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光最新修訂補充於2017,10,27)
請容我先向大家發一個問題:甚麽是福音?也許有人要回答說:『福音就是好消息。』這回答雖然不錯,但却僅是對福音字面上的解釋,而幷沒有提到福音的實質含義。也許有人要進一步回答說:『福音就是因信稱義。』這回答雖然提到了福音的實質內容,但却不够全面。因福音的內容不但是指主寶血贖罪的功勞,能赦免我們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而且也是指主藉著聖靈大能,能使我們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爲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按照原文,17節中的一句話應翻譯爲:『因爲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是藉著從信心到信心。』這裏提到兩個信心,前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成義。雖然從信心的大小程度上來說,也可解釋爲從起初較小的信心到後來較大的信心,但更重要的從信心的內容實質來說,應解釋爲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而且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的屬靈經驗,也是我們時時天天終身不斷須要保持和加深的經驗。由此可見,福音不但能使人因信稱義,而且還能使人因信成義。而上帝的義也正是藉著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而在福音上顯明出來。事實上羅馬書三四五章主要是講論因信稱義,也就是信靠主的寶血功勞得蒙赦罪;六七八章主要是講論因信成義,也就是信靠主的聖靈大能離罪成聖。爲了對福音能有更全面、更深入、更正確的認識,我願提出三個問題和大家一同思考:
甚麽是福音?
第一個問題:甚麽是福音?
『福音』在聖經中是一個專門名詞,是專指基督的救恩說的。如使徒彼得論到主耶穌的救恩,就曾稱之爲福音,說:『論到這救恩,那預先說你們要得恩典的衆先知,早已詳細的尋求考察,就是考察在他們心裏基督的靈,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是指著甚麽時候,幷怎樣的時候。……那靠著從天上差來的聖靈,傳福音給你們的人,現在將這些事報給你們。天使也願意詳細察看這些事。』(彼前1:10-12)。又如使徒保羅也同樣指出:『這福音是上帝從前藉衆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上帝的兒子。我們從祂受了恩惠……。』(羅1:1-5)。在另一封書信中也說得更明白:『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幷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爲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幷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却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衆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林前15:1-8)。由以上經文可見,聖經中的所謂『福音』,實際上也就是指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是藉著基督的降生、爲人、被釘、復活、升天、復臨,以至於第三次降臨的一系列救贖大工而完成的。
福音在聖經中雖然有許多不同的稱呼,但却都是論到這同一個福音。這許多不同的稱呼,或是顯明瞭福音的來源,或是顯明瞭福音的功效,或是顯明瞭福音的時間性。例如聖經中多處稱福音爲『上帝的福音』(可1:14.羅1:1.帖前2:2,8,9)和『基督的福音』(羅15:19.林前9:12.加1:7)及其他相似的稱呼(彼前4:17.帖前3:2.帖後1:8.多1:9),都是爲要顯明福音的來源,使我們想到正是由於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主耶穌基督的無限犧牲,才爲我們帶來了無限浩大救恩的大喜福音。又如福音被稱爲『得救的福音』(弗1:13),『恩惠的福音』(徒20:24),『平安的福音』(弗6:15),『和平的福音』(弗2:7.徒10:36.),『天國的福音』(太4:23),『上帝國的福音』(路4:43),『榮耀的福音』(提前1:11)等等,又都向我們顯明瞭福音多方面的功效,能使我們的靈性得救,能使我們蒙恩惠、得平安、享和平,能使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得享無比的榮耀。又如福音被稱爲『永遠的福音』,向我們顯明瞭福音在救贖人類的大功上,從古自今是永不改變,永遠有效的。因基督本是創世以來人類所仰望的『被殺之羔羊』(啓13:8),直到世界的末了,仍是這樣。我們今天仍舊像古時一樣,必須信靠、接受和跟從這同一位福音的中心,『上帝的羔羊』,才能得蒙拯救。『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福音有甚麽功效?
第二個問題:福音有甚麽功效?或說福音包括哪些恩典?可分爲五點來介紹:
第一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稱義』。
如經上所說:『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也就是指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得福(加3:8.參看:創22:18.加3:16)。
甚麽是稱義和因信稱義?
所謂『稱義』,也就是指上帝稱我們爲義,算我們爲義,或者說不算我們爲有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經上所說:『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爲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爲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爲以外蒙上帝算爲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爲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4-8)。由此可見,稱義和赦罪是同樣的意思,赦罪是從消極方面說的,稱義是從積極方面說的。
懷愛倫也對此解釋說:『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SDA聖經注釋第六卷第1070-1071頁)。『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SDA聖經注釋第六卷第1071頁,
赦罪稱義的浩大恩典,本是我們將亡的罪人不配領受的,是完全由於上帝無限的大愛,和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捨命贖罪所作出的無限犧牲,才爲我們帶來的贖罪的洪恩,而且是要完全靠賴主寶血的功勞,而立即賜給信而悔改的罪人的,因此稱爲因信稱義。如經上所說:『因爲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上帝的義。因爲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爲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爲義。』(羅3:23-26.約一2:1-2. 1:9)。
怎樣才能因信稱義?
但我們怎樣才能因信稱義呢?也就是要存著真實的信心,依靠主的救恩,在上帝面前悔改認罪,把我們一生中從小到大所犯的一切罪,都徹底承認清楚,不但懇求主耶穌的寶血立刻洗淨赦免我們這一切的罪,而更懇求主的聖靈潔淨更新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從心裏恨惡幷離棄這一切的罪,那麽主的寶血就必立刻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能獲得赦罪稱義的恩典,主的靈也必要立刻潔淨、重生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獲得屬靈的新生命,成爲上帝的兒女。正如經上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經上也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
懷愛倫也解釋說:『當悔悟的罪人在上帝面前痛悔,終於明白基督付出那樣無限的贖價原來是爲了他,幷且接受這個拯救,作爲他今生和將來生命的唯一希望時,他所犯的罪就赦免了,這就是因信稱義。每一個信靠基督的生靈都應將自己的意志完全歸服於上帝的意志,保持悔改和懺悔的狀態(keep in a
state of repentance and contrition),操練在救主拯救功勞裏的信心,就會不斷前進,力上加力,榮上加榮。』『罪人可能犯錯,但幷沒有被無憐憫地拋棄,罪人的唯一希望,是在上帝面前的悔改和在主耶穌基督裏的信心(參可1:14-15.徒20:20-21)。天父大赦我們的過犯和罪惡,是因基督背負了我們的罪,將他的義歸於我們。他的犧牲完全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信心與行爲》第十五章75, 75-76頁,節錄自
又說:『「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悔改和信心是結合在一起的,福音力勸人信而悔改,是得救所絕不可缺少的。保羅宣講悔改,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衆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0-21)。沒有悔改,就沒有救恩。不知悔改的罪人不可能在心中因信而得到義。保羅說悔改是虔誠地爲罪憂傷,“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林後7:10)。這種懊悔本身不具備任何功德,却能預備人心接受基督爲唯一的救主、喪亡罪人唯一的盼望。』(信息選粹第一卷365頁,此文最早刊登於1890,11,4『評論與通訊』的期刊上。This article appeared in the Review and Herald, Nov. 4, 1890)。另一處又說:『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爲義,幷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主基督82頁)
因信稱義實在是一個極其浩大的恩典,遠超過世人所能想像的。因任何一個墮落、敗壞、有罪的人,只要他肯存著信心來到主的面前,在主恩助之下悔改認罪,不但懇求主赦免他一切的罪,而也懇求主拯救他離棄他一切的罪,他就必立即得蒙主的赦罪稱義和拯救。主耶穌要立即在天父上帝面前這樣爲他祈求說:他所犯的一切罪都完全歸在我的身上,我所行的一切義也都完全歸在他的身上。聖父阿,你怎樣悅納我,也求你怎樣悅納他;你怎樣愛我,也求你怎樣愛他(約15:9-10. 17:23)。這樣看來,因信稱義真是一個何等激動人心的大喜的信息。
因信稱義的經驗是需要不斷保持和加深的!
因信稱義的經驗,也是我們信徒需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保持和加深的經驗。因爲我們信徒在悔改後追求離罪成聖的道路中,有時由於我們還沒有完全學會靠主得勝(羅7:25),有時也由於我們靈性上的疏忽,沒有時時儆醒,常常祈求,難免還會被我們的軟弱過犯所勝。因此我們就需要隨時隨地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幷也要不斷靠主恩助,離罪成聖。正如使徒約翰對信徒的勸告:『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爲我們的罪,也是爲普天下人的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再說我們基督徒在信而悔改,追求成聖的道路上也是沒有止境的。當我們靈性越長進,和主的關係越親密,得到真理亮光越多的時候,我們也會對自己的心靈、品格提出越來越高的要求。這樣我們先前看不到的軟弱和虧欠也都要顯出來了;這樣也就能使我們在主裏不斷更深切的悔改,更完全地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上帝愛人,更不斷地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的罪愆,將自己越洗越乾淨,正如十四萬四千人一樣,不斷『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啓7:14)。
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有甚麽關係?
還有,我們對保羅書信中有關因信稱義和遵守律法的教訓,還當有更深入而全面的認識。首先正如保羅所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按原文應譯爲:不是因著遵行律法)。』(羅3:28.參加2:16)。『因爲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爲甚麽呢?因爲律法的功用,只能叫人知罪,却不能赦免人的罪,不能使人稱義。只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所流的寶血,才能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稱義(羅3:23-26)。再說,我們靠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律法。因此保羅說:『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爲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但是,這絕不是說,因信稱義的可以不遵守律法。人若不肯遵守律法,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爲義了。因此因信稱義,幷不廢掉律法,而更是堅固律法。就如保羅接著所說:『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麽?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其實,主救恩的功用原是爲了赦免我們違背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因信稱義),幷幫助我們遵守律法而離罪成聖(也即使我們因信成義)。
雅各的教訓和保羅的教訓沒有矛盾
正因爲當時有人曲解了保羅書信中的教訓,偏面强調因信稱義而否定遵守律法的必須,使信心和行爲脫節,因此雅各書信中就特別强調了信心和行爲結合的必須。他說『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爲的信心是死的麽?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爲稱義麽?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爲幷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爲才得成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爲他的義。」他又得稱爲上帝的朋友。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爲,不是單因著信。』(雅2:20-24)。
雅各在這裏的說法和上面保羅的說法幷不矛盾。保羅說:『人稱義是因著信(是指真實的信心,也就是使人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立志遵行上帝律法的信心),不是因著遵行律法(是指依靠自己的不是出於信心的遵行律法)。』雅各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爲(是指出於信心的行爲),不是單因著信(是指不是單因著口頭上,理論上的,沒有行爲表現的死的信心)。』可見兩人的說法不同,含意完全相同。
第二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成義,或說因信行義,或說靠主成聖。
主的福音不但帶來了主的寶血赦罪稱義的恩典,而且還帶來了潔淨人心,使人成義成聖的『上帝的大能』。正如使徒保羅所指出:『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爲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羅1:16,17)。如前所說,按照原文,以上末了一句話應翻譯爲:『因爲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是藉著從信心到信心。』這裏提到兩個信心,前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稱義,後一個信心就是指的因信成義。由此可見,福音不但能使人因信稱義,而且還能使人因信成義。而上帝的義也正是藉著從『因信稱義』到『因信成義』,而在福音上顯明出來。保羅在上述羅馬書三四五章中已詳細論述了因信稱義的真道,接著又在羅馬書六七八章中詳細論述了因信成義的真道。
如羅馬書六章中特別强調了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必須:『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麽。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正如經文中接下去所說:『因爲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却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17,19,22)。
羅馬書七章八章告訴我們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方法。保羅在七章中說:『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爲,立志爲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7:14,18,24-25)。在八章中又進一步詳述:『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爲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爲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因爲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爲仇;因爲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心裏,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8:1-9,13)。聖靈不但能不斷治死我們肉體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驕傲,而且『能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結出聖靈各樣的果子(加5:1,22-25.羅5:5),使我們能不斷效法基督,就漸漸『變成祂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所謂因信成義也就是因信行義的意思,正如聖經上論到古時的衆先祖、衆先知等所說:『他們因著信……行了公義。』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爲『行了義』(來11:33)。另一處又說:『你們若知道祂(指基督)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此處的『公義』在原文和英文中都是『義』(約一2:29)。因此基督徒不但要因信稱義,而也要因信行義,因信成義。正如使徒約翰所說:『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爲魔鬼從起初就犯罪。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爲要除滅魔鬼的作爲。』(約一3:7-8)。這也是古時上帝對祂所有子民的要求:『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爲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只要你行公義(按原文也可譯爲行義,含有行公義,行仁義的意思),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彌6:8)。主耶穌也教導我們,要像天父上帝那樣愛世人,愛罪人,甚至愛仇敵。說:『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爲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爲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麽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麽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4-48)
因此,所謂因信成義也就是要我們靠主恩助像耶穌那樣完全行義,絲毫不犯罪的意思,因主耶穌是惟一的義人的典範;所謂因信成義也就是要我們不斷在主裏面效法主耶穌,『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意思。所謂『成義』,也就是『成聖』的意思(羅6:16-22),也就是要我們靠主恩助,在自己的思想、言語、行爲上追求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因三位一體的上帝是惟一的聖者。(太5:48.賽6:3)。再說所謂『成義』『成聖』也就是要我們依靠聖靈的幫助,守全上帝至聖至義至愛的律法的意思,因上帝的律法原是上帝本性和旨意的顯示。律法的總綱就是要我們作一個有愛心的人,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愛上帝,幷愛人如己,正如上帝的本性就是愛一樣。
總之,因信成義又是另一個極大的恩典。所謂成義也就是要我們『變成主的形狀』,也就是要我們完全像天父,也就是要我們守全愛上帝愛人的上帝全備的律法。我們靠自己雖然不可能作到這一切,但『上帝的大能』却要爲信從福音的人成就這一切。正如使徒保羅勉勵我們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主耶穌也親口應許我們說:『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爲他們必得飽足。』(太5:6)。又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麽,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在信的人凡是都能。』(可11:24.9:23)。感謝主,我們看到啓示錄中論到最後的十四萬四千人,他們不但是因信稱義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而且他們也是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啓7:14.14:5)。由此看來,因信成義真是另一個何等激動人心的大喜的信息。
由以上所說也可見,上述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也是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因爲凡真正求靠主的寶血而因信稱義的,也必然是不斷求靠主的恩助而因信成義的。人若不肯在主裏追求完全成義成聖,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那麽主也不會赦免他的罪,稱他爲義了。其實在我們每一次悔改認罪的經驗中就同時包含了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的經驗。我們求主赦免我們違背上帝律法的罪就是因信稱義,求主恩助我們遵守上帝律法而離罪成聖,愛主愛人,就是因信成義。再說,因信稱義,寶血赦罪,是可以隨時不斷信而悔改,立即求得的;因信成義,靠主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主愛人,也即『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雖然也是可以立即開始求得的,却又是一個持續不斷的日漸加深的追求過程,是須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在主裏『竭力追求』的(參:腓3:12-15)。
有一點我們必須明白:我們每一個信徒將來能得永生進天國都是要完全依靠主寶血赦罪稱義的功勞,也即因信稱義,而不是依靠各人自己在主裏所行的義;因我們在主裏所行的義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在主裏所行的義還須終身不斷在主裏追求,永無止境。但是,因信稱義的也必須是不斷求靠主的恩助而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人若不肯追求完全成義成聖,也就等於有罪不肯悔改,也就不可能獲得赦罪稱義了。懷愛倫也教導我們說:『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國,後者使我們能適合於天國的生活。(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justified is imputed; 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sanctified is imparted. The first is our title to heaven, the second is our fitness for heaven.-review and Herald, June 4, 1895)』(告青年書英文35頁,評論與通訊 1895,6,4)。因此我們每一個人,不論是十字架上剛信主悔改的强盜,或是使徒保羅,將來所以能得永生進天國,都同樣是要完全求靠主寶血赦罪稱義的功勞而因信稱義的,同時也都是要求靠主聖靈的大能而因信成義,靠主成聖的。所不同的是剛悔改的强盜只是開始走上了因信成義,靠主成聖,愛主愛人的道路,保羅則在因信成義、靠主成聖,愛主愛人的道路上達到極高的程度,但在無限完全的主面前永遠謙卑感到不够(腓3:12-15)。因此,在查案審判臨頭時,只有不斷求靠主的寶血而獲得赦罪稱義,不斷求靠主的恩助而離罪成聖,愛主愛人的人,才能被定爲義人,才能得永生,進天國,幷也要根據各人一生在基督裏努力追求,最終在因信成義,靠主成聖,愛主愛人的心靈品格上達到的高度,而决定各人將來在天國中的屬靈的獎賞(腓3:7-15.路19:15-19)。
第三點,福音能使我們『因信得生』,承受永生。
經上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如經上所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6-17)。又如另一處經文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第四點,福音能使我們『同爲後嗣』『作上帝的兒女』。
如經上說:『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裏,藉著福音,得以同爲後嗣,同爲一體,同蒙應許。』(弗3:6)。又如經上所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約1:12)。又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爲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爲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一3:1-3)。
第五點,福音能使我們將來進入上帝的國裏,得享無比的榮耀。
正如主耶穌親口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另一次主又親口應許我們說:『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裏,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43)。
所謂『上帝的國』,也就是指『基督的國』(啓11:15. 17:14.但7:13-14);也就是指『天國』(太4:17. 19:23-24.可10:23-25);也就是指『那創世以來爲你們(綿羊)所預備的國』(太25:34);也就是指基督所要復興和建立的屬天屬靈的以色列國,正如基督在稱贊羅馬百夫長的巨大信心時,親口所應許的:『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麽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裏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裏去,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8:10-12)。
是的,不久主耶穌基督將要以萬王之王的身份,坐在父上帝寶座右邊,帶領千千萬萬天使,大有能力、大有榮耀,駕雲降臨,來接我們回天父的家(約14:1-3)。一切已死的聖徒都要神奇復活,一切活著的聖徒也都要奇妙變化,變成像基督一樣的榮耀身靈體,我們將來要和天父上帝,主耶穌基督,幷衆天使永遠在一起,得享無比喜樂和榮耀(腓3:20,21.帖前4:16,17)。我們要成爲天使的一部分。我們還要『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幷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啓20:6)。爲要『審判世界』『審判(惡)天使』(林前6:2-3)。而且將來在重新創造的新天新地上,我們還要永遠和基督一同作王,掌王權。正如經上所說:『在城裡有上帝和羔羊的寶座;他的僕人都要事奉他,也要見他的面。他的名字必寫在他們的額上。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上帝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22:3-5)。他們也要永遠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在上帝和基督寶座前,晝夜事奉敬拜,又要像聖天使一樣隨時奉差遣,到宇宙諸天地去執行上帝永恒、聖善的旨意,直到永永遠遠。(啓22:3-5)。
懷愛倫得蒙啓示說:『一切的感化力都集中於十字架,……因爲基督在上面爲人類犧牲了他的生命。這樣獻祭的目的,乃是要使人類能回復他原有的完美,且勝於往昔。這種獻祭是要使人類的品格能有完全的變化,使他可以得勝有餘。凡藉著基督的能力勝過了上帝及人類的大仇敵之人,在天庭所得的地位將比沒有墮落的天使還高得多了。』(《上帝的兒女》
由此看來,全備的福音也就是主的救恩真是一種何等永恒無限的榮耀恩典。它不但使我們恢復到人類始祖當初被造時的完美情况,而更使我們獲得神奇的超升,甚至使我們能和基督神性的榮耀有份。然而我們却要牢記不忘,我們的無限榮耀超升,却是基督的無限降卑、犧牲所換取來的。
怎樣才能得蒙福音的拯救?
第三個問題:我們怎樣才能得蒙福音的拯救?
正如上面引證的主的話中也已作了回答:『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見,如要得到福音的拯救,必須將悔改和信福音結合起來。必須信福音,也就是信靠主的救恩,幷且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悔改自己違背上帝律法的罪,才能得蒙拯救。因經上說:『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如果只講『信福音』,不講悔改,那麽這種『信』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14-26)。事實上,如果我們不肯悔改認罪,不肯求主赦免和潔除我們的罪,我們就絕不可能得蒙赦罪和稱義。反過來說,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福音,那麽這種悔改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幷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的寶血能赦免我們的罪,只有主的靈能使我們産生深切悔改的心。正如經上所說,上帝將基督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才能得蒙拯救。
講得具體一點,當一個罪人存著信心來到主前,靠主恩助,悔改、承認自己一切的罪,懇求主用祂的寶血赦免、洗淨自己一切的罪,幷懇求主藉著聖靈潔淨、更新、重生自己的心靈,使自己能恨惡幷離棄一切的罪。那麽他的罪必要立即得蒙赦免而因信稱義,他的心靈也必要立即被聖靈重生,而獲得一個屬靈新生命,使他能開始不斷靠主恩助,在主裏過一種離罪成聖的新生活。
此後,在追求成聖成義的人生道路上,我們還要時時不斷、天天不斷、終身不斷在主裏求靠主的寶血的功勞和聖靈的大能,幷不斷靠著主的聖言和聖經教訓的光照,悔改認罪,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主愛人,在主裏不斷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責任。我們要時時不斷求靠主寶血功勞而因信稱義,幷時時不斷求靠聖靈的大能而因信成義。這樣,當基督帶著千千萬萬天使駕雲榮臨的時候,我們就能歡喜快樂地安然迎見主的聖面。正如經上對我們的勸勉:『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既盼望這些事,就當殷勤(殷勤禱告讀經默想,不斷求靠主寶血功勞和聖靈大能),使自己沒有玷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彼後3:14)。 (路光初版於1996-97年的《講道集》二中,後來選編於《聖道專題研究》中幷修訂於2011,6,2和2012,10,28和2013,4,29)
附錄:懷愛倫怎樣論述稱義(赦罪)和成義(成聖)
──因信接受基督的義包括因信稱義和因信成義
(一)『赦罪和稱義是同一件事。』(SDA 聖經注釋第六卷第1070頁,1891年第21號手稿,或《信心與行爲》第十五章這就是因信稱義)。『稱義是一種充分的完全的罪的赦免。罪人因信接受基督的時刻,他的罪就被赦免了,基督的義就被算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再懷疑上帝的赦罪之恩。』(SDA聖經注釋第六卷第1071頁,
(二)『罪人只有藉著信靠上帝愛子的贖罪犧牲而得稱爲義,……沒有一人能因自己的任何作爲稱義。……獲得稱義的唯一條件是信心,但信心不但是相信,而也是信靠信從。』(信息選粹卷一389頁)
(三)『有一種不會使人得救的信心。經上說,「魔鬼也信,却是戰驚。」所稱爲信心,而不生髮仁愛以至潔淨心靈的,不會使任何人稱義。「這樣看來」,使徒說,「人稱義是因著行爲,不是單因著信。」亞伯拉罕信上帝,我們怎樣曉得他相信呢,他的行爲證明他信心的性質,而他的信心就被算爲他的義。……我們的信心應滿有好行爲,因爲信心若沒有行爲是死的。』(彰顯主基督65頁)。『單想領受上天的恩惠而不肯覆行蒙恩條件的心理决不是信心,而是僭越自持的心,因爲真正的信心是以聖經的應許和條件爲基礎的。』(同上35頁)。
(四)『上帝在使人稱義之前,要求人心的完全降服,爲了使人保持稱義,就必須使人藉著那能使人生髮仁愛幷潔淨心靈的有活力的活的信心,繼續的順服。(參加5:6.徒5:31)』(信息選粹卷一366頁)。
(五)『當悔悟的罪人在上帝面前痛悔,終於明白基督付出那樣無限的贖價原來是爲了他,幷且接受這個拯救,作爲他今生和將來生命的唯一希望時,他所犯的罪就赦免了,這就是因信稱義。每一個信靠基督的生靈都應將自己的意志完全歸服於上帝的意志,保持悔改和懺悔的狀態(keep in a state of repentance and contrition),操練在救主拯救功勞裏的信心,就會不斷前進,力上加力,榮上加榮。』『罪人可能犯錯,但幷沒有被無憐憫地拋棄,罪人的唯一希望,是在上帝面前的悔改和在主耶穌基督裏的信心(參可1:14-15.徒20:20-21)。天父大赦我們的過犯和罪惡,是因基督背負了我們的罪,將他的義歸於我們。他的犧牲完全滿足了公義的要求。』(《信心與行爲》第十五章75, 75-76頁,節錄自
(六)『「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悔改和信心是結合在一起的,福音力勸人悔改,是得救所絕不可缺少的。保羅宣講悔改,說:「你們也知道,凡與你們有益的,我沒有一樣避諱不說的,或在衆人面前,或在各人家裏,我都教導你們;又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證明當向上帝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0-21)。沒有悔改,就沒有救恩。不知悔改的罪人不可能在心中因信而得到義。』(信息選粹第一卷365頁)。『但藉著悔改與信心,我們在上帝面前得稱爲義,幷且靠著神聖的恩典,有力量可以遵守祂的誡命。』(彰顯主基督82頁)
(七)『現在有許多人在發這個問題,正如五旬節衆人受了感動,自知有罪,就大聲喊著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的回答第一句就說,當『悔改』。此後不久,又有一次,他說,「你們當悔改歸正,使你們的罪得以塗抹。」(徒2:38. 3:19)。悔改包含著爲罪痛心幷離開罪的意思。但我們若沒有看出罪之爲罪,就不會厭棄罪;除非我們真心遠離罪,我們一生的行爲自然不能有真正的改變。』(喜樂的泉源第13頁)
『這樣的悔改,不是靠著我們自己的力量能够成就的;只有靠著那位升天又賜人大恩的基督,才能獲得。』『悔改確實是赦罪之前所必須的,因爲人須有真正憂傷痛悔的心,才會覺得需要救主(It is true that repentance does precede the forgiveness of sins; for it is only the broken and contrite heart that will feel the need of a Saviour.)。但罪人豈是一定要等到悔改之後,才可以到耶穌面前來嗎?』(同上15頁)
『須知使人真心悔改的能力,是出於基督的德行。彼得曾向以色列人說得很明白,他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耶穌)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除非基督的靈感動人的良心,人就不能悔改,正如我們離了基督,就不能得赦罪一樣。』(同上16頁)
(八)『「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28:13)。世人要得上帝的憐恤,條件是很簡單,很公道,很合理的。上帝沒有叫我們作甚麽難事,才肯赦免我們的罪。我們不必撇家離國,行走遠路,或克苦身體,才可親近天上的上帝,將功補過。只要認罪悔改,棄絕罪過,就可得蒙憐恤。』(同上25頁)
『人未曾在上帝面前自卑認罪,就是沒有實行蒙上帝悅納的第一步。我們若沒有經驗過那種「沒有後悔」的懊悔,沒有以真正誠實自卑的態度和憂傷的心承認罪孽,憎惡自己的過犯,這就是表明我們還沒有真正的求饒赦,既沒有求,當然就得不到上帝的真平安。』(同上25頁)
『謙卑傷心的人,爲真正悔改的精神所降服,對於上帝的愛與十字架上所付的代價,就會有相當的認識。凡真正悔改的人,必會在上帝面前,認自己所有的罪,正如兒子向慈父認罪一樣。聖經上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1:9 )。』(同上28頁)
『你既已承認自己的罪,存心要將罪革除,你已是决意獻身給上帝了,現在就可到上帝面前,求祂洗淨你的罪,賜給你一個新心。此後就要確信上帝會照你所求的賜給你,因祂已經這樣應許了。耶穌在世時,確是這樣教訓人的,祂說上帝應許給我們的恩賜,我們須相信是可以得到的,那恩賜便是我們的了。』(同上35頁)
『耶穌說:「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麽,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11:24 )。』(同上37頁)
(九)『那使我們稱義的義被算給我們了,那使我們成聖的義被賜給我們了。前者使我們有權利進天國,後者使我們能適合於天國的生活。(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justified is imputed; the righteousness by which we are sanctified is imparted. The first is our title to heaven, the second is our fitness for heaven.-review and Herald, June 4, 1895)』(告青年書英文35頁,評論與通訊 1895,6,4)
(十)論到1888年瓦格納和瓊斯在當時總會代表大會中所特別傳講的信息,懷愛倫說:『上帝憑著祂的大憐憫,藉著瓦格納和瓊斯長老給他的子民送來了極爲珍貴的信息。這個信息要在全世界面前,更加突出地高舉爲全人類的罪而犧牲的救主。這一信息提出了因信稱義的保證,恩召百姓接受基督之義,這義就是全然順從上帝的一切誡命(引者按:這一句話前面提到了因信稱義,後面提到了因信成義)。』(『給傳道人的證言』英文Testimonies to Ministers and Gospel Workers, 91-92頁)。
(十一)懷愛倫又說:『在本次(1888年)會議上,我親眼見證到,在表述「基督的義,及其與律法的關係」這個偉大的主題時,──應時刻不停的呈現在罪人眼前,作爲罪人得救恩的唯一希望的主題──寶貴的真光從聖經中照射出來了!對我來說,這幷不是一個新的亮光,因爲四十四年前,這光就從至上的權威那裏照向我了,通過我的聲音和筆,見證他的靈,我已經把這真理講給我們的人了。但是幾乎沒有人回應真理,除非他們認可我在這個題目上的見證。有關這個偉大題目的談論和論述,全部加起來也少得可憐。實事求是地說,有些人的講道就是該隱所獻的祭。』(信心與行爲第十九章附錄A100頁)。
(十二)懷愛倫所傳講的聖經真理信息一直都是很全面的,她總是將救恩和律法,信心和行爲結合起來一起傳講,唯有這樣才能真正産生救靈和培靈的果效。甚至後來當瓊斯偏向另一極端,過分强調信心而有否定行爲傾向時,懷愛倫在澳洲於異夢中蒙主啓示,奉命寫信勸告他,說:『我正在出席會議,而且會衆不少。在我的夢中你正在陳述信心的主題和和藉著信心而歸於我們的義。你幾次重複說行爲無益和沒有先决條件。在亮光中事實已表明:我知道許多人的思想會被混亂,幷會不接受關於信心和行爲的正確觀念,爲此我决定寫信給你。你講述這事太激烈了。我們接受稱義、成聖和基督的義,是有條件的。我瞭解你的意思,但你在許多人的思想中留下了錯誤的印象。雖然好行爲不能使一個人得救,但一個人沒有好行爲也不可能得救。上帝拯救我們有一個法則,那就是必須祈求才能得到,尋找才能尋見,叩門才能向我們開門。』(『信心與行爲』第十七章信心和行爲,81頁,1893年信件44,出版於英文信息選粹卷一377頁,已根據英文重譯)
(十三)懷愛倫在
(十四)『我們沒有自尊自大的理由。我們唯一的希望,是在乎基督所歸給我們的義(指稱義),幷在乎他的聖靈運行在我們裏面幷藉著我們所成就的義(指成義)。』“We have no ground for self-exaltation. Our only ground of hope is in the righteousness of Christ imputed to us, and in that wrought by His Spirit working in and through us.”(《喜樂的泉源》第七章原文63頁)
(十五)『真正的成聖是每日的工作,在有生之日繼續不已。日復一日與試探作戰,克勝自己犯罪的傾向,力求在心思與生活上成爲聖潔的人,絕不誇張自己的聖潔。他們如饑如渴的愛慕公義。罪惡在他們看來是極其可憎的。』(彰顯主基督66頁)
(十六)『耶穌說:「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約14:30)。在他裏面,沒有絲毫能受撒但誘惑的意念。他絕不同意罪惡,甚至連一點兒向試探讓步的意思也沒有。我們也可以如此。基督的人性與神性聯合起來,有聖靈住在他裏面,使他準備妥當應付這場鬥爭。而且他來,是要使我們與上帝的性情有份。只要我們因信與他聯合在一起,罪惡就再不能作我們的主了。上帝牽著我們信心的手,使它緊緊握住基督的神性,使我們的品格能達到完全的地步。』(歷代願望12章118頁)。
(十七)『上帝爲祂兒女所定的目標,是遠超過人所能想到的最高的標準。「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這條命令就是一個應許。救贖的計畫要把我們從撒但的權勢下完全拯救出來。基督要使心靈痛悔的人從罪惡中徹底分離。他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爲;幷派聖靈住在每個悔罪者心中,保守他不犯罪。……上帝的每一個悔改相信祂的兒女,都能得到聖潔的性情,和基督化的人生。基督徒人格的理想標準,是像基督。人子在祂的生活上怎樣完全,祂的門徒在他們的生活上也當怎樣完全。……祂的品格必須成爲我們的品格。』(歷代願望31章312-313頁)
(十八)『我們常常需要基督之新的啓示,天天有一種符合祂教訓的經歷。高尚神聖的境地是我們可以達到的。在知識和道德上日日進步,本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打算。祂的律法是祂自己聲音的回聲,邀請著每一個人說:「升高些來,要成聖,聖而又聖。」我們可以天天向著基督徒品格的完善進步。』(服務真詮47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