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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

 

希伯來書附釋八

聖所要道闡微(下)

聖所最根本的預表意義和教訓

舊約地上聖所是新約天上聖所的預表

 

上帝吩咐摩西說:『又當爲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25:8)。可見,聖所的建造是出於上帝對祂子民的無比大愛,祂要住在他們中間,祂要和他們有親密的交往,天天不斷,時時不斷。聖所的建造也是爲了他們當時信仰和靈性生活的需要,每天都有祭司爲他們早晚獻燔祭,焚香禱告,爲他們各人獻贖罪祭,感恩祭,他們也都要一同禱告,感恩讚美,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認罪,求主赦免,靠主成聖,愛主愛人。每安息日也都要一起去敬拜上帝,禱告頌贊,聆聽訓誨。

上帝也吩咐摩西說:『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出25:9)。可見,聖所和其中物件的建造也都有著屬靈的預表和教訓意義,正如祭司的一切崇祀和獻祭的禮儀也都有著屬靈的預表和教訓的意義。

  其實,歷代以來各基督教會,包括本會,都明白舊約地上的聖所和其中的物件,是含有多方面的屬靈象徵意義和寶貴教訓的。例如聖所可以象徵基督,正如主耶穌有一次和猶太人對話時,就曾以聖殿代表祂的身體。『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爲殿。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約2:19-22)。使徒約翰也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道。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4)。『住在我們中間』原文為『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帳幕也就是指聖所。聖所也可以象徵教會,如經上說:『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裏的人了;幷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爲房角石,各(或作: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爲主的聖殿。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爲上帝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2:19-22)。聖所還可以象徵聖徒心靈的殿,經上說:『豈不知你們是上帝的殿,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裏頭嗎?』『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上帝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幷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爲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3:16. 6:19-20)。同樣,祭司所有的事奉和工作,也是有多方面的屬靈象徵意義和教訓的,例如祭司是預表基督的,但也可象徵教會中的傳道人,甚至也可象徵每一個真實的信徒──我們每一個重生的上帝的兒女都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10,5)。有許多人根據以上三方面主題,宣講和寫述了許多美好的講章,發揮了一系列重要寶貴的屬靈教訓。本人也在上文中闡釋了聖所這三方面的預表象徵意義和教訓。

但舊約地上聖所還有一個最原本最主要的預表意義,就是預表新約天上的真聖所,而且舊約時代祭司們在地上聖所中所進行的一切禮儀崇祀,實際上也都是我們新約時代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為我們進行的一切救贖工作的預表(來8:1-5. 9:11-12,22-26)。關於聖所要道的這一方面重大寶貴的真理亮光,卻是本會的先賢們,通過復臨運動大失望的痛苦經歷,在聖靈的光照下,經過深入全面查考研究聖經中有關聖所的真道後,才徹底弄明白的。由於他們對聖所和潔淨聖所的真道(但8:14)作了深入全面的查考研究,不但解開了大失望的痛苦之迷,而也從其中領受了上帝在但以理啟示錄預言中所要傳給末後教會和世界的一系列重大真理信息。當時經過的情况是這樣:

 

激動人心的信息

但以理書第八章異象,向我們末後時代上帝子民傳出了一個激動人心的重大信息:『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8:14)。但以理書第九章異象又進一步啓示我們,『七十個七』日是『二千三百日』時期中的頭一段,是從二千三百日時期中『截出』來的。因此,七十個七日和二千三百日都是以公元前457年秋天,『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時,爲計算起點的。又因爲預言中計萛日期的方法,都一貫是以『一日頂一年』(結4:6.14:34.9:24-27)。因此所謂二千三百日,實際上等於二千三百年,正如七十個七日等於七十個七年一樣。這樣我們也就可以計算出2300日的終點。從公元前457年秋天,經過2300年,正好是公元1844年秋天。具體的演算法是:以456年零三個月(也就是公元前457年九月)和2300年相减,等于1843年零九個月,也就是公元1844年秋天。因此,但8:14預言說:『到2300日,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聖所將要被潔淨)。』也就是指:到1844年秋天,聖所將要被潔淨。〔註:近三十年來有人想要將聖所被潔淨改譯爲被改正,或被恢復正常情况,是完全不符原文本意的,詳見本題末附錄:『有關潔淨聖所的質疑和解答』(一)〕

 

對潔淨聖所的誤解

     但『聖所就必潔淨』是甚麽意思呢?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世界各國,特別是美國和歐洲各國,各基督教會都有一些虔誠愛主的傳道人和信徒,在聖靈的引導下,不約而同地查考了這些激動人心的預言。但他們由於受到當時教會中流傳的錯誤觀念影響,誤以爲這裏提到的『聖所』是指地球或地球上的一部分,而潔淨聖所是指基督復臨用火潔淨地球。於是他們得出了一個錯誤的結論:基督將要在1844年復臨。再加上當時自然界接連出現了幾個大預兆,如公元1755年發生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震動了大半個地球的有史以來空前的大地震,1780年發生在美國的奇異的大『黑日』,『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1833年發生在美洲天空的空前絕後的連續幾小時的特大流星雨,『天上的星辰墜落於地……』等等,也更使他們對基督復臨的迫近深信不疑,正如啓示錄預言中所指出的:『揭開第六印的時候,我又看見地大震動,日頭變黑像毛布,滿月變紅像血,天上的星辰墜落於地,如同無花果樹被大風搖動,落下未熟的果子一樣。天就挪移,好像書卷被卷起來(這顯然是基督復臨時出現的情况,可參照太24:29-30),山嶺海島都被挪移離開本位,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爲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裏,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爲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啓6:12-17)。由於他們都是熱忱獻身,深切愛主愛人的人,於是他們到處傳揚基督即將復臨的信息,勸人『悔改信福音』,並預備迎見救主。結果他們的工作造成了『普世的宗教奮興』,但最後也不免經受了一次大失望的痛苦。

 

潔淨聖所的實意

     由於基督1844年沒有復臨,許多人感到困惑不解,大失所望。其中有一些上帝忠心的聖僕和子民便在聖靈的指引下,重新開始檢查自己對聖經預言的解釋是否有錯。經過反復的查考研究,結果他們發現自己對於預言時期的解釋雖然沒有差錯,但對『聖所就必潔淨』的解釋却是錯誤的,絲毫沒有聖經根據。他們發現這裏提到的『聖所』,並不是指地球或地球上的一部分,而却是指天上的聖所。所說潔淨聖所也不是指基督復臨,用火潔淨地球,而却是指基督要在天上至聖所中,進行潔淨聖所的工作。因他們看到聖經中提到的聖所只有兩個:一個是舊約時代在地上的聖所,後又擴建爲聖殿,當主在十字架上斷氣時,『忽然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爲兩半』,藉此宣告舊約的聖所和其中的崇祀已被廢除(太27:50,51.9:27)。後來於公元70年又被羅馬軍隊所焚毀(但9:26)。另一個是新約時代在天上的真聖所,正是舊約時代地上聖所所預表的。主耶穌被釘、復活、升天後,便以新約大祭司的身份進到那裏爲我們贖罪和代求。1844年又在至聖所中開始進行最後的潔淨聖所的工作。由於他們對聖所和潔淨聖所的真理作了深入全面的查考研究(但8:14),他們不但解開了大失望的痛苦之迷,而也從其中領受了上帝在但以理啓示錄預言中所要傳給末後教會和世界的一系列重大真理信息。正如我們接下去所要詳細研究的。

 

深入的查考研究

  爲了對『聖所就必潔淨』的意義能有透徹理解,我們必須對地上聖所和其中的崇祀,以及它們預表的意義,作一番深入查考研究。

     首先從總的來說,舊約時代地上的聖所實是新約時代天上真聖所的預表;舊約時代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進行的一切崇祀禮儀,也是新約時代大祭司在天上真聖所中爲我們進行的一切救贖工作的預表。正如經上所說:『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爲祭司,因爲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8:1-5)。另一處又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幷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因爲基督幷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爲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爲祭,好除掉罪。』(來9:11-12.22-26)。

 

舊約地上聖所實是新約天上真聖所的預表

     現在,先讓我們仔細查考一下舊約時代地上的聖所和它的預表意義。雖然從吸取屬靈教訓的角度來說,地上聖所和其中的物件是有著多方面的象徵意義的,例如聖所可以象徵基督(約2:19-22),也可以象徵教會(弗2:19-22),還可以象徵聖徒心靈的殿(林前6:19,20.3:16-17)。然而從預言表號的角度來說,舊約時代地上的聖所却完全是新約時代天上真聖所的預表,因地上聖所和其中的物件本是完全按照天上真聖所的樣式造的,正如上面的經文中所指明的。現在我們要分作八點仔細對比一下:

     第一點,地上的聖所是上帝象徵性的聖所,在它的內層至聖所中,設有上帝施恩的寶座。正如上帝吩咐摩西說:『又當爲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25:8.40:20,21)。而天上的真聖所才是上帝寶座的真實所在。正如經上所說:『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祂的權柄統管萬有。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有大能的天使,都要稱頌耶和華。』(詩103:19-20)。

     第二點,地上施恩座兩頭有兩個基路伯,臉對臉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出25:17-20)。象徵天上上帝寶座旁也有撒拉弗侍立。如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所見,說:『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祂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其上有撒拉弗侍立,各有六個翅膀,用兩個翅膀遮瞼,兩個翅膀遮脚,兩個翅膀飛翔。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祂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1-3)。

     第三點,聖所內四圍的幔子上,以及寶座前的幔子上(也就是聖所中間的一層幔子上),都綉滿了天使基路伯的形像。(出26:1.31-34)。象徵天上上帝寶座周圍,有千千萬萬的天使侍立著(啓5:11.7:9,10)。

     第四點,施恩座(也稱蔽罪座)的下面爲約櫃(又稱法櫃),裏面存有上帝的十條誡命(出25:21-22.9:4,5)。照樣,天上真聖所中,上帝的寶座下也有約櫃,又稱法櫃,裏面也存有上帝的誡命。正如啓示錄中所說:『當時上帝天上的殿開了,在祂殿中現出祂的約櫃。』另一處又說:『我看見在天上那存法櫃的殿開了。』(啓11:19.15:5)。此外,我們知道撒但原來也是遮掩約櫃的基路伯。(結28:14,16)。我們相信天上上帝寶座下的約櫃內,存有上帝律法的原本,它本是上帝寶座的根基,統治宇宙的基礎,管理衆天使和宇宙衆生靈的根本大法,上帝賜給我們人類的十條誡命,正是根據這一根本大法,結合我們人類的語言、經驗而『翻譯』過來的。

     第五點,施恩座前還有香壇,安放在中間一層幔子外的聖所中(出30:6-8)。照樣,天上聖所中上帝寶座前也曾出現了表號性的金香壇。其中的香代表基督的功勞、義行和代禱,也象徵衆聖徒的祈禱。啟示錄中說:『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應譯為香壇)旁邊。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眾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煙和眾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啟示錄 8:3-4)。另一處又說:『他既拿了書卷,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眾聖徒的祈禱。』(啓5:8)。因此金香壇實際上是代表基督爲我們所作的中保代求的工作,祂在天父上帝面前不斷以自己的功勞和義行,爲我們代求,並也使我們的祈禱可以得蒙上帝悅納。如經上所說:『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爲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第六點,地上外層聖所中南邊還有七盞燈的一座金燈檯。(出40:24-25. 25:31-40)。照樣,在天上聖所中上帝的寶座前,也有一座象徵性的『七盞火燈』點燃著。『這七燈就是上帝的七靈。』(啓4:5.4:1-10)。所謂『七靈』幷不是說聖靈有七位,因聖經明說聖靈只有一位(林前12:4)。所謂『七靈』是指聖靈是完全的靈,並有完全的亮光、智慧、能力和恩惠,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正如一座燈檯有七盞燈火,就能發出更完全、更明亮的亮光一樣。聖靈也被稱為上帝的靈,和基督的靈,並作為上帝和基督的代表而住在我們心中,也運行在教會中,並光照世人的心靈。

     第七點,地上的外層聖所中北邊還有安放陳設餅的桌子,上面擺放十二塊陳設餅(出40:22-23.24:5-8)。預表基督是我們『生命的餅』,不斷以祂的話、祂的血和祂的靈,喂養我們的屬靈生命,使一切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的人有永生,幷要在末日復活。正如主耶穌所說的:『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 6:35)又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 51,53-58)。

     第八點,聖所又稱爲帳幕、會幕或聖幕,在聖所的外面是外院。在外院中,聖所門前依次有洗濯盆和祭壇(出40:6-7,29-30)。由於外院中的祭壇是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流血的地方,因此外院是在世界上。祭司怎樣將祭壇上牛羊的血帶入聖所爲百姓贖罪,照樣基督升天後也將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帶進天上聖所爲我們贖罪。

 

舊約祭司在地上聖所中的禮儀崇祀

是新約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救贖工作的預表

     以上我們已經講述了舊約時代地上聖所實是新約時代天上真聖所的預表。現在我們要進一步查考:舊約時代祭司們在地上聖所中所進行的一切禮儀崇祀,實際上也都是我們新約時代大祭司基督在天上真聖所中爲我們進行的一切救贖工作的預表。(來8:1-5. 9:11-12,22-26)。地上聖所中的禮儀崇祀可分爲兩部分:一部分是祭司們每日不斷地在祭壇和聖所中進行的禮儀崇祀;另一部分是大祭司每年一次在贖罪大日,進入至聖所進行的潔淨聖所的禮節。我們先來查考祭司每天不斷地在祭壇和聖所中進行的禮儀崇祀。主要有以下五種:

 

每日早晚獻燔祭

     第一是祭司每日早晚各獻一次燔祭,幷配入素祭和奠祭一同獻上。正如上帝吩咐說:『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早上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幷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爲素祭。』又要用一點酒作爲『奠祭』。(出29:38-42.28:1-8)。

     燔祭預表基督爲我們捨身流血,完成贖罪的大功。燔祭的羊羔預表基督是『上帝的羔羊』。所獻上的羊羔必須是『沒有殘疾』的,預表基督的一生是完全聖潔無罪的。正如經上所說:『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來4:15)。基督的一生藉著禱告,依靠上帝的恩助,不但在言行上從來沒有犯過一點罪,而且在心靈意念中也從來沒有一點罪污。正如基督在受難前對門徒所說:『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爲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幷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14:30-31)。正因爲基督的一生是完全聖潔無罪的,祂才能以自己無罪的生命爲我們有罪的人類贖罪,幷也爲我們衆聖徒留下完美無瑕的人生榜樣。獻燔祭時把羊羔宰殺後,把羊的血灑在壇的周圍,幷要把羊羔剝皮後切成塊子,連頭和脂油一起焚燒,臟腑和腿洗淨後也都一起焚燒在壇上(利一章),這一切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爲擔當我們的罪而流血捨命,在肉身上特別是心靈中,為我們的罪惡受盡了被天父離棄的無限慘痛的刑罰,以致心臟破裂而死。

祭司每天早晚獻燔祭,預表基督每天不斷以祂的寶血在上帝面前爲我們贖罪,幷預表我們信徒每天不斷信靠基督寶血贖罪的功勞。正如經上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爲我們的罪,也是爲普天下人的罪。』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

祭司每天獻燔祭也預表我們信徒每天不斷獻身於上帝。主爲我們捨身流血,我們也應當獻身給主;主爲我們而死,我們也當爲主而活。主的聖善旨意幷不要我們更多的人都爲主殉道,而是要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爲主而用。正如經上的勸勉:『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1-2)。『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他替衆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爲自己活,乃爲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當然,有時在上帝神聖慈愛的美意的揀選和容許下,也會有極少數的上帝僕人和子民爲主歷經苦難,甚至英勇殉道。猶如燔祭牲流血捨命,被切成塊子在祭壇上焚燒。因此祭司獻燔祭也預表有些上帝僕人和子民為主殉道。正如約翰所說:『揭開第五印的時候,我看見在祭壇底下,有為上帝的道、並為作見證被殺之人的靈魂(靈魂原文為生命,因祭壇底下有殉道者的血,血裏有生命。此處所謂生命呼冤和義人亞伯的血從地裏向上帝發聲哀告是同樣的意思,都是象徵的說法,並非真的向上帝呼求伸冤;其實他們殉道時還效法主的榜樣,求主赦免殺害他們的人呢!他們雖不為自己求伸冤,但他們被害的生命卻為他們發出呼求),大聲喊著說:「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於是有白衣賜給他們各人(宗教改革時洗去了他們異教徒的污名,恢復了他們殉道者的名義),又有話對他們說,還要安息片時,等著一同作僕人的和他們的弟兄也像他們被殺,滿足了數目。』(啟6:9-11)。上帝忠心愛主的僕人和子民對殉道應有的態度是:上帝要我『當作活祭』獻身爲主服務,傳道救靈,我願意!上帝要我在祭壇上當作燔祭,爲主殉道,用生命爲主作見證,我也願意!主已親口勸勉幷應許我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爲,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爲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4-25)。主在啟示錄中又應許我們說:『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2:10-11

懷愛倫也論到獻燔祭的這方面的屬靈預表意義說:『每日早晚都要獻一隻一歲的羊羔在壇上爲燔祭,幷要配上素祭;這是表示全國人民每日獻身與耶和華,幷表示他們時刻依靠基督贖罪之血。上帝曾明白的指示,凡奉獻給聖所的祭物,必須是沒有殘疾的(見出12:5)。祭司要察看一切帶來獻爲祭物的牲畜,若發現一個有甚麽缺點,就要拒絕不用。惟獨「無殘疾」的祭物,能預表那奉獻自己作「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彼前1:19)之主的完全純潔。使徒保羅指著這些祭物,說明了基督徒必須成爲怎樣的人。他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我們既要獻身爲上帝作工,就應當設法使這個奉獻盡善盡美。我們所獻的祭物若不是上好的,上帝决不悅納。凡全心愛主幷願一生盡力事奉主的人,則他的一生必時常努力與上帝的律法一致,爲增進自己的能力去遵行他的旨意。』(先祖與先知第三十章333-334頁)。懷愛倫又進一步勉勵我們說:『有一幅畫上面畫著一隻牛,站在祭壇和耕犁中間,旁邊題著幾個字道:「雙方面都願意」──願意到田裏去出力,或到祭壇上去犧牲。這是上帝真兒女的態度──責任所在,無論到哪里去都願意;願意克苦自己,願意爲救主的事務而犧牲。』(服務真詮第四十二章最後一段)

 

     祭司獻燔祭時,也要同時獻上素祭和奠祭。素祭是用潔白的細面加入油調和製成,還要用一點酒作爲奠祭,一同焚燒在壇上。在個人獻的素祭就不用酒,而是配上一點乳香。素祭預表基督一生聖潔無罪的品格,奠祭預表基督完全的功勞和爲我們所作的犧牲,在上帝面前發出香氣蒙悅納。假如基督一生沒有聖潔無罪的心靈品格,祂在十字架上的贖罪犧牲就不能蒙悅納。照樣在早晚獻燔祭時,若不配上素祭,也不能蒙悅納。

祭司每日早晚獻燔祭和素祭等,也是預表我們信徒要每天不斷更深的謙卑悔改,信靠基督寶血的贖罪功勞而因信稱義,幷不斷因信接受基督完全的仁義和聖潔而因信成義,或說靠主成聖。正如經上所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他成爲我們的智慧、公義(公義的原文就是義,包含公義,仁義等所有含義)、聖潔、救贖。』(林前1:30)。素祭不但預表基督聖潔無瑕的品格,而也預表我們信徒應有的聖潔無罪的品格。正如我們看到啓示錄中末後的十四萬四千人,他們都『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啓7:14),說明他們都是因信稱義的;同時,他們也都是靠主『全然成聖』的(帖前5:23-24),正如基督在啓示錄中爲他們作見證說:『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啓14:5)。奠祭除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捨命贖罪的功勞外,也可預表上帝僕人和子民爲主的英勇殉道。例如保羅在即將殉道前,也曾謙卑地將信徒的信心稱爲獻給上帝的祭物,將自己稱爲澆灌在其上的奠祭:『我以你們的信心爲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幷且與你們衆人一同喜樂。』(腓2:17)。另一處又說:『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爲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6-8)。

 

每日早晚焚香

     第二是祭司每日早晚焚香。正如上帝吩咐說:『亞倫在壇上要燒馨香料作的香。每早晨他收拾燈的時候要燒這香。黃昏點燈的時候,他要在耶和華面前燒這香,作爲世世代代常燒的香。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出30:7-9)。這香是按照上帝的指示特別製成的,是至聖的,預表基督的功勞、義行和代禱。如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到:『另有一位天使拿著金香爐,來站在祭壇旁邊(祭壇在原文中沒有祭字,宜譯爲香壇,因天上聖所中只有香壇,沒有祭壇),有許多香賜給他,要和衆聖徒的祈禱一同獻在寶座前的金壇上。那香的烟和衆聖徒的祈禱,從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上帝面前。』(啓8:3-4)。同時這裏的香也預表信徒的祈禱。如啓示錄中說:『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各拿著琴和盛滿了香的金爐。這香就是衆聖徒的祈禱。』(啓5:8.)。古时祭司早晚在殿内烧香的时候,上帝子民也在殿外祈祷。正如經上所記:『燒香的時候,衆百性在外面禱告。』(参路1:10.3:1)。这预表基督在上帝宝座前也不断以祂的功劳和义行为我们代求,并使我们的祈祷能在上帝面前蒙悦纳。我們基督徒也當每日早晚或早上中午夜晚有定時禱告,並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凡事禱告,不斷信靠。经上也勉励我们说:『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为祂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懷愛倫對此解釋說說:『與以色列人的禱告一同上升的馨香,代表基督的功勞,和他代求的工作,以及他完全的義,這義因著他子民的信就歸於他們,而且有罪之人的敬拜,惟有藉此才能蒙上帝的悅納。在至聖所的幔子前,有一座永遠代求的壇;在聖幕的門前,有一座經常贖罪的壇。祭司必須用血和香就近上帝──這些都是預指偉大中保的表號。罪人藉著他才能就近耶和華,而且悔改相信的人,惟有藉著他才能蒙憐恤,承受救恩。……這樣,當他們信靠那贖罪犧牲所預表的應許之救主的功勞時,他們的祈求便與烟雲一同升到上帝面前。上帝所指定早晚獻祭的時間是猶太通國所視爲神聖的,後來就成了他們普遍遵守的祈禱時間。……在這個習慣上,基督徒應當學得一個早晚禱告的榜樣。上帝固然譴責一切沒有敬拜精神的例行的儀式,但他極喜悅那些敬愛他而早晚屈膝懇求赦罪,幷向他祈求福惠的人。』(先祖與先知第三十章334-335頁)

 

每日早晚要收拾燈

     第三是祭司每日早晚要收拾燈(出30:7-8)。這燈是具有七盞燈的一座燈檯,原是用整塊精金製成的(出25:31-40)。先知撒迦利亞在异象中見到的燈檯也是這樣的。他說:『我看見了一個純金的燈檯,頂上有燈盞。燈檯上有七盞燈。』(亞4:2)。這具有七盞火燈的燈檯,乃是象徵『上帝的七靈』(啓4:5),也就是聖靈(亞4:1-10)。聖靈只有一位,正如一座燈檯所預表的。聖靈所以被稱爲『七靈』,是表示聖靈有完全的亮光、智慧和能力,是無所不見,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聖靈和聖父聖子並列,都是自有永有的三一真神上帝(太28:19.6:4,5原文中上帝是複數詞,包含三位),聖靈也被稱為上帝的靈,和基督的靈,並作為上帝和基督的代表住在我們心中(約14:16-17,26. 15:26. 16:7-15)。祭司早晚收拾燈,是爲了使燈光能長明不滅。這預表基督也不斷藉著祂的靈光照、感動、運行在祂子民的心裏,幷在祂的教會中。

正如主耶穌即將受難前親口應許我們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或作訓慰師,下同),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爲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却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我不撇下你們爲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還有不多的時候,世人不再看見我,你們却看見我;因爲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父裏面,你們在我裏面,我也在你們裏面。』(約14:16-20)。又說:『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爲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幷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他要榮耀我,因爲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他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3-15

當然,主雖已應許賜下聖靈給我們,但我們也必須不斷信靠祈求,才能被聖靈不斷運行充滿!主耶穌教導我們說:『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11:11-13.5:18

 

經常置放陳設餅

     第四是聖所內桌子上不斷置放十二塊陳設餅,又稱常設餅,每安息日更換一次(利24:5-8.4:7)。這餅預表基督是我們生命的糧,使一切信靠、接受祂和祂的話的人得生命,幷且得的更豐盛。就如主耶穌自己所說:『我就是生命的糧,(按原文和英文也可譯爲生命的餅),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人永遠不渴。……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爲世人的生命所賜的。……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35,51,53,54)。是的,我們需要不斷喝主的血和吃主的肉,不斷信靠主的寶血贖罪的功勞和主的聖靈使人成聖的大能,不斷研讀,默想,遵行主耶穌教訓和榜樣,以及聖經的一切訓示,以不斷餵養我們的靈命,潔淨我們的心靈,建造我們完美的基督化品格。

     懷愛倫對此解釋說:『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就是接受他爲個人的救主,相信他赦免我們的罪,並相信我們在他裏面得以完全。只有仰望、默想、談論、吸收他的愛,我們才能與他的性情有份。基督與心靈的關係必須像食物與身體的關係一樣。……我們必須“吃他的肉”,接受他進入心中,使他的生命成爲我們的生命。我們必須被他的愛和他的恩典所同化。』又說:『那賜世人生命的就是基督的生命,基督的生命就他的話。……他說的是上帝的話,正如他在舊約時代藉衆先知和教師說話一樣。全部聖經都展示了基督,救主要跟從他的人把信仰建立在上帝的話上。及至他本人離開他們之後,上帝的話必須作爲他們能力的泉源。他們要像他們的夫子一樣,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而活(4:4)。肉體的生命怎樣靠食物來維持,屬靈的生命也當怎樣靠上帝的話來維持。各人必須親自從上帝的話中領受生命。』『當他們把基督的話當作食物吃的時候,就會體驗他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話能消滅自然屬世的本性,並在基督耶穌裏又授予新生命。於是聖靈就要來到人心中,作他的保惠師。由於基督恩典改變人心的能力,上帝的形象就在門徒身上得以恢復,他就成了一個新造的人。於是愛代替了恨,人心裏也領受了上帝的榮耀。這就是所謂“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活著的意義。這就是吃那從天上降下來的糧的意思。』(歷代願望第四十一章391,392,393頁)

 

天天爲百姓獻贖罪祭,還有感恩祭搖祭舉祭

     第五是祭司每天不斷地爲個人或爲會衆所獻的贖罪祭(利四章利6:24-30.10:16-18)。此外還有平安祭,或稱感恩祭(利7:11-18),和搖祭,舉祭等等(利7:28-36)。

關於平安祭感恩祭和搖祭舉祭

關於平安祭,也即感恩祭的義意較易理解。其實基督也是我們的平安祭,『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平安祭牲的血也要由祭司所灑,我們才能真正得到平安。平安祭也是我們所獻給上帝的感恩祭(利7:11-18)。我們也應當時常數算主的恩典,感謝上帝的大愛。正如詩篇上所說:『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的一切恩惠!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醫治你的一切疾病。他救贖你的命脫離死亡,以仁愛和慈悲爲你的冠冕。他用美物使你所願的得以知足,以致你如鷹返老還童。』(詩103:2-5)。詩篇上也說:『凡以感謝獻上爲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詩50:23)。

我們還要進一步學習凡事感恩,靠主常樂。平安順利蒙福時要感恩,試煉磨難考驗臨到時也要感謝。因我們深信天父上帝的無限大愛,救主耶穌捨命救贖的洪恩,上帝必要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經上也勸勉我們說:『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當叫衆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4-7)。又說:『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爲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我們更要爲天父上帝賜下獨生愛子和救主耶穌道成肉身捨命救贖我們的無限洪恩大愛,而永遠不斷感恩贊美!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又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爲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爲必得見他的真體。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約一3:1-3)。

至於搖祭和舉祭是指獻平安祭牲時,我們要將平安祭牲最好的胸肉作搖祭,在上帝面前搖一搖,獻給上帝,歸給獻祭的亞倫和他子孫,幷要將祭牲的右腿作舉祭,在上帝面前舉一下,歸給亞倫和他子孫。其他的肉才可以由獻祭的家人自已吃(利7:28-36)。在此有一個重要寶貴的教訓,我們應將自己最好的一部分包括光陰,錢財,才幹等等獻給主!

 

關於獻贖罪祭

現在著重來講解贖罪祭,因和潔淨聖所有關。祭司爲百姓獻的贖罪祭,大致說來,有兩種獻法:一種是將贖罪祭牲的血帶進聖所爲百姓贖罪,祭牲的肉用火焚燒;另一種方法是祭司將祭牲的血倒在燔祭壇脚下,祭牲的肉却由祭司在聖所的院子裏吃,爲要擔當百姓的罪(利6:24-30)。讓我們各舉一例,作爲介紹:

例如『若有人在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什麼事上誤犯了一件,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裡,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或『以色列全會眾若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是隱而未現,會眾看不出來的,會眾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牽到會幕前。會中的長老就要在耶和華面前按手在牛的頭上,將牛在耶和華面前宰了。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又要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壇的四角上,再把所有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腳那裏。把牛所有的脂油都取下燒在壇上,……要把牛搬到營外燒了。』(利4:2-3,15-21)。

這裏提到為會眾贖罪,需要獻一隻公牛犢為贖罪祭,並要由長老代表會眾按手在牛的頭上,承認會眾所犯的罪,這樣會眾的罪就轉移到了牛的身上。然後將牛宰殺,祭司就將牛的血帶進聖所為會眾贖罪。祭司要在上帝面前,對著幔子用指頭彈血七次,以滿足幔子後面約櫃內上帝律法的公義審判和神聖要求。因為基督『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同時將血彈在幔子上,也表明將會眾的罪轉移到聖所中。把些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預表基督在上帝面前不斷以自己的血為我們贖罪,並以自己功勞和義行的馨香為我們代求。同時也表明會眾的罪被轉移到聖所內。這樣一年下來,以色列人的罪就污穢了聖所。於是上帝規定每年有一天要潔淨聖所。

現在我們要例舉另一種獻贖罪祭的方法。例如『長官若行了耶和華他上帝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誤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山羊為供物,按手在羊的頭上,宰於耶和華的面前,宰燔祭牲的地方。這是贖罪祭。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血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所有的脂油祭司都要燒在壇上……。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他必蒙赦免。』(利4:22-26)。

我們要注意,在這一種贖罪祭中,祭司並沒有把羊的血帶進聖所贖罪,但是祭司卻必須吃羊的肉,以擔當人的罪。正如摩西有一次『急切的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誰知已經焚燒了,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發怒說,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裏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吃這祭肉。』(利10:16-18. 6:24-30)。

至於百姓所獻的贖罪祭,或獻一隻母山羊,或獻一隻綿羊羔等等,也都按照同樣獻法。若沒有力量獻羊羔,也可獻兩隻班鳩,或是兩隻雛鴿。若仍有困難,也可獻『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祭司要取出一把來燒在壇上獻給上帝,其餘的面都歸給祭司食用,為要擔當百姓的罪。(利4:27-35.5:1-13)。總之,不論是祭司將血帶進聖所贖罪,或是由祭司食用贖罪祭物,以擔當百姓的罪,都同樣表明百姓的罪已由祭司帶進聖所,這樣就使聖所日漸被污穢了,於是規定每年在贖罪日潔淨聖所。

 

聖所被污穢和潔淨的真實意義

     這一情況對我們歷代上帝兒女有些甚麼屬靈的預表意義和教訓呢?我們知道我們信徒一生所犯的罪都被不斷地記錄在天上冊子上。當我們不斷地認罪悔改,求主赦免,靠主成聖時,我們每一次所犯的罪雖然都得到了赦免,並且有主的寶血遮蓋在天上冊子上的我們犯罪的記錄上。但是這一切犯罪記錄並沒有被完全銷毀。由於歷代以來上帝子民的罪惡記錄冊,都保存在天上聖所中,這也就是天上聖所聖所被污穢的實際含義。必須等到最後潔淨聖所時,也就是查案審判時,才能决定每一個人的犯罪記錄是否能永遠銷毀。這是因爲一個信徒如果最後又犯罪遠離主,至死未再悔改歸向主,那麽他過去一度得蒙主寶血遮蓋、赦免的罪,這時仍要向他追討(來3:12-14. 6:4-8. 10:26-29.彼後2:20-22.18:24)。他的名字也要從生命册上永遠被塗抹(啓3:5)。但如果一個信徒至終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愛主愛人,那麽他過去的一切犯罪記錄,這時都要永遠被塗抹和銷毀,他的名字也要永遠保留在生命册上,他也將獲得主所要賜的榮耀獎賞。由於歷代以來得救的上帝子民所有的罪惡記錄冊都已被銷毀了,這實際上也就是聖所被潔淨的主要預表意義。當然潔淨聖所不但是指要永遠銷毀聖徒過去的犯罪記錄冊,而也要將引誘迷惑威迫他們過去犯罪的罪責,歸在撒但和他所利用的小角等權勢身上,並在查案審判結束後的七災四風中刑罰小角的權勢,在基督復臨時毀滅所有罪人,和囚禁流放撒但於無底坑的荒涼地球上(啟20:1-3.16:20-22)。因聖所不但是被上帝子民所犯的罪(罪惡記錄冊)所污穢的,也是被迷惑、引誘、逼迫他們犯罪的撒但和小角所污穢的,因此也要審判和除滅他們的不法作為。

     我們必須要明白,我們絕不是所謂『一次相信,永遠得救』,或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一個因信蒙恩得救的信徒,仍有可能失去信心,回到罪中,喪失永生的。(詳參:來3:12-14. 6:4-8. 10:26-29.彼後2:20-22. 3:14-18. 1:5-11.22:1-14.2:12.20,21.提前6:8-12,19.西1:22,23.彼前5:8-9.5:19,20.5:16-22. 6:7-8.林前9:27.6:15,16,22.2:7,11. 3:5,6.16:24-26. 10:34-39.15:1-8.11:20-22.3:8-10.4:13-14.7:13-14

  雖然每一個信徒最終能否得永生、進天國,以及各人將來獎賞的大小,在各人臨終蓋棺論定時即已永遠肯定了,而且無所不知的上帝也早就知道了;但上帝決不願意獨自決定一切。上帝爲了在衆天使和全宇宙衆生靈面前,顯明祂的慈愛和公義,幷且不讓撒但、惡天使和惡人有任何毁謗的藉口,上帝特意要規定一個時間進行查案審判,也就是所說潔淨聖所的工作。甚至上帝也要讓衆天使參加查案審判的工作,使他們在審判中擔任見證人(太18:10.7:7-14.14:6,7. 22:11-12)。藉此在全宇宙前證明上帝是無限慈愛和無限公義的。

  有人對上述基督在天上聖所中天天不斷爲我們贖罪和代求,以及最後潔淨聖所的工作提出質疑,說:希伯來書不是說『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麽?(來9:11,12)。其實,這只是指我們的大祭司基督,藉著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寶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就了永遠的贖罪大功說的。意思是『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爲祭,好除掉罪。』(來9:25,26)。因此我們可以說,關於祭司在祭壇上不斷獻贖罪祭的工作,基督用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寶血,只一次進入聖所就完成了。但祭司在聖所中天天爲百姓贖罪和代求的工作,基督復活升天後在天上真聖所中還要不斷進行,直到救恩的門關閉之時(啓22:10-12)。因基督雖已爲我們完成了流血捨命的贖罪大功,但祂在天上聖所中還須以大祭司的身份天天不斷爲我們每一個信而悔改的罪人或信徒,進行贖罪和代求的工作。

  就如經上所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爲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爲我們的罪,也是爲普天下人的罪。』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1:9)。經上又說:『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爲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爲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 4:15-16)。而且,最後基督還要爲我們『潔淨』聖所(但8:14)。正如以下所要詳述的。

  上面我們已較爲詳細地查考了祭司每天不斷地在祭壇和聖所中進行的五種禮儀崇祀。現在接下來我們要查考大祭司每年一次在贖罪大日,進入至聖所中進行的潔淨聖所的禮節和它們的預表意義。

 

大祭司每年一次潔淨聖所禮節

     關於這一年一度潔淨聖所的禮節,希伯來書曾簡略提到一句:『至於第二層帳幕,(即至聖所),唯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爲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來9:7)。當祭司潔淨聖所,爲會衆贖罪時,會衆也要在這一日『刻苦己心』。正如上帝吩咐以色列人說:『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利23:26-32)。另一處也說:『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甚麽工都不可作……因在這日要爲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註:猶太人也稱這一天贖罪日為審判日)。這日你們要守為聖安息日,要刻苦己心,這為永遠的定律。那受膏接續他父親承接聖職的祭司(指大祭司)……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爲衆祭司和會衆的百姓贖罪。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就是因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要一年一次爲他們贖罪。』(利16:29-34)。

     關於大祭司每年在贖罪大日潔淨聖所,爲百姓贖罪的禮節,其中主要的一部分禮節是這樣,正如上帝所吩咐亞倫的:『亞倫要把贖罪祭的公牛奉上,爲自己和本家贖罪。也要把兩隻公山羊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爲那兩隻羊拈鬮,一鬮歸與耶和華,一鬮歸與阿撒瀉勒。亞倫要把那拈鬮歸與耶和華的羊獻爲贖罪祭。但那拈鬮歸與阿撒瀉勒的羊,要活著安置在耶和華面前,用以贖罪,打發人送到曠野去,歸與阿撒瀉勒。……他要宰那爲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好象彈公牛的血一樣。(彈血七次)。他因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當這樣在聖所行潔淨之禮,並因會幕在他們污穢之中,也要照樣而行。他進聖所贖罪的時候,會幕裏不可有人,直等到他爲自己和本家並以色列全會衆贖了罪出來。他出來要到耶和華的壇那裏,在壇上行贖罪之禮,又要取出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也要用指頭把血彈在壇上七次,潔淨了壇,從壇上除掉以色列人諸般的污穢,使壇成聖。亞倫爲聖所和會幕幷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只活著的公山羊奉上,兩手按在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諸般的罪孽、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愆,把這罪都歸在羊的頭上,藉著所派之人的手,送到曠野去。要把這羊放在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無人之地。』(利16:6-22)。

     從以上的記載中可見,亞倫在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禮節之前,首先要獻上一隻公牛爲自己和本家贖罪,而且在進入至聖所時,必須拿著香爐,使香的烟雲遮蓋法櫃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同時還要帶著血,爲自己和本家贖罪。因亞倫或其他舊約大祭司,畢竟具有人性的軟弱或罪愆,因此必須靠賴基督寶血的贖罪功勞,和基督功義馨香的代求,才能親近上帝。正如我們今日每一個信徒一樣。但我們新約時代的大祭司基督是完全聖潔無罪的,因此就不需像亞倫一樣先爲自己贖罪。

  由此可見,潔淨聖所,爲會衆贖罪的主要禮節,不是獻公牛,而是在于奉上那兩隻公山羊。其中一隻歸與耶和華的公山羊預表基督,要被殺獻爲贖罪祭,用以潔淨聖所,爲百姓贖罪。另一隻歸與阿撒瀉勒的羊代表撒但。至於『阿撒瀉勒』一詞原文意思不明確,出現幾種譯意。中文聖經的『歸於阿撒瀉勒』,英文欽定本譯作:『爲了替罪羊』,國際版新譯本NIV 譯爲:『作爲替罪羊』,或『作爲送走的羊』(邊注)。NEB譯爲:『歸於懸崖』。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不論是譯爲『歸於阿撒瀉勒』的羊,或『歸於懸崖』的羊,或『作爲送走的羊』,都是指撒但說的。正如上述『歸於耶和華的羊』,或譯爲『爲了耶和華的羊』是指基督說的。這代表撒但的公山羊最終要承當引誘百姓犯罪的一切罪責,而被放逐到曠野去,等候上帝最後大日的審判和毀滅(啓20:1-3,7-15.14:12-20. 24:21-22.28:14-18)。因此在贖罪禮節中對這兩隻公山羊的處理細節,都是有著深遠重大預表意義的。還有舊約大祭司每年只能在七月初十贖罪大日進入至聖所一次,進行潔淨聖所的禮節,並爲百姓最後完成全年的贖罪工作,平時祭司只能在祭壇和外層聖所中執行禮儀崇祀等等,也都是有著實際預表意義的。 

 

潔淨聖所禮節的預表意義

     如上所述,地上聖所每年在猶太曆七月初十日,也就是贖罪大日,被潔淨一次。(約在陽曆的十月份)。那麽天上聖所是甚麽時候開始潔淨的呢?但以理8:14的預言已指出:『到二千三百日(也就是到公元1844年秋天),聖所(即指天上的真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將要被潔淨)。』

因基督復活升天後,到公元1844年以前,只是在天上的聖所中執行祂的大祭司和中保工作,例如不斷在上帝面前以自己的寶血為我們贖罪,以自己的功義馨香為我們代求,以自己生命的餅供應我們靈命的需要,並以聖靈的燈光光照、引領我們。及至公元1844年,基督才進入至聖所的查案審判廳中,和天父一同坐在審判的寶座上,開始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也就是潔淨聖所的工作,爲要藉此完成上帝子民的最後贖罪工作,也就是要審查和决定每一個上帝子民和信徒能否得永生進天國,也要決定他們各人在天國中獎賞的大小,幷永遠銷毀他們過去的犯罪記錄,這也就是『潔淨聖所』所預表的主要含意。

當然,潔淨聖所也包含著要除滅小角不法作為的含意。因聖所固然是被上帝子民所犯的罪所污穢的,而上帝子民所以會犯罪也是由於撒但和小角不法的作為所造成的,因此從這一點意義上來講,聖所也是被撒但和小角所污穢的。因此,查案審判除了要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的獎賞,並永遠消毀他們罪惡的記錄冊外,也要判決在審判結束時,除滅小角的不法作為,並決定他們中最後活著的惡人在七災四風中的刑罰,和基督復臨的烈火中的全部毀滅(詳見但七章關於但7:11,25-26的詳細解釋)。同時,基督復臨時也要差派一位天使將那歸於阿撒瀉勒的羊所代表的撒但『捆綁一千年,扔在無底坑裏』所代表的荒涼的大地曠野中,讓他和所有惡天使在一同在曠野中過著流放的生活,承當引誘百姓犯罪的一切罪責,等候上帝最後大日的審判和毀滅(啟20:1-3,7-15.14:12-20. 24:21-22.28:14-18)。

關於這次查案審判,正如但以理在異象中所見:『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祂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但7:9-14

這裏提到的查案審判的時間明顯是在基督復臨之前開始進行的,因審判結束後,基督才復臨(但7:9-14,25-27)。這實際上也就是啟示錄中第一位天使所傳揚的審判的警告:『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啟14:6-7)。審判結束後,基督要站起來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從但以理七章異象中還可看出,查案審判應在小角教皇逼迫基督徒1260年結束之後,也就是公元1798年以後開始:『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壞,滅絕,一直到底。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但7:25-27)。但8:14的預言,又進一步明確指出:查案審判是在公元1844年開始的。當查案審判一結束,潔淨聖所的工作即完成,全世界每一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命運也就永遠決定了。基督就從父上帝『得了權柄、榮耀、國度』,準備復臨(但7:9-14.19:12)。

上述但七章異象中『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明顯是指基督在1844年進入至聖所的查案審判廳中,要和天父上帝一同進行查案審判工作,而且要擔任具體的執行審判工作;因主耶穌早已告訴我們,父已將審判的事,完全交給了祂。主說:『父不審判甚麽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因爲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約5:22,27)。這是因為主耶穌具有完全的神人二性,最具有審判人的資格。就神性來說,主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見,無所不能的;就人性來說,主是最能體察人的情況的,因此主的審判是最公正,最仁慈,最具有公信力的。如果由天父上帝直接審判,也許罪人要埋怨上帝說:『上帝阿,你對我們的審判太嚴厲了,要求太高了!你沒有作過人,不知道我們人性的軟弱無力,敗壞無用。我們實在是在強大的試探和壓力之下,身不由己,不得已的!……』但現在是由曾經道成肉身,為我們捨命贖罪的的主耶穌來審判我們,『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來4:15)任何人再沒有埋怨的藉口和餘地!

而同時另一方面,基督也要繼續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以那一隻歸與上帝的公山羊所預表的自己的寶血,為一切得蒙救贖的上帝子民完成最後的贖罪工作。基督既是我們的君王和審判者,又是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為要在『兩職之間籌定和平』。正如先知的預言中論到基督所說:『他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

這次查案審判的對象主要是『上帝家裏的人』,要從古代已死的上帝子民起,一直審查到現代活著的每一個信徒。正如經上所說:『因為時候到了(按原文宜譯為:因為時候將到),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另一處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彼前4:17原文.來10:26-30)。

這次查案審判的任務主要是決定歷代來一切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的獎賞,也要附帶決定最後巴比倫中活著的惡人的刑罰,在查案審判結束後的七災中刑罰他們,在基督復臨的烈火中毀滅所有罪人(但7:11,25-26)。至於對所有滅亡罪人的定罪審判,卻要放在千禧年中進行。那時聖徒要在天上和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對撒但、惡天使和一切已死亡的惡人,進行定罪審判(林前6:2,3.5:22.11:31,32)。關於這次查案審判的情況,因在但以理七章中已有詳細解釋,此處不再重複。

當大祭司用預表基督的公山羊的血,潔淨聖所的工作完成後,他就要從聖所中出來,把所有引誘百姓犯罪的罪責,放在那代表撒但的阿撒瀉勒的公山羊的頭上,然後打發人把牠送到曠野,等候上帝最後的毀滅。照樣,基督最後完成潔淨聖所和祂救贖人類的大工後,也要從聖所出來,在基督復臨時就要差派一位天使,將那一隻歸於阿撒瀉勒的公山羊所代表的撒但『捆綁』起來,扔在『無底坑』所代表的荒涼的地球上,長達一千年(啟20:1-3)。讓他在荒無人煙,一片死寂的地球上來回飄蕩,回憶和觀察自己長期以來背叛上帝、犯罪作惡的可怕結果(賽14:12-20. 24:21-22),並戰懼等候上帝最後大日的審判和硫磺火湖中的毀滅。(啟20:7-15.6節)

由以上所述可見,但以理8:14所傳給我們的重大信息:『到2300日,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聖所將要被潔淨)』,也就是指到公元1844年,我們的新約大祭司基督要進入至聖所的查案審判廳中,和天父一同坐在審判的寶座上,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爲要在衆天使,以至於全宇宙面前,最後正式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的獎賞,並永遠銷毀他們過去的一切罪愆過犯的記錄。這也就是所說『潔淨聖所』的最主要的工作。同時也要審查判決和除滅撒但藉著小角等引誘迷惑威逼信徒犯罪的不法作為。

 

基督升天後即已坐在上帝寶座右邊了,怎麽……?

     曾有人對2300日潔淨聖所的真理提出疑問說:基督復活升天之後,即已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了(參:來8:1,2. 10:12,13.7:56)。但此處怎麽又說,基督於1844年『被領到亘古常在者面前』,進入至聖所的審判廳中,和父上帝一同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呢(但7:13-14)?

     其實這兩者之間並無矛盾。這是因爲基督升天後在天上是有著多種身份和使命的。祂既是『三位一體』真神上帝中的一位『聖子上帝』,又是天使的最高統帥;既是宇宙萬有和我們的創造主,又是我們的救贖主;既是坐在寶座上的君王,又是爲我們贖罪代求的大祭司……。從基督和天父『原爲一』的『三位一體』神聖屬性和地位來說,祂作爲聖子上帝,總是和聖父同坐寶座的。因此經上說,基督升天後即已坐在聖父上帝寶座的右邊。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基督並不是一直坐在上帝寶座右邊不動的,因祂作爲我們的大祭司,祂在聖所中還有著其他的工作要進行的。

  撒迦利亞的預言中提到,主耶穌升天後,『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

     希伯來書中也清楚告訴我們,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升天後雖然『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但同時,祂也是『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8:1,2)。至於希伯來書1019節所說的『至聖所』,原文也是聖所。『至聖所』本是指聖所的內層,裏面設有上帝的寶座。但在天上的真聖所中,不論是內層或外層,都同樣是赤露敞開在上帝寶座面前的。

     希伯來書中還清楚告訴我們:基督升天後即以我們新約大祭司的身份,天天在聖所中,在上帝面前爲我們各人贖罪和代求(來4:14-16. 7:25.參約一2:1-2. 1:9)。雖然希伯來書中提到基督『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2)。但這不過是指基督藉著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爲我們一次完成了贖罪大功說的,而並不是說以後就不需要爲我們每一個罪人和信徒天天繼續不斷地進行贖罪和代求的工作了。正如我們前面已曾詳細解譯過的(約一2:1-2. 1:9.7:25)。

     總之,基督升天後雖然以聖子上帝的身份回到了聖父上帝寶座的右邊,但祂作爲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却又天天不斷在聖所中,在上帝寶座前,爲我們贖罪和代求。(約一2:1-2. 1:9.7:25. 4:15-16.另參啓5:6-10)。到了2300日,也就是公元1844年,祂又進入至聖所的審判廳中,和聖父上帝一同坐在審判的寶座上,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同時也繼續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爲要决定得救的人選和各人的獎賞,幷永遠消除各人罪惡的記錄。這也就是天上聖所被潔淨的最主要含意。

 

結 語

     基督已經在1844年開始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了,查案審判結束後,基督就要『得國降臨』,施行賞罰了。這實在是一個激動人心的重大信息。這也正是啓示錄中所要傳給末後時代的第一位天使的信息:『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大聲說:应当敬畏上帝,将荣耀归给祂,因祂施行审判的时候已经到了。应当敬拜那创造天地海和众水泉源的。』(启14:6-7)。這和主耶穌所傳的信息也相類:『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對主耶穌當時來說,是指七十個七日中的六十九個七日的預言時期已滿了,主耶穌已在公元27年秋天受洗,被聖靈所膏,成為受膏君基督了!而且上帝恩典的國在三年半後主釘十字架時,就要正式來到了!對我們今日來說,是指二千三百日的預言時期已滿了,查案審判已於1844年秋天開始了,基督很快就要復臨,上帝榮耀的國度很快就要來到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15

  對我們今天來說,查案審判的時候不但早已經到了,而且已經進行了一百六十幾年了,說明查判審判很快就要結束,基督很快就要復臨了。想到挪亞時代傳洪水警告,傳了一百二十年,不知不覺洪水就突然來臨了。而今天第一位天使警告已經傳了一百五六十年了,相信查案審判必要很快審查到我們每一位活著的信徒了,基督很快就要再來了。主耶穌曾說:『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樣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太24:37-39)。經上也說:『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爲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爲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原文和英文爲仰望和催促)上帝的日子來到。』(彼後3:9-12)。

  但願我們都要爲此查案審判和主來大日不斷儆醒準備,努力作工;不斷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律法(包括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十條誡命及其中第四條守安息日的誡命);不斷求靠主的寶血功勞赦免洗去我們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也即使我們不斷因信稱義),並不斷求靠聖靈的大能使我們能遵守律法,而不斷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主愛人,並不斷在主裏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也即使我們不斷因信成義),直到歡然迎見主的聖面!(路光完成於2006, 10, 15. 聖所的要道闡微上下二篇,修訂更新於2010, 1, 23,和2011,5,26,和2014,9,28

 

 

附錄一:有關潔淨聖所的質疑和解答

 

但以理書第八章異象,向我們末後時代上帝子民傳出了一個激動人心的重大信息:『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8:14)

本會的弟兄姐妹凡在真道上有根基的都明白:『到二千三百日』也就是到公元1844年秋天,『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聖所將要被潔淨)』是指天上的聖所將要被潔淨,也就是指公元1844年秋天我們的新約大祭司基督,要進入至聖所的審判廳中,在上帝寶座前為我們進行查案審判,以完成最後的潔淨聖所的工作(啟14:6-7.7:9-14.22:11-12)。正如地上大祭司在每年七月初十『贖罪日』,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的禮節中所預表的(利23:26-32. 16:6-34)。

這次查案審判主要是審查決定歷代以來所有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的獎賞(彼前4:17-18.10:26-31),並永遠銷毀他們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這也就是潔淨聖所的最主要的含義。其次潔淨聖所也包括了要除滅撒但利用小角等離經背道,迫害上帝子民的不法作為,因為聖所不但是被上帝子民過去所犯的罪(罪惡記錄冊)所污穢的,而也是被引誘迷惑威迫他們犯罪的撒但和他所利用的小角離經背道的不法活動所污穢的!因此這次查案審判也要附帶判決小角和追隨它的活著的惡人的初步刑罰。在查案審判結束後,將有七災四風刑罰小角和惡人,並有基督復臨時的烈火毀滅所有有惡人和罪人(但7:11,25-26.16-18.彼後3:9-13.19:11-21)!基督也要差派天使綑綁囚禁流放阿撤潟勒羊撒但於無底坑的荒無人煙的曠野中(啟20:1-3.)!在查案審判結束時,實際上也是決定了世界上每一個人永遠得救或永遠滅亡的命運。主耶穌就要站起來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接著,基督就要刑罰小角,捆綁撒但,並拯救祂的子民進入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城,在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前晝夜不斷讚美敬拜和事奉。以上有關贖罪大日,潔淨聖所和查案審判的一切聖經真道,懷愛倫在『善惡之爭』第23章「潔淨聖所」428-442頁,第24章「作中保的耶穌基督」444-447頁,和第28章「查案審判」498-510頁中,都已作了詳細講解。本人在『聖道專題研究』和『但以理書研究和默想』二書中,也已作了詳細講解。

這些真道都是完全符合聖經教訓的,並有預言之靈的啟示所印証。我們若根據聖經進行深入全面研究後,必可深信不疑。但現代有些人對聖經缺乏深入研究,卻心懷偏見,對此進行似是而非的質疑和攻擊,也有個別少數新神學觀點者想對本會傳統的正確解釋加以竄改,實際上卻是明顯違背聖經和預言之靈教訓的。本文擬在此一一作答。

 

(一)有人質疑說:但8:14『聖所就必潔淨』中的『潔淨』,和贖罪日潔淨聖所中的『潔淨』,即利16:19,30『潔淨了壇』『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中的『潔淨』,在英文欽定本聖經中雖然是同一個字cleanse,但在希伯來原文中卻是兩個不同的字(但以理用sadaq,利未記用tahar)。被本會解職的戴斯莫.福特和受他影響的人,就想以此否定到二千三百日,開始潔淨聖所,查案審判的重大真理。

其實,在原文中這二個字的含意是相似相類相通的。tahar含有『潔淨』的意思,sadaq也含有『潔淨』『成義』『稱義』的意思。

讓我們先來看一下本會英文『聖經注釋』上對此字的解釋:『潔淨(但8:14)來自希伯來文sadaq 「成為公義」「成為義」(to be just, to be righteous)。這個動詞出現在此處的形式,在舊約中僅被找到一次。……詞典的編輯者和翻譯者建議了各種意義,諸如「被改正」或「被恢復正常情況」「被成為公義」「被宣稱為正義」「被稱為義」「被辯護」。七十士希臘文聖經譯為「被潔淨」,所用的希臘文字為katharisthesetai。……武格特拉丁文聖經將此字譯為mundabitur,也是「被潔淨」的意思。』(SDA BIBLE COMMENTARY, VOL.1, P.844)。

由以上介紹可見,sadaq 原意為『成為公義』(to be just)『成為義』(to be righteous),也包含有『潔淨』(be cleansed)『稱義』(justfy)『辮護』(vindicated)的意思。『成為義』和『被潔淨』的意思也是相似相同的。主耶穌在查案審判和潔淨聖所後,所作的宣告中就用了為義和聖潔(潔淨)二個字意,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英文聖經1611年雅各王欽定本和新欽定本(K.J.V.and N.K.J.V.)並中文聖經在本節中,聯繫到聖所問題,將此字譯為『被潔淨』(shall be cleansed)是非常確切的。這和利未記十六章提到的潔淨聖所的意思相一致。公元前二、三世紀七十士希臘文聖經也是將此字譯為『被潔淨』。當時七十位猶太教學者既將此字譯為『被潔淨』,顯然是有他們的原文字意方面和解經方面根據的。這也是一種內行的翻譯法。可以相信當時這些猶太學者總比現在有些神學家更瞭解希伯來文字的含意,和猶太人的習慣說法罷。

現在新建議的譯意,諸如『被改正』或『被恢復正常情況』等等,實質上並不附合sadaq 原來的含義。這些譯意之所以被有些人採用,實是由於他們不明白但以理八章小角除掉常獻給上帝的燔祭(原文無燔祭二字),毀壞踐踏污穢聖所,和聖所就必潔淨等預言的正確含意;他們根據經文表面字句看來,既然上文提到小角毀壞踐踏聖所等,於是接下去就想當然地翻譯為:『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恢復正常情況(或其他類似意思)。』更為嚴重的,另有一些人將但以理八章小角毫無根據地謬解為敘利亞王安提阿古四世埃皮法尼斯,在位年代是公元前175-164年,他曾一度進入耶路撒冷聖殿,擅自闖入至聖所,又在祭壇上獻豬,污穢聖殿等等。他們就更堅持聖所就必被恢復奉獻一類譯法,為了牽強附會地將這一預言套用在他的身上。更須警惕的,本會少數的新神學觀點的人和外教會對本會有偏見的人,站在同一立場,有意歪曲此字原文的含義,將它譯為「被改正」或「被恢復正常情況」。

所有宗教改革家和復臨運動傳道人,以及本會堅持純正信仰傳統的上帝餘民們,都明白本段預言是指小角教皇說的。後來也確知深信這裏的聖所也是新約時代天上的聖所說的。所謂除掉常獻的,毀壞踐踏污穢聖所等等,當然都是指屬靈預表意義的。羅馬教迫害聖徒,離經背道的活動刪改了作為上帝寶座根基的上帝全備的律法,將十條誡命第四條中的安息日改為星期日,將第二條不可拜偶像的誡命也廢除了,提倡拜馬利亞和聖徒的像,向馬利亞祈禱,向神父認罪求赦,出售贖罪券,靠苦行贖罪等等,破壞了大祭司基督在天上聖所中的中保代求和贖罪工作,造成了許多信徒在黑暗,迷信,無知中陷在罪中,又強迫忠心愛主的信徒服從她的錯誤教義和信條,以致在屬靈意義上污穢了天上的聖所。天上的聖所固然是被信徒所犯的罪所污穢的,但也是被使人犯罪的撒但和小角等不法作為所污穢的。『到二千三百日』即1844年『贖罪日』開始後,所要進行的查案審判,潔淨聖所的工作,正是要為上帝子民完成最後的贖罪工作,要在眾天使和全宇宙面前公開審查,正式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的獎賞,並永遠銷毀他們的存放在天上聖所的罪惡記錄冊,這也就是潔淨聖所的最主要的含義。但潔淨聖所的工作也包含了要除滅撒但藉著小角引誘迷惑強迫信徒犯罪的不法作為。因此在查案審判中也要附帶決定小角和跟從它的活著的惡人的初步刑罰,將要在查案審判結束後的七災四風中刑罰他們,並在基督復臨的烈火中毀滅所有罪人(但7:11,25-26.16-18.彼後3:9-13)。正如查案審判結束時,基督要公開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基督復臨時,還要差派天使捆綁和流放歸於阿撒瀉勒的羊所代表的撒但,在無底坑所代表的荒無人煙的曠野中,等候最後大日的審判和火湖中的毀滅(結28:14-19.4:1-3);同時也要接取歷代以來所有得救的上帝子民,進入天上的新耶路撒冷城,在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前,晝夜歡樂事奉和敬拜,直到永永遠遠(帖前4:16-17.14:1-3.20:5-6)。

 

(二)現在有個別人對『贖罪日』問題,也提出了一種似是而非的新見解。就如我曾聽到本會有一個人在預言之靈研討會中竟公然這樣解釋說:利未記23:27中的贖罪日,按原文不應譯為贖罪日,而可譯為保護日,而且日為複數。他說,我們的罪在我們悔改信主時就已蒙赦免了,因此就不需要有甚麼贖罪日來赦免我們的罪,為我們贖罪。他認為贖罪的說法是錯誤的。應譯為保護,意即保護我們脫離撒但的控告。他還說甚麼在查案審判中,基督並不是要對每個信徒的案卷進行審查,而是好像律師一樣要為上帝子民整體進行一種無罪的辯護,撒但控告我們有罪,基督宣告我們無罪。他的這種奇談怪論實是明顯違背本會『聖經詞典』『聖經注釋』以及懷愛倫在善惡之爭中的一貫解釋觀點的,也是明顯違背聖經中明文教訓的。其實,贖罪日的譯意並沒有錯誤,而且在贖罪赦免中,就已經包含了保護我們脫離撒但控告的意思,但他卻不應單單強調保護我們脫離撒但控告,而否定有贖罪赦免的意思。再說信徒的罪雖然在信主悔改認罪時就已蒙赦免了,但不等於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如果他以後又犯罪遠離主,並至死不再悔改自己的罪,他一生所犯的罪仍要向他追討。因此對各人的查案審判工作仍是免不了的。

我們先看一下有關經文:『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七月初十是贖罪日,你們要守為聖會,並要克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當這日甚麼工都不可作,因為是贖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贖罪。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利23:26-29

本會英文『聖經詞典』解釋說:『贖罪希伯來文為KIPPURIM,字面意思是「遮蓋」,它的動詞是KAPHAR,含有「遮蓋」「贖罪」(to cover, to make atonement)的意思。……這個字出現在舊約中,通常是和各種獻祭和事奉的禮儀制度連結在一起。』(SDA BIBLE DICTIONARY, P.92)。我們可以看到,遮蓋和贖罪這二個字的含意是相似的,都含有赦免罪的意思。所謂遮蓋顯然是指主的寶血遮蓋我們的罪,也就是赦免我們罪的意思。正如大衛所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4:6-8)。這和主為我們贖罪的意思是相同的(約一2:1-2.1:9)。

『聖經詞典』上接著又說:『七月初十是贖罪日,這是一年中最嚴肅的日子。在此日不但要停止工作,而也要刻苦己心。(利23:27-32)。……在這日,一年中所犯的一切罪將要在最後潔淨聖所的禮節中被除掉(利16章)。在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都要從以色列人中被除名(利23:29)。贖罪日對猶太人是一個審判的日子。』(P.93)。

我們再來查看其他教會出版的希伯來文字典,以及希伯來文和英文逐字對譯的聖經(THE INTERLINEAR BIBLE (HEBREW ENGLISH),其中也都將此字譯為『贖罪』的意思(名詞為atonement,動詞為to make atonement, or to atone)。並也將利23:27 譯為『七月初十是贖罪日(a day of atonement)』,和中文、英文聖經的譯意完全相同。

在浸會出版的『聖經原文字彙中文彙編』一書中,也指出此字絕大部分譯意為贖罪,潔淨,赦免。據彙編的統計,中文聖經共有62節經文將此字譯為贖罪,僅利未記16章中就有13節經文將此字譯為贖罪,聖經中還有6節經文將此字譯為潔淨,9節譯為赦免……等等。(詳見『聖經原文字彙中文彙編』1072頁)。

其實,即使我們不懂希伯來文和英文,我們單從經文的上下文,或其他相關的經文,也可明白在『贖罪日』確是要為上帝子民進行贖罪工作的。例如上帝在利未記中曉諭摩西說:『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作。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淨一切的罪愆。』(利16:29-30

至於說我們的罪在過去悔改認罪時就已得蒙赦免,我們就不需要在贖罪日為我們贖罪了。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說法。因聖經中不斷明確告訴我們:我們不是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不是一次稱義就永遠稱義;不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因此我們必須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必須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靠主寶血獲得赦罪稱義,靠主恩助離罪成聖,愛主愛人,直到生命的終止,或直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才能使我們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永遠被銷毀,才能使我們的名字永遠被記錄在羔羊生命冊上,才能使我們在主來時被提升天,並獲得主所要賜給我們各自的獎賞。可參看下面()()中的將更詳細講解。

 

(三)戴斯莫.福特對2300日潔淨聖所的真理提出責難說:基督復活升天之後,即已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了,你們怎麼說,基督於1844年才進入至聖所中(參來8:1-2.10:12-13.7:56)。但他卻不正視但7章異象中明確指出基督於1844年『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進入至聖所的審判廳中,和父上帝一同進行查案審判和潔淨聖所的工作!(但7:9-12,13-14.16章)

其實這兩者之間並無矛盾。這是因為基督升天後在天上是有著多種身份和使命的。祂既是『三位一體』真神上帝中的一位『聖子上帝』,又是天使的最高統帥;既是宇宙萬有和我們的創造主,又是我們的救贖主;既是坐在寶座上的君王,又是為我們贖罪代求的大祭司……。從基督和天父『原為一』的『三位一體』神聖屬性和地位來說,祂作為聖子上帝,總是和聖父同坐寶座的。因此經上說,基督升天後即已坐在聖父上帝寶座的右邊。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基督並不是一直坐在上帝寶座右邊不動的,因祂作為我們的大祭司,祂在聖所中還有著其他的工作要進行的。

撒迦利亞的預言中也提到,主耶穌升天後,『祂要建造耶和華的殿,並擔負尊榮,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 

希伯來書中也清楚告訴我們,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升天後雖然『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但同時,祂也是『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裏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來8:1-2)。至於希伯來書1019節所說的『至聖所』,原文也是聖所(和但9:24. 8:2中的聖所,在原文中是同一個字the holies)。『至聖所』本是指聖所的內層,裏面設有上帝的寶座。但在天上的真聖所中,不論是內層或外層,都同樣是赤露敞開在上帝寶座面前的。

聖經中還清楚告訴我們:主耶穌被釘、復活、升天後,便以新約大祭司的身份,帶著自己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進到天上聖所裏天天不斷為我們贖罪和代求(約一2:1-2.1:9.7:25.4:14-16),正如地上祭司每天在祭壇上為百姓獻贖罪祭,又進到聖所為百姓贖罪和代求的禮儀所預表的(利四章.6:24-30.10:16-18)。公元1844年秋天,基督又進入原至聖所中上帝寶座前開始進行最後的查案審判和潔淨聖所的工作,正如地上大祭司在每年七月初十『贖罪日』(猶太人也視之為審判日),一年一次進入『至聖所』進行潔淨聖所的禮節中所預表的(利23:26-32.16:6-34)。也正如但以理七章異象中所看到的情景:基督在祂復臨以前,也就是公元1844年,『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在至聖所的審判廳中,和聖父上帝一同坐在審判的寶座上,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同時也繼續作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為要決定得救的人選和各人的獎賞,並永遠消除各人罪惡的記錄(但7:9-10,13.5:19-23,27,29-30)。這也就是天上聖所被潔淨的最主要的含意。當然潔淨聖所也包括要除滅小角和惡人的不法作為(但7:11-12),因為聖所不但是被上帝子民過去所犯的罪所污穢的,而也是被引誘迷惑強迫他們犯罪的撒但和他所利用的小角的離經背道活動所污穢的。在查案審判結束時,基督要站起來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接著,基督要以七災,四風和基督復臨時的烈火刑罰和毀滅小角與所有惡人罪人(但7:11-12,25-26);也要差派天使捆綁和流放歸於阿撒瀉勒的羊所代表的撒但於無底坑所象徵的曠野中(啟20:1-3.16:8-10,20-22)。同時,基督也『得了權柄,榮耀,國度』,準備復臨,要『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祂的國必不敗壞。』(但7:14.19:12)。

 

(四)他們還提出責問:聖經上明明說基督升天後,『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來9:11-12)。你們怎麼說,基督升天後,還要天天在聖所中為我們贖罪呢?而且還說在『贖罪日』所預表的1844年後,還要開始在至聖所中完成最後的潔淨聖所的工作呢?

其實,希伯來書中提到大祭司基督升天後『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是指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世人流血捨命,付清了贖罪的代價,已經一次而永遠的完成了贖罪的大功,並不像地上的祭司要不斷為百姓獻牛羊為贖罪祭。『如果這樣,祂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26)。 

但是,這決不是說基督以後就不需要為我們每一個罪人和信徒天天不斷地進行贖罪和代求的工作了。正如使徒約翰教導我們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1:9)。經上又說:『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又說:『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4:15-16.7:25)。

 

(五)有的人還說,聖經上不是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麼?不是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麼?(約3:18.2:8)。我們已經因信稱義,靠恩得救了,為甚麼還要接受查案審判呢?

首先要明白,這裏提到的信,都是指著真實的信,真實的信是必定要有行為表現的,是必定會使人向主悔改認罪,求主赦免和潔除罪惡的。唯有這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才能立即得蒙拯救(羅10:13)。否則,『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雅2:17-26)。主耶穌在世時也親口『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可見,信福音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只有信,沒有悔改,就是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稱義得救的。主耶穌復活後也囑咐門徒『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路24:47)。因為主『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五旬節聖靈沛降後,使徒彼得也傳福音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經上也說:『上帝且用右手將祂高舉,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徒5:31)。可見,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都是主所賜的,而且是連在一起的。一個人若沒有悔改的心,也就得不著赦罪的恩。換一句話說,也就是不可能稱義,因稱義和赦罪是同一件事。(參羅4:6-7)。而且這裏的信,原文是用的今恆動體,是指永遠不斷的信,必須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直到生命的終止,直到主來!

再說上面所提的『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裏的『得救』原文是現在式,不是指將來得永生說的,而是指我們現在靈性上的蒙恩得救說的。也就是指『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祂極豐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5-10)。可見,這裏的得救也就是指我們死在罪惡中的時候,上帝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重生得到屬靈新生命),並和基督一同復活(開始過新人的生活),一同坐在天上(進而不斷靠主過得勝的生活)。換一種說法,也就是指主耶穌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不但藉著主的寶血拯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赦罪),而也藉著祂的聖靈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使我們能開始過離罪成聖的生活。

還有一點要明白的,當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蒙恩得救後,還當不斷在主救恩中生根建造,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2:12)。所謂作成得救工夫的意思,也就是要將我們起初信而悔改,蒙恩得救的經驗,不斷保持和加深的意思。因我們不是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不是一次稱義就永遠稱義;不是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已經因信蒙恩得救的人,仍有被罪迷惑,心靈剛硬,喪失信心,離棄永生上帝的危險(來3:12-14.6:4-8.10:26-28)。已經重生,有屬靈生命的人,仍有靈命死亡的可能(約15:1-8.11:20-22)。因此一個已經蒙恩得救的人,還當不斷靠主恩助,追求離罪成聖,『作成……得救的工夫』。一個已經重生,有屬靈生命的人,還當在基督裏不斷健康成長,長大成人,以致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這樣才能使我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永不失腳』,並且使我們能『豐豐富富的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腓2:12.彼後1:5-11)。所謂『一次相信永遠得救』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是完全違背聖經教訓的。(參來3:12-14. 6:4-8. 10:26-28.2:12.20-21.6:15-16,22林前9:27.5:16-22.6:7-8.提前6:8-12,19.西1:22-23.彼前5:8-9.彼後1:5-11.彼後2:20-22.3:14-18.5:19-20.2:7,11.3:5-6.16:24-26.10:34-39.15:1-8.11:20-22.3:8-10.4:13-14.7:13-14)。

因此,我們信主悔改時,雖然罪已得蒙赦免,但這還不等於是永遠的赦免。必須等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時,或者說必須等到臨死時,所謂蓋棺論定時,才能最終確定我們是否能獲得永遠的赦免。因聖經上已明確指出,義人離義去行惡,仍必滅亡。他先前已得蒙赦免的罪,仍要向他追討。(彼後2:20-22. 3:14-18.10:26-29.6:4-8.18:23-35.18:24)。事實上,我們每次悔改認罪時,我們的罪雖已不斷得到赦免(約一1:8.2:1-2),但我們每個人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並未被銷毀,只是在我們的犯罪記錄上注明一句:此罪已悔罪蒙赦。必須等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時,如果我們至終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我們的罪就要永遠被赦免,我們的名字就要永遠保留在生命冊上(啟3:5),我們在天上聖所中的罪惡記錄冊,也要永遠被銷毀(但7:9-10)。但如果查到我們有隱藏不肯悔改的罪,或是我們開始幾年熱心愛主,不斷靠主恩助追求離罪成聖,但後來卻被世界引誘,被罪惡迷惑,或被逼迫的勢力所壓倒,而漸漸遠離主,甚至直到最終或臨死前,都未再悔改歸向主,那麼我們的名字就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啟3:5),我們的罪惡記錄冊也要和滅亡罪人的罪惡記錄冊放在一起,在基督復臨後的千禧年中接受基督和得救聖徒的定罪審判(林前6:1-3.20:4-6),並在最後執刑審判中和撒但邪靈一同被丟到火湖中受刑,直至永遠滅亡(啟20:11-15.28:14-19.4:1-3)。

再者,這次查案審判不但是要最終決定我們各人能不能得永生的問題,而且還要決定我們各人賞賜大小的問題。(路19:11-26.21:1-4)。因此在基督復臨接取祂子民升天之前,必定要有一次查案審判臨到所有上帝子民。『因為時候到了(按原文宜譯為:時候將到),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主要審判祂的百姓。』(彼前4:17-18.10:26-30)。在基督復臨之前傳揚的第一位天使警告中,也明確指出:『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指於公元1844年開始了)。』(啟14:6-7)。但以理七章預言也明確指出,在基督復臨之前,上帝和基督『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7:9-14)。並暗示這次查案審判將在小角迫害聖徒1260年(公元538-1798年)後的某個時候開始:『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但7:25-26)。在但以理八章九章中又進一步指出和解釋了:『到二千三百日(公元1844年),聖所就必潔淨(按原文宜譯為:聖所將要被潔淨,意即將要開始查案審判的工作,也就是潔淨聖所的工作)。』(但8:14)。查案審判結束後,每一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命運都已決定了,基督就要站起來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1-12)。接著主就要傾降七災,刑罰小角的勢力,隨後復臨,捆綁撒但,並接取上帝子民回到上帝寶座那裏。

 

(六)有人可能還有疑問,說:聖經說『信子的人有永生。』(約3:36)。主耶穌也說:『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10:28)。我們既有這樣的保證,為甚麼說還要到查案審判臨頭時,或是死亡臨到時,才能最終肯定我們能不能得永生,進天國呢?如果是這樣,我們對自己的得救問題,豈不是沒有『保證』了麼?  

不,我們是有得救保證的,也應該不斷有得救的保證。但我們得救的保證應該是對自己現在的靈性情況說的。我們對現在必須要有確切的保證或說把握:假如我現在離開世界,假如主現在就來,我能否得救。至於對將來我們的靈性情況,我們最好不要誇口。正如使徒保羅勸告我們說:『所以自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保羅雖然一方面滿有信心的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另一方面他也謙虛地以身作則地教導我們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7.3:9-11)。保羅也一直接勸告當時的信徒們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來3:12-14)。

由保羅上述的教訓也可看到:使我們至終得救的信心,首先,必須是『起初確實的信心』,也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真實的信心,能使我們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信心。『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所謂求告主名的意思,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正如天使指示約瑟說:『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這實際上也就是一種信而悔改的禱告。凡這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第二,我們還必須將這種『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因為保羅明確指出,已經因信得救的信徒,還有可能『被罪迷惑』,『心裏……剛硬』,『又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因此保羅提醒我們,『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另一處保羅甚至還勸勉我們:『就當恐懼戰兢,作成你們得救的工夫。』(腓2:12)。為甚麼要恐懼戰兢呢?我們所以要恐懼戰兢,並不是因為怕上帝離棄我們,而卻是怕我們自己被罪迷惑,心裏剛硬,離棄上帝。因上帝是何等愛我們,主耶穌也親口應許我們說:『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6:37)。因此我們所要懼怕的,倒是怕我們自己被罪迷惑,離棄上帝。為甚麼要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呢?也就是為了防止自己被罪迷惑,心裏剛硬,離棄上帝。因為已經因信得蒙主恩拯救的人,還有失去信心、失去主救恩的可能;已經重生而獲得屬靈生命的人,他的屬靈生命也仍有病衰、死亡的危險(另參來6:4-8.15:1-8)。怎樣作成得救的工夫呢?也就是要每天不斷禱告,讀經,不斷求靠主的寶血功勞和聖靈大能,使自己的心靈意念,言語行為完全離罪成聖,愛上帝愛人,不斷在主裏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凡事感恩,靠主常樂,鬼勝一切考驗,直到歡然迎見主來。

至於上面所說『他們永不滅亡』的話,不要忽略前面還有一句話,指出了他們永不滅亡的條件。主耶穌整段話是這樣說的:『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10:27-28)。的確,如果我們肯聽主的聲音,並一直跟著主走,直到我們生命的終止,或直到查案審判臨到我們各人,我們就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主手裏把我們奪去。即或我們有時有軟弱,但如果我們能不斷到主面前,謙卑悔改,懇求主的赦免和恩助。主必不會丟棄我們,而且主必能拯救我們到底。經上說;『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5)。

 

(七)有人還提過這樣的問題,我們信耶穌的人不是已經成為上帝的兒女了麼?我們既然已經是上帝的兒女,難道還要經受查案審判麼?審判應當是針對罪犯,而不是針對上帝的兒女(約1:12)。

在這問題上,我們要小心,不要迷信自己的推理,而要注意聖經的教訓。聖經上明說,這次查案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即從亞當夏娃歷代已死去的上帝子民開始,一直審查到我們活著的信徒。正如經上所說:『因為時候到了(按原文宜譯為時候將到),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4:17-18)。這裏『上帝的家』顯然主要是由我們上帝的兒女和天父上帝,並我們的長兄救主耶穌一同組成的。保羅在書信中也提到『上帝的家』,並說『這家就是永生上帝的教會』(提前3:15)。可見這次查案審判的對象,主要是歷代以來直到末世的所有上帝的兒女,基督的信徒。聖經中另一處也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來10:26-31)。至於對滅亡罪人和不能得救信徒,以及對撒但、惡天使的定罪審判,將要放在千禧年中進行。由得救聖徒和基督一同對他們進行查案的定罪審判,以決定他們各人罪惡的大小和刑罰的輕重(林前6:1-3.5:22.11:31-32.20:4-6寶座原文是多數詞,並未說幾個),並在一千年後的執刑審判中,將滅亡的罪人和撒但邪靈一同丟到火湖中受刑,直至永遠滅亡(啟20:11-15)。

因此,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既已作了上帝的兒女,將來就一定能得永生。上帝在聖經中勸勉我們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親受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上帝,得以成聖。』(林後6:177:1)。

使徒約翰也勉勵我們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上帝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約一3:1-3)。

 

(八)也許有人還有疑問說,我們每一個人得救或滅亡,既已在各人生命終止時都已最後肯定了,無所不知的上帝更早已確知每個人能否得救了,為甚麼還要通過查案審判來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的獎賞呢?

這是因為上帝在決定每個人能否得救和賞賜大小的事上,不願獨自決定一切。三位一體上帝固然知道每一個人能否得救和各人賞賜的大小,但如果上帝不經過審判的程式,而獨自作出決定,就必要遭到撒但和惡人的指控譭謗,也可能在眾天使和宇宙眾生靈心中留下懷疑的陰影。就如主耶穌在決定使摩西從死裏復活的事上,就曾遭到魔鬼的指控和反對(猶9)。撒但也曾在上帝面前屢次控告約伯(伯1:6-12.2:1-13),和大祭司約書亞(亞3:1-5)。在舊約時代,撒但晝夜不斷在上帝面前控告上帝的子民,指證他們所犯的罪。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捨命,完成贖罪大功,並徹底暴露了撒但邪惡的面貌,給撒但頭部以致命打擊後,從此撒但再也不能到天上去,在上帝和眾天使面前控告上帝的子民了。正如啟示錄中所指出的:『大龍……被摔在地上,他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我聽見在天上有大聲音說,我上帝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現在都來到了,因為那在我們上帝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已經被摔下去了。』(啟12:9-10)。雖然這樣,如果上帝在基督復臨以前,不經過正式審判的程式,決定得救的人選和獎賞,而在基督復臨時接取聖徒升天,仍必會遭到撒但在眾天使面前的指控、污蔑和譭謗。上帝正是為了要在全宇宙面前顯明自己的公義和慈愛,並堵絕撒但任何控告和誹謗的藉口,決定在公元1844年到基督復臨以前的這一段時期內,在天上至聖所上帝寶座前,舉行公開的查案審判,由天父上帝擔任最高審判長(但7:9-10),由道成肉身的人類救主領導和主持實際的審判工作(但7:13-14.5:22-23,27-30),由千千萬萬天使擔任見證人(但7:10.16:5-6.18:10),以決定每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永遠的命運,並也決定每個得救之人的屬天獎賞。

查案審判自1844年秋天開始以來,至今已進行了一百七十年了。深信很快就要審查到我們活著的信徒,並進行最後的判決了。我們想到挪亞時代傳洪水警告傳了一百二十年,洪水就突然來臨了。查案審判和三天使警告,也已傳了近一百七十年了,可見基督復臨已十分迫近了。但願我們都能在這末後嚴肅的日子,靠主恩助,深切悔改,不斷因信稱義,靠主離罪成聖,聖而又聖,更深愛主愛人,並將主永遠的福音和三天使信息,迅速傳遍全球,迎見主耶穌基督的榮耀復臨!

 

(九)有人詢問希伯來書九章首段經文,究應怎樣解釋?現在,我們就依次研讀一下有關經文,並將解釋(字句下面劃底線)附在有關經文下面: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原文是Holy of Holies,有金香爐(爐或作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施恩原文作蔽罪)。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上帝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指地上聖所每日祭祀制度仍在進行的時候),進入至聖所(原文是聖所,應指天上的聖所,和來9:12. 9:24. 8:2中的聖所原文是同一個字the Holies)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表樣原文的意思是比喻,也含有象徵之意,意即頭一層帳幕中的祭祀制度,是現今大祭司基督復活升天後在天上真聖所中上帝寶座前為我們贖罪代求工作的象徵,參下面來9:11,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如每日早晚所獻的燔祭,和每日不斷為百姓個人所獻的贖罪祭),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這節中的「飲食」原文和重訂英文作foods and drinks,不是指人的食物,而是指獻給上帝的素祭和奠祭(),也就是民28:1-8和結45:17提到的必須和「燔祭(burnt offering焚獻一歲無殘疾公羊羔,象徵基督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一同奉上的「素祭(food offering用細麵和油作成,象徵基督被聖靈充滿的聖潔無罪的品格)」和「奠祭(drink offering用酒作奠祭,焚獻後發出香氣,象徵基督完美功義的香氣)」),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基督被釘復活升天)為止(從今以後不需要再奉行聖所中每日的祭祀了)。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不是單指贖罪日所用的山羊和公牛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 原文也是聖所the Holies),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作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照著天上樣式作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原文也是the Holies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上帝面前;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原文也是聖所the Holies,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1-14,23-26

接著又說:『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按希伯來原文不應譯為至聖所,而應譯為聖所,和上面來9:24人手所造的聖所是用的同一個字the Holies,當然此處的聖所包括內層至聖所上帝的寶座在內),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來10:11-12,18-20

在希伯來書前面也同樣明確提到:『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原文和上述的聖所,也是用的同一個字the Holies,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上帝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來8:1-5

由以上希伯來書中的這些經文可見,全書中屢次提到我們的大祭司基督復活升天後已進入天上的聖所(又稱爲真聖所)中,用自己的寶血一次而永遠地爲我們人類完成了贖罪的大工,不像地上的大祭司和祭司們每日和每年在地上聖所中,不斷用牛羊的血爲百姓贖罪,因這些祭牲本身並沒有贖罪的功效。由此也可見:舊約地上的聖所本是新約天上真聖所的象徵和預表;舊約地上聖所中的一切祭禮崇祀,包括每日的和每年一次的,也都是天上新約大祭司為我們救贖工作的象徵和預表。至於地上聖所中每日每一祭禮崇祀的具體象徵意義,保羅並沒有一一加以解釋,正如他自己所申明的:『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至於每年一次潔淨聖所的禮節,他更沒有加以具體解釋,也是當時信徒不可能明白的。因為『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預言,『是關乎末後的定期』(但8:14,17),早已被『封住,因為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但8:26)。必須到末後才啟封,因這原是屬於第一位天使的信息(啟14:6-7)。

從希伯來書中還可以看到:地上聖所中因由人作祭司,因此在上帝寶座前有幔子隔開;在天上真聖所中是由上帝的兒子基督作大祭司,因此整個聖所在上帝和基督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再者,作為三位一體聖子上帝的身份,基督雖然升天後就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但同時祂又是我們的大祭司,必須天天在聖所中,在上帝面前為我們贖罪和代求。

正如經上所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又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2:1-2. 1:9)。經上也說:『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7:24-25

『到二千三百日(公元1844年)聖所就必潔淨(原文是聖所將要被潔淨)』(但8:14)時,基督就來到所稱為至聖所的上帝寶座前,和天父一同開始進行查案審判的工作(約5:22,27,30),為要決定每一得救的人選和他們各人獎賞的大小,並永遠銷毀各人罪惡的記錄冊,這也就是潔淨聖所的最主要的實質含義。查案審判,也就是潔淨聖所的工作一完成,基督就要降七災刑罰小角的權勢,並復臨毀滅所有罪人,並差派天使綑綁囚禁撒但(啟20:1-3)。這也是潔淨聖所的另一層含義。正如但以理所說:『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他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他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他的有千千,在他面前侍立的有萬萬;他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見有一位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亙古常在者面前(一同進行審判的工作,審判工作結束時),得了權柄、榮耀、國度,使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權柄是永遠的,不能廢去;他的國必不敗壞。』(但7:9-10,13-14

預言中隨後又提到,這次查案審判發生在小角迫害聖民1260年之後,也即公元1798年之後,和基督復臨之前,實也即開始於1844年,說:『他必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必折磨至高者的聖民,必想改變節期和律法。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壞,滅絕,一直到底。國度、權柄,和天下諸國的大權必賜給至高者的聖民。他的國是永遠的;一切掌權的都必事奉他,順從他。』(但7:25-27 

 

最後,我要提到預言之靈在一百幾十年前讓懷愛倫所見的一個異象,早就預見到末後將有人起來質疑,批評,和否定『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偉大真理,想要搖動三天使信息的根基。

懷愛倫說:『我看到一群立場堅定而謹慎自守的人,他們不贊同那些要搖動那個團體的堅定信仰的人。上帝對他們甚為嘉許。我看到三級階梯──第一、第二、和第三位天使的信息。那陪同我的天使說:「凡想稍微動搖這些信息的人有禍了。人對這三道信息是否徹底認識,極關重要。人對於這信息的態度足以決定他們靈魂的命運。」

我又看到這三道信息的經過,並看出上帝的百姓已經為他們所有的這段經驗付出了何種貴重的代價。這經驗是在許多苦難和劇烈的爭戰中獲得的。上帝曾經一步一步帶領他們,直到他將他們安置在一個堅實不能動搖的平臺(platform)上。我看到有些人走近平臺,要檢查根基。有些人立即興高采烈地登上這個根基上。其他的人則開始對這個根基吹毛求疵。他們希望進行某些改革,這樣那平臺就更完美了,人們就會更快樂了。

有些人從平臺上走下來檢查,聲稱安放得不正確。但我看到堅定地站在平臺上的所有的人,差不多都力勸那些走下去的人停止發怨言,因為這基礎的建築師乃是上帝,而且他們所反對的乃是他。他們重複地講述上帝如何帶領他們到這個堅定的平臺的奇妙作為。他們一同舉目向天,大聲榮耀上帝。這使那些發怨言離開那基礎的人中幾個受了感化,他們便自卑地再登上那基礎。』(《救贖的故事》第五十五章堅固的基礎)。

懷愛倫勸告我們說:『別讓任何人拆毀那使我們有今日成就的真理根基。雖然倒處都有錯誤的陷阱,但上帝仍一步步地引領我們前進。藉著「耶和華如此說」這句既淺白又奇妙之話的引領下,現代真理在經受諸般考驗後建立起來。若有人興起,並企圖唆使信徒追隨他們,當用那經火考驗的真理應對他們。……那些企圖移走古舊標界的人,沒有固守崗位;他們忘了以前所聽和所領受的。那些企圖引進新的理論,以促使我們對聖所或對上帝和基督位格產生疑念的人,無異是盲目工作。他們企圖撓亂上帝子民的心,使他們猶如無錨的船,在汪洋大海上隨波逐流。那些自稱奉行上帝所賜與我們真理的人,該具備敏銳、清明的屬靈識別力,以區別真理和謬論。』(懷氏文稿760 號原文第9-10面,『你必得著能力』227頁)。(路光最新修訂於2011,5,262014,10,2

 

 

 

 

附錄二:第一位天使的警告

 

     啟示錄146-12節所記三位天使傳揚三重警告的異象,預表了末後時代上帝子民傳揚三重警告的運動,可簡稱為三天使警告運動。

     我們先來看第一位天使警告:『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啟14:6-7

 

第一位天使傳揚警告的情況

 

     本段預言首先論到第一位天使傳揚警告的情況:『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他大聲說……。』

 

天使傳警告是一種象徵

     預言中提到天使傳警告,顯然是一種象徵。啟示錄的異象中,時常以天使傳警告的工作象徵上帝僕人和子民傳警告的運動。例如前面曾以啟示錄第十章『大力的天使』所傳的信息,來預表復臨運動所傳的信息;以七章蓋印天使的工作,來預表末後傳揚三天使警告的運動。此處又以『另有一位天使』的工作,來預表傳揚第一位天使警告的運動。

  天使雖然『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1:14),天使雖然也時常奉上帝差遣,去向上帝的僕人和子民傳達上天的啟示,或宣報大喜的信息(參路2:10-12),然而三天使警告和福音信息所以能夠傳遍『各國、各族、各方、各民』,卻不是要藉著天使,而是要藉著上帝的僕人和子民。因上帝為著人類本身的益處,已經將傳道、教導人的責任,交託給祂的僕人和子民。(參太28:19,20)。因此,此處天使傳警告的工作,實際上是預表上帝僕人和子民傳警告的運動。

     預言中以天使傳警告的工作來象徵上帝僕人和子民傳警告的運動,顯然是十分有意義的。正如天使的性質是屬天的、聖潔的,並且是大有能力、大有榮耀的;照樣這末後的傳警告運動也具有同樣的性質、能力和榮耀。正如懷愛倫所指出:『聖經說傳揚這警告的是一位天使,這個事實是很有意義的。上帝的智慧樂意用天使的純潔、榮耀和能力,來代表這警告所必成就之工作的崇高性質,及其所附有的能力與榮耀。』(善惡之爭20371頁)

 

飛在空中大聲傳揚

     預言中提到這一位天使『飛在空中』,而且『大聲』傳揚警告。『飛』象徵著運動的飛速發展,信息的迅速廣傳。『飛』也預示著警告的傳揚方式。自從進入十九、二十世紀以來,由於現代化運輸和通訊工具,如汽車、火車、輪船、飛機和電報、電話、郵電事業的發明;又由於現代化宣傳工具,如無線電廣播、電視、電影、錄音、錄像和無限電話、傳真、電子信件、文件、圖片傳送的發明,通訊衛星的運用,現代化印刷術的發展,聖經已被譯成二千三百多種文字、方言,傳到各國、各族、各方、各民,以致這末世警告確是像長了翅膀一樣,『飛在空中』,迅速傳到世界各方。而『大聲』傳揚,是說明這警告的重要性,以及它所包含的巨大力量,它必須被大聲疾呼地傳揚出去,讓普世萬民都能聽聞。

 

傳揚的範圍和目的

     預言中還提到:這一位天使『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這一句話不但清楚地說明了第一位天使警告傳揚的範圍,而且也說明了第一位天使警告傳揚的目的,是為了要將『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好叫各人信靠主永遠的福音,悔改自己一切的罪(可1:14-15);也就是要不斷求靠主的寶血,洗去赦免我們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並不斷永靠主的聖靈大能.幫助我們守全律法而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不斷存著愛上帝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直到迎見主的聖面。

 

第一位天使所傳警告的內容

 

  預言中接著記述了第一位天使所傳警告的內容:『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

 

宣告查案審判的時候已經來到

     在此可以看到,第一位天使主要是向我們宣告上帝『施行審判的時候己經到了』,並且要我們為此次審判作好應有的準備。

  這裏提到的審判,顯然不是指基督復臨之時所將施行的賞善罰惡的審判,而是指基督復臨之前所要進行的查案審判。因為第一位天使宣告上帝『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之時,基督還沒有復臨呢,而且第一位天使傳警告的目的,也是為要幫助人們作好靈性準備,通過查案審判,而迎接基督復臨。(啟14:6-20

  這一次審判實際上也就是指但以理書第七章異象中所看到的查案審判。關於這次查案審判,有幾個問題需要複習一下:

 

關於查案審判的時間

     第一個問題,關於查案審判的時間:首先我們要注意的,根據但以理七章9-14節和25-27節的記載可知,這一次查案審判是發生在基督復臨之前,因查案審判結束後,基督才『得了權柄、榮耀、國度』,準備降臨。

  從本處啟示錄14章的異象中也更可明顯看出,三位天使警告傳遍天下後,基督才復臨,施行賞善罰惡的兩種『收割』。可見第一位天使宣告的上帝『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必是發生在基督復臨之前。

  還有,啟示錄2211節到12節也指示我們,當查案審判結束時,全世界每一個人或得救或滅亡的命運,都已最終決定,不可能改變了,隨後基督才準備復臨。那時基督要宣告說:『不義的,叫他仍舊不義,污穢的,叩他仍舊污穢;為義的,叫他仍舊為義,聖潔的,叫他仍舊聖潔。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如果我們再仔細研究但以理七章還可進一步看出,這次查案審判是大約發生在公元1798年以後,也就是『小角』教皇逼迫基督徒1260年之後,正如預言中所指出:『聖民必交付他手一載、二載、半載,(也就是代表1260年),然而審判者必坐著行審判,(也就是前面910 節中所提到的查案審判),他的權柄必被奪去、毀壞、滅絕,一直到底。』(但7:25,26.12:6,14.4:6.14:34.9:24-27)。

  至於這次查案審判究竟是從那一年開始進行的,在但以理七章中並沒有告訴我們。當我們研究了但以理八章九章,明白了『到二千三百日,聖所就必潔淨』的預言後,我們才能確切知道,這次查案審判是從公元1844年開始進行的。因此第一位天使宣告說:上帝『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也就是指這次查案審判已經從公元1844年開始進行了。

    至於這次查案審判還將進行多長時間才結束呢?我們不能確知。但有一點我們深信不疑的,這次審判很快就要結束了。因為查案審判從公元1844年開始到現在,已經進行了一百六十幾年之久了。我們想到挪亞時代傳洪水警告,傳了一百二十年之久,洪水便突然來到了。而第一位天使所傳查案審判的警告,也已傳了約一百六十多年之久了,可見查案審判不會拖延很久,很快就要結束了。基督復臨的大日已十分臨近了。正如經上的勸告:『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那日天必大有響聲廢去,有形質的都要被烈火銷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燒盡了。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銷化,你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怎樣敬虔,切切仰望(原文是仰望和催促)上帝的日子來到。』(彼後3:9-12)。

 

關於查案審判的地點和場面

     第二個問題,關於查案審判的地點和場面:正如但以理七章異象中所顯示:『我觀看,見有寶座設立,上頭坐著亙古常在者。祂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寶座乃火焰,其輪乃烈火,從祂面前有火像河發出。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萬萬。祂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但7:9,10)。

     由異象中的顯示可見,這次查案審判的地點是在天上的至聖所中,上帝寶坐的所在。

     坐在寶座上的天父上帝是最高審判者。祂被稱為『亙古常在者』,正顯明了世界的滄桑,列國的興衰,人生的短暫,唯有上帝是永遠長存的。因此我們務要信靠、敬愛、順從上帝,討祂喜悅,而不可懼怕世界,或迷戀世俗。至於站在寶座周圍的千千萬萬天使,都是見證人。

  此外,特別要注意的,異象中接著提到,基督也要『駕著天雲而來,被領到(至聖所中的)亙古常在者面前』,擔任具體的查案審判工作,並在查案審判結束時,『得了權柄、榮耀、國度』,準備復臨。(但7:13,14.19:22-27)。主耶穌在世時早就告訴我們說:『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於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並且因為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2,23,27,30)。

  主耶穌不但要負責具體的查案審判工作,而且還要繼續擔任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的贖罪與代求的工作(參:來4:14-16.7:25.9:14,15.約一2:1,2.提前2:4-6);不但要『坐在位上掌王權,又必在位上作祭司,使兩職之間籌定和平。』(亞6:13)。

 

關於查案審判的對象和任務

     第三個問題,關於查案審判的對象和任務:這次查案審判的對象,主要是歷代以來,直到末時的上帝家裏的人,也就是每一個上帝的兒女,基督的信徒。並且這次查案審判要從歷代來已死的信徒審查起,一直審查到我們每一個活著的信徒。正如經上所說:『因為時候到了(原文時態不明顯,更可譯為:因為時候將到),審判要從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上帝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前4:17,18)。另一處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來10:26-31)。可見,查案審判要從上帝的家中已死的上帝的子民審查起,最後再審查到我們活著的人,為了讓我們能有更多的時間去進行傳道救靈的大工。

  至於對滅亡的罪人、撒但、和惡天使的定罪審判,將要放到基督復臨後的千禧年中進行。那時得救的聖徒要和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一同對他們進行定罪審判的工作。如經上所說:『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林前6:23.另參:太12:41,42. 5:22.20:4-6)。 

     這次查案審判的任務,主要是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的獎賞,因為並不是每一個自以為蒙恩得救的信從徒都能得救的,而且得救的人獎賞也有大小。正如主耶穌所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23)。另一次又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即使已經重生成為葡萄樹上枝子的人,也有可能因不常在主裏,忽略禱告讀經,而使生命日漸枯萎,或因不結果子,不追求離罪成聖,不愛主愛人,而被剪除焚燒。(約15:2-6)。即使因信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也有可能被罪迷惑,心裏剛硬,離棄真道,失去信心,喪失救恩。(來3:12-14.6:4-8.10:26-28.2:1-3)。再說,對一切能夠得永生,進天國的信徒來說,各人的賞賜也是有大小不同的。正如基督關於十個僕人按功論賞的比喻中所闡明的教訓。(參路19:11-27)。

     這次查案審判雖然主要是審查決定得救的人選和他們的獎賞,但也要附帶審判決定小角和活著的惡人在四風七碗中的初步刑罰,正如但以理71126節所顯示的。

  也許有人要想,上帝是無所不知的,每一個信徒最終能否得救,以及獎賞的大小,上帝完全知道,而且當他們去世時,一切情況就已蓋棺論定了。為甚麼還要接受查案審判呢?是的,上帝是無所不知的,但上帝為了在全宇宙、諸世界和眾天使面前彰顯祂無限的慈愛和公義,並且不讓撒但和惡人有任何控告聖徒、或毀謗上帝的餘地,正如撒但過去曾控告約伯、約書亞,又為摩西的屍首和主爭辯一樣,(伯1-2.3:1-7.9),上帝特意要在全宇宙中公開進行查案審判,讓具有神人兩性的聖潔無罪的人類的救主基督擔任主審者,並也讓眾天使參加這一審判,擔任陪審員和見證人,以顯明上帝是完全公義、慈愛的,也顯明一切得蒙救贖之人為義。

 

關於查案審判的根據

     第四個問題,關於查案審判的根據:天上的案卷。經上說:『上帝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鑒察。』(伯34:23)。因為上帝對各人一生的思念言行,都完全瞭如指掌,而且又有天使詳盡地記錄在天上的案卷中。正如但以理七章異象中所見到的情況:『祂(上帝)坐著要行審判,案卷都展開了。』

     這裏的『案卷』也可譯為冊子,原文為多數。至少可包括以下幾種冊子:

  一是生命冊,又稱為羔羊生命冊。只有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得蒙主恩拯救的人,也就是真正重生,有屬靈生命的人,他們的名字才被記錄在生命冊上。(腓4:3.10:19,20)。名字記錄在生命冊子上的人,也仍有因犯罪不肯悔改而被除名的可能。(出32:32,33. 69:28)。只有因信靠恩得勝的人才不被除名,正如主所說:『凡得勝的……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啟3:5)。『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20:15)。『只有名字寫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聖城)去。』(啟21:27.12:1. 4:3-4)。

     二是善行紀念冊,專為記錄上帝兒女美好的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如經上說:『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耳而聽,且有紀念冊在祂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祂名的人。』(瑪3:16.56:8.13:14)。

     三是罪行記錄冊:聖經上告訴我們,信徒的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上的每一點罪愆過犯,也都要被詳盡地記錄下來(太5:21,22,27-30. 12:36,37.12:14)。我們若能隨時隨地不斷在主面前悔改認罪,就能得蒙主寶血的赦免和遮蓋。但我們若不肯認罪、悔改,我們的罪就一直留在冊子上,而最終使我們滅亡。

     關於查案審判的過程,看來先是查閱生命冊。凡生命冊上沒有名字的人,就已注定滅亡,留到基督復臨後千禧年中,再進行定罪審判。凡生命冊上有名字的人,再進一步查看他的罪行記錄冊。如果查到有至終沒有悔改的罪,他的名字就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他過去所行的一切義也不被紀念,卻要因他所犯的一切罪而永遠滅亡(結18:24)。只有那些不斷信而悔改,不斷求告主名,不斷因信稱義,不斷追求離罪成聖,聖而又聖的人,他們的名字才被永遠留在生命冊上。他們在罪行記錄冊上的記錄要永遠被塗抹,他們在善行紀念冊上的記錄要永遠得著主的嘉獎。(啟3:5)。

 

關於查案審判的標準

     第五個問題,關於查案審判的標準:上帝的道德律法。上帝的道德律法是指十條誡命和它的愛上帝愛人的兩大總綱,是每一個要得永生的基督徒所必須遵守的(太19:17-19)。也是上帝審判人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的標準。

  如『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2:8-12)。

  主耶穌也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意即無用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意即愚笨的),難免地獄的火。』『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人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1,22,27-30)。  

     通過以上這些教訓,我們可以看出:對於上帝的十條誡命,我們必須條條都遵守,包括第四條安息日的誡命也必須遵守。不但要遵守十誡的條文和字句,而且還當遵守十誡的總綱和精意。實質上也就是要在我們的心靈意念和言語行為上不斷追求完全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並不斷存著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當然,這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力量所能遵守的。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誡命而得救。因誡命本身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況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遵守誡命。但我們必須藉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來遵守。也就是要不斷信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犯上帝誡命的罪,而使我們能不斷因信稱義,並不斷信靠主的聖靈幫助我們守全上帝誡命,而使我們能不斷靠主成聖。以上我們已經系統地重溫了聖經中有關查案審判的要道。

 

應當怎樣為查案審判作準備?

 

  第一位天使不但宣告上帝施行查案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而且也指示我們應當怎樣為此次審判而作準備。他大聲說:『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因祂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

     警告中首先指示我們:『應當敬畏上帝,將榮耀歸給祂。』『敬畏上帝』,實質上在於遠離罪惡。如上帝論到約伯說:『地上再沒有人像他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伯1:8)。經上還說:『敬畏主就是智慧,遠離惡便是聰明。』另一處又說:『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伯28:28.8:13)。

  再者,『敬畏上帝』實質上也在於遵守上帝的誡命。如經上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上帝,謹守祂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上帝都必審問。』(傳12:93,14)。

  『將榮耀歸給祂』,實質上也就是要在凡事上遵守上帝的誡命,彰顯上帝的聖德,尊榮上帝的聖名,並也要在愛神愛人,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聖工上為主發光。正如主的教導:『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但我們怎樣才能作到這些要求呢?必須不斷信靠主的救恩,遵守上帝的律法。也就是要不斷求用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背上帝律法的罪,不斷求靠主的聖靈,幫助我們守全上帝的律法而成聖。也就是要不斷因信稱義,靠主成聖;不斷住在主裏面,讓主也不斷住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能不斷彰顯出主的榮美聖德。

     警告中最後又特別補充強調了一句話:『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為甚麼要特別強調這一句話呢?

  這是因為上帝早就預見到我們末後時代,是一個懷疑不信的時代,進化論的學說影響著許多人的思想,甚至天主教和基督教某些人士也採納了進化論的部分觀點,試圖將進化論和創造論調和起來,宣講上帝是採用了六個時期的進化程序,創造了萬物和人類,而不信聖經明文記載的六日創造大功,也不遵守上帝親自制定的紀念祂六日創造大功的安息日(創2:1-3.20:8-11)。而大多數基督教也都長期盲目地跟著羅馬天主教,錯誤地以七日的第一日(星期日)來取代主所設立的安息日(可2:28.58:13,14)。

  因此上帝在本警告中特別強調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並藉此特別指明了我們應當遵守安息日的誡命,以紀念、敬拜、頌讚我們的創造主。因安息日本是上帝六日創造大功的紀念日,是上帝在第四條誡命中特別吩咐我們遵守的:『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於安息日,定為聖日。』(出20:8-11.58:13,14)。

  但願我們每一位愛主的上帝子民,務要接受第一位天使的警告,信靠基督的救恩,遵守上帝的全部誡命,包括遵守其中的第四條『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的誡命。主來的日子臨近了,我們豈不應當立即調轉腳步,遵守主的聖日,並作好一切靈性的準備,熱切傳道救靈,迎見主的復臨麼?  * 路光 *