和靈訓。
三是要道查考研究:(1) 全面深入查考清楚每一要道:要全面查考,不要斷章取義,要以經解經,不要私意強解(彼後3:14-21)。 (2) 要深入默想每一要道的屬靈教訓,用以培靈和救靈。 * 路光 *
第六題 追求成聖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十七章臨別禱告中為門徒求三件事,其中二件事是關於今生的,即要門徒合而為一和離罪成聖,而且合而為一實也可包含在離罪成聖的要求之內。可見離罪成聖對基督徒的人生是何等重要,正如主為門徒一再懇求說:『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罪惡。..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5-17)。關於成聖的問題,分四段查考:
一,成聖是甚麼意思?
所謂成聖也就是聖潔無罪的意思,也就是要我們在思念言行上完全成聖,毫無罪污。所謂成聖,也就是像上帝的意思,像上帝那樣完全仁愛、公義、聖潔,因上帝是唯一的聖者(啟4:8)。 主耶穌也勉勵我們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所謂成聖,也就是成義的意思,也就是要我們像主耶穌那樣完全行義,毫無罪愆,因主耶穌是唯一的義人。(來4:15. 約一2:1.林後3:17,18 )。所謂成聖也就是要守全上帝的律法(包括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網和十條誡命),而在思想、言語、行為上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約一3:4.太5:21-32. 22:37-40.結33:7-9)。
二,為甚麼必須追求成聖?
(一)要得蒙主恩的拯救,承受永生,就必須信而悔改,求告主名,開始追求成聖。(徒2:38,39. 3:19.約一3:4-8.林後6:17-18.羅10:13.太1:21)。
(二)要作成得救的工夫,也必須追求完全成聖。
(1) 從消極方面來說:我們若放縱任何一點細小的罪而不悔改,最終都必使我們敗亡。(林前9:27. 來3:12-14.彼後2:20-22)。
(2) 從積極方面來說:我們若靠主日益成聖了,也就說明我們的靈命已長大成人,已日益作成得救的工夫了。(彼後1:5-11. 提前6:11,12,17-19)。
(三)要在今生作一個大蒙眷愛,大受重用的人,也必須追求完全成聖。(約15:9-10.提後2:15. 但9:23.
10:11,19)。
(四)要在將來上帝的國裏蒙大愛,得大賞,被重用,也必須追求完全成聖。人的價值在於他的基督化的愛心和品德。參林前十三章。
三,能否達到完全成聖?
(一)先從經上應許看:
(1)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上帝凡事都能』(太19:26)『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2) 主的每一個命令就是應許:如太5:48. 創17:1.
(3) 主的親口應許:太5:6.
(4) 保羅書信中的應許:帖前5:23,24.林後3:17,18.
(二)再從眾多的榜樣看:
(1) 主是最完美的榜樣(來4:15. 約14:30)。凡主能作到的,我們在主裏也能作到。(約13:15,34.腓2:5.來2:14-18.來4:14-16)。
(2) 眾先知、眾使徒以及眾聖徒所留下的完美榜樣:如以諾、揶亞、約伯都被視為『完全人』,但以理被稱為『大蒙眷愛的人』,保羅的經驗(羅7:7,14-19,24,25.)和約翰的經驗(約一5:3),尤其值得我們思考。
四,怎樣才能達到完全成聖?
總的來說:要學會完全倚靠主(羅7:25),學會住在主裏面(約一3:6.約15:1-8)。具體來說:
(一)學會禱告,學會求告主名:
(1) 要學會憑信心求,恒切求,抓住主的應許求,並要在禱告中立刻求得主的救助,正如立刻求得赦罪之恩一樣。不是要求主以後幫助我,而是要求主現在立刻藉著祂的靈潔淨我的心靈意念,並救助我離罪成聖(箴16:32. 25:28)。因人的心靈意念潔淨了,人的生活言行也就自然潔淨了。(太12:35.箴23:7)
(2) 此後還要不斷信靠主,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保守自己的心靈不受任何試探影響(箴4:23. 約14:30,31),一旦發現試探影響了自己的心靈,便立刻呼求主的潔除和救助,更要積極保守自己的心靈,常在信、望、愛中,常在主的恩典中,和主的話中。總之,我們要懇求主藉著祂的靈時時不斷住在我們的心中。主的靈能將上帝的愛豐豐富富地澆灌在我們心裏,能使我們能不斷離罪成聖,結出九種聖靈的美果。(羅5:5.加5:22-25.約15:4-8)
(二)學會讀經,學會默想主的話:
(1) 主的話有創造的大能(詩33:6,9),也有救贖的大能,能使人重生得生命(彼前1:23-25.雅1:18),能潔淨人心(約15:3.詩119:9), 能使人成聖(約17:15,17),主的話是聖靈的寶劍,能刺透人心,潔除罪惡(來4:12. 弗6:17),甚至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因聖靈總是不斷藉著祂的話而運行在人心內,使人立志行事,成就上帝的美意,使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2) 大衛的榜樣:晝夜思想上帝的律法和主的救恩(詩1:2-3.19:7-9.119:97,166,174),主耶穌的榜樣(詩40::8)。* 路光 *
第七題 為主作工
基督徒若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不僅要天天不斷禱告、讀經(默想主的話)、追求成聖,而且還要不斷為主作工,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關於本題分三段查考:
一,為甚麼必須為主作工?
(一)因受主愛的激勵。(林後5:13-15)
(二)這是我們的責任:
(1) 主對門徒的囑咐(太10:7,8)
(2) 主對以西結的警告(結3:17-21.出20:13.雅4:17)
(3) 保羅心靈中的感受(林前9:16)
(三)也是我們的福分:(徒20:35)
(1) 今生:助人即助己,救人即救己,凡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的人,自己的信心、愛心、熱心,以及屬靈的智慧、力量,真理的知識、亮光,都必不斷增加,自己的靈命和品格也必不斷成長和完全。反之,若不肯為主作工,上述各方面都會衰退,自己的屬靈生命也必日趨衰弱,病患,甚至死亡。
(2) 將來:也必獲得更大的喜樂和獎賞。(詩126:5,6.太25:34-40. 路19:16-26)。
二,怎樣為主作工?
(一)求主賜給我們一顆火熱愛主愛人的心靈,一種迫切服務、行善、救靈、培靈的責任感,使我們時時能認清自己作工的對象:
(1) 不但世人是救靈的對象(羅3:23. 5:12. 6:23),而一切未重生的信徒也同樣是救靈的對象(約3:3.太7:21-23)
(2) 已重生的小羊、病羊和缺乏亮光的大羊也是我們關心、培養、幫助或互助的對象(約21:15-17)。
(3) 主為我們留下的榜樣(路19:10.約10:10)。
(二)要抓緊每一次作工的機會:
(1) 救靈有時如救火(猶23),如搶救(約4:31-35.),如沒有抓緊時機,就有可能遭到永遠的損失。人生的短暫脆弱,心靈的變化不定,時機的錯失難逢,....都非我們所能掌握。
(2) 培靈的工作有時也相似,同樣須抓緊(參:彼前5:8-9.彼後1:12-15. 2:1-2. 3:14-18)。主耶穌的榜樣:路過雅各井旁的短暫時機(約4:6-29,39-42),送上門來的機會(約3:1-5),山邊的『會場』(太5:1-2), 湖邊的『講壇』(路5:1-3)。
(三)要靠主恩助,盡可能爭取每一次機會的成功:
(1) 救靈的工作有可能一次完成的:撒瑪利亞婦人等(約4:28-29,39-42),監獄長一家(徒16:25-34),一日講道數千人信而悔改(徒2:37-42. 4:4)。
(2) 培靈的工作雖然需要較長的時間,但也要盡可能加速作成,並且爭取每一次作得更好。如保羅每次救靈工作完成後,總是抓緊時間作短暫突擊培養,建立工作,以後再找機會去看望,並藉書信幫助。(見使徒行傳和新約保羅書信)。
(3) 總之,要把每一次機會當作是最後一次機會,若作得不好,有可能造成永遠損失。..
(四)作工的內容和方法:
(1) 禱告:這是每一個人都可作的工作。一切工作都是要在禱告中開始,並藉著禱告完成。(亞4:6.提前2:1-6.弗6:18-20.約一5:14-16)。
(2) 服務行善,感化人心:對人真誠的關心,愛心的幫助,無私的服務,基督化的禮貌和美德,以及日常生活本分和工作崗位上的完美表現,都能感化人心,見證主名,榮主益人(太5:13-16 )。
(3) 傳講、教導、作見證及介紹有關的屬靈書藉。對未悔改者,無論談話,見證或傳道,都當以上帝的大愛,基督的救恩為中心,以勸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接受主永生的救恩為目的。對已重生者,則需進行系統性的靈性培養和查考聖經,以幫助建立完美的靈修和實踐生活,及純全和堅定的信仰根基。
(4) 要把人帶到主面前,帶到主的教會中。
三,現有那些具體的工作可作?
(一)先從自己的家裏開始:
家裏的工作也要抓緊(箴22:6.林前7:12-14.徒16:31.太24:45)。 家裏的工作有時易作,有時也難。但首先,禱告的工作是每一個人都可作的。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18:1)。二,愛心的感化,品德的見證,也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三,也要爭取機會傳講、教導、作見證。福音文字和磁帶也是可利用的工具。
(二)由近及遠的個人之工。
(三)和弟兄姐妹常來往,照顧病弱,彼此勉勵,復興教會,推進聖工。
(四)為上帝在地上的聖工禱告(弗6:18-20.提前2:1-4) * 路光 *
第八題 凡事感恩靠主常樂
基督徒的人生,應當是不斷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人生;不但在平順蒙福時如此,而在危逆磨難時也如此。因我們深信上帝對我們懷有無限的慈愛、權能和智慧,祂能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我們愛上帝的人得益處。如果我們能學會這種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信心功課,就將使我們的人生變得格外光明,並使我們的靈性永遠立於不敗之地。關於本題分三段查考:
一,應當不斷凡事感恩靠主常樂
(帖前5:16-18.腓4:4-7.弗5:19-20)
(一)要『凡事謝恩』(帖前5:18. 弗5:20)。『凡事』的原文是指每一件事,一切的事,無論安危、順逆、福禍、..都包括在內。(雅1:9-10)。只有犯罪的事除外。
(二)要『靠主常常喜樂』(腓4:4.帖前5:16)。不是有時喜樂,有時不喜樂;也不是在安順、蒙福時喜樂,在危逆試煉時不喜樂;而是『常常喜樂』,不斷喜樂,甚至『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1:2-4.彼前4:12,13), 即使在逼迫中也『應當歡喜快樂』(太5:10-12), 即使在管教中也要通過悔改認罪、離罪成聖而轉憂為樂。(啟3:19. 來12:10-13. 太5:4)
二,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理由
(一)因我們深信天父上帝救主耶穌基督無限的愛我們,且有無限的權能和智慧,祂能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
小至於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事例,大至於人一生的經歷,都有著主無窮慈愛的奇妙美旨。例如:約瑟的人生經歷..。
(二)這也是我們應當不斷學會的信心的功課(啟3:18.可9:23.11:24.約11:24.彼前1:7.雅1:3-4)。
(三)這對我們身體健康有利(箴17:22)。
(四)這也是我們靈性得勝的保障(弗3:16-19.約11:24.徒16:22-34)。
(五)這也是我們榮耀主名的見證。(來13:15)
三,凡事感恩靠主常樂的祕訣
(一)要不斷離罪成聖:
(1) 罪能破壞信徒心靈中的平安,因此信徒心靈意念或言語行為上一有了罪,就當立即認罪悔改求主赦免(詩51:17,13. 太11:28)。
(2) 更要靠主恩助竭力追求成聖,聖而又聖,討主喜悅,常在主愛中,這樣,中靈中,就必得享主的更大的安息和喜樂(約15:9-11.太11:29)。
(二)要不斷信靠上帝:
(1) 要因信感恩,因信讚美,因信喜樂。(詩42:5)。有時候信徒在遇到困難、病痛、試煉時,心靈中所以充滿了憂慮、煩惱或膽怯,就是因為失去了信心。(可4:40. 約14:1)。主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又說:『你若信,就必看見上帝的榮耀。』(約11:40)。彼得也說:『卻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的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
(2) 要『靠主常常喜樂』(腓4:4)。
(3) 怎樣靠主?(腓4:6-7)
(三)也要不斷順服上帝:
(1) 聖經上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腓4:4.)。『靠主』按原文和英文意為『在主裏』。『在主裏』包含兩方面的意思。一是信靠主,二是順服主。我們之所以能『在主裏』不但是因著信心,而也是因著順服,信而順服,才能得到主的平安喜樂。
(2) 我們不但在順利、蒙福、快樂時要順服主,而在遇到困難、病痛、試煉時也要順服主。而且我們的順服,不應當是愁眉苦臉的,而應當是歡喜快樂的;不應當是消極的,而應當是積極的,要在順服中努力學好功課,克服困難,作好見證,榮主益人,就必能提早結束考驗,進入更榮美境地。 * 路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